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一半的时候,范云又不想去了,他摇摇头:“算了,还是回宿舍好了。”
半路上,走到一个公用电话亭旁,范云给唐若打了个电话。
“喂,你好。”唐若的语气听上去十分轻快温柔。
“我,范云,怎么样?你奶奶身体怎么样?”
“没什么大问题,医生说她就是上了年纪了,平时该多吃点有营养的东西,不能因为牙掉没了,就天天喝稀饭,主要是她营养不良引起的问题。”唐若道。
“那就好,那就让人放心了。”
搁下了电话,范云觉得心情舒畅的唐若,说起话来格外温柔。
好听。
喜欢听。
回宿舍,洗澡洗衣服睡觉。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上午时分,唐若回来了,她下了班车,没有回马雪莹家,而是来了金灵渠广告公司,她准备在这里吃完了中午饭,下午再去接马雪莹。
她过来的时候,看到了站在马路斜对面的范云,就朝范云走了过来。
本来,唐若对着范云招了招手,可是他侧着身子在跟什么人说着话,没有看见她的手势。
唐若只好走过去。
当范云不经意转回身体时,唐若几乎快走到他身边了。
范云赶紧迎上唐若。
“谢谢你的手机!”唐若把手机递给范云。
什么你的我的。
都是你的。
估计,范云现在就是这样想的。
连我也可以是你的。
范云接过手机,看都不看直接塞进裤兜里,他的眼睛,只在唐若的身上。
唐若今天穿了一条低腰微喇叭的牛仔裤,淡黄色上衣,黑色外套,配了一双黑色极浅跟的小黑牛皮鞋,短短的头发用两根橡皮筋在脑后扎了两个俏皮的小辫,前额刘海斜抹一边,看上去,就好像是刚刚从画上走下来的。
此刻,因为她,范云真想感谢感谢这个世界。
感谢祖国。
感谢亲人。
感谢这儿的一草一木。
所有与唐若有关的事物,他都想感谢一遍。
必要时。
还可以向它们一一叩头。
“傻瓜!”唐若看到他那个傻样,不由得抿嘴笑了。
范云往前送了几步唐若。
他恋恋不舍地目送唐若上了新华书店旁边直上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楼梯,才折回来走。
大喇叭在叫他:“哎,哎,范云,刚才那个妹妹是你女朋友?怎么那么漂亮!”
范云朝大喇叭坏坏一笑:“不告诉你。”
“嘿!你小子,怪不得给你介绍我侄女你不要,这么漂亮的姑娘,啧啧,稀罕!稀罕!”
大喇叭一连说了两个稀罕。
别说,范云也有这种感觉,他觉得唐若,比自己刚见她那时,看上去确实更漂亮了。
范云觉得自己快控制不住自己了,他再也不想忍下去了,特别是刚才见了唐若以后,他觉得自己已经快绷成了一根即将离弦的箭,谁要阻着他跟唐若,他将会毫不犹豫的射向谁。
包括方科。
范云到新华书店买了信封信纸,写了一封情书,只有一句话:唐若,我想要你做我女朋友!
卖书的店员看了看范云,稀罕,从来都是只看不买的顾客,今天居然掏钱买东西了!
但是,怎么交给她,何时交给她呢?
范云快想破脑袋了。
给她的时候既不能让她发现,但是又要保证她能看到,有点难度。
范云转来转去,看着紧挨着新华书店的那家福利彩票销售点,不由得眼前一亮。
有了。
下午,范云的执勤范围就放在新华店门口了,他要保证唐若下来之前,自己随时能在三秒内,出现在她的面前。
他,简直成了新华书店的门童了。
时间。
一分一秒的走着,过得真慢,慢得范云恨不得一把将雨后初晴的日头从天上扯落。
一分。
两分。
一小时,两小时。
终于,那个熟悉又让人内心跌宕起伏的身影,下楼了。
范云迅速迎了过去。
唐若心里虽然很奇怪他为什么会站这儿,但是嘴上却没说,她只是脉脉看着走向自己的范云。
反正范云觉得她是脉脉,含情的那种脉脉。
范云很紧张:“下班了啊!”
