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二章、回程(1 / 1)玄机闲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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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中旬,业主新建的部分永久营地终于建成,同时建成的还有电厂员工宿舍楼前的灯光篮球场。酷爱篮球运动的孙正非每天都要开车从业主营地边过身,他看那建好的四层长排宿舍楼也就只有八九个人在活动,新建成的球场也不见有人打篮球。

那孙正非的本意这篮球场是电厂新建的,那首先到球场打球的最好是电厂自己的人。孙正非一连观察了三天,也不见有人在新建球场打球。

第五天,晚饭后的孙正非拿上篮球邀上小彭、小赵一起到新球场去打球,三人在球场还没有打上五分钟篮球,就从电厂宿舍楼跑出一个身穿运动套装的年轻男子笑嘻嘻地参与投篮,众人见这个比孙正非略矮一点的年轻男子运动长袖衣的背部有虎跳谷电厂字样,球衣号是14号。

“好久没有打球了,手都发痒了。”14号见孙正非打球的姿势较为标准,有种惺惺相惜之感。

“我看这球场都搞好了好几天了,也没见你出来打球。”

“兄弟,那得要有球啊,我的球忘记带来了。”14号潇洒地投了一个两分空心篮,然后又说道:“你这球不错,可以做比赛用球。”

......

三月的天黑得早,几个人没打多久天就全黑了,那14号找了半天也没找到球场灯光开关,那电厂管这一块的人又没在家,众人只得作罢散场,那14号约孙正非几个明天再来,球场灯光由他解决。

于是,只要天气允许,大伙就会到灯光球场打上一两个小时篮球,参与打球的人也越来越多,众人打半场球赛没一点问题。个人实力属孙正非与14号最强,最开始时那14号似乎勉强能与孙正非对抗,但随着时间的推移,14号已越来越不是孙正非的对手了。

三月三十一日早上,已请好假的孙正非将自己的坐驾往修理车间一停,请那早已说好的老邹安排搞个全车二保并更换刹车碲片。之后,孙正非就与母亲一起坐着郭队的车子到了青树坪水库码头,待那货船上的水泥卸完之后,孙正非与母亲便搭乘那货船前往X江电站码头。

货船老板姓江,X江镇人,他与项目部签有合同,承包了从X江水泥厂至青树坪镇的水泥运输任务。孙正非经常来船码头拖水泥转回工地,自然与江老板很熟悉,中午就在船上吃饭,就一个菜:一大盆清水煮活鱼,也没见江老板放什么佐料,那味道却鲜美至极。

货船到达X江电站码头之后,江老板又开着大货车载着孙正非和他的母亲来到X江镇,江老板的家离孙家也就500米距离,那江老板客气,路过他家也不停车,直接将孙正非两人送到家后才驾车返回。

此时已是下午两点,李兰英与孙正非在家里做了简单收拾之后,就准备搭乘客运班车前往CZ市坐火车回老家。

“妈,我这里还有陆佰块钱,全部上交给您算了,反正我拿在手里也没什么用。”收拾完毕的孙正非从上衣口袋里掏出几张大钞,朝李兰英面前一递。

“哎哟喂!你哪里还有这么多钱哟!”

“嘿嘿,这是我参加工作以来一分一厘地攒下的辛苦钱,我现在可是身无分文了。”

“嗯,有了你这些钱,正好可以把你父亲的墓修得好一点。”

“也难得你的一片孝心了。”

“妈,爸爸的墓也不能修得太寒酸了,钱不够我再想办法。”

“我知道,但也不能太好了,这些都是做给别人看的,你爸爸在世的时候我们也都对得起他,我们也算做到了仁至义尽了。”

“嗯...”

