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治二十五年春,洛阳城内,国舅府西厢花窗内站着一个姑娘。
“征袍自裁绣成鸳,”姑娘站的笔直,嘴里念着,手里比划,假装自己身披战袍。
“长枪扫眉两道弯,”她左手上右手下,在空中划了一个圈,抬起左腿向内一踢,右手照着左脚一拍,左脚向后拉开弓步,身体后倾,右手顺势推出,掌心朝外:“上马胭脂饮鲜血,下马簪花换酒钱。”
“您这花把式是跟天桥底下学的吧。”窗外花园里站起一个小丫鬟,冲着花窗里面哈哈大笑。
“怎么说话呢?有这么跟,”窗里的姑娘看着窗外闻言变色的丫鬟,扑闪了下长睫毛下的大眼睛,将“小姐”二字咽了回去。
“有这么跟美女说话的吗?”
丫鬟松气一笑:“你美你美你最美,你是大治第一美少女。”丫鬟继续蹲下拔草。
“那是,谁让本姑娘天生丽质难自弃呢,真是烦恼,我要这美丽有何用,遮住了内在美,还挡住了才华!哎!”
这个摇头叹气的姑娘就是杨秭归。杨家长女,谁也说不清她是嫡是庶。
她亲娘刘玉岫本是杨岩发妻,杨家遭难时离开,杨岩休妻再娶了郡主,一跃成了皇亲,又在岳父睿王爷的安排下,将杨岩的妹妹杨盈盈嫁给还未登基的襄王北殷衷。
这样后台强硬的郡主自然不可能是妾,她的一对儿女也不可能是庶出。所以杨秭归就这么尴尬的当着杨家大小姐。
有爹疼没娘管。
唯一整天在她耳朵跟前絮叨的,就是正在花园里拔草的丫鬟晓雾。
“长问这是死哪儿去了,草都长慌了,一天也不着家,天天往外出溜~”晓雾拔的起劲,月白色的外褂在泥里蹭来蹭去。
杨秭归走到窗边坐下,手臂搭上窗台,一沉肩膀,将下巴埋进臂弯里,对着窗外慢幽幽吐字:“无生便不死,不始便无终。道理如此浅,躬行又一生呀~”
“说的什么呀?听不懂!你在家跟我念诗有什么用。”晓雾站起拍拍手上的土,走出花园,一屁股坐在窗下台阶上,在地上划拉了根树枝捏在手里,抱着腿刮鞋底的泥。
“我倒想去集贤阁呢,你是能送我去,还是能让我去?”杨秭归蹩嘴,翻了个白眼。
“祖宗,你可饶了我吧,咱这刚好,我可不想再挨板子了。”晓雾起身“哎呀”一声,看着双手沾着的泥,拧着脖子朝背后看。
“别看了,小心把脖子拧断了,快换衣服去吧。”
晓雾犹豫了片刻:“我马上就回来,你可不要想着趁机开溜!城里乱着呢,前后门可都有人专门守你。”
“遵命,晓雾大人。”
杨秭归起身抱拳,晓雾笑笑转身跑开。
春雨后的花园,枝桠上都挂着水痕,杨秭归从不去踩雨后的泥土,并不因她大小姐的身份不用涉土弄污,而是她觉得,被踩过后的泥土心会变硬。
对身外她常不忍,但自己下手就信手拈来。
花园角的柳树又长高了一点,杨秭归站在树下仰头看着,这树虽算不上什么成年大树,但给自己的小身板当垫脚石是绰绰有余。
杨秭归三两下便蹿上了树,跳上墙头。奈何上墙容易下墙难,杨秭归骑在墙头上,眼看晓雾从厢房走出,遂心一横,闭眼跳了下去。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从国舅爷府院墙上跳下个活人!
路过没有不侧目发笑的,不过他们见怪不怪,整个京城的人对杨秭归干的荒唐事都习以为常。
杨岩每每抓回女儿,都唉声叹气:“这要是个小子就好了。”杨岩下不去手真打,每次都拿杨秭归身边的人要挟她。可杨秭归对他爹的脾性早摸的底透,压根不吃这一套。
该干嘛干嘛,什么都不耽误。
直到一月前,明王独子北殷游带杨秭归去了血祭军营,杨岩遍寻不到,从刚刚回京的魏无憾口中得知女儿行踪,大怒之余才狠狠打了杨秭归一顿板子。
但显然这顿板子并没有让杨秭归长记性。
杨秭归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除了脸有点疼,其他地方不知道是受到惊吓麻木了,还是想要逃跑的情绪太热烈,竟一点没觉得不适。
刚出巷口,就看见迎春门外绸缎戴家的傻儿子戴金玉。
戴金玉给他的马车开了个顶,人站在车厢内,把头探出来。俩小厮前面赶着两匹快马,就是为了让他体验迎风疾驰的快感。
在戴金玉看来,杨秭归是他除父母外最亲近的人。尽管他知道杨秭归不这么认为,但没有关系,他认定了就行。
他在等杨秭归,从早上等到午后,可是杨家的家丁就是不通传,还一直赶他走。他别扭着,就不走。没想到还真被他等到了。
“这真是功夫不负苦命人!”
戴金玉激动的站在马车里,伸出他的双手朝杨秭归挥舞。
“这又是作的什么妖!”
