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章 庆功(1 / 1)玉铉灵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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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照着原来的剧情在走。

曹仁、李典大败,渡河的残军不到万人,大半溺死在河中或被杀死于河岸,另有部分跪地请降。天地志狼也在危急时刻救了莲花一命,改变了莲花对他的感观。为了替莲花挡下致命一击,带着志狼和真澄穿越的龙项链也被曹仁砍成两半。

“那个龙项链会不会就是我在这个剧情世界的穿越点呢?”王思华在看到项链的时候曾这么想过。

说起龙项链,那是志狼的父母从中国带回日本的一件文物,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天地志狼。其外观是一个雕着中国龙的圆形挂饰,灰扑扑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成的。在漫画开篇的时候,当天地志狼和泉真澄坐着飞机飞到中国时,龙项链突然招来一只存在于虚幻和现实之间的五爪金龙,冲向俩人所乘的飞机,穿过机舱,一口将俩人吞了下去,然后带着俩人穿越时空,来到了汉末三国。

当天地志狼和泉真澄乘着飞龙从天而降的时候,徐庶正率着刘备的军队跟曹仁在新野的野外鏖战。而载着天地志狼和泉真澄的飞龙无巧不巧地就落在了两军的阵前。这也就引发了后续所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所以说,《龙狼传》的世界如果真的有什么穿越点,那最大的可能就是应验在龙项链上面。可惜,如今超脑当机,王思华无从确定,只能等超脑重新开机后再说了。

如今放在王思华面前的大事,就是清点这一次大胜的战果。

由于整套作战方略明着是天地志狼提出的,但实际上却是由王思华手把手地教着天地志狼一步步推演并完善的。对此,刘备是知情的。但是,为了照顾天地志狼的面子,也为了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刘备又命令孙乾把这件事埋在心里,不准说破。不过,他还是在孙乾的提议下授了王思华一个“行右军师”的职务。

自古以来都是以左为尊,所以王思华的右军师本就比志狼的左军师低了一阶,再加上一个“行”字,不知不觉又矮了一筹。

十五岁的左军师加十六岁的右军师,这个消息不管传到哪方诸侯耳朵里,都会嘲笑刘备军中无人。但如果他们知道正是这两个黄口孺子一把火烧了曹仁四万多兵马,又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反正,王思华是不会去关心其他诸侯作何反应的,因为他都快忙死了,哪还有时间去在意那些。

从回营到现在,连续一天时间,他手上的笔就没有停过。堆积在他身边,经过他批阅的卷牍都已经堆得有半人高。营中大小事务,大到士卒调配、防卫布置,小到钱粮调拨、军械更换,全都得经他一一过目审阅。——没办法,刘备军总数就不到五千人,将只关张赵,拿得出手的文官也就糜竺、孙乾和简雍。

其中糜竺管钱粮,简雍管外交,孙乾为说客兼职管内政。三人除了简雍外,都得在军营里忙里忙外的,那批阅案卷的工作就自然而然地只能丢给军师了。

然而,天地志狼毕竟不是中国人,连汉字都不见得认识多少,更何况汉代通行的隶书。就连王思华这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都不见得能全部看懂,还得一边看一边请教高人。所以,天地志狼也就心安理得地当起了甩手掌柜,将一应批阅事务都交给王思华。

王思华毕竟三世为人,有着第一世的十六年应试教育做底子,再加上《JOJO的奇妙冒险》世界里又学到了不少人情世故和临机应变的能力,所以处理起这些杂事来居然如鱼得水。

不到一天时间,他就把所有的事务处理得井井有条,就连糜竺和简雍看了都自叹弗如。

到了晚上,华灯初上,王思华方才丢下手头的工作,在亲卫的服侍下更换衣物,前往刘备的中军帐去参加庆功宴。

昨天一夜未睡,今天一整个白天又都跪坐着批阅文件,王思华全身上下无处不酸痛,更别提精神上的疲惫。但看到中军帐内一众将领喜气洋洋的得瑟样,他又不好扫了众人的兴致,只能强打起精神,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神情恍惚地听着刘备诵读此次大胜曹仁的军功奖励。

当念到最后压轴的首功时,刘备顿了一下,在营帐内一众将领期盼的眼神下,缓缓念道:“关羽关云长,袭取樊城有功,赏千金,封破虏校尉。”

跟刘备混了大半辈子,今天还攻占了一座城池,累功之下,关二爷也就混到了个杂牌校尉,这岂是“惨淡”两字能够形容的?

