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86. 再见3(1 / 1)忽然不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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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一个送别的季节,不知道为什么,每到毕业季,我总是几乎最后一个离校,好处就是经常可以看到些平时难以见到的滑稽场面,比如说上次从南京毕业,我们那个丢了官的前任班长。

他是四川绵阳人,说起话来有一种挺奇怪的腔调,并不像是电视上面常见的四川话,他是顶能喝酒的,至少是很喜欢很享受喝酒的,同学三年,大小酒局无数,也没见他真的哪次喝的多了,这会毕业,真是不知道喝了多少,回来竟然在床铺上直挺挺的躺了一个昼夜,完全不省人事,后来到了该出发的时候,他还没有丝毫醒过来的样子,别人说醉酒之多也就是个宿醉,第二天不管多么狼狈,不管昨天做了多少荒唐事,失去了多少记忆,总还是能够恢复意识的,没想到竟然还可以醉的超过一天的时间都毫无意识,水都不用喝一口,厕所都不用上一次的,这位就做到了,最后还是和他同行的四川老乡强行把他拉起来,可他虽然人是站的住了,但竟然脑子还都是糊涂的,嘴里跟我说着走了,再见,却出了宿舍的门,就往走廊的死胡同走,那还是醉的完全没有醒过来的趋势呀,他老乡只得抓着他的背包袋子,一路牵着他走,才算是没有耽误了行程。

你想,要是我早走了,哪有机会看这样的奇景,知道人还能醉成那种样子呀,这晚走的几天,总还是有收获的。

我虽然几乎无法饮酒,也从未醉过,但现在心里却也是空的,好像什么都没剩下,不知道是不是和这样的醉酒有几分相似。

这次我不只是晚离校,更是不准备离校了,父母和姐姐准备全家出动,来重庆看我兼顾游山玩水,所以,既然可以在重庆团聚,回家也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或者说,家都搬来找你了,你还往哪里去“回家”哪,我还乐得可以享受一个难得的无牵无挂的假期哪。

因为提前搞定了课程班的手续,研究生公寓便早早的可以入住了,说实话,三医大其实还是挺照顾学生的,方方面面其实都可以商量,像早入住这件事情,办起来远没有想像中困难,不过是找到管宿舍的参谋,表示一下适当的尊重而已,他也还是很愿意与人方便的。

搞定了宿舍,就没啥其他的后顾之忧了,父母要等下个星期才到,而我这一个星期,就几乎被送别这件事情填满了,还是得说带工资上班的人更有实力,这散伙饭就可以吃成一个系列,每天都可以安排起来,只不过人越来越少,而我就成了饭局钉子户,应该把周边的大小饭店,在这一个星期里,高频密的有刷了一次,肚子不是一般的满足,可肠子每天都在抗议!

第一天离校的人最多,阎言和显亮都是这天走,因为我知道阎言一定会回来,所以对我来说离校,也不就真的是送别了,只不过是跟着别人一起去凑个热闹而已,本来以为自己的心境很难高兴起来,但想到一个月后还能再见心里还是会有点甜甜的,也不知道到底是因为什么。

然后是显亮,他离开的很轻松,好像真的不太在乎了,他没有给我们任何关于未来的信息,好像也是不太在乎,他其实完全没有恢复,或者说只回复到了一个对什么都不太在意的阶段,我前几天问过他是否还回来读课程班,他说可能,就看家里怎么安排,他自己倒是无所谓,我说我是很有所谓的,还是很希望你回来继续一起奋斗的,他忽然有些黯然,说没学位这个课程班不知道还有没有意义,我也接不上话了,确实不能用一个我想要你这么个朋友的理由,来左右另外一个成年人的人生,我没有阎言的那个实力,自然说不出那样的话。

第二天尚哲离校,他到了最后,还没有确定能否搞定课程班的事情,尚哲毕竟还是尚哲,他就是有他独特的节奏,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虽然他自己都不确定能不能搞定去,但我却很确定他一定可以办到,他就是这样的,看起来又笨又慢,但总能把事情办了,所以当他说很有可能9月份还回来的时候,我就会心一笑,想着尚哲你这还谦虚着哪?

因为不知道我已经搞定了课程班的事情,所以他也很担心我,反复叮嘱我,哪怕有一丝的希望也值得努力,但能明显看出来他对我能回来继续上学的消极和不看好,是呀,要是没有阎言.......我几乎毫无希望。

在回来的路上,竟然又碰到了北飞同学,这次拉着一个穿蓝色吊带的白净高挑的女孩,看到我,他扶了扶眼镜,掩藏着一个贼兮兮的笑容,凑到我旁边,

“下午4点飞机,需速战速决!”

没等我说啥,他就牵着女孩往学校下面去了.......速度真的很快。

我不知道寂渺是什么时间离开的,也没有特意去问,那天教室里,应该就是我们的送别了,留下的就是一个轻轻的再见,和那本包着棕色书皮的小说。随着身边的人七七八八的走光,我的主要精力就集中在了读这本小说上,虽然语气听起来好像是一个负担,但其实完全相反,豁达并没有辱没了那个中文文学界的最高奖项,那是一部一旦来了头,就让人就算想停都停不下来的作品,因为那文字竟然只有加速度的,你只能越读越快。

抛开所有传闻中的争议内容,甚至不谈故事本身,单说文笔,就已经令我惊叹,可能我的阅读量终究还是很少的,确实没有在之前看到过这样的语言,之前读过的,或精致或华丽或厚重或飘逸,总体来说,那些构筑了我心里的好的文笔的样子,那是一种有些距离感的语言,让我觉得自己可能很难达到。

但霍达的文字不同,那是一种平实的流畅的有加速度的文字,一种让人可以越读越快的行文结构,不知道为什么,我一见倾心,从那以后,最好的文笔在我心里有了一个更具体的样子,甚至就因为这个标准没有那么远的距离感,导致了后来自己文字能力的觉醒,并且持续追去着这样的文笔。

因为对那样文字的喜欢,五十多万字的小说,在这一周之内就读到了结尾,最后一页的铅字印了一半,就结束了全书,剩下的空白的半页纸上,用蓝色笔写着,

“送给你的阳光”

“寂渺”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中文字迹,漂亮的同时很有气势,并不能明显看出来是女孩的字迹,这句话也是一语双关,可以是送给你的---阳光,或是送给---你的阳光,想了一下,我拿出手机,

“谢谢你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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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

发送

那天应该说的再见,我现在说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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