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4章 儿童不识冲天物(1 / 1)重要嘉宾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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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大家,你是最棒的!”

李白看到台上的女子后,陷入了亢奋中,一点也不顾及自家小粉丝的感受,挥动着胳膊,对着台上大喊大叫起来。

“青莲,你是谪仙人,矜持一点!”

王维拉着李白的胳膊,将他按在座位上,“这裴大家是谁,怎么大家如此追捧她?”

李白大喝了一口酒,笑道:“犹抱琵琶半遮面,千呼万唤始出来的裴大家,你也不知?”

王维想了下,问道:“可是浔阳江头的琵琶女?”

“正是!”

琵琶女,本名裴兴奴。

数年前,青州浔阳江头,白居易偶遇了他的缪斯女神裴兴奴,听了一曲琵琶之后,灵感迸发,片刻之间,便做出了一品灵诗《琵琶行》,引来凤凰降世,白居易从而进阶文王之境。

而琵琶女也因此成名,重新得到文人雅士的追捧。

各州富商大户,乃至官员无不以邀请到裴兴奴赴宴助兴为荣。

裴兴奴嫁人后,本只想安静地生活,并不想重操旧业。

可是她的丈夫是个贪财的小商人,看到了发财的机会,就把她当作摇钱树,一天为她安排数场演出,整月得不到休息,积年累月下来,终于病倒了。

白居易听闻此事后,想从小商人手中卖过裴兴奴的身契,面对文王的要求,小商人心中不甘,却也不敢拒绝。

“既然她是白乐天的妾侍,又为何会在此处?”

李白说道:“因为裴大家拒绝了白文王的好意。”

“拒绝?”一个乐妓竟然会拒绝一个文王,“为什么拒绝?”

“玄奘可知道燕子楼的关盼盼?”

“不知道,求解?”

关盼盼是白居易好友张愔的小妾,她出身于书香门第,生得花容月貌,多才多艺,兼善歌舞。

入张家后两年,张愔病死,关盼盼念着夫妻的情谊,寡居燕子楼十五年,立志为张愔守节。

时人皆敬重关盼盼的品行。

而白居易听到此事后,给关盼盼写了一首诗‘黄金不惜买娥眉,拣得如花四五枚;歌舞教成心力尽,一朝身去不相随。’

意思很简单,‘张愔不惜重金买下了你,对你千好万好,可是他死了,你居然不去陪他。没殉情,哪里能算得上真爱?’

关盼盼本来十分敬重白居易,得了他的诗,伤心不已,最后饮下了鹤顶红,自杀殉情。

“死了?”

如此坚贞的女子,落得这么个下场,可怜可叹。

李白摇头,“关盼盼自杀后,尸身却消失了。

关于她的死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她真的死了,尸身被仆人悄悄地葬了;另一种说,关盼盼临死前作了一首绝笔诗,感动了上天,最后被神仙点化,化作一只白鹤飞到了九天之上。”

“什么诗?”

“全诗已失,只留下一句,儿童不识冲天物,漫把青泥汗雪毫。”

听到这句熟悉的诗句,王维才想起历史上确实有这么一位才女。

在这句诗中,她将白居易比作一个无知的小孩子,不懂得冲天白鹤的纯洁和坚贞,这位才女用绝笔诗打了白居易的脸,用生命打脸,虽过千年,啪声依旧。

“裴大家敬重关盼盼的操守,不满白文王的做法,认为他太过绝情,不值得女子托付终身,断然拒绝了他的救助。白文王想起关盼盼之事,心中惭愧,讪讪而退。”

李白叹息了几声,又接着说道:“裴大家继续跟着那小商人,帮他赚了很多钱。

不过,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小商人只是个普通人,哪能守得住家产,不久就被州内的强人盯上了,家里遭了劫,小商人被杀,而裴大家被路过的公孙姑娘救下,随后跟着入了京城,托庇在公孙姑娘的家中。”

王维点了点头,忽然问道:“这么说来,要是迎娶了公孙姑娘,同时还能得到裴大家的垂青?”

李白愣了下,忽然脸色一喜,拍着手大笑起来,“双喜临门!双喜临门呐!”

“谁双喜临门?”陆小凤好奇地问。

李白嘿嘿直笑,并不言语,不过脸上的喜悦出卖了他的内心。

“哇!许大家出场了,许大家也来了!”

