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纹身男就火了。
他马上到车中抽了一把五十多公分的薄刃砍刀出来。
纹身男甚至用刀背拍了几下骑自行车的男人的脸。
骑自行车的男人还在跟纹身男理论。
他也真倔。
纹身男被彻底激努了,挥刀朝骑自行车的男人砍去,第一刀没砍中,被躲过了。
第二刀仍未中。
第三刀砍中了骑自行车男人的手臂,鲜血,一下子流了出来。
骑自行车的男人见纹身男真的敢砍自己,觉得情况不妙,转身就跑。
纹身男挥舞着砍刀,紧紧追着那个骑自行车的男人,从马路这边一直追到了路那边。
可是。
他的下盘节奏没有把握好,一不小心被路沿石给绊倒了。
刀。
也脱手而出。
骑自行车的男人先于从地上挣扎而起的纹身男抢到了那把刀。
剧情反转了过来,纹身男不知是因为被酒色淘虚了身子,还是什么原因,在抢刀未果而骑自行车的男人又反追他的时候,他居然跑不动了。
结果可想而知。
纹身男当场被骑自行车的给干掉了。
电视节目上,专门讨论了这种情况下,骑自行车的男人算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又或涉嫌故意杀人的深层次法律问题。
于此。
先抛开法律问题不说,只说范云所担心的剧情反转问题,那个杜黑子,也是极有可能红着眼拾起地上的菜刀,照着同为卖肉佬的吴三砍上一气的。
幸好。
他没有冲动。
冲动是魔鬼啊,杜黑子管束住了自己心中冲动的魔鬼,所以,他始终就是个受害者,平安无事的从派出所里出来了。
而对吴三有所惩治,那是必须的,冲动,就极有可能会受到惩罚。
范云抹了抹脸,他并未感觉自己做了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当他的冲动过后,不由思考起今天他的行为,为他日后的工作生活有可能造成的后果。
那个卖肉佬吴三,会不会对自己怀恨在心?
他会不会于某天趁自己不注意报复自己,譬如,趁自己不注意拿着砍肉刀偷袭自己?
又或,偷偷地跟踪自己,在哪一个无人的地方对自己下黑手?
要知道,一切皆有可能。
特别是范云这样的人,每天穿着制服在街上执勤的人,太好认了,范云觉得,那个吴三一定把自己死死认住了,因为,他觉得吴三看自己的眼神里,满满都是愤恨与恶意。
想到这些,范云不由“吁”的一声长出了一口气。
他一点也乐不起来。
一杠三对他的表扬,现在他觉得根本不重要了,做这种见义勇为的事情简单,可是,如果让范云冷静下来考虑的话,说不定,范云就不会上了让两个卖肉佬自生自灭好了。
管都管了,又能怎么样呢?
当希刚听了范云的忧虑后,他也点了点头:“确实,你的担心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凡事应该往好处想,再说了,虽然是你把那个卖肉佬吴三给绊倒了,并且摔得不轻,但是,也正因为你把他及时绊倒,制止了他,所以,他并没有酿什么惨祸出来,如果从这一点上考虑,其实,你并不是害他,而是为了他好,救了他,救了他,也就是等于救了他的家庭”
范云听了希刚的这番话,心里舒服了许多。
对呀!如果不是自己拦下了吴三,就算他追上了杜黑子,把杜黑子砍死砍伤了,对他吴三,又有什么好处呢?
到时候,他吴三还不是该坐牢的坐牢,该n毙的n毙。
说起来,吴三确实应该感谢自己。
那个杜黑子就不说了,他已经对范云千恩万谢过了。
但是。
范云觉得希刚这一番话应该对吴三说,说给吴三听才行。
把这件事情的利弊像刚才希刚说给自己听那样,原封不动再跟吴三说一遍,要让吴三知道,范云并不是害他,而是救他。
他捅了捅希刚的肩头:“行啊李希刚,现在都会做思想政治工作了,刚才你的话说的非常好,不过,我觉得你更应该对那个拿刀砍人的卖肉佬说一说。”
希刚点头:“你放心,进到这里来,该受的教育,他都会受的,除了极个别顽固分子,一般人,都是能教育好的。”
他的话,让范云心里又是一紧。
希望,那个吴三,不是希刚口中的极个别顽固分子。
范云出了派出所,一路上心情
都不好了,他一直在反复权衡今天自己的行为的利弊。
范云觉得,自己的行为,完全没利,而全是弊呀!
