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都。
皇家骑士团驻扎地。
中午。
……
正值中午,皇家骑士团人来人往,人声鼎沸,团里的铁匠叮叮当当地敲着什么,马儿正噗呲噗呲地放着屁,脱下了训练服的年轻人们呼朋引伴,成群结队地往某个方向涌去。
骑士团里弥漫着汗水、灰尘和马粪味。
昨天大帝下达了一道出征命令,需要150个骑手前往西边的赫尔斯旺。
营地的门口附近正有两道身影,他们在整理出征用的装备。
……
“嘿,听说了吗?”
“嗯哼?我们的小雀罗杰又有什么高见了吗?”
一个满脸雀斑的年轻骑手得意地停了停,满意地发现对方支起了耳朵。
“小雀”罗杰说道:“菲利普回来了!肯定是大帝赶他回来的!”
“那你听说另一件事了吗?”跟他聊天的另一个骑手说道。
“听说什么?”绰号小雀的罗杰说道。
“靠过来。”
“说吧。”罗杰一脸八卦地把耳朵靠过去,帝都是个透明的城市,所有秘密都没办法保留到明天,罗杰正是其中探寻秘密的佼佼者。
“嘘!他就站在你背后!”
那个骑手一本正经地说道。
“吓!?”
罗杰吓了一跳,果不其然,菲利普正一脸铁青地站在那里。
“我要报名参加去赫尔斯旺的队伍,请问该怎么走?”菲利普冷冷地问道。
“直走,右转,跟着人群走,找我们的副团长考核”,罗杰说,“这次有一百五十人去,啧啧,西边到底发生了什么大事?难道是去剿灭兽人强盗?喂!菲利普,你知道内情吗?毕竟你之前被调去大帝身边了。”
“有个什么伯爵,死了。”菲利普头也不回地说。
帝都总是透明的,没有秘密能保留到明天。
————————————
年轻的士兵,绰号小雀的罗杰,加入军队还不到一年,就被选入了皇家骑士团,然后他又被选入了西行的150人的名单中,就是那个叫菲利普的年轻人想要加入的那支队伍。
这世上总是有些人运气比较好的,小雀罗杰就是其中一个。
罗杰加入军队才不到一年,却已经成为了一名皇家骑士团的骑手,除了他自身有一定的实力外,他的好运气也帮了他不少——层层选拔中,这只菜鸟总是刚好过选拔线。
罗杰除了总是像只麻雀一样,喜欢叽叽喳喳地吵着,他再无更多的缺点,他和所有其他的皇家骑士团的年轻人一样,坚决拥护大帝,并且希望能成为下一个兰斯特洛。
兰斯特洛·冈萨雷斯,白狼家英俊的冠军骑士,有一打美丽的少女愿意为他去死,有十打多情的贵妇宣布要是再年轻十岁,就非他不嫁。
而据“小雀”罗杰从不怎么可靠的地方听来的不怎么可靠的消息说,就连三皇子也喜欢他,是“那种”的喜欢。
嘘!
能进皇家骑士团本身就是一种值得夸赞的荣誉,里面的骑手有的血统高贵,可以追溯到玛瑞诺普帝国时代;有的天赋过人,现在已经是斗之力10段了。
骑士团选拔的标准严苛,有十打以上的年轻人被拒之门外,小雀罗杰可不想因为自己讲了不该讲的话而被团长踢出这个代表荣誉的骑士团。
嗯,斗之力10段,能同时斗争十个带甲步兵的意思,来自安徒生大师的《斗破大地》,《法破苍穹》的姐妹版骑士小说。
年轻人总是渴望安些什么名头给自己的,不是吗?
