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自己没有担忧,卑斯麦觉得那一定是假的。自从两个月前只身离开莱格奥斯返回萨鲁芬,卑斯麦就觉得莱格奥斯隐隐有些忧郁。
骑马走在林间小道,走在这一条前往驻军总营的林荫道,青葱的树木随着风沙沙响着。
卑斯麦是莱格奥斯的亲信,又是贴身近卫骑士,还是从小的老师,他常年跟在莱格奥斯身边,对莱格奥斯的行事作风无不了解。当年随同莱格奥斯征战布里斯要塞时,莱汀城的号角响彻每一街角,意气风发的红玫瑰骑士团浩浩荡荡从绿林河畔向三叉河前方的平原行军,与其他家族的军队汇合之后又浩浩荡荡向着北方而去。那时的莱格奥斯是悠然自得的。
他很清楚自己比莱格奥斯年长近一倍,却是在心里由衷信任着这个他从小看着长大的青年。自己没有一头飒爽的红发,毕竟不属于汀格族人而只是个封臣,而作为莱格奥斯的老师,他丝毫没有觉得自己是高人一等的。莱格奥斯的聪明在小时候就体现出来了。当卑斯麦向莱格奥斯讲述近两百年的战争史时,他甚至提出了一些合理性的建议。
“当摩尔远征军出现的时候,那就是我们的失败,”他说,“他们像一支箭插入中间平原,左边是林间地,右边是秘溪沼泽。如果我是铃兰家的家主,在不知晓摩尔军会如何进攻的情况下,我会选择派出精锐纵深进入秘溪沼泽。摩尔军不熟悉秘溪沼泽的环境,但为了防止被包抄,他们必定派出分支来截击,结果可想而知,他们会因此被拖累而进退两难,从而被活活困死在中间平原,这样我们还能有所挽救。”
这话是在得知史实之前说出的。
“你说的没错,然而铃兰家当时选择了依靠横河的汹涌来打持久战,事实证明这是个错误的决定,因为这固然可以拖延摩尔远征军不少时间,但结果是相当惨烈的,以至于铃兰家族在那之后元气大伤,这也是大家所认可的他们近十几年来家道中落的原因。”
走出林荫道,映入眼帘的就是红玫瑰骑士团的驻扎总部了。马走过之处坑坑洼洼,这层层的梯田状山林背靠一座高山,完全无需担心有人从后面捅一刀,而且两边的林子里的林荫道可以用作撤退,即使被正面围困,想要逃脱也是轻松之事。
穿过一排排军营,卑斯麦来到最上层的营地,这是驻地最大的营地,足足有十个大帐篷连绵。其中一处大帐篷明显要宽大得多,且处于正中央,帐篷的门帘两边分插着两把旗帜,那是汀格家族的纹章旗——红玫瑰旗。
把马停靠在周围,守备的士兵上前查看。卑斯麦下了马,拿出一束卷轴递给士兵,士兵一看是凯林顿家族和汀格家族的联合蜡印,当即单膝下跪。卑斯麦挥了挥手示意他照常干他的事,随后走向中央的帐篷。
走近帐篷,掀开门帘,正面迎来的就是那头长长的红发披散在同为红色的披风之下的身影。这里只有莱格奥斯独自一人。
“莱格奥斯大人。”卑斯麦称呼道。
眼里都是对莱格奥斯的敬畏,卑斯麦早在十年前就预想到莱格奥斯的不凡。不出所料,不管是反击战一役,还是布里斯大要塞突袭战,莱格奥斯都完美复刻了自己曾经说过的一些战术思想。
要说莱格奥斯是何方神圣,卑斯麦觉得他就是两百年一遇的战神。
“卑斯麦?”莱格奥斯转过头,显得有些意外,但眼里还是卑斯麦习以为常见到的那熟悉的冷静。
“这几天没有风雨,行程要快很多,所以提前了几天。”卑斯麦脱下披风挂到一边的木架上,然后走向莱格奥斯。
莱格奥斯随便应了声,显得有些心不在焉,他回过头继续看着身前的沙盘。
“战况如何?”卑斯麦问,他很清楚不会太好。
不出所料,莱格奥斯摇摇头,“我们被困死在这片沼泽了。”
“猪场镇没攻下来?”
