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第二次出现这种空虚和自身失落之感是在1932年,在歌乐山。那时他做为随员陪同詹国强巡视那边的监狱。俘虏躺在地,活人和死人躺在一起。这是一些骨头架子,是活人的骨骼。当时詹国强感到恶心,脸色顿时变得刷白。詹国强和李广元并排走着,此刻他心中有一种强烈的愿望,他很想掏出自己的瓦尔特式手枪,把弹夹里的子弹射入这个戴夹鼻眼镜的人那张布满雀斑的脸。这种尝试实际是完全可以实现的,想到这里,李广元顿时感到浑身发冷,一股甜蜜的恰悦涌他的心头“可是以后会发生什么事呢?”他向自己提了一个问题“他们会安插另一个坏蛋接替这个坏蛋,并且加强私人警卫。就此了事”那时候,即在克制住这个强烈的**之前,他感到自己的身子轻飘飘的,仿佛变成了他人的身子。此时,他对詹国强的脸色具有一种极为精确的色彩感受力。他清楚地察觉到詹国强面颊和鬓角旁的雀斑是淡黄色的,左耳朵附近的雀斑是浅褐色的,而脖子的则是黑色丘疹状的。李广元像驱赶魔力似的驱赶着这种奇特的感受力。直到一年后,他才第一次对自己这种经常出现的奇怪的视力加以嘲笑
李广元强迫自己的身体恢复原状,他感觉全身的肌肉在轻轻地颤抖。他约莫站立了一分钟,感觉到一股热血涌向面部,眼睛里冒出一些绿莹莹的尖尖的火花。
“这就对了,”他对自己说,“应该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完整的机体,像一个紧握的拳头。尽管这里的墙壁漆着三种颜色:灰色、蓝色和白色”
这时他笑起来。
他并没有强迫自己发笑。只是这些该死的颜色让它们去吧。谢天谢地,常凯申走出去了。他干了一件蠢事,给了李广元考的时间。如果你把对活人当成真正的对手,就千万不能给他思考的时间。常凯申,你自己大概也首尾不能相顾了吧。
常凯申带着几个最出色的密探乘车赶到罗夫和汪小姐被暗杀的现场。
这几个密探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头儿,早在二十年代,他们就同常凯申一起捕捉过土匪,缉拿过**党员、广东和湖南的**人。常凯申只有在遇到极为罕见的案件时才动用这些人。他没有把他们转交给76号,怕他们骄傲自大,因为76号机关的每个侦查员都寄希望于鉴定专家、暗探和录音电话的帮助。而常凯申是侦探家的崇拜者:这位作家笔下的密探是凭自己的智慧和经验取胜的。
“完全没有?”常凯申问道,“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一点也没有,”一个满头白发、面色蜡黄的老头儿回答说。常凯申不记得他叫什么名字了,只记得他们从1926年就彼此称呼“你”。
“这很像你在武汉侦破的那桩谋杀案”
“是在汉阳?”
“是的。我记得是 9号楼,”
“8号楼。他把他们杀死在大街的双号门牌一侧”
“你的记忆力真好”
“你抱怨自己的记忆力吗?”
“我喝含碘的酒”
“而我喝伏特加酒。”
“你是将军,你可以喝伏特加酒。我们哪有钱喝伏特加酒呢?”
“你可以接受贿赂嘛”常凯申嘿嘿一笑。
“然后落到你的刽子手手里?不,我还是喝劣酒好”
“喝吧,”常凯申赞同说,“喝吧。坦率地说,我甘愿把自己的伏特加酒换成你的劣酒”
“你的工作特别忙吗?”
常凯申回答说:“暂时是的。不过很快就要彻底结束了。那么,现在我们怎么办,啊?难道一点蛛丝马迹也没有?”
“让你的化验室化验一下杀死这对情人所用的子弹”
“化验他们会化验的,”常凯申赞同说,“一定会化验的,你用不着担心”
第二个老头走进来,移动一下椅子,然后在常凯申身边坐下来。
“老魔鬼,”常凯申瞥了他一眼,心想,“这家伙还涂脂抹粉呢。对了,他的头发是染过色的”
“怎么样,”常凯申问道,“你发现什么情况没有,老荣?”
“有一些情况”
“喂,你的头发是用什么染的?”