“嗯,我去接马雪莹,等下还回来的。”
“哎,唐若,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很快的。”
“什么忙?”要去接马雪莹的唐若,感到范云的表情很奇怪,他的脸红了。
“帮我买一张彩票。”
“我不会,从来没买过!”
“没关系,你只要从三十六个号码里选出七个,七个为一组,然后帮我选五组,就可以了,给,这里是十块钱!”范云掏出早就准备好的钱递给唐若。
傻姑娘。
接了他的钱,就上了他的当了。
唐若接过范云那张钱,她可不知道范云打的什么主意,她只是有些奇怪,为什么他一定要自己帮他买彩票。
但是,范云的解释听上去,似乎又是那么的合理:“第一次买彩票的人,通常运气都好一些的。如果中了五百万的话,咱们两个人一人一半。”
或许是看在五百万的份上,于是唐若就上当了。
彩票点就一个小小的窗口,很窄小,只容得下一个人趴在上面伏身选号,于是,唐若就趴在了上面,她取出纸笔,咬着嘴唇儿皱着两条好看的眉,认真思索。
范云就在她身后,偷偷地把那封信,塞进了她的背包。
天意。
一切都是天意。
今天,唐若背的包,是没有拉链的敞口包,范云的书信,直接交付了。
彩票买好。
“诺,给你,先说好了,中了奖分我一半!”唐若笑呵呵道。
“必须的,五千元以下都是你的,五千元以上咱们平分。”
啊哈!范云给唐若画了一个大馅饼。
不过,也很难说,没有开奖之前,一切都有可能,万一,中了五百万呢?
唐若走了。
范云成功地将信塞进了唐若的背包,仿佛完成了一项重大的使命,他的心中开始忐忑不安起来,他在仔细回想往唐若的袋子里放信的每一个细节。
信放进去了没有?
好像放进去了。
到底放进去了没?
信真的放进去了。
会不会掉出来?她会不会翻东西的时候不注意丢了?
范云的心,反而比没塞信到唐若的背包里之前,更乱了。
应该也不奇怪,他的一颗心,现在已经全部放在唐若的身上了。
没多久,唐若去接马雪莹回来了,但是,就她一个人,原来,她帮范云买彩票的时候耽误了一点时间,等她赶到幼儿园的时候,马雪莹已经被以为唐若今天不会回来接女儿的马桂生给接走了。
唐若上楼的时候,范云正在新华书店里看书。
一个字也看不进去,满脑子都是唐若,而唐若,也正在想他。
就在唐若从彩票点走出去不远,她就发现了范云的那封信,因为当时,范云往她口袋塞信的时候,她是有一点感觉的,但当时她在聚精会神地帮范云选号码,也就暂时将那一点感觉抛于脑后了。
当她安静下来后,才开始翻看包里的东西。
那封信,豁然在目。
打开信封,洁白的信纸上只有一行字:唐若,我想要你做我女朋友!
范云的字体,唐若当然认识,打牌计分,就曾见过。
很难形容唐若的心,现在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料想,大致应该与范云差不多。
激动,感动,怦然心动!
六点半,范云上六楼,
杨姐在厨房忙活,餐厅没看见先玲,她应该去里面卧室了,只有唐若一个人坐在那里。
范云搬了张板凳,坐在唐若对面,心中有千言万语,最想问的一句却是:唐若,信,你看了吗?
唐若却不提此事,她只是朝范云笑了笑,起身去了厨房。
她从厨房端了菜出来,吆喝着:“开饭,开饭。”
如果范云再细心一点,仔细盯着唐若的手看着的话,就能发现她的双手,此时其实正如同她的心一样颤抖!