但是,看着一众将校艳羡不已的神色,王思华又无力吐槽。

紧跟在关二之后的自然是张三,因伏击曹仁有功,同样是赏千金,官拜膘骑校尉。——嗯,果然是亲如兄弟啊,一碗水怎么着都得端平。

其后赵云、糜芳、刘封、关平等一众领兵将官也都得了赏赐,但都没有像关二和张三一样升官。

随后,刘备念到了左军师——天地志狼。出谋划策,料敌机先,致使大获全胜,当记首功,赏千金,绸缎百匹。

至此,封赏结束,没有王思华啥事。作为整个伏击战略真正的策划者,王思华除了个“行右军师”的职务外,啥都没捞着。除了孙乾和刘备外,竟然没人知道昨晚那场胜利的真正策划者是他。

王思华在心底里暗自叹了口气。——刘备的这个做法完全不出他所料。

毕竟整个刘备军中从昨天开始,就一直在谣传着天降神龙,送予刘备军一个龙之军师的传说。然后,刘备军的龙之军师立刻出谋划策,助刘备以五千人的兵力击破了曹仁的五万大军,还顺道着取下了樊城。如此丰功伟绩,刘备军上到将校,下到普通士卒乃至从新野征调的民夫全都斗志高涨,凝聚力更是空前,连带着刘备在天下诸侯间的声望都将会拔高一大截。

然后,只要在诸侯间稍作宣扬,说他刘备乃天命所归,否则焉可能有天降神龙并送来龙之军师这等神奇的事情发生?再加上事实摆在眼前,曹仁不但丢了樊城,五万兵马也全军尽墨,这不就坐实了龙之军师的非凡本事,同时也坐实了他刘备是天命所归这种说法。如此一来,刘备就能更进一步提升他在荆襄九郡乃至天下间的知名度、号召力和影响力了。

作为一个在乱世中摸爬滚打了二十余年的枭雄,如果连这一点政治嗅觉都没有,那他就真的白活了。

所以,这一次的伏击战,最大的一份功劳必须归于龙之军师,谁都抢不走。

对此,王思华只是淡淡一笑,丝毫不以为意。

在这个天命和破凰彼此间恩怨纠葛的不一样的三国世界里,功、名、利、禄其实都不过是过眼云烟。

君不见,差点撬动汉家天下的太平道首领张角,最终也只能改头换面,做起了暗地里杀人的勾当;举荆襄九郡投降曹操的刘琮和蔡夫人,在投降之后过没几个时辰就变成了无头的死尸;名为天下之主的汉帝,更是只能被锁在深宫里做着自己千古一帝的千秋美梦。

由此可见,荣华富贵不过一个笑话,己身的强大才是能在这乱世存活的资本。

所以,就让龙之子站在台面上去搅动天下风云吧,吸引火力的目标有他一个就够了。深谙中庸之道和明哲保身哲学的王思华根本不屑于去跟他争功,反倒更希望看到他屡建奇功,吸引整个天下的眼球。如此一来,他王思华就可以猥琐发育,躲在所有人后头偷偷壮大自己。

更何况,王思华本来就志不在乱世,他只是一个寻找着回家之路的匆匆过客,参与进这档子破事也只是因为身不由己。

毕竟,作为徐庶的书童,他的命运早已跟刘备军绑在了一起。哪怕他实际上心幕曹老大,但作为跟曹老大有杀主,甚至可谓是杀师之仇的主儿,如果他不想背负上忘恩负义骂名,就只能乖乖地跟着刘大耳朵混,一路高举反曹的大旗。

想走,走不掉;想留,以书童的身份又不甚招人待见,连军功都被人给冒领了。身在军中,王思华首次体味到了什么叫人微言轻,什么叫枪杆子里出政策。——他刘大耳朵手中有兵有将,那他说的话就是政策!

虽说不是太在意功劳之类的东西,但看到军功被冒领,即便王思华再怎么大度,心里肯定也是有些不舒服的。所以,他就独自一人坐在角落里自斟自饮,冷眼看着天地志狼和泉真澄在一众文臣武将的包围下谈笑风生、春风得意、酒到杯干……。

等吃饱喝足,王思华便以不胜酒力为由,悄悄退出了中军营帐。

除了刘备和孙乾,没人注意到他离去。毕竟,在今天之前,他还只不过是一介名不见经传的小书童,就算被封了个“行右军师”,但在不明真相的人看来,也不过是刘备顾念跟徐庶的旧情,爱屋及乌的举动罢了。如此一来,刘备宽厚仁德的形象就更加深入人心,至于这个行右军师是谁,有什么本事……,谁会去在意呢?

走出中军营帐,王思华总算是松了口气。向巡逻的士兵问明了方向后,他便朝着莲花的营帐走去。

在早上的那场战斗中,莲花被李典一箭射伤了小腿,回来后就一直躺在营帐内养伤,没有出席庆功宴。王思华早早从宴席上脱身,也存了几分去探望她一下的想法。

不管怎么说,在明面上莲花依然是主,王思华是仆。即便如今被封了个不大不小的官,王思华也没有丝毫就此跟莲花平起平坐的意思。

这倒不是王思华犯贱,而是早上刚刚被封了官,转眼间就把自家曾经的主人给遗忘到一边,这种事情要是落在旁人眼里,你说他们会如何看待王思华?

