返回第101章 驭鬼之术(1 / 1)我今年火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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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下的时间,陈子均和胡翘翘下了几盘斗兽棋。

中午,三人在官道不远处的一个小镇里吃了午饭,再次上路。

轻晃的车厢中,胡翘翘取出了一小份稀释过的灵液。

第一滴灵液她听从了相公的话,稀释成了三十份,慢慢服用,才保证身体能够承受。

有第一滴做基础,等第二滴,她只用了十五天就服用完毕。

第三滴,十天。

如今,她手中的这份已经是第四滴的其中一份。

反正没事可干,修炼吧。

服下灵液,胡翘翘闭上眼,开始运转体内的太阴感应诀,一点点地吸收灵液中的妖力……

等她将这一份稀释后的灵液吸收完,再睁开眼,天色已是黄昏。

而牛车,也已经驶入了一个名为“南华县”的县城之内。

胡翘翘伸了个懒腰,将两条因为盘坐太久而有些发酸的长腿伸直,左右轻轻摆动,然后伸手挑开窗帘,妙目流转,打量着外面。

街道上人来人往,看着比之前的三水县还要热闹几分。

“相公,这里离省城应该不远了吧?”

“嗯,已经走了一大半,顶多还有两天就能到省城了。”陈子均伸手搂住她的纤腰,轻轻揉着,感受它的细滑与弹性,“娘子是不是坐车太久,有点儿不耐烦了?”

胡翘翘立马摇头,弯起眼,甜甜地道,“只要有相公在身边,哪怕坐一辈子,翘翘都不会不耐烦的。”

陈子均用指尖捏了一下她的腰,笑骂道,“小马屁精,又开始甜言蜜语了是吧?”

“真的~”胡翘翘信誓旦旦地,“相公,翘翘说的全是真话,每一个字都比珍珠还要真。”

陈子均一只手捏住她的小脸,然后将她的脸扭过来,和他面对面,再用双手捧住她的脸蛋儿,盯着她,“你看着我的眼睛,再说一遍,真的一点儿都没有不耐烦?”

胡翘翘和他对视,只觉得相公那双漆黑的眼睛真是迷人至极,仿佛幽深的夜色,让她心神俱醉,让她下意识地想要听从、顺从与服从,甚至连身子都开始发软发热了。

“有一点点吧……不过,只有一点点啦……”

小狐狸眨着水汪汪的眸,忍不住坦白,然后举起一只手,拇指和小指轻轻捏在一起,“只有这么一点点不耐烦而已,而且无论到天涯也好,海角也好,甚至这条路永远永远走下去,只要和相公在一起,翘翘就会很幸福,幸福到,可以抵消掉所有的不耐烦。”

陈子均心中泛起暖意,低头亲了她一口。

“好娘子,我也是。”

片刻后,牛车在一间还算不错的客栈前停下。

陈子均和胡翘翘、小青一同进了客栈。

这客栈中的人还不少,楼下大堂内已经坐的满满当当,在柜台之前,还有几人在办理入住手续。

等那几人办好,陈子均走到柜台之前,对掌柜说道:“我要两间上房。”

掌柜是个约莫四十岁·的中年人,一张大圆脸,甚是富态,闻言摇头:“抱歉几位,这几天住店的人比较多,天号房没了,地号房还剩一间,倒是人号房和通铺还有。”

绝大多数的客栈都有两层楼,而房间等级则是以“天地人”或“天地玄黄”来划分,天字号房一般位于二楼的东侧,是最高级别的房间,寓意“紫气东来”、“日出东方”等等,房价最贵,数量也最少。

地号房是次于天号房的房型,位于二楼南部,寓意“地气南升”,房价中高,数量一般会较天号房多一些,但也不算太多。

再其次是人号房,位于二楼的西北两侧,一般一个房间里会有两到三张床,房间环境便一般了。

至于通铺,大多都在一楼,一个房间里睡七八个人、十来人都很常见,房间最差,价格也最低。

陈子均的眉头皱了起来。

地号房,他也能接受,但只有一间的话,等于就只能让他和胡翘翘睡了。

胡翘翘也想到了这点,轻声道,“相公,要不我们换一家再看看?”

掌柜笑呵呵地道,“这位小娘子,今天你们不管去哪家客栈,恐怕都是一样的。这几日客人多,咱们县的客栈都缺房间。就这间地号房,还是刚有客人离开腾出来的,你们要再多犹豫一时片刻的,恐怕连这间都没了。”

陈子均“哦。”了一声,问道,“为什么这几日客人这么多?”

掌柜扫了一眼小青背后的书箱,问道,“看郎君的样子,想必是去省城乡试的?”

