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绍兴七年二月,惊蛰过后。
太平州城,这座濒临长江南岸的安乐小镇,在某个烟雨朦胧的清晨,忽然迎来迷雾重重的阴霾。全城百姓都在蒙头呼呼大睡,惟有一个叫日更宅的地方,因有人遇害而不得安宁。
日更宅的主人,就是中兴四大名将之一的刘光世。
这座三进三出的偏宅别院,此前一直被刘光世专门用来金屋藏娇,后来不知因何缘故,突然闲置起来,目前只留一个十人牙兵小队和几个丫鬟婆子看家护院。
在前院值守的这个牙兵小队,隶属于行营左护军部落军牙兵营,遇害者是一个名叫吴益的小队长,别看他只有十七八岁的年纪,却已经在沙场历练了两载有余,目前军阶为第五十六级的进武副尉。
虽然是无官品的节级偏校,却是名符其实的兵头将尾,在这座没有家主的大宅院里,算是说一不二的土皇帝了。
“说!是谁害的我?”
悬置于兵舍四隅的陶檠油灯,闪烁着幽幽淡淡的黄光,将他那因假装愤怒而狼奔豕突的伟岸身躯,一帧一帧投影在斑驳的墙壁上。
连续喝问了好多遍,无奈,没有听到哪怕是一个字的回应。
九个身强力壮的年轻汉子闷头无语,两条赤膊搭在木制大通铺的床沿,光脚踩在潮湿的青石地板上,撅着已经褪掉军袴的屁股,随时恭迎小队长的鞭挞。
吴益手里攥着黑漆铁角革带,高高举过头顶,稍顷,又缓缓放下,最终只是无可奈何的暗自叹了口气:
唉,悲催啊,我怎么穿越到这个鬼地方……
几个时辰前,他作为兼职的特约调查记者,深夜去暗访一个臭名昭著的传销窝点,冷不防被人从脑后打了一记闷棍,醒来就躺在这个莫名其妙的兵舍里了,当时就发现身体根本不是自己的。
他原是九零后打工仔一枚,长得瘦瘦弱弱,斯斯文文,总爱戴着一副黑框变色眼镜,如果忽略职业属性的话,单看长相就是个闷骚型的教书匠。
如今完全换了个人,胸膛长着一撮黑乎乎的护心毛,胳膊比碗口都粗,大腿堪与女排姑娘相媲美,最令他震惊的是硬梆梆的八块腹肌,这要是搁在前世,足以亮瞎世俗美女的眼睛……
种种迹象表明,魂穿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他在上大学的时候就读过很多穿越文,对此有比较清醒的认知,并没有对这种超自然现象过于纠结,反倒是因为肉身后脑勺上一个鸽蛋大小的淤血肿块,始终耿耿于怀。
凭借职业生涯磨练出来的敏锐和直觉,他强烈的意识到,这位小队长可能和自己是同样的遭遇,也是在背后被人打的闷棍。这种事情细思极恐,如果不搞清楚是谁下的黑手,将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可能重蹈今日的复辙。
刚开始他假装失忆,想尽一切办法去套每个士卒的话。这些行伍粗人都是脑袋里缺根筋的家伙,被职业调查记者翻着花样的盘问,几个回合下来便露出了马脚。
问题原来出在与他同名同姓的小队长本人身上。
这家伙年纪虽小,却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在整个部落亲军里都是响当当的狠角色,人送绰号“牙军第一狠人”,能耐大,脾气更大,手下这些士卒经常被他喝过来,踢过去,稍不如意还打个半死,简直就是个为所欲为的小暴君!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句话一点都不假。
鉴于这种情况,吴益不用细想就知道了,肯定是手下士卒暗地里搞的鬼,只是这种人命关天的大事,没有人愿意站出来供认。
话说回来,毕竟是穿越之前发生的事情,他压根没打算认真追究,不过是虚张声势的走走过场而已,既然弄清楚了问题的根源所在,那就得想办法解决它,不然,哪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好了,今日之事,到此为止,你们全都起来吧!”