他狠狠地一拍大腿:“叫你多管闲事。”
呵呵!
其实,范云就是这样一个人,此时,他虽然有点后悔自己的多管闲事,可是一旦下次又有让他看不过眼的事情时,保证,他依然会伸出自己的手的。
范云走回了自己的辖区。
这时,城台路上,一伙公路管理处的工人,正在给路上那些遮天蔽日的行道树修剪树枝。
一个穿着桔黄色衣服的工人,站在一台小型起重作业机高高举起的斗子里,手持油锯,“哗哗哗哗”锯着那些他自己认为不顺眼的树枝子。
洁白的木屑不断从他手中的锯槽与锯口中从空中落到地上,地上,两个工人制止着任何一个试图风树下经过的行人:“那边,那边,不要走树底下,多走几步,从旁边绕过去。”
范云决定今天放弃这条街了。
有这帮工人在这条路上干活,相信不会再有什么无证小贩跑到这里来卖东西。
干工作,头脑一定要灵活,就要像范云这样会判断总结,灵活机智,绝不能墨守成规,死脑筋一条。
范云决定自己从那几家看花收惊的神婆店那里,走过那家报刊亭后,到老广场看一下,然后吃午饭,吃完午饭休息一会,下午上班后就顺着秦皇路一直转下去,今天下午的重点,就放在这里。
范云摸出手机看了看,今天折腾了一个上午了,先是在银行门口制住吴三,后又到派出所协助调查,现在,已经上午十一点半了。
怪不得,他的肚子里一个劲的咕噜咕噜直叫唤,除了因为刚才消耗了大量体能外,也差不多到饭点了,该吃中午饭了。
范云今天中午没去找唐彬他们一起吃了。
他走到开在老菜市场旁边的一家快餐店里,看着摆在厨房玻璃窗后的那些切好的各种各样的荤素备菜,点了一个青椒瘦肉炒香干。
此时,店里已经有七个前来吃饭的客人了,有两个已经炒好了菜,坐在店中吃上了,还有三四个,探着脖子伸着头,用手指头指指点点,点着自己想炒的菜:“这个,再加点肉片,再要点蒜苗好,就这些。”
厨房里,并排站着三个炒菜的师傅,每个人接了客人点的菜后,立刻掂起炒勺,从旁边盛油的盆子里舀出一些油来,倒进烧得青烟直冒的炒锅里,然后,蒜末、辣椒、盐呛锅之后,加入瘦肉翻炒几下,再加入配菜
范云很佩服帮他炒菜的大姐,一个女人,居然也能把炒勺掂出五星级大厨的感觉。
那个大姐,一边把炒勺在炉子上掂得“当当”响,一边把油烧得热热的,待她放入范云点的香干,并再一次掂动炒勺的时候,由于她手中动作的习惯性倾斜,锅中油迅速被炉火点燃,锅中腾起一片火焰,她迅速起把炒锅一掂一抛,火焰立止,随着锅内“嗞嗞啦啦”,一股菜香传来出来。
这样过了火的菜,比清汤寡水煮出来的菜,味更重,更香,并且还带着一种独特的烟熏火燎的香味。
口感。
甚好。
范云一口气吃了两大碗饭。
别说,这家店的生意真好,这时,正值就餐的高峰期,来店里吃饭的客人,三三两两,络绎不绝。
大众快餐。
确实够大众化,虽然这些厨师炒菜的手艺比杨姐还差那么一大截,可是,比起范云与唐若,那就强太多了。
既要价钱便宜,又要色香味俱全,想想,都觉得挺难做到。
吃完了饭,范云走出了快餐店,顺着路边漫无目的走着,一边走一边消食。
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
范云快走到一个卖二手家具的门口时,迎着正午的太阳,他觉得地上有个东西闪了一下他的眼,他就过去踢了一下。
哇!
