犟牛阿土往前走着,灌木丛里的树叶长得密密麻麻,地面是干枯的。
“它已经死在那儿啦,”犟牛说,“干得太妙了。”
就在这时,阿土疯了似的大叫起来;他们看到他斜着身子从灌木丛里蹿出来,快得像一只蟹,接着那条雄鹿出来了,伸直着鼻子,紧闭着嘴,鲜血淋淋,巨大的梅花鹿角脑袋笔直向前,一下子猛冲过来!它望着他们,那双陷下去的小眼睛里布满了血丝。
犟牛想跑都来不及了?阿土在它前面,跪在地上开了一枪。犟牛呢,他根本没有听到自己的枪声。因为阿土那枝枪的响声太大了,只看见那头梅花角的突出部分爆发出板瓦似的碎片,雄鹿脑袋向后一仰,他瞄准它那很大的鼻子眼又开了一枪,看到一双梅花角又猛的晃了一下,碎片飞出来。身后的阿土现在已经惊呆了,但见那条野雄鹿的庞大的身子眼看就要扑到他身上。犟牛拔出腰间手枪,仔细瞄着准,又开了一枪,他的火枪差不多同那只伸出了鼻子冲上来的雄鹿脑袋一样高低了。他看得见那双凶狠狠的小眼睛,接着是那颗脑袋开始耷拉下来,雄鹿摇摇摆摆的倒下了。
犟牛的手枪与其说是手枪,不如说是小型猎枪,短距离内活力胜过长火枪,他是站着向它的鼻子开枪,不偏不倚打在那沉重的雄鹿脑袋中心,砰的一声,雄鹿倒下了。倒在离犟牛脚下不足两米的地方。
阿土冲过来,扑入犟牛的怀里。
“我不会被它吓跑的。”犟牛说。
这个女人吓得嚎啕大哭起来。
这么大一头雄鹿,弄回去真的很费劲,犟牛眼珠一转,计上心来;他们家里正好有一个小木排,这里恰好是上游,住的地方在下游,用木排相当方便。于是他俩回去把木排抬过来,然后把雄鹿皮剥了,可以给若婉做一个美丽的旗袍,或者大衣,穿在身上应该很拉风;为孤岛添上一道靓丽的风景。到时候,不管是犟牛还是母鹿们,都可以一饱眼福了。
罢了罢了,不扯那么远了,他们把剥了皮扒了内脏的雄鹿劈成两半,分两次用木排运回家了。这些鲜鹿肉,没有冰窖可以保存,这么热的天,先腌制,然后烟熏火烤风干,做成腊肉,再没有别的好办法保存了。
没事的时候,他俩就坐在山头。
“春天是破晓的时候最不好。”
凌波道。
“为什么这么说呢?”若婉问道。
“春梦还没醒呢,窗外的鸟儿已经叽叽喳喳的在树林间叫个不停了,你说烦人不?”
“我觉得挺好,”若婉道。“就如书中写的那样,渐渐发白的山顶,有点亮了起来,紫色的云彩微细的横在那里,这是很有意思的。”
“夏天是夜里最不好。”犟牛道。
“夏夜又怎么不好了?”阿土道。
“有月亮的时候,这是不必说了,如果身边有个佳人像大海上的明月一样漂亮,男人可就受罪了,老想搂搂抱抱的,就是暗夜,有萤火到处飞着,惹得佳人到处轻罗小扇扑流萤,一不小心撞进男人的怀里,可就糟糕了免不得又是搂搂抱抱的,多累呀;还有就是下雨天,也是没意思的事,和佳人闷在屋里,除了搂搂抱抱还是搂搂抱抱的了。”凌波道。
“秋天呢?”若婉问道。
“秋天是傍晚最不好。”
“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吗?”
“也不算全是,”凌波道。“夕阳很辉煌的照着,到了很接近了山边的时候,乌鸦都要归巢去了,便三只一起、四只或两只一起的飞着,好没意思,它们知道我们没有翅膀,飞不出魔岛,回不了家,还在眼前飞来晃去的碍眼,没意思。”
“我们在这里不挺好吗?”若婉道。“我真的有点乐不思蜀了啊。”
“有你搂在怀里,确实挺好的。”
“你啥都好,就是太色了。”若婉噘起嘴巴。
“所以我和我爱的人来到孤岛上,不妨碍第三人。”
“嗯!”若婉道。“对付世界上的色鬼,就应该是这样,把他流放到孤岛上,那样就可以想怎么色就怎么色,随心所欲。”
“如此说来,我是最幸福的人了?想怎么色就怎么色,随心所欲。”
“所谓的世外桃源就该是这个样子,随心所欲的生活。”若婉道。
“其实我把岛上的风景看遍,浓缩到一处就是你了,如果把你无限放大,就成了岛上无限美好的风景了。”
若婉也不知道他说的对不对,反正自己也有同感。心安处就是家啊,此时更有大雁排成行列的飞去,随后变得看去很小了,他俩看的很有趣。到了日没以后,风的声响以及虫类的鸣声,也都是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