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月初六。
清晨,有霜。
阴沉的天空还未下雪,长安古城却是一片银白,昨夜下了一场冰霜,冻死了野草,也冻死了街头的醉汉。
涤除大地污浊,一阵冷风从水面吹来,拂动万株枯柳。
灞桥上一匹黑色的骏马缓缓走来,牵马的是一位黑衣劲装少年,他背负着利剑,表情冰冷,仿佛路旁还未化开的白霜一样,冷的直透人心。
马蹄步履坚定。
骏马鼻孔中呼出白气,抬头挺胸,乌黑的眼睛凝望着桥头。
因为它主人在等它,张戮的主人也在等他,他跟马都是一样,不分贵贱。
有时他甚至想,自己是否连畜生都不如?
桥头的柳树旁,一袭黑斗篷,一柄黑剑。
陶岳鸣站得很直,任由寒风刺骨,依旧傲然屹立,硕大的头套遮蔽了半个脸颊,内敛的杀气好似地狱幽灵。
不知是他不想让人看见,还是不愿看见别人。
张戮牵着马走近后,抱拳道:“主人,已经办妥了。”
“很好。”陶岳鸣声音发涩:“你为什么不骑马?”
张戮问道:“我为什么要骑马?”
陶岳鸣道:“可以节省时间。”
张戮道:“既然这样,为什么不是马来骑我?”
张戮微笑,接着说:“主人忘了,我跑得可比马快,更能节省时间。”
“哦?”陶岳鸣朗声大笑:“……说得不错!”
路上还没有行人,离别的人还未出门。
张戮从怀中取出一叠白色的纸,足足有一百张。
如果仔细看的话,那是一百张五百两面额的银票,货真价实的银票,上面盖有富通钱庄的宝印,以及朝廷印玺。
但这些对于陶岳鸣来说,它只是纸!
这是张戮赶早进城取出来的,他没体验到长安的繁华,因为时辰尚早,街上就他一个人,一匹马。
陶岳鸣从张戮手中接过银票,掂了掂,又递还给了张戮。
张戮接住。
陶岳鸣拍了拍张戮的肩膀,语重心长地道:“现在你已经是这匹马的主人了。”
说完,陶岳鸣转身就走。
主人?张戮一手拿着银票,一手牵着马缰,神情疑惑,内心茫然。
这匹马只能有一个主人,陶岳鸣又是什么意思呢?
唯一的可能就是,陶岳鸣要走了。
走?走到哪里?
张戮急忙问:“主人,你要去哪?”
陶岳鸣背对着张戮,叹息道:“我去哪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去哪?”
陶岳鸣认为张戮依旧是个孩子,他需要透彻地了解这个世界,就必须去更远的地方,看更多的人,历经更多的红尘。
而他自己呢?
陶岳鸣认为自己累了,非常疲惫,什么地方也不想去,什么事也不想做,什么人也不想见。
他在历经中已经死亡,心灵的死亡。
他需要沉寂一段时间……
张戮感觉不妙,急忙说:“我哪也不去。”
陶岳鸣道:“带着银票,骑上马,去找属于自己的生活。”
“我不想再看见你。”
张戮面色焦急:“主人难道不要我了?”
陶岳鸣迟疑片刻,断然道:“不要。”
张戮走上前两步,道:“我一生一世都要跟着主人,求主人不要抛弃我。”
“滚!”陶岳鸣一声暴喝:“别烦我。”
“你要是敢跟来,我就杀了你。”
说完,陶岳鸣大步前行。
“求求你了,主人……请把我带上,我能为主人做很多事,也可以为你杀人放火……”他苦苦哀求,眼中已噙住三两颗晶莹的泪滴。
他可以忍受任何痛苦,甚至不会流一滴泪,但此刻陶岳鸣的无情离去,却让他的心备受打击。
他第一次感到孤独,感到了害怕。
他手脚冰冷麻木,这是源自心底的寒意,远比冬月寒峭的风凌冽百倍。
忽然,张戮冲上前去,一把拉住陶岳鸣,再三哀求。
陶岳鸣回头瞪着他,冷冷道:“你想死?”
他的声音比冬天的雪还冷,冷得直冲脑髓。
里面不含任何感情。
张戮明白,这是陶岳鸣杀人前唯有的语调,但他依然不放弃,“就算主人杀了我,我也不走。”
张戮坚决而果断,倔强的年轻人认为失去陶岳鸣后,自己的生活就没有意义,无意义的生活同死亡毫无区别。
人的意义本就是在生活中慢慢寻找,细细咀嚼!