“用指甲花染的。我的头发不是灰白色,也不是黑色,而是一种花花搭搭的颜色。我太太死了死了。年轻姑娘喜欢的是年轻的士兵,而不是年老的密探。你听着,对面房子里住着一个老太婆,她在一小时之前看见一个女人和一个士兵。那女人抱着一个孩子,看样子行色匆忙”
“那个士兵穿什么衣服?”
“什么穿什么衣服?穿军装”
“我知道他不是穿裤衩。穿的是黑色军装吗?”
“啊当然是穿黑色军装;您没有发给警卫部队绿军装”
“他们乘坐的是什么汽车?”
“他们乘坐的是公共汽车”
由于出乎意外,常凯申甚至稍微欠了欠身子。
“怎么乘坐公共汽车?”
“是的。乘坐的是十七路公共汽车”
“他们往什么方向去了?”
“往那边,”老荣挥了挥手,“向西”
常凯申突然从椅子站起来,摘下电话听筒,迅速地拨通了号码,说道:“小洪,快点。第一,值勤人员立刻沿十七路公共汽车经过的路线搜索‘女钢琴师’和一个士兵。什么?我哪儿知道他叫什么名字。第二,立即查阅他的档案材料,弄清楚他是干什么的,什么地方人,亲属在哪里。立刻把他的全部履历送到我这里来。如果查明他到李广元常去的地方去过,哪怕只去过一次,那么你要立即通知我派勤务人员埋伏在李广元的住处”
常凯申坐在房门旁边的椅子。76号的鉴定专家和照相师们都走了。他和年迈的密探们留下来。他们在谈论往事,有时争论起来,彼此打断对方的话题。
“我输了,”常凯申在想,老同事们的谈话使他平静下来,“但我还有延安这张王牌。当然,那里的事愈来愈复杂,那里的警察是外边调来的,边防人员也是一样的。但主要的一张王牌恐怕已经丢掉了。他们乘坐公共汽车潜逃,说明这并非预先计划好的行动。不,这根本不是一次行动。当然,共党一向保护自己人,但为了营救这个‘女钢琴师’(这仅仅是一种尝试),他们未必会派几个人来送死。从另一方面看,他们显然懂得那个婴儿是她的致命的累赘。也许正因为如此他们才铤而走险?不,我胡思乱想些什么?不存在什么有预谋的冒险行为。她公开乘坐公共汽车,这算什么冒险这是胡闹,根本不是什么冒险
他又摘下电话筒:“我是常凯申。您再提醒一下警察局,让他们注意在各个路口搜捕抱孩子的女人。把她的相貌特征告诉他们,就说她是个小偷和杀人犯,一定要严加缉拿。抓错了人也不要紧。即使抓到的人比应该抓的人多一些,我也会原谅他们。只要不放走我所需要的那个女人”
李广元敲了敲牢门。他在这里已度过几个小时,大概在这段时间已换过哨兵,因为现在在门口站岗的已不是原先那个红脸膛的小伙子,而是另一个。李广元不止一次同此人配对打网球。
“你好,齐古,”他说着嘿嘿一笑,“这里倒是会面的好地方,对吗?”
“您叫我干什么,7号?”他不动声色地问道,平稳的嗓音有点嘶哑。
“他的反应一向很迟钝,”李广元回忆道,“他的左侧球打得不错,可就是有点慢。就因为这一点,我们俩输给了新闻专员”
“难道我的变化会这么大?”李广元问道,不由自主地摸了摸面颊。他已经两天没刮胡子了,胡茬已长得很长,不过还不扎手,直到傍晚胡茬才扎手,因为他已经养成每天刮两次胡子的习惯。
“您叫我干什么,7号?”对方重复一句。
“怎么,你傻了?”
“住口”对方喊了一声,砰地一声关沉重的牢门。
李广元冷笑了一下,然后坐到固定在水泥地板的金属凳子“我把那只英国球拍赠送给他的时候,他甚至感动得流下眼泪。一切暴徒和下流鬼都爱流眼泪。这是他们的歇斯底里发作的一种形式,”李广元心想,“软弱的人往往喜欢喊叫或者谩骂,而暴徒则喜欢哭泣。软弱的人我这样说是不对的,应该确切地说,他们是善良的人。只有特别坚强的人才善于克制自己”
当他第一次和齐古配对同卫队高级总队副官赛球(副官在战前就开始学习打网球,以便减肥)的时候,齐古悄悄地对他说:
“我们是以零分输给他,还是装装样子同他争夺一番呢?”
