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慢,如果林兄弟不介意的话,能不能让我们看看你的诗作?”
“我也想看。”
有两人伸长脖子想要看林爽究竟写的是什么。
“这个,只是随手乱写的,还是别看了吧,我脸皮薄,不想被大家笑话。”林爽有意拉过来一张白纸,将自己写的诗句给盖住。
大家见他不好意思,也没有强人所难,十几岁能掌握格律诗的规则就算不错了,怎么期盼他能写出什么精彩的句子来呢。
“诸位客官,请稍候!”
那个倩儿端着托盘,把四人写的诗句都拿走了,她直接到里屋门口,敲门之后就闪身进去了。
半炷香时间后,倩儿把门开了一条缝,对着凉亭这边一边招手,一边喊道:“林郎君里边请!”
林爽站起身之后,跟另外三人道了一声:“三位仁兄,我先走一步,告辞!有缘再会!”说完就朝着里屋大步走去。
亭子里剩下那三人一个个惊得下巴都快掉地上了,没有一个说得出话来。
四个人,没想到就只有一个人可以通过考试,而那个人偏偏还是年级最小的最没有希望的那个,这让他们一时间难以接受。
憋了半天,才终于有人出声打破了沉默:“这长安城乃藏龙卧虎之地啊!”
林爽进门之后,发现里边十几张桌子几乎都坐满了人,只有左边最后一排还有一个空位置。倩儿带着他过去盘坐下来。
坐在高台上的是一个穿着金色裙装的女子,梳着高高的朝天髻,妆容华丽,身上挂满了各种首饰,一看就知道是这里的都知。唐朝青楼的头牌不叫“花魁”,而是叫“都知”。
在高台里边有四名跪着的女子,穿着粉色的襦裙,她们手持各种乐器,应该是乐伎。
台下两排客人,清一色都是男性,大部分都是中老年人,有的五六十岁头发都白了,其中二十岁左右年轻人极少,也就一两个。
一刹那,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林爽身上,那是意料之外的目光。
“哇呀!”
“万万没想到……”
“阁老,你赌输了!”
突然间,场面变得嘈杂起来,大家议论纷纷,交头接耳,他们讨论的对象当然都是林爽。
“林郎君,欢迎过来参加奴家的酒宴,奴家舒采儿见过林郎君。”都知小姐站起来对林爽行了一个礼,然后又坐下,举起酒杯:“林郎君是有才之人,采儿敬你一杯!”说完仰头一饮而尽。
“彩儿娘子谬赞了,林某愧不敢当。承蒙彩儿娘子厚爱,林某也敬你一杯!”林爽回敬了一杯,对答如流,毫不怯场。
“敢问林郎君,何许人也,可有功名在身?”一位长者问道。
“在下寒门子弟,只是读过一些杂书,未有功名。”林爽坦白地回答。
“哦,你刚刚所做那首诗,舒都知颇为欣赏,还当场念与我们听,我们听着都猜你应是刚刚考取功名之人,所以诗意中流出意气风发、翻天覆地之感。”长者摇摇头,“倒是没有想到你如此年轻,真是后生可畏啊。”
一位白衣郎君接过话头:“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这首诗,怎么听都像金榜题名抒情之作,一日看尽长安花——此句乃一语双关哪。哈哈哈!”
“林郎君想看的不是牡丹秋菊,而是平康坊里的繁花似锦吧。哈哈哈哈……鄙人徐金林,敬林郎君一杯!”一个穿着黑衣的中年汉子大笑着高举酒杯。
这位徐先生的理解是对的。
当初林爽学到这首孟郊的《登科后,就感觉很奇怪,作者好不容易考取功名,心情激动,想要去放纵一下,然后骑着快马跑去看长安花,这完全不合逻辑啊,一个大男人怎么会对花感兴趣呢?古代花痴第一人?
