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眉怒视着年轻的富家子弟,经验老者久久无语,眼中的怒火近乎喷射而出,随即紧咬牙槽,咯咯作响。
半响后,“也许是忘了,或者来不及。”还是子金打破尴尬。
“队长自小便是美酒佳肴、高床暖被,自然不食人间烟火啊。子金,你打算蒙蔽队长,让他成为一个笑话吗?既来之则安之,队长虽是贵族子弟,然暗夜钢军里没有贵族,你们若是真为队长着想,想他的脑袋在脖子上多安些时日,就该让他活得浑身烟火气,也顺便学会如何敬畏一切誓言。这些年,老子见多了贵族子弟的火气,现在哪个不是和冰雕似的长眠于地下。”
“田老头,你要是饿了,就用干粮塞上你的臭嘴,省得熏大家。”子金骂道。
“偶尔闲来无事,老子就会摸摸身体上扣出来的伤口,看看如今还凹着的样子,果然至今都无法长出新肉芽。”田老头说罢,朝左边的泥泞里啐了口唾沫,久久没有融入泥土。“就像年少无知时初见女孩的心儿颤,再也不复来了咯。”
哆嗦声里爆发出一阵颤抖的笑声,“田老头一夜折了十几个姑娘的腰肢,早威名远播,究竟几个啊?”
“总得拿点什么,否则经验老者如何能骗你们这些新兵蛋子,没点名头,如何能唬住你们,如今你么这些新兵蛋子是越发难带了。想当初,哪个敢拿老子寻开心。”田老头露齿自嘲,“如今啊,老子只有在撒尿的时候,还能颤几下啦。”
“没我们,你非得把自己闷死不可。”子金说。
“蠢货,冷的时候不添加衣服,不点燃炉火,”队长还赖在上一个话题,“活该。”
漂亮的脸蛋啊,和鲜艳的花朵一样无用,风雨一来就没脸见人了。
“遇到寒冷的袭击,到时看你还能穿多少衣服!”他暗骂。他自然能体会田老头所经历的,林间凌乱的尸骨说明了一切,好在野人早习惯如此恶劣的天气,且在山上有热泉可以浸泡。“人族一定没有热泉。”他甚是满意自己得出的结论。
“野林阴寒,闻名荒极。”田老头说。“你们自出生到现在,何时见过毒辣的日头?”
其他士兵纷纷点头。“我爹娘也是死于阴寒。”其中一个士兵哽咽出声。
“我家也只剩下我一个了。”
“队长年轻,还没来得及赶上那场阴寒。许多人挨过了阴寒,活了下来,却死在了寒毒发作。”田老头神情肃穆,眼神敬畏。“背井离乡,翻山越岭,渡过深水,老子做梦是什么好地方......娘的,一辈子尽和冻疮相依为命了。”
“果然,外来者就是从那深水潜入南方野林。”队长愤恨道,“等博赫家族统一各个部落,成为七子之首的第一天就该整治深水部落。”
“真有这个部落吗?”闻言,子金有些兴奋。“我老听别人说起深水部落,还以为只是用来恐吓小孩子。老人在小孩子苦恼的时候总是说;若是不乖乖听话,就会被深水部落抓走,吃掉下半身,变成人头鱼身,永生永世都无法再做人。”
“是啊,我也听过。”一个从未开口的士兵也加入。“听说深水部落的子民上半身长满了坚硬如铁的鳞片,是天然的盔甲,所以在决斗中从来没有受过伤。”
“我奶奶也是这么吓我的。”另一个士兵的眼珠子倏然变大,“他们的鳞片掉落在地被农夫捡到,不仅可以捡来当镜子用,还可以当刀子用。”
士兵们纷纷附和,显然人族的每个人从小都听过这个深水部落。
人头鱼身?破左耳无法想象出如此诡异的身体,为何他从来没有听闻。
“一群蠢货!”队长骂了一句,别过头不愿意再看任何一张士兵的脸。“一群追着老奶妈哭的奶娃娃。”
“先搞定阴城再说吧,博赫努一还不是南林之王。”田老头道出事实。“城主而已,又不是神主。”
“吃里扒外的老家伙。”队长猛然回身,挥剑削弱了身旁碍手碍脚的枝叶,发誓般道,“博赫努一大首领定然能统一南方野林。”
一声冷笑。“敢情其他六子都是废物。”田老头摇头道,“博赫努一是联盟首领,可归顺的十大部落,有多少誓死效忠有多少心怀鬼胎?且不说那深水部落究竟如何,就眼前其他六子都难得一见。”
野林六子又是什么?他活动僵硬的脖子,咔咔直响,幸好这群人都被深水部落吸引了注意力,丝毫没有察觉枝下草里的大活人。