“没有,不是攻不下,而是不敢,因为根本没把握守住。而且即使守得住,也攻不出去西边,那就毫无意义了。”
莱格奥斯这话倒让卑斯麦吃了一惊,他离开之时,玫瑰骑士团还正信誓旦旦地准备攻下猪场镇,打算以那里为依托向更西边转移以摆脱这块不详之地,却没想到这数月间竟然毫无进展。
相比之前的连战连捷,最近的问题明显不太一样,红玫瑰骑士团伙同数个家族的军队在这大平原的一角已经耗了近一年。西边战区是出了名的持久战区,这里最为棘手的问题是交错纵横的沟壑带来的行军困难。湿热的天气虽是南方人喜欢的,但夜晚过大的温差却是他们完全吃不消。这里不是斯皮尔格堡附近危险的高森林,只是一带普通的平原而已,卑斯麦却觉得这里的战况焦灼到让人难以想象。
“是时候该撤了,东部战区已经彻底没法打了,大人您可是知道的。”
“当然知道,”莱格奥斯看着沙盘,目不转睛却似乎没把心思放在其上,“可以说全面退出远征是必定的事了。”
“这事牵扯到了主和派,他们可是相当高兴。”卑斯麦说。
“真是一群丑恶的家伙。”莱格奥斯冷笑一声。
“主和派可是您一手带起来的,这难道不是大人您所愿的吗?”
“当然是了,我早就跟你说过我厌倦了这种战争。但我和主和派不一样,我是真心的。”
“所以,我给您带来了好消息。”卑斯麦上前递过手上早已准备好的卷轴。
莱格奥斯接过来
上面写着:
“莱格奥斯·汀格亲启”
解开蜡印,铺开在沙盘上,里面写着简短的两行:
“
当立即前往河芳城参加第三百六十六次半家族会议
以商您与摩尔公主联姻之事
”
信的下方盖着以凯林顿和飞渔家为首的数十个家族的纹章印。
“三百六十六次半……可真是滑稽的名字,看来是不得不去了。”莱格奥斯将卷轴扔到火堆上,径直走向帐篷外。
卑斯麦跟上去,一边说:“大人可是有多年没去三叉河畔了。”
“上一次去还是首次出征之前,也就是我刚行成年礼那一年。“莱格奥斯来到自己的赤色骏马前,昂扬着踏马镫上了马。
“可怀念那美丽的地方?”卑斯麦跟上来到自己的马前。
“卑斯麦,战火烧了那里三次。”莱格奥斯踢了踢马肚,向着营口而去。
“您是说哪三次?”卑斯麦也骑着马跟上。
“摩尔远征军打过来的那三次,都在百年以前。”莱格奥斯微微一笑,出了营口,守备的士兵纷纷单膝跪下,卑斯麦跟了出去。
“然而现在,”莱格奥斯策马飞奔,他卓越的身姿后那赤红的披风随同赤红的美发一起飞扬,“然而现在他们打算和摩尔帝国和谈了。”
“您真的觉得他们打算和谈?”
“我当然不完全这么觉得,要不然哪来的主战派和主和派呢?”莱格奥斯在前面说,卑斯麦跟着他穿进一片茂密的树林,飞奔了没多久,又传出来,开阔的世界顿时映入眼帘。那是整个西北平原的一角,而猪场镇就在天际线的一个点上,可以看到那高耸着的主城尖塔。
“当然,我对主和派的初衷是毫不怀疑的,那一定是想要和平的意愿,而我也正有此意。”
“但他们各怀鬼胎不是吗?而且主战派也不会就这么轻易屈服的。”卑斯麦问,他很清楚莱格奥斯了解他们的想法。
“你看,卑斯麦,”莱格奥斯抽出剑指着这片平原,“我们打了两年都没能打下来这块破地方,如果用一次联姻就能让我们想来就来,那还有什么比联姻还要简单的事?”
卑斯麦看向那片平原,天空布满的阴云遮盖了大部分地方,数跟光柱透过云的阻挠斜斜插下。
“这事就让我来促成它,不管主战派有多难搞,我都会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