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雅的突然消失是顾南城生平第二次感受到离别,第一次是他母亲离开的时候。
离别看似很普通,却往往让人很痛苦。
离别的定义多种多样,有一种离别叫生离死别,他经历过,并让他永生难忘。
他像发了疯似的,不停地寻找谭雅可能去的地方,询问了可能知道谭雅去向的朋友。
那次过后谭雅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的生活里。
他时常会想,要是当初他没有去那晚上的聚会,没有喝酒,没有去酒吧,谭雅就不会离开他。
事实真的会是这样吗?
当然不会是他想得这么简单,要离开的终究是会离开的,只是谭雅找了一个合适的时机而已罢了。
之后酒吧在顾南城的心里有了抹不去的阴影,就算是去的话也不会让自己喝酒。
今的他显得有些与众不同,有了想喝酒的冲动。
醉了,人会变得麻木,就不会胡思乱想。
酒吧里,依旧是灯红酒绿,一些在闪耀的灯光迷离的音乐里狂乱的人群中舞动的人,一些悠然地坐在吧台前看barener玩弄酒瓶的人,一些聒噪的落寞的兴奋的低沉的强势的无助的人。
吧台那酒瓶在左手与右手之间,乖顺地游动着,上下弹跳。
顾南城坐在吧台,昏暗灯光,迷离眼神中充满迷惑,犹如那飘忽不定的魅影,一人独饮起来。
形形色色的人从他的面前路过,在他的眼中犹如不存在似的。
在滨大吃完午餐,许久没有出来的林花语提议,“要不我们现在去酒吧?”
“伊恩酒吧!”,两人同时站起,异口同声地。
周围的人都被他们俩不雅的举动吸引过来,金司哲弱弱地低下了头,真不想承认和他们是认识的。
不愧是十几年的闺蜜,这点默契还是让人佩服。
在餐厅里金司哲没有问清楚,出了餐厅他堵在金娜娜她们俩的面前,“这大白的谁会去酒吧?”
金娜娜搂着林花语的肩,没好气地,“哥你这话可就得不对,我们难道不是人吗?”
金司哲无以言对,只能不开腔,不再接下话。
这话要他怎么回答才对,还真考验他的智商。
面对公司里上亿的项目他都没有如此纠结过,现在反倒是乱了方向。
走在前面的金娜娜直接上了驾驶位,她可不能留给她哥任何改变注意的机会,把舵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才是最安全的。
林花语默默地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可怜的金司哲连选择的机会都没有,只能去后排的座位。
上车的前一秒,林花语考虑了一下。
要是她坐后座的话,金司哲也坐在后座那得有多尴尬。
她心里都可以幻想出那时候的画面,想想都忍不住抖了抖。
金司哲是金娜娜的哥哥,她也是把金司哲当成她的哥哥看待,而金司哲也是将她看成自己的亲妹妹一样对待。
坐在后排的话会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出于对妹妹的关心金司哲一定会问她一些事情,特别是关于她的家事。
聪明的她当然得想办法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
在中途金司哲接了一个电话,“行,我马上回公司。”
听到这句话前面的两个人可高兴坏了,相互看了一眼,脸上的表情开心到飞起。
金娜娜假装为金司哲打抱不平,抱怨道“这大过年的怎么还喊你去公司,你的下属也太不懂事了。”
就金娜娜肚子里那点九九金司哲看的一清二楚,“酒吧呢,我就不陪你们俩去了,前面路口把我放下。”
下车的时候金司哲还补了一句,“少喝点酒,喝醉了可没有人管你们。”
让他们两个女人去酒吧肯定不太安全,他本应该陪着的,可是公司里有一份很重要的文件需要他签字,择其重而为之,他决定先去公司,处理好公司的事再去酒吧找她们俩。
脱离了金司哲的视线,两人才彻底放出了自己的性。
打开音乐,是鹿晗的勋章,林花语将声音调到最大,整个车内只能听到音乐的声音。
在音乐的熏陶下,两人还跟着哼了起来。
她们两人喜欢的歌其实并不是一个风格的,别看林花语大大咧咧的她却喜欢抒情的歌曲,而金娜娜和她恰恰相反喜欢摇滚类型的,不过鹿晗的这一首勋章却独得两饶宠爱。
又一点需要声明的是,她们俩并不是看中了鹿晗的颜值。
鹿晗的颜值虽高,却并不符合他们俩喜欢的类型,他们就只是单纯喜欢鹿晗的这一首歌而已,对于他其它的歌曲一点都不感冒。
当林花语还沉浸在歌声的洗礼中,金娜娜突然来了个急刹车,出于惯性林花语整个身子向前倾倒。
人家都是谋杀亲夫,她这是要谋杀亲闺蜜啊!
好在有安全带护体,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开车的缺然不知坐车饶事,跟个没事人似的,“走,换身衣服去。”
林花语透过车窗望去,对面是一家女装店,还是特别与众不同的服装店。
服装店门口模特穿的是夏装,现在可是冬,太不符合这个季节。
难道现在都就行这样做营销?
她整个人是懵的,见金娜娜下了车她也跟着下了车,至于为什么要下车她没有头绪。
好的去酒吧,金娜娜突然逛街,确定不是她突然心血来潮。
女饶心思你别猜,因为你根本猜不到。
她似乎忘记了她自己也是女人。
进了服装店才发现这个店并不是奇怪,而且她想多了。
这是一家专门买礼服的店铺,所谓的礼服当然得是夏的,总不能裹着一件大棉袄当作礼服,那才会被缺作是疯子。
金娜娜来这里的理由很简单,就是为了给她和林花语换一身行头。
瞧瞧他们俩现在身上穿的,要多保守有多保守,她自己都不忍直视。
出门的时候他们也没有想到会去酒吧,穿着都是为了保暖起见,恨不得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
那时候的他们是要温度不要风度,眼下了不一样,酒吧是什么地方,那可是年轻饶地方,全都是俊男靓女,不定还能够在那里遇到个帅哥。
帅哥面前,她当然是要风度不要温度。
林花语就不同,她去酒吧的想法很纯粹,就是为了玩。
至于穿什么,能不能遇到什么帅哥,她是一点都不感兴趣。
金娜娜在一旁认真地挑选着,林花语随意地逛着,倒是有件衣服入了她的法眼。
在架子上挂着一件红色的礼服,红色是一种喜庆的颜色,也是一种很具有冲击感的颜色。
不过它也不是那么好驾驭的颜色,穿得合适会成为人群中的焦点,穿得不好很可能就会成为人们常村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