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国初的父亲,同时也是木红的老公,他是不太赞成儿子捧着公家的“铁饭碗”,却“不务正业”,去从事什么生意。
罗国初根本就不晓得其父的真实“家底”。失去父亲的奥援,他想做生意,所有的本钱都只能自己想办法,从父亲那儿得不到哪怕一丁点的资助。
罗国初尚未完成金钱方面的原始积累。
他想“做生意”,只能采取一些有点权.力的人士,经常使用的“空手套白狼”伎俩。
比如说,他负责3个“开发区”建设,信息比较灵通,可以在很短时间内,知道有好几位“生产队长”收购了本村村民的“回建地”。罗国初就可以从他们手里大量拿地。
如今已经是法.治的社会,就算有权者,也不可能强.夺老百姓的土地。生产队长之所以可以用最便宜的价格拿地,其来有自。
最初的根源,就在于罗国初负责的3个“开发区”,用地统统来自于同一个大村——“永村”。
这条村子“座落”在国道边,或者更准确来说,国道恰好从这“永村”穿过去。如此一来,这“永村”的交通就变得十分便利。国道两旁的土地,迅速升值。
而罗国初主持兴建的3个“开发区”,就紧挨着国道两边规划。
“永村”的土地,成了镇“招商引资”的最大利.器。差不多有大半个村子被征.收了,以兴建“开发区”的名义进行征.收。
镇.政.府出面征的地,当时的补偿方案,征“永村”农民的一亩地,只补偿几千块的小钱。
有些农民家里人口多,当年又赶了分田地,一家子就有5、6亩田地。
如此一来,这人家的5、6亩地被征收后,差不多能得到4万块左右的“征.地补偿”。
这几万块,在那个“万元户”都值得炫耀的年代,真可以称之为一笔“巨款”。
不过呢,农民赖地生存的土地,大面积的征.收掉,仅仅每亩地补偿几千块(相当于现在的几万钱)。
即使如此,仅仅是“货币补偿”,仍然无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安全感”。
没了土地,农民们对于未来,就仿佛看不到荣景,看不到希望。非常茫然。
甚至产生一种子孙后代恐怕会“无家可归”的恐惧感。
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回建地”就应运而生。
所谓“回建地”,针对的是田地受征收的那些农民。通行作法,就是除了“货币补偿”之外,每征农民一亩地,可以得到40平方的“回建地”。“回建地”用来盖新房子,那是最经济实惠了。
普通的农民,都会分配到田地。但全家人拥有的田地,无非就是1亩多不到2亩(以家庭为一单位来计算)。
但“永村”有一户人家,家里被征的田地有6亩左右。按照一亩征收地,补偿40平“回建地皮”的规矩,6亩地,可以换取240平方米的“回建地”。
那个年代,“永村”的许多村民都拿到了“回建地”,但他们见识短,不懂得珍惜这些“回建地”——他们觉得自己一亩多的田地都“卖”掉了,还留着这“狭窄”的“回建地”,有啥意义?!