“嗯。”

“自然有不少都是和郎君一样的读书人,”掌柜捻着胡子,笑道,“而且,我们南华县本就是交通要道,平时人也不少。”

顿了顿,他道,“何况,再过十来天,就是各仙宗在省城招收新弟子的日子,这事儿每五年才有一次,想拜入仙宗的、想去看热闹的人,自然也都会往省城去。其中有不少人会途经我们南华县,所以这段时间里,我们这儿的客人出奇的多,每家客栈的房间都十分抢手。”

小青抿了下唇,开口道,“公子,翘翘姐,就要一间地号房吧,不用管我,我自己会找个地方睡的。”

大不了,她找个无人处,在树上盘一宿。

陈子均沉吟少顷,摸出一块银锭,轻轻放在柜台上,“麻烦掌柜想办法再腾一间房。”

盯着这银锭,掌柜有些意动。

毕竟一间天字号房,睡一晚也才不到五钱银子。

片刻后,他想到什么,道,“倒也还能腾出一间……是这样,遇到太忙走不开的时候,我就会睡在店中,所以在二楼也给自己留了一间地号房,之前从没让客人睡过。两位若不嫌弃,我叫小二将房间收拾干净,被褥和各种用具都换成新的,如何?”

陈子均沉吟了下,点头,“可以。”

掌柜眉开眼笑,先请陈子均他们稍等,然后扭头大声喊:“阿元,阿元!”

喊了半天,都没人应答。

“懒骨头,每次忙起来都见不到人影,又死到哪里去了?”掌柜没好气地骂道,又问另一个伙计,“你见到阿元没有?”

“我方才在杂役房见过他,”伙计回答,“不知在折腾什么,鬼鬼祟祟的。”

掌柜脸上的肉抖了几下,无可奈何,便吩咐这名伙计去收拾房间,又让人将牛车送至后院。

等房间收拾好,他亲自引着陈子均三人上楼,将三人分别送到房门外,还笑呵呵地道,“几位要是没吃晚饭,一楼可提供饭食,我家厨子的手艺不错,尤其是一道竹荪清炖鸡汤,远近闻名,几位不妨试试。”

鸡?

胡翘翘的眼睛顿时亮了,小手轻扯了下陈子均的衣袖。

好久没吃鸡了,她都有些馋了。

陈子均瞥了她一眼,笑道:“好,既然掌柜如此推荐,等会儿我们就去一楼尝尝。”

片刻后,三人下楼来到大堂。

陈子均挑了张靠角落的桌子坐下,招手唤伙计过来,点了掌柜所说的那道竹荪清炖鸡汤,又问了下厨子的拿手菜和厨房里的食材,加了一个酸梅蒸羊肉,一个蒜蓉茼蒿,想到胡翘翘爱吃甜,又要了个蜜汁糯米莲藕,四个菜,合计三钱银子。

伙计端上了茶壶和茶杯,正要替三人倒茶,小青阻止:“放着吧,我们自己会倒。”

随后,她趁人不注意,将几个茶杯拿到桌底,用洁净术清洁了一遍,才替陈子均和胡翘翘倒上了两杯清茶。

竹荪鸡汤是早已炖好的,所以第一个上了桌。

这鸡汤是用整只鸡加竹荪、红菇、莲子与当归一块炖出来的,用的鸡不是普通的老母鸡,而是不太常见的乌骨鸡,鸡皮是黑色,但肉质却比普通老母鸡更鲜美柔润,至于竹荪,则是寄生在枯竹根部的一种菌类,深绿色的菌帽,从菌柄顶端有一围细致洁白的网状裙从菌盖向下铺开,宛如穿着白裙的少女。

陈子均和胡翘翘住在白崖村时,也有村民偶尔会送竹荪来,无论炖汤炒菜,滋味儿都十分香甜鲜美,单论口味,几乎不输养魂玉芝。

胡翘翘早已迫不及待,等鸡汤端上来,她便轻卷袖口,露出皓雪般的手腕,拿起汤勺,给自己和陈子均各盛了一碗汤,

陈子均则是给她夹了个大鸡腿,“娘子,你最喜欢的鸡腿。”

“谢谢相公~”胡翘翘美滋滋地咬了口鸡腿,肉质鲜嫩可口,再喝一口鸡汤,香甜回甘,搭配竹荪红菇,香气口感都层次分明。

“果然还是鸡肉最好吃啦!”她眯起眼,十分满意,又有些小小自卑,“唉,这汤比我做的美味多了……”

陈子均微微一笑,“谁说的,我就觉得,娘子炖的鸡汤自有一番野趣风味,很对我的胃口。”

