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九章 慷慨过燕市(1 / 1)周小小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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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俨被称作作“郑大人”,郑大人却不一定指郑俨。

当然,这片信佛的国度目前最著名的“郑大人”正是郑俨。

白面英俊,长身玉立,腰缠万贯,少年得志。

得志的方法虽然说来为男人所不齿,但他毕竟是得志了,就算今人骂他“面首”,后人笑他“吃软饭”,可在他跟前,无人敢造次。据说这个男人不仅对付年轻的寡妇有一套,对待自己讨厌的人也是极其厉害,谁的言语若是轻犯他,谁就起码得褪一层皮。

有时可不止褪层皮那么简单。

有个官员在下朝时夸了郑俨一句“面白”,次日的圣旨就把他调任到了边境线上,这是郑俨手眼通天的能耐;有个家仆不小心打碎了胡太后送给郑俨的赤玉,晚上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的床边挂着一条血淋淋的断腿,那断腿正是家仆的,这是郑俨心狠手辣的行事;有个江湖豪客一不留神踩到了郑俨的靴子,在出城之后,那个江湖豪客就被十三个蒙面刺客擒住,用剃刀刮光了脸上的所有毛发,这是郑俨睚眦必报的器量。

人都说“相由心生”,可郑俨偏偏生得让男人女人看着都爱,都想怜惜,他也籍由此从胡太后父亲手下的参军职位平步青云,高升到了中书令。

不久前,郑俨忽然广招江湖人士来到府中,准备办一场群雄宴,洛阳和附近地区的三教九流越聚越多,囤积在郑府,一天到晚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只要郑俨从胡太后处回到郑府,群雄宴便可开始,但府上的“群雄”巴不得郑俨力竭暴毙而死,永远不回来,他们便可永远在府中白吃白喝白住。

可惜郑俨还是回来了。

赋闲于城东家中的万顺王爷元欢曾找他下过一晚的棋,算是又替群雄们多撑了一日的玩乐排场,大宴之后,郑府应该就要遣返其中的大多数人。

“养兵千日,用在一时。”这是郑俨的开场白,他特意思考了很久,可无奈他书读得并不多,多说容易多错,不如简简单单八个字,作为宴饮的开幕词。有揣摩对郑俨心思的英豪拍起了手,以示对郑俨肚子里油墨的肯定。

初新坐在离郑俨很远的一处地方,粗粗清点,庭院中在喝酒吃菜的大概有四百多号人,端上来的菜品美酒皆属上乘,一顿午饭耗费的钱财大概就够洛阳一户普通人家吃上整整一年。熊掌一人一只,那就需要杀百余只熊,鹿尾一人一段,那就需要猎四百多只鹿。初新不禁慨叹,有的人为了生计还在努力奔忙时,贵胄豪奢们思考的却是如何变着法儿地花钱。

为生计奔忙者的下一代多半还是为生计奔忙,贵胄豪奢的下一代多半仍是贵胄豪奢。或许正因如此,适时的战争才有了必要,战争能给所有人一次重新洗牌的机会,把长居于云端的拖下神坛,让沉沦于泥泞中的英雄焕发出光彩。

侍女端来一碗羹,初新粗尝一口,发现羹中的肉仿佛不曾吃过,便用手指戳了戳身旁大勺匙羹的络腮胡大汉,问道:“这羹是什么肉做的?”

络腮胡瞧了眼初新,忽然笑出声来。初新不明白这个问题哪里好笑,刚想说自己没有尝过这种味道的肉,络腮胡却将一勺羹放入嘴里,边咀嚼边说道:“这是人肉。”

初新僵在原地,好不容易挤出点笑容:“你……你说笑呢?”

络腮胡又哈哈大笑起来,初新却感觉自己的胃在收缩。

“看你这副斯文样子就知道你没吃过人肉,”络腮胡又匙起一勺羹,愉快地送入嘴中,“人肉可是说不尽的美味啊。”

初新把这碗羹远远地推开,推到了桌子的角落。

络腮胡的笑突变为一种讥诮,他凑到初新的耳边,故意用络腮胡擦着初新的耳垂,缓缓说道:“你们这些世家公子真是自命清高,你可知道六镇起义被镇压时,哪里的百姓是吃什么的?”