“博赫努一必然是南林之王,除他别无人选。只有在他的统领下,七子部落才能安居乐业。”队长直视着经验老者,随即目光从每个人脸上扫过。“你们最好记住这个。”
“可惜啊,”田老头点头。“六子也这么想。”
漂亮的脸蛋如地上泥色暗沉,眼神生出了细长的钩刺。
“外来者都长着狗鼻子,最善于趋利。若不是看到博赫家族的未来,你这个老不死的,何必留在他的麾下。”队长的表情严肃,仿佛此时此刻就要赐予博赫努一神主的名分,且任何人不得异议。“十族皆一心,全力拥护博赫努一。就凭这一点,目前南林之中再无二人。一群井底之蛙,目光短浅,不知所谓。”
士兵们一脸茫然,眼珠子只得从两张脸上来回,不知要听信于谁。
“就算如此,也只是一子之首,何来七子之首?”田老头提问,继而求问。“队长来自贵族,自然要比我们这些莽夫见多识广,愿闻其详,指点前程。”
笨蛋,还有六子呢?那六子能与博赫努一齐名,肯定不是废物。始终保持一个姿势站立,无聊至极,他忍不住暗骂,队长的脑袋也是废柴雕的。
“博赫家族统领十个部落联盟:五个大部落、五个中小部落。哪一子有能力做到如此?”队长神采奕奕,口若悬河,仿佛他就是口中人物。“近年来,林外的大国无不盼望与博赫家族交好就可得知,博赫努一成为七子之首、南林之王,定然指日可待。”
“蠢货,我才是野林之王。一旦长了漂亮的脸蛋,脑子就不好使。”他记下了,就像昔日那些见到他只会嚎啕大哭的女孩,一张脸上安着漂亮的眼睛、鼻子、嘴巴......
士兵们纷纷点头,队长露出满意的笑容,下巴抬向沉思的丑脸。
“五个中小部落皆是本族,上下还可谓齐心、团结,却是对本族表忠心,不是为了博赫努一。五大部落属新兴部落联盟,分五城而居,其中若干个大酋长、小酋长,奉最有势之人为城主。可老子看五个城主中,没有哪一个是安分守己的货色。尚不能安稳一城,又何来统领一说?”田老头提出疑问。
若是如此,那个博赫努一的家伙屁股底下都是针阿。他朝田老头方向望去,并点头附和,的确不太容易。
“南林除了博赫家族,其余六子不过是野人之上的莽夫,不足挂此,更不可相提并论。”队长的背挺得和竹子一般笔直,以权威的口吻告诉在场的每个人。“南林除博赫努一再无王者,风吟一出,全林皆俯。”
仿佛林子里就站着两个暗夜钢军,是一场贵族子弟与经验老者的决斗。“除了风吟,其他龙骨、百兽、冰魄、水灵、鹰王、山魂,莫非在队长眼中都是废铁不成?”田老头一脸不屑。
“岂不是魔剑?”
“胡说八道,分明神剑。”
“新兵蛋子就是新兵蛋子,有完没完,老子都说了是七子之剑,是每个暗夜钢军首领的佩剑,怎么可能是魔剑?”
“首领没有啊?”士兵提出疑惑,“那还能算......”立即遭受到队长贵气逼人的注视,只能硬生生吞下了质疑。
子金一脸纠结,支支吾吾道:“若是有人走了狗屎运起,集齐了七剑,岂不是可以召唤剑灵。”
“风吟为首剑不假,然七子之剑自己会挑主人,就算有人集全七剑,若不是天神所定,剑灵无法被召唤的,那七剑也不过和寻常之剑无异。”
“胡说八道。”队长反驳,“所谓剑灵,不过是用来安慰你们这些蠢货。没有人会听从一把剑,就算七剑又如何,还不是死物。自古以来,人只会臣服在人的脚下。七剑要是落入你们手里,除了杀鸡吓孩子,威胁不了任何人。”
“敬畏心常有,能活九十九。”田老头指着天色,提醒众人。“暗夜士兵不能破了铁律。士兵不能越过巡逻道,自然有原因。老子的胆子就到脚下了,队长你的呢?”
下巴昂起,队长翻了个白眼,嘴角挤出促狭的一抹笑。“本队长尽忠职守,只是要彻底检查尸体,以防野人来袭,并没有违背誓言。”
“队长,反正铁定是冷死的,要不我们就按常路线巡逻。按规定,我们的确越界了。”子金倒吸了一口寒气,他双手合十祈祷着:“各路真神保佑,千万别不出意外啊。”
“一群胆小鬼,要是真有竹鬼,那就索了本队长的命!”队长坚持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