胡翘翘弯起眼儿,她也不是笨蛋,自然知道相公是在哄她开心,不过听在耳朵里,依旧心满意足。

相公真体贴,嘻嘻。

随后,另外几道菜也陆续上来了。

陈子均将每个菜都尝了几口。

掌柜并未吹嘘,他家的厨子手艺委实出色。

酸梅蒸羊肉,每一块羊肉都切得方方正正,炖得恰到好处,绵软入味,再淋上酸甜味儿的酸梅果酱,香甜不腻。小青和胡翘翘都挺爱吃。

蒜蓉茼蒿就比较简单,茼蒿切成段,蒜末爆香后与茼蒿同炒,翠绿鲜嫩,口味清新。

最后是蜜汁糯米莲藕,是以生糯米灌在莲藕中,配以桂花酱,甜糯之中,带着浓郁的桂花香气,咬一口,软软糯糯,香香甜甜。

至于米饭,就是普通的竹筒蒸饭,但也清香扑鼻,颗粒分明。

四个菜,加竹筒饭,倒是值这三钱银子。

此刻正是饭点,一楼的大厅几乎被坐满了,不少人高谈阔论谈天说地,至于话题,亦是天南海北无所不包。

这时,有人聊到了各宗门在省城招收新弟子的事。

一个三十来岁的汉子忽然问道,“对了,你们谁知道,想进仙宗,有什么要求?”

“我知道,五年前,我曾去参加过青山宗的入门测试,”他邻桌的一矮个青年回答,“首先,会有仙师检查你有没有灵窍,如果没有灵窍,就无法修炼仙法。”

“你的意思是,只要生有灵窍,就能进仙宗学仙法了?”有个客人目光一亮。

“并非如此简单,”矮个青年夹起一粒花生米,放进嘴里,边吃边摇头,“先不说生有灵窍的人,是万中无一。就算你是幸运儿,具备了灵窍,也不能马上修炼,还要先从杂役弟子做起,苦熬好几年,才有可能正式获得学仙法的机会。”

“啊?”

“还要先从杂役弟子做起?”

“这是为何?”

旁边的人七嘴八舌地问。

“当时,我也曾问过青山宗负责招收弟子的那名仙师,为何有灵窍也不能直接修炼,还得先从杂役弟子做起,白白将时间花费在杂务上,岂不可惜?”矮个青年道,“仙师却告诉我,这也是一种考验。”

众人疑惑道:“这算什么考验?”

“是对心性的考验。因为学习仙法者,必须是意志坚定,又无私无畏之人。”矮个青年放下筷子,正色道,“毕竟,仙法的威力都极大,甚至可翻江倒海,仙师们举手投足都能决定无数凡人的生死。”

大堂内顿时安静下来,众人都认真听着他的话。

甚至连咀嚼声都暂时地停止了。

“倘若仙宗不仔细考核弟子门人的心性,任宗门中泥沙俱下,一些心性不正之人掌握了仙法后,不用仙法斩妖诛邪,护卫平民,反倒作威作福,或是一心为自己谋求私利、或是遇到妖魔贪生怕死,或是同门之间不知团结互助,而是互相倾轧争斗……这样的弟子门人,资质越优秀,学会仙法之后,带来的危害反而会越大!”

矮个青年越说越慷慨激昂,道,“是以,所有的仙宗都规定,要学仙法,必须先从杂役弟子做起,坚持不下来的,便是毅力不足,意志不坚,自然不可修炼仙法。即便真的能坚持下来,仙宗也会对其持续观察,并多次考验,尽可能保证仙法不会被心术不正之人学去。这样一来,又会淘汰大半,最终能留下的,十不存一。”

一个商人打扮的男人放下手中的酒杯,拍了下桌子,“没错,我也曾听过一名五行宗的仙师说,他们修炼仙法,是为了守护世间,而不是为了自己的私利!若不能做到这样,怎配得上一个‘仙’字!”

众人听到这里,全都肃然起敬,赞声不绝。

“的确如此。”

“我们村几年前被一头虎妖袭击,便是一名仙师击杀了虎妖,他还因此受了重伤。”

“去年夏天,我们那里三个多月没下雨,也是仙师来帮我们招的雨,分文未取。”

“若学了仙法,却只顾自己,那和妖怪有什么区别?”

“那种人叫邪修,不配‘仙师’之名。”

又有人好奇问道,“那若是有人当了杂役弟子,却没能通过考验,会有什么结果?”

“我听说,仙宗会给他一笔银两,再让他离开。”有人回答。

“那他还能去其它仙宗吗?”

“嘿,没能通过考验,多半是求道不坚或是心术不正之人,其它的仙宗当然也看不上。”

……

杂役房。

掌柜推开了门,冲着里面的一条身影喊道,“阿元!你知不知道现在有多忙,还在这里偷懒?!”

