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二章修整(1 / 1)梅笑三君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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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上三竿,院中空地上,盛凡和孟章紧紧的拥抱在了一起,庆祝劫后的团聚。

此时的孟章一身衣服破旧不堪,脸上满是黄泥,活脱脱一个乞丐模样,只不过手里提着一个袋子也不知里面装了什么东西。

青年面色惨白,不过精神还好,热情的和平邑几人打招呼。

盛凡和孟章分开后,多次担心他会出什么意外,虽然二人并没有什么血缘关系,但是自己多次蒙他获救,生命垂危之际能够有这样的人陪伴无疑对来到这个世界的盛凡莫大的慰藉。

拥抱过后,孟章把盛凡放下,尽管此刻盛凡的个头虽小,但是无人敢小看他。

盛凡看向青年,青年也看向盛凡,二者对视莫名间相互一笑,接着盛凡从怀中拿出锦盒,捧着它对青年说道:“大侠,你的东西如今完璧归赵。”

青年接过锦盒说道:“多谢小友。”

忽然间盛凡开始剧烈咳嗽起来,身体也摇摇摆摆,脸色突然惨白起来。

青年赶紧扶住盛凡,众人也围上来看着盛凡,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在众人疑惑之际,青年出声道:“哦,不要紧,只是小友连日来奔波劳累,惊吓过度,加上身上又有伤,气血亏虚,神志有损,只需好好调养即可。”

孟章听到这话松了一口气,细细想来盛凡毕竟才是个十岁的小孩,看来以后要多给二狗子找些好吃的补补。

青年抚摸着嘴唇发白的盛凡的额头,略一思索,将锦盒打开,用手将仙草的一节拧了下来,对着孟章说道:“孟兄你把此物收好,要是小友不见好转就把这个喂给他吃,此乃天地灵气所凝,对于小友的伤势极好。”

孟章伸手去接,却被盛凡给拉了回来,说道:“这原本是大侠你辛苦采来,你又是我们的救命恩人,我又怎能还拿你这么贵重的东西呢。”有些原则性的东西,盛凡还是必须坚守的。

“小友果真是高风亮节,在下佩服。只是家母所需药草不需太多,给小友一些无妨。小友还是收下吧,算作是在下的见面礼。”

“既然如此那就多谢了。”盛凡也不是矫情的人,以后再回报大侠就好了。

孟章忙着接过,连连鞠躬答谢。

“时间也不早了,我等就此别过。”说完,青年便转身欲走。

盛凡赶忙说道:“大侠既有要事在身,在下不便挽留,只望大侠留下名讳,来日必将报答今日恩情。”

青年正欲开口,门外忽然有人来报,说是看见大批的黄巾兵马向村中走来,浩浩荡荡、声势威扬,果然不远处传来军队行军的声音。

“在下身份有些不便,只好先走一步,有缘再见。”说完翻墙离开,至始至终都没有来得及留下姓名。

“二狗子,你想知道的话我待会可以告诉你,你先回去歇着吧,我去迎接大军,这回可真是太好了。”孟章叫上平邑等人前往村口。盛凡觉得身体虚弱不能久持只好回屋修养,等孟章回来再问这件事。

盛凡独自一人在草席上躺着,看着天花板发呆,脑中想着来到这个世界的这两天可谓是步步惊心,九死一生。唉,黄巾起义,最后被官军镇压,接着就来到诸侯混战时代,再就是三国。然后是………想着想着盛凡就睡着了。

响午时分,天上的大太阳火辣辣地照射在盛凡的房间里,没办法,屋子的窗户大多是破损的,不仅透光而且漏风。

盛凡醒来一看已经是中午了,腹中空空如也,正准备去找点吃的,就看见有一个人端着饭碗推门而入。

“你醒了,二狗子,孟大哥叫我把饭端过来给你吃”

面前的这个人是和盛凡同行的一伙人中的一个,至于名字盛凡还真不知道。

小伙仔细用干净的衣裳擦了擦筷子,一脸憨笑地把长短不一的筷子递给盛凡。

盛凡接过饭碗,发现上面还有鸡肉,这可把盛凡馋坏了,接过饭碗狂吃起来。

“呢料且末名子麽?”盛凡嘴里含着饭叽里咕噜地说道。

那人听得一头黑线,说道:“二狗子,你慢点吃,小心噎着。还有的是,不够我再去给你拿。”

“呃”盛凡终于把饭给咽下去,还真是差点把他噎住了。

“我是问你叫什么名字?”盛凡这回吐字很清楚。

“我叫高墨,是河北巨鹿人士。”

“巨鹿,那不是张角起义的地方吗?”