因此,许多得到了“回建地”的村民,一听说村里的“生产队长”在收购村民不要的“回建地”,并且按照“平方”来收购,而非按照“亩”来收购。
具体而言,每100平方,生产队长愿意以5000块的“高价”收购。
不错!确实是高价了。
镇征“永村”的田地建“开发区”,无非就是1亩地才补偿5000块。1亩就是666平方。
如今“生产村长”居然愿以5000块购置100平方的价格,大量收购“回建地”。
这“回建地”的私人购买价格,就相当于6.5倍的“公家”补偿标准了呢。
于是许多“眼皮浅”的农民,很乐意把手里有的“回建地”卖给生产村长,自以为大赚(村民没有其它渠道,借助“生产队长”之手,这是他们唯一可以将回建地“变现”的渠道了)。
孰不知,“生产队长”们跟罗国初混熟以后,就是受罗国初的鼓动,一段时期内,不断收购“回建地”。
罗国初给“生产队长”的收购价,是1万块钱,购买100平方的“回建地”。
生产队长5千块“购入”,能以1万块的价格出售,从中就吃一半的“差价”。
罗国初积极的联系村民,大肆收购“回建地”。
有多少“回建地”,他都有“肚量”吃下的感觉。
罗国初大批量的收购,非常“给力”。“生产队长”负责“回建地”的货源,等于早早就联系好了“买家”了,转个手,就“一本一利”啊。“生产队长”也自我感觉良好,自认为大赚。
到了罗国初的层面呢,他也联系了不少的买家。罗国初以8万左右100平方“回建地”的价格,陆续的出售了很多块的“回建地”。
罗国初吃的“差价”更多。
1万块钱就从“生产队长”手里收购100平方。再以每100平方8万块左右的价格,出售给一些不缺钱的家伙。
罗国初也自认为大赚特赚。
就这样,罗国初不断以“高价”出售地皮,同时以“低价”收购“回建地”。他可不会白白囤积太多的“货源”,搞得自己资金压力过大。
正因为觉得有7倍的利润,已经高得不得了,罗国初从“生产队长”手里拿到的“回建地”,他是一块也没留,统统都出手掉了。
在罗国初的小圈子里,要找买家并非太难(前提当然是你的这些地皮,足够便宜。足够吸引人)。
孰不知,随着“帝都”不断刷新记录的房地产价格,“回建地”价格,也“水涨船高”。
很快就发展到,论每个平方来计价了。
其实之前100平方卖7万多8万,以平方来计算,那就是800块每平的售价。
考虑到价格相当便宜,就以7万每块地皮,作为“噱头”,给人一种非常划算,占了大便宜的感觉。
后来“帝都”的地价,一年一变样,总价都要以几十万,百来万的来计算了。因此,出售方就不再说“总价”,开始只说“单价”了。
“回建地皮”的单价,从700每平方,一直涨一直涨,很快涨到了1500块每平;一年后突破2000块每平;三年后突破3000块每平;五年后突破4000块每平方……十年后突破了9000块每平……
注意!
这还是在那些“回建地”根本没办有“土地证”的情况之下。
也就是说,有证的土地,价格比这个起码要翻倍。
之前罗国初拿地的价格,以100平方每块地皮的价格计,扣除给“生产队长”的1万块“成本价”,他可以每块地皮净赚6万到7万。
罗国初在3个“开发区”内,联系了多位“生产队长”,帮他“扫货”,拼命的拿“回建房”(统统按照1万元每块地皮来计价)。
多人帮忙“扫货”拿地,罗国初本身则打公家工,没什么积蓄,他干脆八方举债,来进行“开发区”的地皮炒卖。
罗国初前前后后在3个“开发区”,总共拿了120块地皮。他就举债120多万。
而每块地皮他的利润在6万左右,这些“回建地”的生意,他边囤地边出售,最终获利700万以。
这基本,还是在地价700块每平方的时候出手了。当时的利润只有这点。
后来地价疯涨,直接每块地皮的利润都突破了100万(每平方米1万以),120块地啊,那总利润都在1亿以了。
罗国初看到这样一个市场行情,真是肠子都悔青了。
房地产这东东,一开始就不该“炒短线”的,而应该“炒长线”——就算“炒长线”资金压力太大,那也完全可以卖掉一小部分,长期持有大部分。
或者,咬牙坚持个十年再出手。因为十年后,地价已经突破了1万块每平了(“回建地”的价格)。这时候卖,直接就可以1亿多到手。
有这1亿多在手,投资其它什么生意不行?
这原始的做生意的本钱有了,再涉足其它生意领域,就容易入手多了。
罗国初偏偏只有几百万利润之际,就“迫不及待”的出手了。等于早出手好几年,只赚到了后来地价暴涨之时,几块地皮的利润而已。
看看后来地价的涨势,这么快就突破1万块每平方了,着实令人追悔莫及!