“小雀”罗杰不是所有骑手里血统最高贵的,他只是一个普通贵族的儿子;也不是最强的,他只是斗之力5段——还是自己评估自己的那种;他也没有蓝血贵族[1]才有的那种神奇血脉,那些人都是能轻松以一挡十的怪物。
不过听说之前的六帝国英雄中,有位伯爵大人是万人敌[2],而且出身并不高贵甚至堪称低贱。
巴巴托斯的名字不在帝都流传,这并不奇怪。帝国六英雄已经是过去式了,四十年足够两代人成长了。
而且贾森·冈萨雷斯伯爵只对上层士绅们说述白狼家与荆棘家的仇怨,虽然那些听到这故事的人又会对他们的太太,女儿复述。但不约而同的事是,他们都不会直指人名而且加以润色。
帝都总是透明的,不是吗?你要是敢直接把白狼家族的耻辱故事重复出来,那么你就跟贾森·冈萨雷斯一样蠢,因为帝国是透明的,敢于乱说话的人最后都会被发现。
即使是帝都里最年轻的绅士,也懂得多听少说,不像“小雀”罗杰。
小雀简直是叽叽喳喳。
“老头昨天从至高宫出来后,心情就变得很坏,组建队伍也是昨天才开始的,队伍里入选的人,啧啧,都不是油头滑脑的花架子,啧啧,到底发生了什么?”
“罗杰,你少说两句,别到时候触了团长的霉头,我觉得团长无论怎样都是爱我们的。”
站在罗杰旁边的骑手摇着头走开了,他一点也不想在老团长发火的时候跟小雀扯上关系。
“啧啧,是爱我们的屁股吧,啧啧,讨论大帝都没关系,怎么讨论老头就不敢?”
“就因为我能让你滚出皇家骑士团而查尔斯不能!”
一道铿锵有力的声音在小雀罗杰背后响起。
嗯,刚刚那个摇着头离开的骑手现在摇着头离开得更快了。
“团团团团团长!”
罗杰整个人的魂都丢了,他立刻站的笔直,双手紧贴身体。
他已经准备好被踢屁股了。
附近所有的骑手都把视线移开了,有只菜鸟士兵惹毛了皇家骑士团团长拉伯雷就够了,他们可不想自己也加入老头的豪华训练套餐。
再来一份豪华套餐?菜鸟士兵?那些骑手憋着笑,这只菜鸟进入骑士团才半年,却已经成功地赢得了他们的好感,融入了皇家骑士团。
“报告拉伯雷团长!下等兵罗杰·迈尼正在整理马具!请指示!”
罗杰右手拍胸,左手紧贴左腿外侧,五指并拢,他目视前方,并不与拉伯雷对视。[3]
外号“冷钢”的大骑士拉伯雷今年五十余岁,没有参加过旧历末期的战争,但是参加过太阳历早期的战争,并因此成名。
冷钢骑士拉伯雷曾经是赫尔斯旺伯爵巴巴托斯手下的一名士兵。
拉伯雷还了个礼,他把左手从左胸放下。
“菜鸟,我记得你进了这次的一百五十人团?”,拉伯雷说。
“是的!长官!”
“去找副团长,让他再考核你一次。”
“是的!长官!”
拉伯雷团长没有踢菜鸟士兵的屁股,也没有让罗杰的训练加三倍,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冷钢骑士拉伯雷往前走,身后跟着一个衣服光鲜的美男子,即使小雀罗杰一直保持着标准的帝国军礼,目视前方,目不斜视,但小雀的目光余光还是瞟到了那个美男子是谁。
兰斯特洛·冈萨雷斯,帝国皇家学院军事系的天才学生,帝国演武、比武大赛的双料冠军,帝国七杰之一[4],帝都所有女性的梦中情人,白狼公爵之孙,贾森伯爵之子,年仅21岁的英俊多金的“冠军”兰斯特洛。
名头长的吓人!
19岁的菜鸟士兵,“小雀”罗杰的心又开始躁动了。
他很想知道这样的一个天之骄子和又臭又硬的老头能有什么瓜葛。
·
注:
[1]蓝血贵族,贵族中,神奇力量血脉拥有者的称呼,普通人的血干涸后是深褐色,但神奇血脉的血干涸后却是幽蓝偏黑,并且干涸后的血会在黑暗中发着蓝色荧光,持续七天。
[2]万人敌,指在万人级别以上的战争中也能起到关键性作用的人,并非能匹敌万人。
[3]帝国军礼,敬礼时,低职位士兵需要右手抚胸以示不佩戴武器,高级军官则还以左手抚胸,表示不佩戴盾牌。含义是,长官的盾牌是他的士兵,每个士兵都是长官的武器,长官行礼时右手空出,以示其在双方关系中处于“佩戴武器”者的地位,表明长官拥有夺走士兵的生命的权力。
同级互相敬礼皆是左手抚胸。
[4]帝国七杰,吟游诗人们对帝国新生的杰出人物的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