杨秭归搓着脸,嫌弃的看着马车顶长出的脑袋和左右摇晃的双手。
“算了算了,总比走过去快。”
杨秭归自言自语向前走,突然脚踝一酸,“不好”,杨秭归知道崴了脚,可要是就这么回家就白翻了一回,她自是不甘。
于是一脚高一脚低的晃悠着,走近戴金玉的马车。
戴金玉看见杨秭归一瘸一拐,便着急把头从外面拿进车厢,谁知一着急,下巴磕在还没来得及打磨平滑的毛沿上,直接刮破了相。
戴金玉顾不得自己的脸,赶紧下马车赶到杨秭归跟前,伸出手又缩了回去。
“你脚怎么了?”
“没事,抽筋呢,扶着点。”
戴金玉伸出胳膊,让杨秭归的手搭上。
“你没事吧。”杨秭归看着戴金玉从下巴刮到脸蛋的血痕问。
“没事没事,对男子汉来说,这点小伤不算什么。”
杨秭归“奥”一声,上了马车。
“知道要去哪儿吗?”杨秭归坐下问。
戴金玉连连点头:“知道知道,去集贤坊。”
杨秭归没有说话,戴金玉知道这就表示自己说对了。他感觉自己不知不觉就成了杨秭归肚子里的蛔虫,不免欣喜,看着杨秭归侧对着他的耳朵和脖颈,突然脸红。
“你真的没事吗?”
杨秭归见戴金玉整张脸通红,血好像要从伤口爆出。
“你一关心我,什么疼都忘了。”
这话要是放在京城其他公子哥说出来,绝对能讨的杨秭归一顿好打。
但戴金玉与他们不同,不止因为他傻,还因为他总是能把轻薄的话说得格外真诚。
“行行行,当我没问。”
“怎么能当你没问呢,我喜欢你”
“你再说一遍!”杨秭归抬手,怒目相对,指着戴金玉。
“我还没说完呢,我是想说,我喜欢你问我。”
“不准说出来!以后都不准在我跟前说‘喜欢’两个字!”
“那如果我想说喜欢怎么办?”
“找两个字代替。”
“什么字可以代替?你告诉我,我想不出来。”
“讨厌,以后你想要说喜欢的时候,你就说你讨厌。明白了吗?”
“明白了,讨厌~”戴金玉嘴巴抿起反复念着“讨厌”,杨秭归一脸惊恐打了个哆嗦,直想抽自己个嘴巴。
好在承天门很快就到了。
进了承天门便是京城最热闹地方,集贤坊。每年春天,全国各地的才子壮士便会陆续赶到这里,只为能拔的头筹,参加中秋国典。
杨秭归对此倒不感兴趣,她感兴趣的是里面的人。
南宫珉,人称大治第一美男子,身高六尺有余,型貌殊立。浓眉慧眼,鼻梁高挺,脸微方,嘴巴薄且直。
细说长相算不得真的第一。关键在其气度行止,自带不羁风流,儒雅不刻板,狂达性谦和。学富三车,礼贤下士。为人无有不称赞,处事无有不敬服。
而对于杨秭归和京城里的小姐们来说,他还有一点令她们格外心动。那就是为亡妻守身的专情。
南宫珉站在龙门亭上,敲响了得胜鼓。
陆以明接过鼓锤,捧至亭前,起高声向着围观的众人:“谁来接今年野试第一锤?”
野试规则随意,大家并不知晓南宫珉会如何出题,四下无人敢接鼓锤,都怕没出彩倒先出了丑,那不是鸡飞蛋打,白来一趟,还臭了名声。
杨秭归却比谁都急,生怕别人抢了她的头彩。
“洛阳杨秭归,接!”
杨秭归站在人群外围,鼓足了气大喊。戴金玉垫着脚举起双手,生怕陆以明看不见。
陆以明一声“好”,击响亭下鼓,请杨秭归上亭。
“果然巾帼不让须眉!在场的男儿,看起来不太行奥~”陆以明笑着举起一根手指朝亭下晃晃。
“还不知道是巾帼还是花帕子,别急着给人家姑娘头上戴高帽子。”魏无憾起声,站在人群中看热闹。
众人哄笑。
这魏无憾是大将军魏成之孙,早前见过杨秭归,并且因为他的无知告发,害杨秭归被他爹打了有生以来的第一顿板子。杨秭归对他自是留下了深刻印象。
南宫珉抬手提笔,站于亭中桌前,一番挥墨后,交给陆以明。
“半山天光半山昏,隔江相望一城春。千帆过尽水不尽,横霞竖影夜已吞。”陆以明念完再向亭下众人:“题目便是以半,千为句首,做七言。”
众人得了题,都“奥”了声,想来题目不过如此,皆都后悔倒让一个毛丫头抢了先。
杨秭归低头微微一笑,大步靠近桌前的南宫珉。这是她第一次离南宫珉如此之近,走的太猛险些没能刹住撞进南宫珉怀里。
南宫珉向后一退,让出位置,杨秭归轻舒了口气,试图缓解两颊滚烫。
她转身提起桌上的笔,南宫珉站在她身后看着。
输人不能输阵。
杨秭归提笔一通行云流水,龙残凤瘸。
南宫珉咧嘴笑出了声——他观这字,写的可以说既有钟卫之巧趣,皇象之放达,但换言,真写的跟狗扒的没差。
南宫珉向来都只捡好听的说,对初次接触的杨秭归当然也在心里要备下说辞。可他观杨秭归上台的气势,对比这笔下的诗字,实在没绷住。
陆以明将杨秭归的诗交给亭下的晾字书童,书童接过,挂与栏首。
“半山酩酊半山睡,长天秋水一屋醉。千帆过尽千帆起,厨子不烩月老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