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096章 离别宴太白拔剑(1 / 1)重要嘉宾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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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之宴后,贡士们的差事都安排下来了。

这一次皇帝动了真火,宴上凡是没有登台的文贡士都遭了殃。

而且越是有才的贡士,承受的怒火越大,分配的差事越危险。

张九龄故作清高,不愿媚上,被皇帝一脚踹到宋国,作了那驻外的使臣,身在敌国,如履薄冰,每天把脑袋挂在裤腰带上过日子。

岑参和高适才名早扬,宴会上听了张九龄的忽悠,也没有向贵妃献诗,被派到西北边境做七品县太爷。

今日,两人即将远行赴任,王维在十里长亭中为二人饯行。

“西北多妖灾,两位兄长保重!”

“哎~”

高适叹息着,大碗喝酒,苦辣的酒水亦如他此时的心情。

那一日他本想上台做诗,可是身边有两位猪队友,有美酒不喝,偏要故作清高。

这下好了,以后想喝清水都困难。

“喝酒喝酒!喝死算逑!”

他越想越郁闷,抱着酒坛与怀素对饮,想把自己灌个饱,免得以后喝不着。

岑参心情也不好,端着酒杯怔怔看着西方的天空,想着近几日打听到的消息。

传闻西北群妖肆虐,烽火连天,时常有妖怪入城吃人,而前几任县令都被妖怪给吃掉了,此去恐怕凶多吉少啊!

看到高适和岑参神色郁郁寡欢,王维笑着宽慰道:“两位兄长宽心,传言道,仕途不顺诗家幸,或许两位兄长去了边塞后,能因祸得福,得到成道的大机缘呢!”

王维可不是胡扯,眼前这两为可都是边塞诗人,不去边塞怎么能做出好诗呢?

去吧,去时文师,归来文尊,祸兮福之所倚嘛!

高、岑两人可不知道自己的机缘在边塞,听他安慰,勉为其难地扯了扯嘴角,咧出一个难看的苦笑。

王维正想办法开解两人时,两位英俊不凡的大帅哥骑着高头大马,飞奔而来。

当先一人身高八尺,气宇轩昂,浓眉大眼,相貌堂堂,腰间还插着一把古朴的宝剑。

看到岑参高适,他朗声笑道:

“岑兄高兄,小弟来迟,见谅见谅!”

岑参回过神来,强笑着招呼道:“太白、湘子来了,请入席吧!”

高适闻声将头从酒坛后抬起来,笑骂道:“你们两个真不够意思,等我们要出发了才赶来,必须罚酒!”

怀素也认识两人,笑道:“害我们等了许久,该罚酒一坛!”

两人皆笑:“认罚认罚!”

插着大宝剑的帅哥举起酒坛,仰头就喝,酒水淋漓了白色的锦袍,也毫不吝惜,不到盏茶时间,他便喝光了一坛酒。

“韩湘子,别愣着,快喝啊!”

怀素抓起一坛酒朝着第二位帅哥扔了过去。

叫韩湘子的帅哥,身量中等,长得眉清目秀,明眸皓齿,仪表非凡,腰间插了一把紫金竹笛,更添几分仙气。

他稳稳地接过酒,轻轻地在酒坛上敲了下,一泓手指粗细的酒水从坛中倒流而出,一滴不漏地流进了他的口中。

王维听到怀素叫两人的名字,心中微动,莫非这两位‘诗仙’李太白,以及八仙之一的韩湘子?

他问了下岑参,得知自己所想不差。

插着剑的帅哥正是李白,今年二十二,诗才高绝,剑法精妙,是一等一的大才子。

而韩湘子则是韩愈的侄孙,韩湘子少年时拜了吕洞宾为师,学得仙法,身怀异术。今年四十多岁,依然年轻如少年郎。

“不知湘子、太白为何来迟?”

等两人喝完了酒,怀素出声问道。

李白胡乱地摸了把嘴,笑道:“出城时,突然听到一个有趣的消息,绊住了脚!”

“什么消息?”

众人都好奇地看着他。

李白笑道:“十日后,公孙姑娘要在醉霄楼献舞。”

“可是大唐剑姬公孙兰?”高适激动地问道。

“正是!”

“妙啊!”

高适抚掌大笑道:“久闻公孙姑娘剑舞天下一绝,可惜无缘得见,这一次...唉~”

这一次还是无缘一见。

高适想到自己即将离京,十分苦闷,便想借酒消愁,醉而忘忧。

不过李白接下来的话又让他兴奋起来。

李白说,“传闻公孙姑娘厌倦了江湖,想定居下来,便在醉霄楼中比文招亲。”

“真的?!”

高适虽是个文人,却为人任侠豪爽,一心向往着江湖生涯,喜欢那些高来高去的江湖侠女,剑姬公孙兰更是他心中的女神,突然听到女神要比文招亲,惊喜不已,扯着李白的衣袖激动地问道。

李白含笑点头,“达夫可想参加?”

高适连忙点头,看着岑参道,“岑大哥,不如我们留下吧?”

“不可!”

岑参严肃地道:“你我已经接了圣旨,必须要如期到任,若有延误,则按渎职论罪,达夫莫要感情用事!”

高适拍着桌子叫嚷道:“大不了我不做这个官了。”

“高达夫住口!”

岑参厉声吼道:“身为人子,当光宗耀祖,为了一个女人,你怎能将尊长的养育栽培之恩弃之脑后?身为人臣,为官一任当造福一方,西北各县,妖兽肆虐,百姓苦不堪言,为了一个女人,你忍心放弃他们吗?”

留下了,便成了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人,贪生怕死贪花好色之徒。

作为文人,最重名誉,若是此时真的退缩了,于名声有损。

人生在世,有些事终究逃不过啊!

高适知晓其中的关窍,沮丧地趴在桌子上,萎靡不振。

怀素见了,拍着他的肩膀劝解道:“达夫,妖魔尚在人间肆虐,你我应当并肩携手,安定天下,何必要沉溺于女色呢?”

高适无力地翻了个白眼,“废话,你是和尚,当然不在乎女色,可我依然六根未净,眷恋红尘啊!”

“眷恋红尘又如何?”

怀素指着王维和李白,补了一刀:“有他们二人在,此次比文招亲,哪里有你的机会?”

“噗!”

高适受伤了,捂着胸口倒在桌子上,表示再也不想跟他说话了。

“你不服气?”

怀素摇着高适的肩膀,继续插刀,“且不论诗才,只论长相和修为,你都比不上太白和玄奘。既然如此,你留下干甚?抬花轿吗?”

“别说了!”

高适趴在桌子上,摆了摆手,了无生趣地说:“求求你,别说了,让我安静地死去吧!”

“哈哈哈!”

两人说得有趣,引得众人一阵哄笑。

听了怀素的话,李白才注意到了席上的王维,先前见他长得魁梧健壮,以为他是岑参的门客护卫,也不甚在意。

可是怀素却将这样一个人与自己相提并论,这令他十分好奇,这人有什么本事呢?

他皱着眉头,仔细打量王维,只见他面相粗拙,皮肤黝黑,与军队中的武夫没什么区别。

文道盛世,武人地位贱如仆役,那么此人有何本事与自己一干文人同列一席呢?

“吼!”

忽然那人头顶上黑气滚滚,从中钻出一只浑身漆黑的猛兽,阔口獠牙,形如饕餮,异常可怖,那凶兽见他望过来,怒吼一声,张牙舞爪地扑了过来。

“锵啷!”

李白忍不住拔出了腰间的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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