过河拆桥、见利忘义、数典忘祖、……,各种各样的骂名和口水足以把王思华淹死。

王思华可不想不管走到哪都被人指着鼻子骂,所以,对于这份主仆之义,他不敢轻易僭越。

信步走到莲花的营帐前,王思华发现营帐里还亮着灯火,营帐门口的地板上则放着一副食盒。

王思华弯腰捡起食盒,掀开帐门走了进去。

莲花披散着头发,就着灯火半躺在草席上看书。

书曾经是徐庶的,如今全归了莲花,全都在她营帐内的角落里堆着,堆成了一座小山。

进来的时候,王思华就发现莲花的眼睛有些红,似乎刚才有哭过。以王思华对她的了解,这个只懂拿剑砍人的暴力女哪可能会主动看书,更多的是在睹物思人。

于是,王思华悄悄整了下衣领,再摆出一脸自认为足够温和的笑容,捧着食盒走到莲花的草席边,轻声说道:“小姐,你一定饿了吧,吃点东西吧。”

莲花扫了王思华一眼,没有说话,又回头继续看她的竹简。

王思华将食盒放在她身边,然后跪坐在草席上,也跟着一言不发,就这么静静地看着莲花的侧脸。

没有了那两个扎眼的丸子,此时的莲花看起来清秀绝伦。一张精致的瓜子脸,秀眉微蹙,明眸带水,一张樱桃小嘴吐气如兰。

王思华不是没见过美女,但如此带着中华古典美的美女却是生平仅见,一时间看得有些痴了。

也不知道看了有多久,王思华突然发现,有一颗豆大的泪珠从莲花的眼角滑落,紧接着就是第二颗、第三颗、……,莲花哭了。

王思华半跪着往前探出身子,伸出手去打算按住莲花的肩膀,但伸手到中途,却又缩了回去。对于中国古代的礼法和男女之防,王思华完全不了解,这要是做出什么失礼的事情,传出去了可不好。

莲花自然不知道王思华心里的顾忌,此时的她需要的只是一个倾诉的对象,一个倚靠的肩膀。再加上十余年来跟清风朝夕相处,关系密切,所以她毫不介怀地伸手捉住王思华的衣襟,把王思华拉到身边,将头埋入他的胸口,失声痛哭。

“都怪他,都怪他,都是因为他大哥才会死。”莲花悲恸欲绝地在王思华耳边哭诉着。王思华知道她说的那个‘他’指的是天地志狼。

“但是,我知道,大哥的死又不能全怪他,而且他今天还救了我,呜呜呜……。”说到这,莲花抬起头,泪眼婆娑地看着王思华,“清风,你说我该怎么办?”

王思华叹了口气。这个小丫头是找不到应该憎恨的目标和复仇的对象,这才如此纠结啊……!

那么,再给她树立个目标如何?

回忆了下演义中描述的关于徐庶的生平之志,王思华抬手轻轻抚摸了下莲花的头发,语重心长地说道:“先生生平之志,但愿择一明主侍之,以平生之所学匡扶汉室,建不世奇功。如今,先生虽不幸中道陨落,但其志尚存。你我何不承先生之遗志,助刘将军扫除汉贼,光复汉室?恩怨情仇什么的,能放下就放下吧。”

“继承大哥的遗志么……。”莲花止住了哭泣,喃喃自语着放开了王思华,坐回到草席上,低头看着手中的竹简发呆。

见莲花不再哭泣,王思华暗暗点了点头,正要起身离去,转头却看到莲花右脚上缠着的厚厚绷带里,正不断地有血渍渗出,似乎是她刚才情绪过于激动,引得箭疮迸裂了。

莲花此时正在出神,还没意识到疮口崩裂。于是,王思华走到她脚边,调整呼吸,运起气功,将手轻轻地按在她的伤口上。

随着内功的运转,血渐渐止住了,绷带下的疮口更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渐渐愈合。

等到这两天来重新练回的内力消耗一空后,王思华方才停下手来,伸手抹了下额头的冷汗。然后,他发现莲花正一脸惊愕地看着他。

“你刚刚那是……?”

“你忘了我们几年前遇到的那个老道吗?”王思华信口胡诌道,“他见我身子弱,就教了我一些呼吸吐纳之法。”

“老道?”莲花皱眉思考了数息,随即恍然大悟道,“你说的难道是我们在水镜先生家借住时,遇到的那位左慈仙人?”

“哈?左慈仙人?我们之前遇到过?”王思华只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令他完全措手不及。早上他还在想着该如何谋夺左慈的“云体风身术”,到了晚上莲花就告诉他,他们跟左慈曾经有一面之缘。

“有过一面之缘就好!只要曾经混个脸熟,想必日后见面后也能比较轻松地说上话。”王思华心下大喜。

就在这时,营帐的门突然被掀起。随着一阵微寒的夜风,两道人影走了进来。

等看清楚进来的是谁后,王思华和莲花齐齐失声惊呼:“玄德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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