但张戮不能去找,也不想去找。
“锵——”
金属颤音不绝于耳,剑芒闪耀四方。
陶岳鸣抬手,毅然一剑划下,快而精准。
若不精准,恐怕张戮此刻已经没命了。
张戮松开陶岳鸣的手臂,一手捂住自己的左眼,鲜红的血水透过手指缝,汩汩流出。
他沉默,甚至连惨叫声都没有。
血滴落在他的衣襟上,衣襟还是黑色的,永远不会变。
“你现在跟我有一样的刀疤。”陶岳鸣扯下斗篷头套,说:“带着我给你的疤痕走,我想一个人静一段时间,我也有我的生活要追寻。”
张戮明白,这一段时间有可能就是一辈子。
黑马低头啃了口路边的枯草,连同冰霜一起卷入腹中,它虽是畜生,但也能感觉到温度,它的肺腑冰冷极了。
马儿抬起头时,发现它的主人已经不见了,身旁唯有孤独的张戮。
张戮骑上马背,狠下心来,调头驰骋过灞桥,回到了长安古城。
他的眼睛在滴血,心也在滴血。
长安出了名的简大夫,他在为张戮小心包扎伤口。
这是简大夫有生以来见过最奇怪的眼睛,空洞、无神,找不到一丝活人应有的光芒。
与其说是一种病态,毋宁说是精神上的受损。
“这年轻人到底怎么了?”
简大夫深深叹息,心生怜惜的他准备送张戮一副静心安神的药,当他取出药时,张戮早已经离开了。
他的心本就静,何须再静?
长安。
街,不再空旷,繁华的场面逐渐呈现,张戮很喜欢这样的氛围。
主人是对的,永远是对的!
每个人都有权为自己而活。
张戮本想就这样牵着马,漫无目的地走走,可长安街道的繁华却让他低落的心境逐渐愈合。
露出一只眼睛的张戮左顾右盼,他在路人看来只不过是一个倒了霉受了伤的可怜虫罢了。
街道亭台楼宇陈列,路边的小商贩叫卖声此起彼伏,有卖外国香料的,也有卖珠宝玉石的,但那些好像都是仿制品。
身材矮小的商贩,手里握着一把制工粗糙,色泽普通的玉器,高举着手,招揽客人。
他很卖力,因为他觉得这样值得。他已经攒够了回家的路费,希望在大年三十晚上冒着风雪赶回家,并将自己深藏已久的玉镯送给妻子,还有看望他那年迈的慈母。
卖力的叫喊自然吸引来了很多客人。
纵观正品玉器行,反而生意冷淡,极品珠宝无人问津。
肠肥脑满的富商正为此闷闷不乐呢。
世间有些事本就是这样,廉价至上,至于质量则变得无关紧要了。
“但……如果那位小贩在冒着风雪回家的路上,被江湖人士杀了呢?”
在张戮看来,死一个人确实很容易,只需要薄薄的金属划破吹弹可破的肌肤,这一切是多么简单。
正因为简单,所以才需要珍惜。
有些事太过卖力,也不一定值得。
张戮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他好像迷路了,街道上人山人海,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人,杀不完的人。
最明显的一个建筑物,莫过于左手边的“四海镖局”,门口台阶下两只石狮子栩栩如生,一杆朱红色的旗帆上绣着一头金色猛虎,阵风吹来,咧咧作响。
镖局旁边就是长安出了名的酒楼“长安居”。
长安居在城中最繁荣热闹的一条街上,价格公道,经济实惠。
而且无论茶水饮食面点酒菜,每样东西的分量都很足,绝不会让人有吃亏上当的感觉。
所以每天一大早这里就已高朋满座,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都有。
张戮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怀中装满了银票,而腹中却空空荡荡。
他有了钱,也知道钱可以做很多事。
他走近酒楼,店小二立马过来从他手里接过马缰,笑脸相迎。
张戮点了几个蔬菜,一大碗饭,他不喝酒,因为他还不会喝。他不吃肉,因为他已习惯了简朴。
一般人吃饭的时候只知吃饭,而张戮却不同,他吃饭的时候耳朵可没闲着,他听到了很多消息。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无疑就是被江湖人称为“剑魔”的陶岳鸣,他数座产业在一个月内,先后遭到了江湖人士的洗劫,化为一片火海。
有暖春阁,也有紫镜湖,更有杜宇庄,而单单百花岭完好无损。
这消息一出,酒楼内一片哗然,这是他们近年来听闻到的最大传闻。
所有人皆震惊无比,“恶有恶报,陶岳鸣的滥杀行为果然引起了江湖公愤,这次就算老天爷也救不了他咯……”
张戮格外平静,仍然在吃着东西,这一切对他来说都不是很重要,因为陶岳鸣早已预料到了。
但却不知是什么样的力量,让这些仇家生出同仇敌忾之心?
渺小的力量只要一经结合,不是任何人能抵挡得了的,陶岳鸣也不能。
现在这些仇家仇人正在四处派出高手追杀陶岳鸣。
“乌合之众!”张戮脸上露出讥诮。
就在这时,一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子,轻而温柔地拍了拍张戮的肩膀。
回头时,一股诱人的胭脂香味,扑鼻而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