虽然达到1万块每平方以后,价格增长的幅度,开始大大放缓了,估计要“平稳运行”一段时期。但在1万块的价格时出手,利润也极其可观。可惜他没有耐心等到那个时间点。
罗国初不止一次在心里叹息:如果自己有“未卜先知”的本领就好了——其它不提,就是“预知”未来几年的“帝都”房地产价格走势即可(其实这已经是梁腾重生后的基本功能配置。在罗国初那儿,却成为了奢求)。
可惜,梁腾尽管有“重生者”的眼光,但他如今重生的年代,早已经过了当初拿地价格最便宜的年代。现在再去拿那些“回建地”,未来当然还有相当的利润空间,但已经远远比不最初的暴.利年代了。进入了“微利”年代(在富人看来)。
梁腾就有点看不“回建地”的批发采购生意了。
因此,悔青了肠子的,仍然首推罗国初。
尤其是,当初他使尽了人脉手段赚到的几百万,他本身其实没得怎么花使。
罗国初热衷于“炒地皮”,几百万陆续到手之后,他又拿去投资老家的地皮了。
他在老家炒地皮,胃口变大了,已经不满足于“小打小闹”,每拿一处地块,起码20亩以的面积“起跳”。
手里才掌握了几百万的投资资金,就想着几十亩几十亩的拿地,不甘于只购置一处地产。可想而知,罗国初购地时,“贪图便宜”那是摆第一位的。
然而,贪面积多贪便宜的结果,就是只能大肆收购一些手续不齐全的土地。
更有甚者,有熟人知道罗国初在盲目追求着低价的土地,就联合一些农村的无赖骗子,伪造一些证明材料——比如由村里开具的,本村有近300亩山地都属于“村民某某某”的证明材料。
村里掌管着红印的村干部,早都被那些无赖收卖了,要开这种“证明材料”,要多少有多少。
而村里的山地,不属于国有.土地,根本就没办法在相关部门“备案”,无法办理相关的产权证。
罗国初只能通过“协议出售”方式,来跟“村民某某某”进行交易。
往往这种交易方式,不受法律保护。当对方有心要坑骗你时,罗国初就算想通过“打官司”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那也办不到。
罗国初购买的那些老家的土地中,就属那300亩的“三无土地”,占用他的资金最多,直接花了他550万。
他为啥如此热衷的购买这种手续不齐全的地块呢?还是看中了这300亩地便宜啊。
试问,550万就能购买300亩地,相当于每亩的地价还不到2万块啊!要知道他在“开发区”拿地,也得7万多每亩了。
罗国初被“低价”刺.激着,头脑发热,把他赚到的钱基本都投入到这宗300亩的地块了。
至于其它20亩以的地块,罗国初也拿了5处,但都只是缴纳了2成的超低首付款。而这300亩因为实在太便宜了,对方要求必须全款。罗国初才一次性.给完550万。
结果呢?
550万一分钱都追不回来了,罗国初才晓得自己遇到了骗子。
但有什么办法呢?被骗就是被骗!那300亩地都不属于那些“骗子”的,真正的300亩山地主人,压根没有出售这些山地的打算(就算“正主”愿意出售,罗国初也没钱买了。原来积累的几百万都被骗走了。)
更可悲的是,其它5宗20亩以的地块,倒是真的土地所有人在出售给罗国初。算是正当交易。但前面说过,罗国初仅仅缴纳了2成的首付。剩下的大额尾款,他无力支付了。
结果,你不继续支付“尾款”,人家土地所有者,当然按照“协议”收回了土地了。并且连之前罗国初打的2成首付款,也不予返还。
那些老家的大宗土地,在未来数年间,随着地价的涨,也“水涨船高”。
但这一切,都跟罗国初无缘了。
本来,他炒地是没炒错,但由于他的不谨慎,误信骗子,导致签错了土地主人,后续一连串的后果,都由他自己承担。
罗国初就这样,白忙活了十余年,赚到的钱又赔光,最终一分钱没赚。还欠了一屁股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