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浦岚村体验了一天世外桃源的生活,更准确的说,是因为没有向导带路,迫不得已的住下了。
住在这里有一种回到过去的感觉,这里没有电子设备,没有多少电器,仿佛还停留在肖本福的年代。
海叔的老婆被他们叫做海婶,她看我们是两个大男人,便自告奋勇的教我生火煮饭,我费了好大劲弄来几根干柴,倒腾了半天也没有点着火。
“我说你是不是把脑子磕没了,大姐教你这么久你都没学会。”陶久坐在一边不痛不痒的冒出一句。
我把烧火棍往他脚下一丢:“你来你来!这个技能我没点行了吧!”
陶久一脸得意的笑了起来,走到灶台下面用烧火棍戳了几下,抽出了几根比较大的干柴,没过一会儿就把火点着了。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他熟练的淘米做饭,让我更加无地自容了。
海婶夸了陶久几句,见我们没什么要帮忙的,就留了些新鲜的蔬菜,回去给海叔做饭了。
陶久随意的做了几道家常菜,尝起来挺有归隐田园的味道,看样子他已经习惯了这种乡间生活,就算再待几天也没什么问题。
吃完午饭,我借来陶久的手机玩了一会儿单机小游戏。外面突然有人喊我的名字,我疑惑的放下手机看向窗外,似乎是住在村口的一个大哥,手里拿着一个包裹。
我立刻走出房门,那个大哥很快把包裹递了过来。
“这是什么?”我接过包裹,上面用胶带裹了一层,只写着我的名字。
他用手挡住头顶刺眼的阳光,眯着眼说:“哎,我也不清楚,刚才吃完饭就在门口捡到了。”
“好吧,谢谢大哥。”
我回屋拆开了包裹,陶久也好奇的凑了过来,里面放着一部手机和一封信。手机是我被那些人没收的那一部,信上的字迹我不太熟悉,信封上写着“To 消失”。
“谁送来的?”陶久感兴趣的问道。
“不知道是谁,应该不是什么坏人。”我查看了一下手机,和之前没什么两样。
或许是芋头帮我拿回了手机,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我更想知道他究竟是哪一边的人,即使他一路上帮了我很多,我也不敢百分百确定他是站在我这一边的。
我打开了那封信,里面是一张手写的便签和一张打印好的信纸。
便签只有手机屏幕那么大,上面整齐的写着:
[肖家人:
不管你是哪一个肖家人,现在我已经确认了你的身份。你不必去追查我的身份,我是安插在“他们”之间的“叛徒”,这和你没有太大的关系。
这是一封未寄出的信,它在各种各样的人手里周周转转,最后到了我的手里。
由于种种原因,我决定把这封信转交给你,让你了解自己的身份,作出你自己的选择。
P.S:看完信记得焚毁。]
署名是Q。
留下这个便签的人绝对是那伙人中的某一个,他没有道出自己的立场,多半是不愿影响我自己的选择。
我坐到床上打开了另一张信纸,上面的字体有点淡,信纸的角落有些泛黄,应该有些年代了。
[给未来的“你”:
你一定很好奇这封信的来历,我只能告诉你,这封信是属于你的。不管你是通过什么方式收到了这封信,你现在面临着两个选择:
1.接受你的新身份,了解你现在的处境。
2.放弃第一个选择,把石头丢掉,做回你的普通人。接下来的内容将与你无关,你可以寄出这封信,它会自己找到新的有缘人。
如果你作出了第一个选择,我想你应该对下面这个神话故事感兴趣,但是请你铭记,因为这绝不是虚构的。
自古以来,人与神便是共存的。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神明,不同的人也有他们不同的信仰。你所面对的神,被人们统称为“命运”,他们有些生而为神,有些则是由人成神。
而神并不是永生,他们也会生老病死。在死亡降临时,神便会陨落,成为一块没有感情的巨石,坠落在世界上的各个角落。
你没有想错,这就是你所见到的石头。
只有天生的神才会化作巨石,这就是石头蕴含力量的原因,那是神留下的力量。这股力量会重新筛选新的主人——直到它选择了你。
没错,这是一个成神的机会,你大概会觉得我在危言耸听,不过我要告诉你,我们这类“神”,活得和普通人没有区别,只是拥有着神的称呼。
“他们”还没有放弃消灭我们,这场战争持续了几百年,“他们”销毁了无数的石头,残存在世上的已经所剩无几。
我只能把希望寄托给正在看这封信的你,如果你能复原石头的力量,这将会是我们和“他们”之间一个重要的转折点。
接下来,就要看你的选择了……
消失]
要不是亲身经历了这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我可能会以为自己是哪个动漫或者小说里的主角,先是经历一场变故,然后获得力量,打遍天下无敌手,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哦,对了,我不喜欢白富美。看陶久这饥渴的样子,仿佛单身多年,那就勉强迎娶陶久吧。
我在心里暗自嘲笑了一番。可说笑是说笑,笑完了,我又要被迫作出选择。
我照例没对陶久提及神明的事情,在他看来,这件事应该只是特殊的家族争斗,理论上他还是可以接受的。
“你认为我应该怎么抉择?”我问陶久道。
“你觉得老子会怎么想?”陶久最近爱上了吃零食,总是捧着一袋饼干,一天到晚闲不住嘴。
我知道他不喜欢平静的生活,吃零食是一种消遣,更是他对城里的眷恋。
“我们回北京吧。”我下意识的提议道。
“你想好了?”陶久一脸惊讶的看着我。
我耸耸肩,起身开始收拾背包:“我还没有高考,才不要赖在这个不属于我的地方!”
“这才是本大爷的媳妇儿。”陶久快速的收完了所有的东西,满意的背起包,“走,让这片森林瞧瞧咱俩的默契。”
我向他翻了个白眼,决定不回应他,让他一个人尴尬一会儿。
说来也奇怪,我对森林里的路突然熟悉起来,走出森林的时间也快了很多,才过了两个小时,我们就回到了最初停车的地方。
我和陶久面面相觑,心里都明白了什么。他检查了一下车的情况,招呼我赶紧上车,我把包放到后座,坐上了副驾驶。
越野车缓缓开动,四周的风景开始变得模糊,我的内心涌出了一种奇特的感觉,不知该说是不舍还是留恋。
也许这是老品留在世上的最后一丝念想吧。
我从车窗探出头,一鼓作气把手里的石头抛了出去,一个抛物线穿过了路边的树林,石头渐渐消失在了我的眼前。
“去他妈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