令他诧异的是,连续喊了好几遍,没有一个人动弹,等了好大一阵子,依然如此。
眼瞅他们执拗的撅着大屁股,一副不挨揍誓不罢休的架式,实在是太可气了,忍不住痛痛快快的挨个打了遍,没想到就那么轻轻抽了几皮带,九条汉子仿佛瞬间活了过来,一脸轻松的站起身,晃着光膀子,走到挂衣架旁边去穿各自的戎服。
对于眼前这个奇怪的现象,他只能摇摇头作无声的叹息。这些人看似牵着不走打着乱转的倔驴脾气,其实是受小暴君的毒害太深了,他们依旧活在过去的阴影里,一时半会走不出来。
显而易见,恩威并施这招式,暂时只能使一半、藏一半,猛一下太客气了,会搞得大家都不自在,何苦来哉?
“吴偏校,您真的失忆了吗?”
一个年轻军卒怯怯的挪着步子蹭了过来,长满青春美丽疙瘩豆的鸭蛋脸上,全是关切的表情。
吴益抬起眼皮瞄了他一下,知道这家伙名叫李小宝,最初套他们话的时候,就发现这小子是个人精,比其它人加起来还要机灵,据说是太平州本地土著,在没有招刺从军之前,一直在城里游手好闲,经常跟一些不三不四之人来往,地面上相当熟络。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他应该就是今晚整件事情的始作俑者。原因很简单,风波过后,别的军卒都跟没事人似的该干嘛干嘛,为何只有他对小队长的失忆倍感兴趣呢?
“李小宝,老实交待,背后打我的闷棍,是不是你出的馊主意?”
吴益笑眯眯的望着他,故意使了一招敲山震虎。
李小宝先是愕然大惊,旋即转身就跑,由于慌不择路,迎面撞在半掩半闭的桑木门板上,只听咚的一声闷响,这家伙摇晃着上半截身子,缓缓向后倒去……
果然是这小子!
擒贼先擒王,只要将主谋之人制得服服帖帖的,今后就不用再担心遭人暗算了。
吴益一个箭步上前抵住他的后背,笑骂道:“呔!小赤佬,跑什么跑?做贼心虚吧!”
李小宝早就吓得双腿发软,浑身抖得像筛糠,鲜红的鼻血都快流到嘴里了,他才下意识的用粗布衣袖抹了抹,回过头带着哭腔结结巴巴道:“吴……吴偏校,您……您……不是说……今日之事,到......到此为止吗?”
吴益瞅着他那副紧张得快要尿裤子的狼狈相,忍不住哈哈大笑道:“瞧你这个怂样儿!我不过是开个玩笑而已,以后不会再提了。”
“君子一言?”
“驷马难追!”
失忆小队长郑重承诺之后,李小宝提到嗓子眼的一颗心这才放回肚子里。
他推开抱臂围观的众位兄弟,沿着三丈多长的大通铺来到自己铺位旁,从脏兮兮的麻布薄衾里,变戏法似的摸出一面精致的铜镜,一边对着镜子清理脸上的血迹,一边暗中观察小队长的动静。
吴益坐在正对门口的铺沿上,望着满院子粉嫩欲滴的南国桃花,一个人发呆。
不知道什么时候,外面漫天的大雾已经悄悄散去,丝丝缕缕的金色阳光,静静的从后墙窗户上流淌进来。
“李小宝,把镜子拿来一用!”
他无意中瞥见那家伙正猪八戒照镜子,突然很想看看小暴君的尊容。
李小宝忙不迭的跑过来,恭恭敬敬的双手奉上,他并没有伸手去接,而是瞪着眼睛,重重的咦了一声。
这面铜镜太精致了,根本不是糙老爷们用的!
青铜磨制的椭圆形镜面,镶嵌在精巧的镜框里,整体外形为镂空的戏水鸳鸯,材质是颇为名贵的微紫香楠,上面隐隐约约还残留着沁人心脾的胭脂粉末。
不用问,一定是深闺宅女的奁妆之物,说不定铜镜主人还是个手托香腮的俏丽小佳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