张钦几人兴奋地拍手大叫,站在案子上,睁大了眼睛看着从帘幕中走出的女子。

王维也好奇地看了过去,只见那女子长相甜美清纯,像个天真无邪的小丫头。

但她的品性可能不好,小小年纪,居然敢从王母娘娘的蟠桃园里偷蟠桃,偷一个不够竟然偷两个,全塞在胸口里,鼓囊囊的,与鱼玄机好有一比,令他凝视良久,惊叹不已。

小丫头上了台,大大方方地搭手施礼,笑盈盈地面对着台下的呼唤,一颦一笑中媚态天生,勾魂夺目,让人几乎移不开眼睛。

这女子如此姿容,让王维这个老男人都暗暗心痒,何况张钦这种不知肉味的小男人。

“你们这么喜欢她,为什么不纳她为妾呢?”

许和子出场,令张钦三人狂躁不已,王维有些好奇,以这三位的身份,纳一个乐伎应该没什么困难。

“纳回去干什么?”张钦奇怪地问道。

跟她困觉?未免太粗俗!

听她唱歌?久了也会腻!

这个问题真不好回答,王维笑道:“喜欢了就带回去,想干什么干什么呗!”

“下流!”

“无趣!”

“肤浅!”

张钦杜郁李嗣三个小鬼头一起露出了鄙夷的神色。

嘣!嘣!嘣!

王维毫不客气地赐给三人三个脑瓜崩。

“好好说话,别阴阳怪调的!”

张钦捂着额头,气乎乎地说道:“许大家就像山涧中的幽兰,一直生长在野外就好,要是移植了回去,她能依然那么美吗?”

“不能吗?”

“不能!”

杜郁长得瘦高,脸颊狭长,说道:“我们家里那些姨娘奶奶,原本都是坊间里的大家,有的唱歌比许大家还好听,可是进了大宅子之后,她们都变了,整天家长里短,为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喋喋不休,可惜了天生的好嗓子,最后都用来吵架说闲话了,无趣极了!”

“是极!”

小黑脸李嗣说道:“我们就喜欢这样的许大家,是大家的大家,要是成了小妾,她还是个大家吗?”

三人齐齐摇头,异口同声地说道:“不是!”

“所以呢,”张钦说道。

“家花没有野花香!”杜郁补充道。

“也没有灵性!”李嗣再补充。

“我们就喜欢这样的许大家!”最后三人一起说。

被三个小鬼教训了一通,王维觉得很没面子,说道:“我也喜欢许大家,过两天我就给她赎身换籍,你们觉得怎么样?”

“你敢!”

三人顿时怒目而视。

“你会毁了她的!”张钦说道。

王维笑道:“我帮她脱离苦海,让她衣食无忧,怎么是毁了她呢?”

张钦冷哼道:“你都在苦海之中,凭什么帮别人脱离苦海?”

呃,是啊,除了佛陀,人人都在苦海中挣扎,想回头已太晚,已找不到了岸。

“许大家有心上人的,拆散别人的好姻缘是一种罪孽。”

张钦绷着小脸,严肃地说道。

“哦,她的心上人是谁?”

张钦张口欲言,忽指玉台,“你听!”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许和子的声音悠扬婉转、清脆宏亮,具有极强的穿透力,喉啭一声,响传九陌,当她的声音响起时,大点数千人同时闭嘴,寂静若无一人。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更吸引人的是,她的歌声情思饱满,极富感情,一吟一叹都深深地打动了听众的心。

一曲三转,三个叠音,腔调只透云霄,王维从没听到有人能将平常的二十个字唱得这么动听,这简直是诗歌艺术的升华,令人赞叹不已。

“许大家的心上人就是诗魔!”

“许大家说过,非诗魔不嫁!”

“许大家最喜欢唱这首红豆了,坊中也属她唱得最好。”

张钦三个家伙有开始轮番解说。

王维暗喜,原来自己也有粉丝啊,还是一个明星粉,这感觉很不错。

他忍着窃喜,问道:“她喜欢的人是个魔族,你们不介意?”

“魔族又怎么样?”

张钦满不在乎地说:“只要真心相爱,为什么要分种族?”

“狭隘!”

三人一起摇头叹息,翻着白眼,送上深深的鄙夷。

“臭小子,你们豁达行了吧?!”

王维十分郁闷,作为一个现代人,在想法上,居然比不过大唐的年轻人,汗颜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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