他就能立刻明白,自己的信,唐若已经看过了。
“吃饭!吃饭!”先玲从房间里跑了出来,她在看书,应该是学习什么东西吧,因为,她很快的吃完了饭,又钻回房间去了。
今晚吃饭的人小,就唐若范云,以及先玲杨姐,所以活也少,饭后杨姐三下五除二收拾完桌子,也钻到房间去了——最近她迷上了面膜,天天晚上都要贴上一个。
此时,餐厅里,又只剩下了范云与唐若。
范云就与唐若对面而坐,他沉默了一下后,打开了话匣子。
范云从自己小时候说起,绕了一大圈后,终于回到了昨天他回去时,到过他家的那个女孩子身上,说起那个女孩子,应该就是别人给他介绍的女朋友了。
唐若垂头听着,听着范云艰难地向她告白:“唐若,我家里在给我找女朋友,可是,我不喜欢她们,真的,自从见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喜欢上你了。
我觉得,你就是我这辈子要找的那一个人,我觉得,范云这辈子就应该爱唐若,
可是,你现在却有男朋友……”
是啊!唐若有男朋友,现实就是这么爱往人心里扎刀子。
谁让她认识他要早过你呵!
“不,你不要找女朋友嘛!”唐若忽然泪流满面,一把握住了范云的手,她的目光中,满是乞求。
求什么?
——求求你,不要找女朋友,你对我的情意,我都知道了,请给我一点时间,我需要一点时间处理好与方科之间的事情,处理得跟他一刀两断。
范云,你既然对我表白了,就应该相信我,其实这些天了,你也应该知道,我其实也是喜欢你的啊!——
范云看着唐若的泪水,心都碎了。
什么这个那个,什么梅霖女朋友,有了唐若的这句乞求,刀山火海范云也闯了。
懂了,他懂唐若的心意了,范云的心,因为唐若的这一句“不,你不要找女朋友嘛!”,在刹那间,全都交给她了!
他伸出手来,为唐若拭去腮边的泪水,重重的点点头:“嗯,我不找女朋友,别哭了,傻姑娘!”
能得到爱的呼应,是多么的幸福,在这个春天久雨初晴的夜晚,在范云与唐若对坐的静谧里,在窗外,一轮月芽偷偷探出了头,看着这个南国小城,小小房间中发生的一切。
不是海誓。
不是山盟。
是两颗年轻的心,轻轻靠拢着贴在一起,一起迎接朝阳,与灿烂的明天。
唐若抹了抹脸上的泪花,笑了。
这一笑,就倾了范云的城与国。
唐若柔声道:“我该回去了,已经很晚了!”
“嗯,我送你!”
范云陪着唐若走下楼来,帮她拦了一辆“慢慢摇”,范云付了钱,就在唐若上车的时候,范云对唐若道:“后天我休息,你有没有空?我想带你去乐满地玩!”
唐若莞尔一笑:“有空,什么时候去?”
“等你送完马雪莹,我们就去,然后在里面玩到下午,再出来接马雪莹,你看好不好?”
“好!后天我休息,不过,上午我有事,我们下午去吧!”
范云表示同意,什么时候去都成,只要跟唐若在一起。
“慢慢摇”师傅看着范云车唐若腻腻歪歪的,催道:“走不走?走不走?快点了!”
真是的,他可真是个急性子,难道就不能让今天表白成功的范云再对唐若多说几句情话么?
唐若坐车走了,留下一个如同服用了超量兴奋剂般的范云,头重脚轻,在大街上软绵绵的走着。
他好想把对唐若表白成功的消息告诉妈妈、告诉希刚、告诉全世界。
骄傲。
自豪。
他知道了,她原来也是喜欢他的,这,就足够了,足够他在今后的日子里为她粉身碎骨,在所不辞。
长路漫漫久远。
从此唐若相伴。
而此时,坐在“慢慢摇”里的唐若也是欢喜一阵忧愁一阵,可惜是夜晚,不然定能看到她脸蛋绯红,双颊似火的娇憨模样,她双手一个劲地摆弄着衣角,同时,也为自己的大胆感到羞涩。
是的。
她不但听到了自己人生之中最美的情话,而且,还向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吐露了自己的真感情。
“不,你不要找女朋友嘛!”当她对范云说出这句话时,她的心怦怦直跳,身子摇摇欲坠,如果不是勉强用胳膊撑着桌子,那么,她一定身子一软,倒下去了。
这种感觉,不是爱,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