“不许胡说八道,”李广元回答说,“运动就是运动”
齐古打球很不认真,故意让着副官。他很想博得高级总队长的好感。然而波副官却大声训斥他说:
“我不是你的洋娃娃。请你把我当成一个真正的对手,而不要当成一个愚蠢的孩子”
齐古惊恐万分,又不开始急起猛攻,弄得副官应接不暇,以致恼羞成怒,扔了球拍,退出网球场。这时齐古吓得面如土色,李广元发现他的手指在微微颤抖。
“我从来没想到,这种神经质的小伙子能够在监狱里工作,”李广元说,“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朋友,完全用不着担心。去洗个淋浴吧,去清醒清醒。然后回家,后天我会告诉你应该想么做”
齐古走了。李广元找副官,同他一起愉快地打了五盘。副官浑身湿透了,但李广元同他打得很平稳,彬彬有礼地同他练习一些右手长球。副官对此十分清楚,但他对李广元在球场表现出的略带讥讽的友好态度和真正的民主作风产生了好感。副官请求李广元和他一起练习一两个月。
“这是一种极端残的惩罚,”李广元笑道,副官也笑起来,因为李广元的语气特别温和“请不要生我那个傻大个儿的气,他一见到将军们就害怕,他对您很崇拜。为了不丢掉球艺,我们两人可以轮流同您练球”
在下一次打球的时候,李广元把齐古介绍给副官。于是齐古对自己的伙伴充满了极大的敬意,从此以后,一遇到合适的机会,他就努力为李广元效劳。有时在打完一盘球之后,主动跑去给李广元买啤酒,有时赠他一支珍贵的自来水笔(大概是从被捕者身搜刮来的),有时送他一束鲜花。有一次,他曾经使李广元陷于难堪的境地,但他毕竟出于无奈,因为他天生愚钝,办事刻板。当时李广元在一场网球赛中和一个小伙子互为对手。此人挺讨人喜欢,带有自由主义情绪,可是詹国强却有意要整他一下,为此他通过自己在体育委员会的亲信安排这个小伙子与李广元交锋。
不言而喻,他们把李广元作为外交部的工作人员介绍给那个小伙子。可是一局比赛结束后,齐古兴冲冲地跑到李广元跟前,贸然说了一句:“祝贺您取得胜利,联队长卫队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李广元对这个意外的举动并不特别惋惜。但司却要关齐古的禁闭,并且要把他开除出卫队。于是李广元再次为他奔走,这次通过副官的一个亲信营救了他。这件事发生后的第二天,齐古的父亲,一位生着一对孩子似的眼睛的又高又瘦的老头儿带着礼物前来看他。老头儿送给李广元一幅很好的杜勒绘画摹品。
“我们全家永远不忘记您的恩情,”老头儿说,“李先生,从今以后我们永远是您的仆人。无论是我儿子,还是我本人,我们永远也报答不了您的恩情。但是,如果您需要帮助的活,只要您开口,哪怕是烦人的日常琐事,我们也当成最大的荣幸去完成”
从此以后,老头儿每年春天都到李广元这里来,帮他照料果园,尤其关心那些从日本移植的玫瑰花。
“这个不幸的畜生,”李广元突然想起齐古,“他倒没什么可责怪的。所有的人在菩萨面前都是平等的。这话好像是我的朋友说的。没那么回事。要在地球真正实现人人平等,首先必须明确地商定:在菩萨面前,绝不是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有些人是人,而有些人不是。这不能怪罪他们。寄希望于短暂的教育是愚蠢的甚至是不能容忍的”
牢门突然敞开了。齐古站在门口。
“不许坐下”他喊了一声,“在这里转圈子。”
在关牢门以前,他悄悄把一张小纸条丢在地板。李广元捡起纸条。
“如果您不说出我爸爸给您的玫瑰花培过土、剪过枝,我保证在拷打您时手下留情,可以让您支撑的时间长一些。请把纸条吃掉”
李广元突然感到一阵轻松:他人的愚蠢行为总使他感到开心。他又看了看表。常凯申走了两个多小时了。
“那位姑娘在沉默,”李广元心里明白,“也许他们会把她带去见教授?这并不可怕,因为他们两人根本互不了解。可是不知为什么他没有联系。不知出了什么事,我现在是暂时休息”
他不慌不忙地在牢房里踱着,逐次回忆着与那个手提箱有关的一切。是的,在森林里他的确提过它。当时报务员脚下滑了一下,差点跌倒。这是在轰炸前的那天夜里。我就提过这么一次。
