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总是能够将阴霾拂去,透过人性的光辉,那些属于历史的斑驳,时不时会跳出,时不时会将人的梦想撕碎。
有些人,就能轻易将过去深埋,换一副面孔,潇洒地活在阳光下,心底的阴霾、心底的欲望,那是人性的深渊,堕落其中,只有万劫不复,只有千疮百孔,只能有红色血液在黑暗中奔流,通向罪恶的源头。
有些人,眼睛里能够看见常人看不见的东西,他们总能在黑暗中点燃一丝光明,让它不断蔓延,壮大,最后将黑暗大肆渲染成刺目的光,直至耗尽心力,也不会后悔。
一串刺耳的警笛,划破秋的金黄,秋的喜悦,穿透黑暗,强行将思绪带走。
一个寂静的傍晚,一位高大帅气的警察哼着小调儿下班回家。
一条暗沉的弄堂,一群嬉闹的孩子,傍晚的余晖若有若无洒在弄堂边,若隐若现闪着霞光。
“哦哦哦……快点快点,打死她。”孩子们的叫喊声太大,以至于吸引了那位哼着小曲儿的警察。
“喂!小孩,干什么的?”不知为何忽然想要探个究竟。
“哦……快走快走,警察来了!”嬉闹着,本围成一团的娃娃们,哄一下做鸟兽散。
“这帮熊孩子!跑得倒快!”帅警察嘀咕着转身,发现一个抱着脑袋缩在地上脏兮兮的孩子。
“小朋友?你家大人呢?咋会挨揍啊?”警察尽量轻声细语,仍旧吓得孩子站起来就跑。
“哦,原来是个女娃!”警察笑笑,“别怕,我是警察,你看我穿着警服呢。”
孩子站住了,回转身细细打量,眼神分散,不断往警察身后看警察慢慢走过去,为了避免吓到她,离她约三四步的时候停下来,蹲着:“别怕,你看。”警察指向自己胸前,上面有警员编号。
“警察叔叔好!”女娃脆生生、怯生生开了口。
如果,那一天他们只是这样就分手,也许就不会有后面的故事发生,可是造化弄人,偏生他们自打那一刻起,就慢慢走到了一起。
起初,警察总会在下班或者上班的路上遇见她,起初她也只是远远看着。终于在第七天的时候,她又被那群孩子围成团欺负,他看不过去,走上前去拉开他们,带走了她。
走了几步,他回身恶狠狠地说:“我不管你们是谁家的孩子,只要我还看见你们欺负她,我就抓你们,听见没?”
那群孩子,哄一下四散逃去,寂静无声的弄堂里,时不时传来馄饨摊大爷的吆喝声。他仔细看了看女娃,瘦瘦小小的身材,许是缺少营养的缘故,眼睛又大又有点凹陷,细细的胳膊上还挂着刚才挨打留下的红印,许是老天指引,他关切地牵起她的手,来到了馄饨摊。
他,拗不过她,非要将馄饨带回去给弟弟吃,他忽然感觉很心疼,答应了。
他牵着她的小手,穿过弄堂,穿过夕阳,来到一家很旧很破的小院子。那一刻,他得知这一家姐弟三人,她排行老二,十三岁,一个姐姐,一个弟弟。父母早亡,留下这个小院子,算是还有可以避风的港湾。
姐姐性格软弱,不敢出去,弟弟尚小,不能出去,四处翻找垃圾箱的事情就落在她的肩上。街道里的叔叔婶婶的还时不时接济一下,所以他们慢慢也长大了。
那一刻他知道了,她平时挨打都是因为翻找垃圾箱,寻些纸箱纸盒,酒瓶啥的,拿去换点钱买点吃的,那群孩子也是贫困的孩子,只是喜欢抱团欺负她,因为她嘴巴甜,总有一些叔叔愿意将酒瓶给她……
这世界,从来都是内心强大之人才能活得更好。那一刻,帅气的警察忽然对她产生了敬佩之情,原来一个孩子也可以让人心生敬意。从此,他就成了她的保护伞。
之后,她在他的保护下,出落得水灵灵,是个大姑娘了,那年她十五。再过几个月,她就十六了。她还是很瘦。
她总在想,为何自己长得那么慢?为何老天不让自己更高更丰满些?