“哎呀,二狗子,你怎么敢直呼大贤良师的名讳呢,这要是别人听去了你可就完蛋了,会有杀身之祸的。”高墨紧张兮兮地说道。

“对对,我这不是一时嘴快,那你是什么时候参加黄巾军的?”

“中平元年”

“啊”

“也就是五个月前,没孟大哥有资历,他老早就是太平教徒了。”高墨一脸羡慕的表情。

“哦。”盛凡扒了一口饭,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你吃了没有要不一起吃吧。”此刻碗中也没剩下多少了。

“吃过了,我不用了,二狗子你多吃点,这是孟大哥特别给你准备的。哦,我这还带来了草药,是平邑大哥给你准备的。”高墨提着一个袋子,这般说道。

“那我就不客气啦。”盛凡的小嘴很久就将一碗米饭吃了个精光,包子脸数次差点突破自身的极限。

把饭碗递给高墨,盛凡说道:“又麻烦你了。”

“二狗子,我发现你跟那些士子一样,动不动喜欢客气。”高墨笑嘻嘻地看着盛凡。

把碗筷收拾完毕的高墨回到房中开始为盛凡敷药,掀开盛凡破旧的衣服,看着肩膀上那个深红的大疤,饶是经历了多场厮杀的高墨也忍不住心惊胆跳。

“你忍着点,二狗子,我动作快点。”高墨说着把伤口处的药渣擦去,而后猛地把手中的草药往上一按。

“嘶,疼死我了。”盛凡叫道。

“我还以为你不怕疼呢?二狗子”高墨说道。

“怎么可能不怕疼我又不是神仙。”盛凡不解的说道。

“可是你被六海挟持的时候不是连死都不怕吗?”高墨笑着说道。

盛凡饶了饶头,笑着不再说什么,有些事解释不清的。

“对了,我大兄和平邑大哥他们怎么没有回来?”盛凡此刻想起了孟章和平邑。

“在开庆功宴呢,来的廖司马知道了我们的功绩升了孟大哥做校尉,现在孟大哥已经是个百夫长了,平大哥做了他的副手两人喝的正欢呢。他们现在可不知道有多威风。”高墨一脸羡慕地说道。

“廖司马,哪个司马?”

“哎呀,我哪知道,总算是又回到军中了,你就别管那么多,安心养伤吧。”

“高墨,我问你,你为什么要参加黄巾军呢?”

“不为啥,在家吃不饱饭,跟着黄巾军有饭吃呀,还不会被欺负,这么好的事去哪找。”

高墨的一番话让盛凡有些哭笑不得,“哦,你以前常常被人欺负?”盛凡看着眼前这个质朴的少年问道。

“可不是嘛,村东头吕村长家的儿子老是拿我当马骑,谁让我爹是他家的长工,后来我实在是受不了了,离家出走。我爹在找我的路上活活饿死了。我最后被太平道收留,大军打到我们村的时候,我亲手给了那个混账几巴掌,他吓得屁都不敢放。”高墨一下伤感一下欢喜,可是听得盛凡心中却不是滋味。

见到盛凡不再言语,高墨找了个地方打盹。

盛凡再次呆呆地看着天花板,继续发着呆,不知如何打发这闲暇的时间。

不知不觉间,已经快到了傍晚,房间内,盛凡教着高墨玩五子棋,两人在一块破布上,用碎石互相厮杀着。

当盛凡和高墨玩的不亦乐乎的时候,房门被推开,盛凡定睛一看,喝得满身酒气、双脸通红的孟章拿着酒菜走进来。

“二狗子,你们这是玩啥呢?看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话闭,从口出吐出一口浓重的酒气,差点没把盛凡熏死,这是喝了多少呀。