这时已是傍晚,里头光线昏暗,只能看到这人不到二十岁年纪,身材瘦削,面黄肌瘦,属于扔到人堆当中就找不着的类型,倒是一双三角眼,精光闪烁,却让人看了有几分不舒服。

他打了个哈欠,将手里的什么东西塞进怀中,懒洋洋地站起身,却像是没有骨头,站都站不直。

“催什么催,这就来了。”

“不想干就给我滚!”掌柜怒冲冲,香肠般的手指点着他额头,“你看你,整天偷懒,游手好闲,坐没坐相,站没站相,像条虫多过像个人,一点出息都没有!要不是你娘和我岳母是远房亲戚的份上,我早就让你卷铺盖了!”

啪!

阿元一手打开他手指,怒目而视,“你给我放客气一点,否则等我成了仙,要你好看!”

“成仙?你?”掌柜忍不住笑了,“你在说什么笑话?”

“笑话?”

“你有灵窍么?”

阿元洋洋得意,“哼,我虽没有灵窍,但我曾爷爷可是当过仙师的,我便是仙师的后人,说不定哪天便能成仙了。”

“什么仙师,你当我不知道,他就是个被青山宗赶出来的杂役弟子!”掌柜哈哈大笑,毫不客气地揭开疮疤,“你曾爷爷当年还是个杂役,未经允许,偷学法术,被仙师们赶出了门,连灵窍都被封了!”

阿元听得勃然大怒,像条被踩了尾巴的狗,直接跳起来,拼尽全力,快如电光石火,一个耳光狠狠抽在掌柜的脸上。

“狗东西,你敢侮辱我曾祖,好大的胆子!”

掌柜毫无心理准备,这一巴掌被打得结结实实,差点吐出两颗牙齿。

“你竟敢打我!”他气得青了脸。

“打你又怎么了?!”

“你……你现在就给我收拾东西,滚蛋!”

“赶我走?你不要后悔!”

“滚!”

“哈,肥猪,当老子稀罕这里么?!”阿元冷笑,揪住掌柜衣领,吐了口唾沫,“你先将遣散费拿来,老子自然就走。”

掌柜气得脸红耳赤,丢给他几两碎银,又骂道,“快将你的东西收拾好,明天早上,我不想再在店里看见你!”

说罢,甩袖离去。

阿元站在那里,看着掌柜圆滚滚的身影,三角眼底全是阴冷。

牙缝中一个字一个字地迸出,“老狗,不用等明天早上了,我让你活不过今晚!”

……

夜色渐深,客人们都回到房间入睡。

阿元悄然出了杂役房,走到小楼的背后,从怀中掏出了一个褐色的小瓷罐。

这个瓷罐,是不久前,他从曾爷爷留下的遗物中翻出来的。

同这个瓷罐一起的,还有几张纸。

纸上,记着他曾爷爷当初从青山宗偷学来的驭鬼之术。

原本这驭鬼术需要魂力才能施展,但被逐出青山宗后,他曾爷爷极不甘心,苦苦研究,结果还真的给他另辟蹊径,将这驭鬼之术进行了改进,变成了无需修炼的普通人也能使用。

每年的七月初一到七月十五,鬼门大开,游魂也最为活跃,而游魂,是阴魂中最弱小的一种,即便他是普通人,也能勉强驾驭。

这时候,只需用他手中这个刻有抓捕游魂的阵法的小瓷罐,抓住一个游魂,再用自身精血为引,同游魂签订主奴契约。

日后,随着游魂的实力增长,饲主的魂力也能随之增长。

这样一来,不需灵窍,也能进行修炼。

但最后一张纸上的后半截,原本写着“切记切记……”或许是因为年月过久,后面的内容已然受潮,变得模糊不清,恐怕只有他曾爷爷复生,才能知道应“切记切记”些什么。

阿元一横心,咬破无名指的指尖,从伤口里挤出一滴血,小心滴入罐口。

很快,墨一般的黑雾从罐子里涌出,四周的温度也一下降了下来,凉飕飕的。

黑雾中,渐渐显出一个女人的身形。

是一个长发的女阴魂。

全身惨白,身子只剩大腿以上的部位,脸也残缺不全,上面布满血淋淋的齿痕,似乎曾被某种野兽啃噬过,破损的面孔上,还带着一丝诡异的微笑。满头黑发像是一条条怪异的细长黑虫,在黑夜中飞舞着。

阿元咽了下口水,既有些害怕,又有些得意。

这个女游魂便是他昨晚纸上所记的办法抓捕到的,将她驯养在罐子中,并用他自己的精血和对方建立了联系。

每次要再召唤她,只需要将一滴鲜血滴入罐子即可。

想到方才掌柜的辱骂,他目光中透出狠厉之色。

“看在亲戚的份上,原本你知趣一点,我也不会把你怎么样。但既然你先不仁,就别怪我不义了,便让你做我的第一个试验品,你应死也死得很荣幸!”自语完,他抬起手,一指二楼的某扇窗户,恶狠狠地下令,“去将这房中男人的阳气给我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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