孙正非完全认同母亲的说法,孙正非认为:若大人在世之时,做子女的不知孝敬,待那大人去世之后,就算子女花再多的钱来办理丧事和修建奢华的坟墓来安葬大人,这些子女本质上其实还是不孝子女。若那大人在世之时,做子女的孝敬体贴,待那大人去世之后,就算子女只能尽其所能修个最寒酸的坟墓来安葬大人,这些子女本质上是至孝子女。

“妈,我到阅览室林伯那里换几本书来看。”

“嗯...,快去快回,晚了怕没有客车了。”

孙正非应承一声,提着两腿麂子肉出门而去。

......

火车站十分热闹,乘客熙熙攘攘,川流不息。孙正非走在母亲的前头,他们的车票已经买好,两张站票,是一列GZ开往CD的慢车,他们夜里十点多钟上车,转钟四点多钟才能到达孙正非老家县城。

孙正非双手戴着一双跳霹雳舞的无指皮手套,身穿一套老式军装,脚踏一双翻毛皮鞋,背着一个大的牛仔双肩包,牛仔包里装着他父亲的骨灰。

孙正非带着母亲随着人流朝规定候车室走去,些时的孙正非眼神显得格外犀利,他如同保镖一般保护着母亲及父亲的骨灰不受到任何人的冲撞,对于那些没长眼睛只知低头走路即将撞上之人,孙正非就是毫不客气地一推,若那被推疼的人想要找啰嗦,孙正非也不说话,只是虎目一瞪,用很明显地身体语言告诉对方:怎么,你不长眼睛还有理了?不服气?想打架?

孙正非出发前就下定了决心,在旅途中,谁若故意冲撞了母亲及父亲的骨灰,不管对方是何方神圣有多少人,他都会毫不犹豫地出手教训对方,打不赢他就动用他那别在后背腰间的十五寸尖刀。

这把尖刀是学钳工的杨建光用汽车弹簧钢板打造的,两人一人一把,孙正非又从那物资仓库讨要了点绝缘板让杨建光做了两个刀鞘。少年爱刀,孙正非自己就收藏了好几把刀和匕首,但似乎均不及杨建光所打造的这把尖刀精致实用。

当今稍微调皮一点的少年郎出门之时大多会带一把或长或短的利器防身,孙正非却从不带那些家伙,他认为若自己身带利器出门,胆必大心必有所仗,就会忘记谦让隐忍,那样就容易惹来祸事。

那些被推疼的旅途中人见孙正非气势如虹、煞是威武,便知他真是个不好惹的角色,自然也是息事宁人,匆匆离去。

绿皮火车过了夜里十一点半才姗姗而至,孙正非心里倒一点不急,他还希望火车晚点时间再长点才好,那样的话,他们到老家县城下火车时天就会亮了,就会方便很多。

站台上火车的旅客不少,孙正非站在母亲身后随着拥挤人流一车,孙正非江湖经验也算丰富,知道这个时候是那扒子手偷东西的最好时机,他把感观警觉提到最高,小心观察周围动静,果然孙正非不出所料,一个中等身高、头式时髦、身穿花衬衣,手上搭着一件夹克外套的瘦个青年人故意往上车的人群里挤。

孙正非一见这没有一点行李的瘦个青年人,便知道他百分之百是个扒手。

“泥玛,这个哈批比老子上班还敬业,这么晚了还出来杀猪。”孙正非对这个年青扒手的敬业精神暗生佩服。

出门之前,母亲李兰英便在贴身内裤上缝了个口袋,将那些大钞藏在里面,然后再用针线将口子封牢,一般的毛贼是绝对偷不到那些大钞的。但孙正非担心这年青扒手不知轻重用刀片将他所背的牛仔双肩包划个大口子,而后若父亲的骨灰盒又不小心掉到地上的话,那就真是大罪过了。

孙正非将警觉性提高到十二分,同时用余光紧紧盯着那年青扒手,那年青扒手从一个中年汉子口袋里掏了一个钱包后,还想继续掏包,突然他似乎感觉到了孙正非的眼光,便朝孙正非望去,他见不动声色的孙正百如此“醒水”,便朝那孙正非一笑,然后退出人潮,跑向另一节车厢口外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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