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道人竟然能够如此轻易地放手,众人不禁惊讶于终南一派的面子竟然有这么大,兴阳宫是官府之下的,他们既然能够四处横行无忌,就是靠着分封的南山府的府君慕容勋才能够不断壮大,听说起初的兴阳宫不过是一群地痞流氓,他们占了一座信徒们的宫殿之后自封为兴阳宫,随后靠着坑蒙拐骗等等竟然从凡世中出了头,渐渐地成了名门正派,这件事情较少有人知道,还算是隐秘。
“小兄弟,你遭了这个白鹤道人的觊觎,恐怕有难啊!“终南道人徐徐说道,他捋着自己的胡须,手在半空顿住,“白鹤道人心狠手辣,尤其是对没有什么地位的平民,无所不用其极,只要是他想要的,很难逃过他的手掌!“
祝福南在平日里也听闻过白鹤道人的名头,他的修为倒是不高,但是是出了名的狠毒,和他斗与和剧毒猛兽斗没什么分别,很多人见着他都要绕路走,怕惹得一身麻烦。
“师傅,我看见这位恩公的身手了得,倒是不害怕那白鹤道人找上门来,不过就是怕他为了取到恩公的炼体术,殃及周围的村民。“祝福南在一旁说道,他似乎是知道姜平并不愿意加入他们之中的某一方,所以并未刻意提及招揽一事。
惊魂稍定的两个晚辈从一旁赶了过来,他们同时向姜平道了谢。
众多门派围猎山林中的妖兽多日,直至今日才将周围的山中的妖兽除了许多,若是让它们自然繁衍,终究还是要祸害周围的百姓。
“我只有从这里搬出去,他才不会找其他人的麻烦,我还是自己独自出走吧!“姜平答道,他也想起了小时候的事情,那些场面还历历在目,无法忘怀。
村民们将村子中的王大叔抬了出来,之间后者奄奄一息,面孔上的皮肉有些萎缩,似乎是被剧毒影响,他只是被麻痹,并未被直接杀死,还留有一口气在胸口。
“王大叔!“呼喊王大叔的声音此起彼伏,众人都为他感到叹惋。
终南道人走到人群旁侧,许多人都看见了他刚才的样子,驾驭祥云飞至,简直像是神仙一样。
他长袖一展,手中出现了一张制作精良的符箓,他将其揉碎,化成了灰烬,那些灰烬被王大叔吸入鼻子之中,顺着他的食道朝着身体中飘了进去,逐渐融进血脉,而后变成一条条细流,牵引着那些魔蛛的毒素不断朝着身体丹田处堆积。
“醒了醒了!“有人惊呼道,他们亲眼看见王大叔的脸由黑转白,渐渐苏醒了过来。
王大叔颤颤巍巍地将手伸了出来:“我,我这是怎么了!“
众人这才松了一口气,突然,王大叔作犯呕状,他翻转过脸去,将腹中的黑水吐了出来,其中全是丝絮,看得让人有些恶心。
吐出这一口黑水之后,王大叔的神情缓和了许多,他也不再颤抖了,渐渐有力气想要站起来。
“多谢道长!“王大叔沉着声音说道,“多谢道长救命之恩,道长要是想要什么东西,尽管从我的家中拿去,无以为报,无以为报。“
终南道人摇摇头,他面带笑意:“并非是我救了你,是天命如此,天意让我来到这里,才救了你一命,你应该感恩苍天,从今以后好好活着才是。“
说完,终南道人一行人又与姜平商议了几句,而后他们似乎奉劝不住姜平,而后离开这里。
所有人都回到了村子,而姜平也一同回了自己的家。
一想到自己可能会连累村子里的其他人,姜平就感觉到那强烈的自责感,这种事情不能够再发生第二次,所以姜平决意离开这个他生活了一段时间的小镇,他现在收拾东西,在夜里走,以免他经不住村子里人的挽留,到时候心软误事。
“姜平哥哥!“一道奶声奶气的声音传来,那是狗蛋的声音。
他走进姜平的屋中,脸上刮着笑意,他的双手背在身后,脸上净是乌黑的煤灰。
他的眼光闪动,故作神秘地问姜平说:“你猜我带了什么好东西来!“
姜平想到夜里就要离开他们,心中顿时生起离别的伤感,他的眉头微皱,一时间愣了神。
“烤红薯!“狗蛋从手里拿出两个硕大的烤红薯,那是山里栽种的红薯,个头十分巨大,而且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它的味道甘甜诱人,而且这种烤红薯的内质有些沙感,外边儿漆黑,里边儿金黄,吃起来就像是吃炒熟的板栗。
他忙把红薯塞到姜平的手中,狗蛋的小手被烫的通红,姜平都看在眼里,这一切都是为了给他一个惊喜。
