锣鼓声阵阵,炮仗闹腾腾。
二十二日这一天,是从辰时一刻的第一声炮仗声开始的。
何墨难得穿了一身大红色的状元服,骑在马上,悠哉的带队前行。
洪九住的客栈离这儿不远,放开马力跑也就半个时辰的工夫。
可来帮衬的婆子却说了,迎娶不能着急,要在吉时迎新娘,没有到吉时前,哪怕人到了门口,也都要候着。
于是乎,何墨的迎亲队伍走的出奇的慢。
结婚是件热闹的喜事,不止是亲朋好友,还有附近的街坊邻里都会过来凑个热闹。
四个帮忙的壮汉,扛着两担子最便宜的果怡糖,看见一个人就塞上一把。
无数的小屁孩围绕在迎亲队伍的左右,不停的乱跑着,就为了多分一把果怡糖。
何墨家大业大,压根就不在乎这些东西,想要就拿,使劲的拿,两担不够就四担,再不够就六担。
鞭炮声、吵闹声、锣鼓声,声声悦耳,将这大喜之日的氛围炒热。
磨磨蹭蹭的队伍,总算是在吉时接到了洪九。
一袭大红婚衣,头戴凤冠霞帔;胭脂如赤霞,面洁似云曦;眸中藏秋水,落霞齐争艳。
何墨看的都呆了,他第一次知道,原来洪九可以这么美。
真的是美艳不可方物。
一旁的东子见何墨发愣,急忙用手肘推了一下何墨:“新郎官别愣着了,赶紧去接新娘子啊。”
“哦哦哦,”何墨这才回过神来,抓住洪九的手,紧紧不放。
“光拉着手有什么用,上轿啊。”
“抱起来,抱起来,新娘的脚不能落地。”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指挥着何墨,而何墨也木讷的听一句动一个,紧张的全没了主见。
一旁观礼的人们都很开心,何墨如此窘态,可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看见的。
特别是智深和尚,嘴里塞着饴糖,问公孙一道:“平时看着挺机灵的一个人,怎么今天看上去跟木头似的。”
“那是你没结婚,你要是结婚,我敢保证,你比他还木头。”公孙一双手环抱,笑着看何墨出洋相。
智深和尚双手合十,诵了一声佛号:“阿弥陀佛,出家人不结婚。”
“呵,这时候想起自己是出家人,吃肉的时候怎么不想起来。”
智深和尚认真的说:“济颠和尚说的好,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坐。出家人吃块肉喝口酒,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公孙一摇摇头:“就知道那些歪理邪说,济癫和尚那是真佛,你一个野和尚比得了么。”
婚礼又叫做昏礼,在古代结婚都黄昏时刻进行的,所以才有昏礼一说。当何墨八抬大轿把洪九接到家中时,已经是黄昏时分。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礼成!”
虽然何墨跟洪九没有高堂到场,但还是朝着门口拜了一拜。
…………
楚云天得知何墨要结婚的消息,当即拍板,这次婚礼的宴席,全由樊楼包了。
在白虎桥的小院子里,整整摆了七桌酒席。当然这些还不够,门外又摆了十二桌流水席,坐下来就能吃。
不得不说,宋朝人真的是闲,光流水席就吃了一天,足足翻了三十多桌。
今天朝中的文武大臣们一个没来,既然何墨要做孤臣,那就让何墨做的彻底点。
不过人虽然没来,但是该送的礼一样没少,堆满了半间屋子。
唯一过来的就只有包拯,他跟何墨有交情,而且身正不怕影斜,从来不在乎这些东西。
要是范仲淹在京城的话,也会过来,可惜如今延州政务繁忙,实在抽不出空。
“恭喜何兄弟娶得娇妻。”包拯说着恭喜的话,送上一对玉佩:“寥寥此物,不成心意。”
“包大哥,你太客气了,快请上座。”
包拯摸了一把自己的胡须:“新郎官且去忙,等会宴席上记得与我痛饮一杯。”
“自然是要痛饮一杯的。”
何墨应付着前来的宾客,方一也在门口当了一回小厮。
等众人一一落座,最热闹的要属萧洪古那一桌。坐的都是剧组的员工,何墨的下属。
何墨跟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是最长的,也是最亲近的,而且剧组的人都不是大人物,不会端着掖着,喝高兴了自然而然的就闹了起来。
古代的闹洞房,其实就是拉着新郎官喝个酒罢了,哪里有现代那么多的花花肠子。
萧洪古今天显然喝的高兴,拉住何墨的手,非要敬他一杯。
“何导演,我老萧今天敬你一杯,想我这大老粗何德何能,能过上今天这种日子。别的话我也不会说,用戏文里的话来讲,何导演与我萧洪古那就是知遇……什么来着?”
萧洪古有些醉意,一旁的刘福提醒道:“是知遇之恩。”
“对,就是知遇之恩。没有导演的提携,我萧洪古还是个下人,早死在了矿上了……多的不说了,我干了!”
说完,当即一口干了下去,那可是足足一海碗。
何墨也挺感动的,拿着酒盅跟萧洪古碰了一下杯:“一切都在酒里。”
“对,都在酒里。”
婚礼上众人推杯换盏,胡吃海喝,何墨一圈敬了下来,饶是他用的小酒盅,此刻也有些喝多了上头。摇摇晃晃的走不动道。
方一已经替何墨挡了不少的酒,不过他也差不多快趴下了。
现在是大嘴跟东子两个人在替何墨挡酒,谁让何墨这几年电视机的买卖越做越大,全汴京城的商家,都想着来参加何墨的婚礼。
不吃席都成,只要露个脸,交几个朋友,那就是赚到。
就在众人喝的高兴时,外面突然传来了一阵嘈杂的动静。
只听这动静声越来越大,方一坐不住了,强撑着身子想要出去看一看。到底是谁那么不长眼,敢在自己师傅大喜的日子过来胡闹。
刚走出院门,看见迎面而来的仪仗队伍,方一立马吓的醒了酒,跪倒在地,口中大喊。
“恭迎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