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七章---检察院的起诉书(1 / 1)律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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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云他们进入审判庭后,不一会,两位被告的家属在法警的引导下,走进法庭,听从法警的指挥就坐在旁听席。

两帮人泾渭分明,间隔而坐。

陆云看了看庭下的家属,对她们点了点头,示意不要紧张。

“旁听人员在庭审的时候不要喧哗,不要表露出过激的情绪,这些是影响庭审正常进行的。

影响庭审,情节严重的是可以剥夺你们的旁听的权利的,今天来的大都是被告人的家属和朋友,希望你们克制情绪。

即是为了庭审的进行,也是为了被告人和辩护人可以更好的辩护,好吧?”

石院长看着庭下旁听席的家属提前给他们介绍法庭秩序。

其实,一般是在庭审时,是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但是一直以来,石院长都是亲为。

很多人认为法院的人都特别严肃,庭审时高高在上。

其实,大多法官平时都是很好的,有的庭审也很随和。

虽然庭审时大都不苟言笑,一丝不苟。

但是要考虑到那是法庭,哪能嘻嘻哈哈。

虽然有时候庭审时会训斥当事人,但一般都是在违反法庭纪律、虚假陈述的时候。

再者,刑事案子,面对的都是些什么人,不威严一点,镇不住!

所以,公检法系统的人,一般都严肃一点。

这时,门被推开,首先进入的是张成安,个不高,胖乎乎的,被剃成光头,四十岁左右的年级,双手带着手铐,两只手提着一根粗粗的麻线绳,线绳下边是脚腕子上锁着的脚链子,脚链子所在的腿部各套着一个厚厚的棉疙瘩,据看守所的当事人说,这是他们自己做的,用袜子、棉衣棉裤掏出的棉花做成,以阻隔铁脚链和皮肤的接触。

可能会磨出血吧,疼是一部分,但是这种链子肯定不是一次性的,不知多少人用过了。

紧跟在身后的是两位法警,接下来后边跟着的是王进,脸上带着黑框眼镜,神情紧张,上衣与第一被告一样,都是看守所配发的灰色条纹秋衣,没有穿小马甲。

二人进来的时候,显然第一眼都是在搜寻陪审席上的家人,而家人也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的儿子、丈夫。

脚链子虽然没有落地,但是仍然发出哗啦哗啦的碰撞声。

陆云看了眼当事人,给他一个安慰的眼神,然后对着眼圈通红的家属,微微抬手,示意不要哭。

审判长看着被告人在法警的押解下走到被告人席位。

其实就是两个有栏杆的铁笼子,笼子里有座位,笼子前边有一块“被告人”的铜牌子,两个被告人配两个笼子,均匀的分布开。

“法警,将被告人的戒具打开。”

身后的法警,将二被告的手铐、脚链打开,二被告进入笼子,法警将铁笼子关上,二人站立,法警背手在他们身后。

然后就是正式开始今天的庭审。

“D省F市G区人民法院今天在这里公开审理被告张成安、王进涉嫌合同诈骗、贷款诈骗一案,现在宣布开庭,本案由G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石振,也就是我本人,和两位人民陪审员,张成、刘允,也就是我身边的两位,负责审理,由陈潇羽担任法庭记录。

G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唐战金、程瀚玉出庭支持公诉,就是我右手边公诉席的两位。

对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是否申请回避?”,审判长看向两被告。

“不申请。”,二被告齐声回答。

“辩护人呢?”审判长看向辩护席。

“第一被告的辩护人不申请回避。”

“不申请。”,陆云接在赵律师话后。

“好,现在核实一下被告的身份信息,第一被告,你讲一下你的姓名、性别、民族、住址.......”

“张成安,男,汉族,1977年5月......”

“王进,男,汉族......”

验明正身后,接下来是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这种简单的事情,唐检一般不会亲自宣读,自然就由一旁的程助理来:

“G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本案经F市公安局G区分局侦查......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合同诈骗罪

XX年X月,被告人赵成安、王进以购车为由,使用王进的名义,制造虚假的材料,与某某小额贷款公司签订贷款合同,骗取人民币80000元,用于购买别克汽车一辆,在未还清贷款前,私自将该车出卖,贷款只还五期后,二人便失去联系,不再归还,给某某小贷公司造成损失人民币69000元。

XX年X月,被告人赵成安、王进以购车为由,使用赵成安的名义,制造虚假的材料,与某某融资租赁公司签订汽车融资租赁合同,骗取人民币200000元,用于购买奔驰汽车一辆,在未还清贷款前,私自将该车出卖,贷款经还三期后,二人便失去联系,后续贷款没有归还,给某某小贷公司造成损失人民币185000元。

XX年X月开始,被告人赵成安、王进以购车为由,使用王进的名义,制造虚假的材料,与某某小额贷款公司签订贷款合同,骗取人民币110000元,用于购买奥迪汽车一辆,在未还清贷款前,私自将该车出卖,贷款还四期后,便失去联系,不再归还,给某某小贷公司造成损失人民币98000元。

贷款诈骗罪

XX年X月,被告人赵成安、王进以购车为由,使用王进的名义,制造虚假的证明材料,与某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骗取人民币110000元,用于购买雪铁龙汽车一辆,在未还清贷款前,私自将该车出卖,不再归还,给某某银行造成损失人民币100000元

......

以上事实有如下事实可以证明:

1、书证:抓获经过、......2、证人证言:......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成安、王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骗取财物、数额巨大;诈骗银行,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二十四条,应以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

此致

G区人民法院。”

等程助理慷慨激昂的读完起诉书后,审判长看了看被告人,问到:

“被一被告,检察院的起诉书庭前是否收到,对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有何意见?”

“收到了,没有意见,我认罪。”,笼子里的张成安低头说到。

“辩护人呢?”

“没有意见。”,旁边的张律师右手边的实习律师有点激动的说,看来没怎么开过庭,起码没怎么开过刑庭。

“第二被告,你呢?”

“收到,我认罪。”,王进和张成安一样,手里攥着起诉书,低头说到。

“第二被告的辩护人呢?”,审判长看向陆云。

“审判长,对于贷款诈骗罪,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与罪名无意见;但是......”,陆云话锋一转,看了看公诉人继续说道:

“辩护人对合同诈骗罪的罪名和事实认定有异议,辩护人认为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认定第二被告构成合同诈骗罪。”

话锋刚刚落下。

果然,庭上所有人的目光,聚集在陆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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