初新受不了他的胡茬,又躲得远了些,可初新已经明白,络腮胡没有在和他说笑。

“你们山珍海味,却逼得他们人吃人,他们吃人为了活命,你们吃人却是冠冕堂皇、无声无息。”络腮胡像疯了似的大笑起来,似乎是在和初新讲话,却又不像在和初新讲话,他喝下一杯酒之后,朝地上狠狠地摔碎了酒杯,起身走向了郑俨。

四百多人中,还有七个人挺身而起。

喧嚣渐渐平息,群雄的目光都落在这八个人的后背,他们身形各异,衣着不同,却有一点是相同的。

没有人敢在他们背后妄动。

四百多双眼睛的注视中,这八个人来到了郑俨跟前。

郑俨依旧负手而立,他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像是戴上了面具。他背后是黑暗的大殿,许多年后,初新回忆起那片黑暗,依然会感到心悸。

郑俨先开口了,他面对的八个人立在白昼之中,而他却像拥有着黑暗的庇佑,他的嗓音古怪而阴森:“这场群雄宴的目的之一,就是钓出星盟的大鱼。”

络腮胡大笑道:“我知道,我们都知道。”

郑俨鼓起了掌:“既然知道,还愿意来,你们很勇敢。”

最左侧的人头戴斗笠,接口道:“星盟的众人,没有一个是懦夫。”

“那可说不定,没有立在鬼门关前是没有资格说这种话的,”郑俨忽然指着八人中间的一个僧人道,“我听说出家人六根清净,与世无争。”

僧人双手合十,微微颔首道:“本该如此。”

郑俨又问道:“我还听说杀生是僧众大戒,犯戒的人要永堕地狱。”

僧人又回答道:“郑大人说得不错。”

僧人的僧衣洁白,手指还在拨转着念珠。郑俨讥讽道:“既然你知道,为何还要来?”

僧人仰天长叹:“你活着,人间便是阿鼻地狱。”

阿鼻地狱是八大地狱的第八狱,广、深两万由旬,一眼望去无边无际,身处其中的鬼魂罪孽深重,要受的痛苦无穷无尽。

“所以你认为,杀我一人便可让地狱变回人间?”

郑俨忽然大笑,他在尽情地嘲笑这种幼稚的想法,他也想同面前的八个人分享他的快乐,可他们却面色平静,不为所动。

郑俨不笑了,笑话没有观众捧场是一件难堪的事情。

庭院里安静得出奇,刚才还热闹非凡,现在却仿佛能听到每个人的呼吸和心跳。

初新听到自己的心在跳动,而且跳得很快。

郑俨又打破了这难熬的沉默:“既然你们要杀我,那为什么还不动手?”

“我们不急。”一个人回答道。

“不急?”这个答案显然让郑俨很困惑。

“我们是来杀你的,该急的人不是我们,而是你。”另一人解释道。

话虽如此,初新却明白他们迟迟不动手的原因:他们八人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时机,他们八人都忌惮郑俨身后的黑暗。

黑暗,人类最深重的恐惧,因为黑暗正象征着未知,正象征着恐惧本身。

还有什么比恐惧本身更让人恐惧呢?

只有一种东西能驱散黑暗,名为光明,代表着勇气。

僧人的念珠已出手。

一根绳上的十四颗佛珠疾风般打向郑俨。

据传,观世音菩萨以金刚三昧无作妙力,与诸十方、三世、六道同一悲仰,令众生获得十四种无畏功德。

这十四颗佛珠便象征着十四种无畏。

僧人的僧袍宽大,袖子也随佛珠飞出,径直击向郑俨。

其余七人没有表情和动作,郑俨也没有表情和动作。

所有的佛珠在一瞬间被击碎,僧人的袖子被撕裂,连同僧人的双手。

其余七人没有表情和动作,郑俨也没有表情和动作,仿佛发生的一切与他们毫无关联。

可他们明明看得清清楚楚,在僧人出手的一瞬间,郑俨身后的黑暗中飞出了数十枚不同的暗器,十四枚透骨钉撞上了十四粒佛珠,透骨钉劲力不绝,又穿入了僧人的心肺,而撕开僧袍的是五把双刃飞刀,它们在割断僧人的双臂之后,就钉在了大殿前的地面上。

初新想起了在郝掌柜家中朝自己掷暗器的那个人,他会不会就隐匿在黑暗之中?

这么多暗器都是他一人掷出的吗?还是除他以外另有暗器高手?

晴会不会就在这里?

其余七人没有表情和动作,郑俨也没有表情和动作,他们的心情却已截然不同。

除郑俨外,每个人心中都充满疑惧,但又不敢轻举妄动。

血开始沿着大殿的台阶一级一级流淌下来,僧人洁白的僧袍早已遍布血污,僧袍下,屎与尿已不受僧人控制,恣意喷涌。

外貌高雅、受人尊敬的僧众在暴死时竟如此狼狈不堪。

生死之间,人与渺小的蝼蚁本没有太大的不同。

可初新望着余下七人标枪般笔挺的背影,仍然湿了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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