“等一下”李广元打断了自己的思路“在轰炸前可能轰炸以后,我曾在那辆汽车旁边站过那里停着许多汽车消防人员救火的时候,阻塞了交通。我为什么到那里去呢?噢,通往大街的道路设置了障碍。我要求把警察从包围圈中叫出来,那天早晨他们在那里值勤。看来我之所以到那里去。是因为警察让我向那个方向转弯。案卷里有一张轰炸后保存下来的手提箱的照片,我同那个警察谈过话,我记得他的面孔,而他也应该记得我的证章。我帮他提过手提箱。让他去反驳这一点吧。他不会反驳的,我可以要求当面对质。我就说,我帮一个啼哭的女人拿过小孩坐的童车,她也可以证实记得这一点”
李广元挥起拳头在牢门敲打起来。牢门打开了,可是门口增派了两名卫兵。齐古押着一个提马桶的人从李广元的牢房门口走过。那人的面容被毁坏了,但是李广元认出他是吴四宝的私人司机。此人不是76号的侦探。李广元同办公厅主任谈话的时候,就是他开的车。
“立刻给高级总队长常凯申,打个紧急电话。告诉他,我回想起来了我全想起来了,请他马到我这里来”
“教授还没有押到。第一、审问报务员遭到失败。我只有一个逃脱的机会,那就是争取时间。时间和吴四宝。如果我迟一步,他就会取胜”
“好吧,”卫兵说,“我马报告”
孤儿院里走出一个士兵,匆匆穿过街道,走进一幢被炸毁的房屋的地下室,报务员正坐在一个破箱子给婴儿喂奶。
“怎么样?”她问。
“不好,”卫兵回答说,“需要等半个小时。现在正在喂孩子,全都忙着呢”
“我们等一会儿,”报务员安慰他说,“我们等一会儿,他们哪儿知道我们在什么地方?”
“一般说来是这样,不过我们得尽快出城,否则他们会找到我们的。我知道,他们很有搜捕经验。要不您先走吧?如果可能的话,我去追您。怎么样?让我们约定好,我在什么地方等您”
“不,”报务员摇了摇头,“不行。我等您吧反正我在这个城市里无处可去…”
常凯申的秘书往设有无线电台的住宅打了电话,他向领导报告说:“高级总队长,李广元要求转告您,他全部回忆起来了”
“真的?”常凯申活跃起来,向密探们打了一个手势,叫他们不要高声说笑“什么时候?”
“刚才”
“好吧。告诉他,我马就到。有什么新情况吗?”
“没什么重要情况”
“那个卫兵的情况一点也没搞到?”
“没有。只有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
“到底是些什么事?”常凯申不由自主地问道(多半是出于习惯),一面从邻近的椅子把自己的大衣拉过来。
“关于他妻子、孩子和亲属的情况”
“这些小事挺好嘛”常凯申生气地说,“这不是小事。在这样的案件中,这些情况完全不是小事。我马就到,我们要好好分析一下这些小事他把孩子送到妻子那里去了?”
“妻子两个月前抛弃了他。当时他受内伤住了医院,她离开了他。她跟一个商人到重庆去了”
“孩子呢?”
“等一下,”米苏翻了翻卷宗,回答说,“等我看看他的孩子在什么地方啊哈,找到了…他有一个三个月的孩子。妻子把他送到孤儿院去了”
“那个共党女人有一个吃奶的孩子”常凯申突然闪现出一个念头“他需要一个奶妈。罗夫大概对那个孩子做得过火了”
“孤儿院叫什么名字?”
“那里没有名字。孤儿院座落在城北。放榜路7号。是这样,现在是关于他母亲的情况。”
常凯申不再听关于他母亲的情况。他扔掉电话筒,那种慢条斯理的神气消失了。他急匆匆地穿大衣,说道:“弟兄们,现在可能发生激烈的枪战,因此请准备好家伙。谁知道城北孤儿院的位置?”
“是城南的那家吗?”满头白发的老头儿问道。
“你又弄错了,”常凯申走出设有无线电台的住宅,回答说,“你总是把南和北弄混。是城北。”
“一条普普通通的大街,”白头发老头儿说,“没什么了不起的。在那里可以痛痛快快地干一场。那里非常安静,没有人干扰。我的确爱把事情记混。从小如此。在学校学习奇数和偶数的时候,我生病了”
他说罢笑起来,其余的人也都跟着他笑起来。现在他们像一群包围了一只鹿的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