后来查了百度才知道,其实长安花暗指的是长安的妓女,不是去看花,而是采花才对,是男人都懂。
所以来到了青楼,面对入门考试,林爽很自然就想到了这首诗,果不其然,一写出来,立即通关。
“不知林郎君是因为何事而‘今朝放荡思无涯’呢?鄙人很是好奇。”一位穿着红衣的年轻人问道。
“说出来大家可能会笑话,无非是第一次来平康坊,心里有点那个……小激动,或许对在座诸位来说习以为常,但对林某来说却是生平首次,写诗一首,以作纪念。”林爽尴尬地笑着说,这种理由应该还说得过去吧。
在座的男客们都哈哈大笑起来,表示理解,谁没有个第一次呢。
“林郎君心胸坦荡,乃性情中人,奴家甚是欣赏,诸位一起敬他一杯,欢迎林郎君前来做客!”
舒采儿带头给林爽敬酒,其他人也跟着举杯畅饮,给足了林爽的面子。
李源就坐在林爽对面的位置,他这杯酒也跟着敬了,但是含在嘴里又吐回了杯子。
他来这里已经十几次了,专为给舒采儿捧场,第一次见舒采儿对一个新来的客人那么敬重,偏偏那个客人还是自己带来的店博士,心里酸意翻涌,无法平息。
难道自己在她眼里,还比不上一个店博士?
之后,在座那些个想要跟林爽认识的人都简单地做了一番自我介绍,只讲名字不讲身份,似乎是这里不成文的规矩。可能是因为某些人身份特殊,说出来会让别人都感觉不自在吧。
接下来是歌舞表演时间,舒采儿带领另外四名穿着考究的女子在高台上随着音乐翩翩起舞。
对于以前经常看韩国女团劲歌辣舞的林爽来说,这大唐的歌舞,自己果然欣赏不来,舞蹈动作还算有点看头,只不过穿着过于保守,吸引力大打折扣;音乐也嫌太过舒缓了,催眠效果较强,让人忍不住哈欠连连。
表演结束,舒采儿起身行礼,离开宴席,从后门出去,不知道是上茅房还是休息去了。剩下那四个姿色不错的舞姬从台上下来,给客人们倒酒。
客人们随意地聊起天来。
“东来,听闻你们天福客栈最近搞了个什么木架闯关的东西,招揽不少食客呢,连我这边几个老主顾都跑你那边去了,呃——!这主意可是你自己想出来的?”
坐在李源右手边一个穿着蓝衣,身材微胖,圆头圆脑的白脸男子扭头问道,说话间还打着酒嗝,显然已经喝了不少。
这人名叫“朱旭耀”,跟李源一样,都是开客栈食店的,李源的店在街头,朱旭耀的店在街尾,两人私底下来往不多,但是平日抬头不见低头见,也算是老熟人了。
“东来”是李源的“字”,外人都叫“李东来”来这个名字。
“朱旭耀,你问这个作甚?也想有样学样?”李源黑着脸说。
“哈哈,你想多了,我朱某做生意还不至于需要学别人,只是一时好奇,问问而已,你不想说就算了,何必动气呢。”朱旭耀笑呵呵地说,“不过这招确实高明,简便易行却洞察人心,不像是你能想出来的法子。”
李源下意识地瞥了对面的林爽一眼,说:“哼,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不就一心盼着我们天福客栈经营不善关门大吉,好给你低价买去么,现在见我们生意回春,心里定是不痛快吧?”
朱旭耀家的“龙云”客栈生意火热,早就想开分店了,可是分店又不想开太远,挑来拣去,最后看上了在同一条街的天福客栈。朱旭耀找李源商量过几次,李源都以“祖传家业不可动”为由拒绝,导致收购计划只能搁浅。
他一直关注着天福客栈的经营情况。
这两年来天福客栈日益衰败,很快就无力支撑,眼看收购计划可以顺利完成,谁知道这两天他们靠着一些小手段起死回生。
到嘴的鸭子飞了,这让朱旭耀大受打击,平时他是不怎么来青楼的,但是这两天心情不好,所以来这里找点乐子,解解闷。
朱旭耀觉得李源背后定有高人指点,否则以李源那个被花酒泡烂的脑袋,怎么可能想出这种出奇制胜的好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