盛凡接过酒菜,给孟章一个位置坐,他便和高墨欢快的吃起来。

吃着饭菜,盛凡心中觉得和前世相比,似乎还更好吃一点,可能是经过生死磨砺后的幸福感的缘故吧。

“来,再和你大哥我喝一杯。”孟章拿起酒杯就要和盛凡对饮。

“我身上还有伤呢,不能饮酒。”盛凡无奈说道。

“也对,看我糊涂的,我自己喝。”孟章拍拍自己的脑袋说道。

“对了,大兄,你还没告诉我,那个大侠他叫什么名字呢?”盛凡心中一直有着这个疑问。

“瞧把我糊涂的,他说他叫徐福。”孟章把酒一口饮完说道。

徐福,三国有名的人物里好像没这号人吧。

“对了,高墨那个你先出去溜达会吧,我在这陪二狗子就好了。”高墨依言离开。

看到高墨走了,孟章把头凑了过来悄悄地说道。

“徐大侠还送了我件宝物,我拿给你看看。”孟章起身把墙角边的袋子拿过来,将里面的东西拿出。

盛凡一看,两枚巨大的獠牙和几块兽肉映入眼帘。

“大兄,这不会是你们把狼王杀死之后的战利品吧?”

“二狗子,真聪明一猜就对。”孟章抿了口酒继续说道:“大侠把狼王的皮给拿走了,说是冬天好给他的母亲御寒,大侠可真是一个大孝子。至于狼王的肉太多了我们带不动,我拿了一些。”

“最关键的是这两枚狼牙。”孟章从桌上拿起两枚洁白如玉的狼牙轻轻的抚摸,像是对着美女一般,仔细呵护。“大侠说,哪天我打造兵器,让工匠把这狼牙加入到器胚中,那打造出的兵器称得上是神兵利器了,嘿嘿,到时候战场上没几人是我老孟的对手。”孟章志得意满地说道。

盛凡看着孟章那傻笑劲,给了他几个白眼,看不惯他那一副得意的样子,真心欠揍。

“你可别不高兴,你看你有脑子,我有气力,咱们在一起那可不就是天下无敌嘛。晚上我把这狼王肉炖给你吃,过不了几天你就能够生龙活虎的。”孟章对狼牙的兴致很高,还在抚摸着。

“对了,听高墨说大兄升做百夫长,不知道这个封赏的廖司马叫什么?”

“哈哈哈,没错,高墨这小子嘴还挺快,廖司马听了我孟章的功绩当场就称赞我老孟是百人敌,提拔我做校尉,这廖司马名叫廖化,也是个豪气的英雄,我黄巾军有这么多豪杰,何愁大事不成呢。”孟章赞叹道。

“廖化,竟然是他!”盛凡惊声道。

“怎么,你认识廖司马?”孟章不解的问道。

蜀中无大将,廖化做先锋。盛凡确实听说过他的名讳,这句话看似有点贬低廖化的意味,但也从另一方面认可了廖化的实力,只不过他怎么会在这里呢。

“二狗子,你咋了,问你话也不说,越来越不把我放在眼里了。”直接给了盛凡一核桃。

“哎呀,我刚才溜达下,听别人说的。”盛凡随便编了个借口把这件事给糊弄过去了。

孟章也没深究,想来最近这小子变得更聪明,就有些心高气傲了。喝完酒,孟章床上一躺呼呼大睡起来,看着鼾声如雷的孟章,盛凡无奈,只好走出房间去外面透透气。

来到院落外,随处可见黄巾军士四下躺歇,毫无军纪可言,看来这只军队经过急行军累得不行呀。

不多时,盛凡就把村落走了七八,看着这样的军队,盛凡无奈,怪不得黄巾败的那么快,自己该想个办法找条出路了。

当晚,吃完狼王肉汤的盛凡感觉浑身热热的,充满了能量,于是便将那一节仙草好生收藏起来,以待来日不时之需。节俭持家向来是前世盛凡的最大美德,一个馒头管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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