兜兜转转,时光带着她迎接了新年。那一年,他在她家的小院里过了新年,而他的妻,在家里守着桌上的凉饭菜过了一个晚上。
那个晚上,姐姐带着弟弟出去走家串户,挨家拜年混糖吃。安静的小院里,一盏昏黄之灯,印出两个人的影子,投射在半透明的窗户上。
“杨哥。”不知何时,她改口叫哥。
“咋了?丽丽。”帅气的警察,感觉呼吸急促,有些东西挡也挡不住,拼命想要撕开帷幕,站在光线之中。
“杨哥,我长大了,我好看吗?”丽丽的声音依旧清脆,警察哥哥却听出了其他的味道。
这些味道,一旦蔓延,整个空气就如鬼魅一样,在他的头顶缠绕,在他心里撕咬,在他身体里鼓臊,有些本不该属于自己的狂热诡异地涌上心头,顺着筋络的缝隙就这样爬进眼眸……
她看见,他的眼底起火了。
他看见,她的身体下雨了。
他想要用火将她那冰冷的身躯捂热,烧灼,直至完全融化。
不知是谁将灯的拉线拉了一下。漆黑,将小屋包围,心却如一盏灯,将她轻松送到他的怀里。
那一刻,只有粗重地喘息声在黑暗中显得十分刺耳,一股少女的体香瞬间散发开来,整个空气都被这样迷人的体味弥漫着,包裹着,里面的人忘了时间,忘了自己,忘了一切,只有热浪不断卷起、拍打着身体、激荡着灵魂……
有人说,忘年的恋,是罪恶的恋,又有人说,忘年的恋,是畸态的恋。他们说,那是来自心灵深处对彼此的需要。
时间的书,哗啦啦翻来十五年后的今天!?时间的书,又哗啦啦翻到那个弥漫黑暗、充斥少女体味的夜晚。
时间,从没忘记一个人在它的河流中趟过,忘记的只有人心。人性的诡秘中,那些无法坦然面对的事,被剥光,被暴露在阳光下,恐慌而又悲凉!
思绪的静谧旷野中,那些过往竟如长长的电影胶片,依次缠绕,依次放映,将思绪紧紧抱着,越来越紧,直到不能呼吸。
镜头切近,那个帅气的身影,已有了衰败痕迹,那个瘦瘦的身体固执地停在脑中,不愿离去。
“杨哥,抱紧我。”那是丽丽最喜欢说的话。
“再紧你就会窒息了!”这是他最习惯回的话。
“将我嵌入你的身体里!这样就可以永远带着我。”有些话,一说出口就预约了未来。未来,就是没有未来!他被她的爱深深感动,愿意为她付出一切!这是没有说出口的承诺。
“嘭!”不久之后,一个袋子砸到了他面前。
“什么?”
“前街刘军的脑袋!”她笑嘻嘻地说,“抢我的生意,还想要我的人!我做了他。”
他教会她,如何冷冻、如何切割、如何烹煮!她这些年,在他帮助下,养了十来条猛犬。
这些犬,高大,凶残!?但认主人!
对了,它们的食物,就是那些被她作掉的人,这些年,在他的帮助下,她学会了如何杀人,如何毁灭证据,如何制造不在场证明,她成了他最得意的徒弟兼恋人。
纵使他的妻为他生了儿子,他还是在妻的洗发水,护发素,护手霜中,加入一点一点的银色物质……
妻开始了漫长而又痛苦的易怒,疲劳,失眠,落发,肌肉僵硬的‘治疗。’直至那个夜晚,那双干枯的眼睛恋恋不舍地看着他,枯柴般的双手在空中胡乱挥动,最后定格在半空,僵直。
后来,医生用了很大力,换了几个人,也没能将手掰直……
当时间轴又开始运转、定格,他看见眼前坐着的人,忽然露出阴深诡异的白牙,旁若无人地笑了起来。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