“狗蛋,你快吃吧,我还不饿呢!“姜平心疼地说道,他看着狗蛋,又想起前些日子,刚刚建立起的情谊就要分割,姜平心中实在不好受。
“姜平哥哥,你是怎么了,我怎么觉得以后要再也见不到你了,你是不是要跟着那些仙人们走啊,大娘们都说你要走,能不能不要走啊!“说着说着,狗蛋的声音哽咽住了,他的眼泪扑朔地往下掉落。
姜平拍了拍他的背,狗蛋渐渐哭累了,就躺在姜平的床上睡着了,姜平揣上了狗蛋送他的那个红薯,将另一个摆在他的枕边,而后收拾起行囊走向了大山深处。
望着这片自己生活了一段时间的地方,他的心中多有不舍,但是外界还有自己要做的事情,他还没有找到叶吴舅舅,本想等九州稍微安定些然后四处打听消息,但是现在突如其来的外界力量将他的计划提前了,不过现在他也看清楚自己在这个地方多呆上一天,就会多留恋一些,到最后无法离开。
山路黝黑,在夜里借着少量的星光稍微能够看清附近的道路,姜平并不害怕这种黑暗,他此前被关在地牢的时候就练就了夜能视物的能力,现在依旧能够看清夜里的景象。
这一次,他决绝地不回头,直直朝着大山深处走去。
走了将近一夜,他稍微感觉到有些疲惫,但当看到东方的日出之时,东来的紫气不自觉地渐入他的调息,将身体中的疲惫消除,趁着这段时间,姜平盘腿打坐,过了半刻,他的疲惫顿消。
又走了大半日,终于走到了三座山之后的山头,自山头向下看去,那是一座繁华无比的都城,一望无际的平原,城外有马匹羊群,草地鲜美,城池中的建筑五颜六色,比起自己许久之前看到的场景不知道要美了多少。
在自己住在山林中的这些日子,人族从衰败转而强盛,这一点也从他们的屋舍和城池之中能够看出。
自走到山下,他发觉周围的人都用着一种看待异类的眼光看着他,这让他感觉很不自在。
到了溪流旁边,他捧起水来借着水的倒影看着自己的脸,并没有什么异常。
不过在水中,他看清了自己和周围的人到底有什么分别,他身上穿着破破烂烂的粗布衣服,而那些人穿的全都是细腻的布料和绸缎,就连最普通的那些子民们也穿着素布衣衫,比他的衣服看起来细致太多,他身上的衣服是村子里缝制的,而且当初的衣服也全都破裂不能再穿了。
走到了城中,他径直走向一家买衣服的店铺,那老板见一个山里的人到了他们那间衣裳铺子,就让小二去看看姜平究竟是做什么的。
“客官,请问您是买衣还是做衣呢!“小二到也没有瞧不起姜平,他问了所有客人进店他都会问的问题。
姜平听了他的说法,有些懵懂,不过还是从自己的包袱中取出一片金叶儿,那老板眉头一挑。
“哎呦!“那老板走到姜平的身前,“你这是从哪儿来的呀,这东西可是要被收入官府做定量的,你这东西不会是从哪儿偷来的吧!“
姜平摇摇头:“给我置办两身衣裳吧,我没有穿的,最好尽快!“
说罢,姜平便坐在一旁的椅子上倒了一碗水喝。
老板收了姜平的金叶儿也不管是不是偷的,给他置办了三件衣服,这一片金叶儿的价钱可能够当他的半个铺子了,他当然乐意,也起不了什么歹心。
姜平走出铺子之后回到了城门口,他方才看见城门口围了许多人,现在看来,那是在看什么告示,此时人少了,他便靠了过去,看见了上面的一副画像,那画像上画着一个彪形大汉,姜平也不认识,只听到身旁的一个人念着什么蔑视王法,斩首示众。
斩首示众是大刑,在刑罚之中是中等,还有十分残忍的刑罚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个大汉只是因为蔑视王法就被斩首,姜平感觉十分不能理解,现下已经比之前太平了许多,竟然还有这样的不合理的事。
“让一让!“姜平听见了身后急促地马匹声,许多人都惊呼着跑向了一边。
只见一道熟悉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姜平不用听闻就知道那是白鹤道人,他没有回头,便看着一行人从城门驾马跑了出去,其中正是白鹤道人,还有一个身穿华服的少年。
姜平身上穿着的蓝灰色长衫一改以往的表象,白鹤道人一眼没有认出他来,只是看了他两眼,并未停留。
所有人见着这群人就如同见了瘟神一样,立刻跑开,刚才街上还是熙熙攘攘,现在看来,人影有没有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