范云看到地上的东西,一颗心不由得怦怦狂跳起来,他迅速上前,把那个东西拾了起来,并以最快的速度一口气离开了现场,一直走到一个僻静无人的地方,这才把那个东西从裤兜里掏出来,仔细观看。
范云感觉自己心跳加速,他就像个贼一样左右看看,看看有没有人发现他刚刚捡了一样东西,并跟到了这里来。
没人跟来。
范云。
捡了一条足足有筷子那么粗的金项链。
哈哈!
真是天降横财。
看这条金项链粗成这个样子,说不定,就是那天东南亚美食节上,那个跟他和唐若一起套圈那个胖子脖子上挂的那一根。
范云想到了那个胖子,就想起了胖子让人极不舒服的那满脸横肉,以及他看着唐若时那一对贼溜溜的眼睛。
当时,那胖子贼一样瞄唐若的时候,范云真想冲他的鼻子就是一拳,把他的鼻子给捅歪。
现在。
哈哈!
胖子的项链被他捡了,范云能还给他吗?范云有那么高尚吗?
值得怀疑。
再说了,就算不是胖子的,而是其他人掉的,那么,肯定也是个跟胖子差不多的角色掉的,一般人,谁会戴这样一条扎眼的东西?
范云决定对这个天降之财笑纳了,正好,上午的时候他还因为卖肉佬吴三的事情心中揣揣不安,现在好了,正好用它压压惊。
金银珠宝,用来压惊,效果简直不要太好。
范云看过之后,赶紧把金项链又装进了裤兜里,他的大脑高速运转着,满脑子,都是怎么处理这条项链。
交给警察叔叔,不,坚决否定。
卖了?不,卖了应该会折掉许多差价。
去刚才自己捡项链的那个地方,站在那里等失主来找吗?相信即使范云站它个海枯石烂,把自己站成化石,也不会有人走到他的面前问他:“老弟,你有没有捡到一条金项链?”
直接戴在自己的脖子上?
也不行。
再说了,范云戴不惯首饰,无论什么首饰,他都不愿戴。
范云觉得,这条项链送给唐若,最好。
范云有了主意,把这条项链找家打金店熔了,给唐若打一条项链,可是,唐若不适合戴这么粗的链子吧?
打手镯?
范云眼前一亮,觉得给唐若打一只金手镯也不错,哈,打完了让唐若戴在她的手脖子上,不显山不露水,又能给她增添福气,挺好。
就这么办。
范云连说词也准备好了,假若打金店的老板问自己这条金项链的来路,自己就说是外地的亲戚给的。
谅他一个打金店的小老板,也不会像个警察一样盘问自己,他们是做生意的,有钱赚,就可以了。
范云知道哪里有打金店,就在老广场吧那个上面,靠角落里就有两家打金的,平时,总是能看到那两个清清瘦瘦长得有点像的老板,拿着一把小锤子,伏在案子上“丁丁当当”敲个不停,不是打小孩的银镯子,就是打老人家的银耳环。
范云想了想,似乎,那两个店的老板都是打银器的多,金器,似乎没见他们摆出来过。
范云觉得。
不急。
先去踩踩点,探探那两个打金店老板的口风再说,了解了解情况,看看打金与打银的区别,再观察一下打金的人,有没有什么套路,然后再说。
反正,现在金项链在自己的裤兜里,范云也不怕它能长出一对翅膀来,从自己的裤兜里飞走了。
范云想到这里,整张脸都兴奋地红了。
当他走到了路上时,感觉那些路上的人看着他时,似乎每个人都发现了他的秘密似的。
范云觉得,自己的一双腿,走在路上都是软绵绵的,此时,莫说让他像今天上午绊吴三那样绊人了,就算是一只鸡,恐怕他也没有足够的力气去绊倒了。
因为太过紧张激动,范云的手心中居然冒出了汗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