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八章---三零六,辩护人的恐惧(1 / 1)律风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看着庭上的审判长、对面的公诉人、旁边的辩护人,陆云只能报以微笑。

说啥啊?

也没得说啊!

公诉人也是一脸懵,脸上本来若有若现的敌意,现在彻底变成敌对,估计他在想:这个律师到底是在哗众取宠还是案子真有问题?

要知道,一件无罪案子的影响是很大的!

一件被处以无罪的案子,主诉检察官的职业生涯会伴随一辈子!

审判长意味深长的看了陆云一眼,没有说什么,而是继续接下来的庭审。

“现在由公诉人对第一被告进行询问,法警,将第二被告带出法庭,到羁押室候审。第一被告,你可以坐下了。”

同一案件有不同的被告,要分别进行询问,不能给他们串供的机会。

法庭里的任何一项程序都有存在的道理。

而法庭发问更多的是是一门技术活!

通过发问,展现案件的真实情况。

等候法警将王进带出去,大门关上,公诉人开始进行发问,当然,是由唐检进行。

底下的旁听人员忧心忡忡的听着他们说的每一句话,脸上带着期望。

“被告,现在公诉人对你进行询问,希望你能如实回答,好吧?

第一个问题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对你所做的笔录,你是否是如实供述?”

唐检的询问风格以凌厉为主,严肃、震慑,这也是很多公诉人通有的风格,先从心理上震慑。

“是如实供述。”,张成安胆怯的望着公诉人,老老实实的回答。

“公安机关对你进行询问的时候是否有刑讯逼供的现象?”,唐检加快询问速度。

“没有。”

“你在办理涉案的贷款时,涉及你的文件的签字是否你本人所签?”

“是。”

“你是否知晓所借贷款应该按期进行偿还?”

“知道。”

通过询问,公诉人将案件中的重要脉络、核心问题展示给法庭,不是事事具细。

本以为一切会按预期来,但下一秒,突然变了味道。

“进行贷款时,你是否有偿还能力?”,唐检看着和自己隔离两三米、笼子里的被告说到。

“我有偿还能力。”,囚笼里被告的回答,出乎众人的意料!

之前所有的笔录中,他回答的都是没有偿还能力。

很显然,这是翻供了!

庭审核心人物们,第一反应不是应不应该翻供,怎么翻得供。

更多的是看向陆云旁边的赵律师。

当然,最为震惊的也是陆云身旁的赵律师,显然有点被吓到了,脸色带着些许不自然,眼睛死死的盯着笼子里的被告,眼神担忧中带有愤怒、厌恶,手中的中性笔死死的用拇指压着。

如果,此时翻供的是陆云的当事人。

那么陆云说不定还不如赵律师。

被告人翻供,这是大事!

而,最容易受牵连的一定是被告的律师。

律师很自然的被联想到“教唆”二字。

好像一切的坏事都应该是律师干的。

刑事案子中,律师最怕的就是三百零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这一条被律师界的律师们被称为悬在律师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至今已有不少律师因为该罪名被判刑,剥夺了自由的同时,律师职业资格也被吊销。

很吓人!

当然,无数的律师也建议取消该条。

可惜!

其实,于情于理,这一条规定的也没有什么错。很合适。

当然,律师也不会闲的没事去帮助伪造、毁灭证据,恐吓证人,这不是一个法律人该干的。

律师,其实,并不坏!

起码,没有人们想的那么坏!

有这一条在,并且有被告人翻供,律师被判刑的先例在。

办案中,多少有点害怕。

虽然不会做就不会死。

但是架不住惊恐啊!

回到庭审。

公诉人略微一愣后,皱眉看了笼子里的张成安一眼,又面无表情的看了看对面的辩护人,眼神回到被告身上。

而赵律师的眼神从公诉人目光中收回,对着庭上的审判长摇摇头,眼神里露出的信息是:不是我!

“你有工作吗?”,在公诉席坐着的唐检察官看着被告问到。

“有。”,被告人低着头说到,目光躲闪。

“那被告,你说一下你做什么工作?公司在哪里?”,唐检紧跟着问到。

“我......没有公司,我靠......打工挣钱。”

“那你在哪里打工,打什么工?”

“没有具体的地点,在工地上。”

工地,是最为难确定的,有公司,可以查公司,到底有无其人。

而工地,铁打的工地,流水的工,除了跟着包工头长干的,劳务市场日结的那种短工,怎么查?谁也不认识谁。

而且发的一般是现金,当然现在也有微信支付,微信好查,但现金难查啊!

“哪里的劳务市场,你说一下?”

“不确定,我干的挺多的。”

“那你说一下你去过哪几个劳务市场干过?”,公诉人紧追不舍。

“......”

回答的是沉默。

他哪里知道哪里有劳务市场!

陆云看了看手中张成安的笔录里关于职业的供述:

没有职业,上一个工作的公司破产后,自己一直没有工作,靠着透支信用卡生活,对象一直不知道。

“请被告人回答公诉人的问题?”,公诉人提高声音。

得到的回答仍然是沉默后,公诉人说到:

“好,请书记员记录这个问题被告未回答,公诉人继续询问,被告,你说你在工地打工,请问你干的是什么工种?大工、小工、木工、还是焊工?”

其实,到了这里,被告人的律师应该提出反对,不能进行诱导式的询问!

但是这种情况,赵律师肯定不能出头!

“我干的是小工。”,显然,囚笼坐着的被告在心里慌掉的时候,对公诉人抛出的问题里抓住一根稻草。

可能公诉人是故意的。

“好,那我问一下,你所从事的小工,平时都干些什么?”

“搬砖、沙子......”

刚开口,就露出外行,还以为是农村盖房子呢,推砖、扛沙?

这是钢筋混凝土的城市。

“那么工资多少,日结还是月结,你说一下?”

“......”

卡壳了。

“那你在哪个项目干过,工地位于哪里,有什么人可以证明,你说一吧。”,公诉人把笔往桌子一扔,身子往后边的大高椅子一靠,看着被告继续问道。

显然,仍然没有回应......

作假存在困难,而把谎话编圆了就更难了。

法庭是什么地方,先不说环境、氛围、囚笼,就把人镇住了,就公诉人、法官而言,哪一个不是见过、看过的主儿。

人家什么没见过,什么案子、什么人没遇到过!

想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玩,一般人还真不行!

陆云看了看看旁边的赵律师,他一边盯着张成安,一边在纸上刷刷的写着什么,脑子里不断的在思考。

其实,作为同行,陆云是很了解,这绝对不能是赵律师教唆的。

律师教唆当事人,凭什么?

就为了几万、十几万的律师费。

在这个城里,即使是赵律师所在的大所,这种案子收费一般不会超过十万,当然,超过了那是人家的本事。

为了不到十万,把自己搭上,好好的律师前途不要,没人会干。

傻啊!

陆云初步估计,之所以如此,肯定是在看守所受了一些高人的指点。

但是,显然,高人没在工地干过!

一般同监室的人,闲暇无事的时候会搞搞大讨论。

一个号子十几个人,睡在大通铺上,没有手机、没有电脑,只有一台老式的电视,连液晶屏都不带,用简单的铁架子挂在门口铁门的上访,这是唯一的现代化娱乐工具。

再一个娱乐就是书,看书。

法律书里有法条,但不会教人具体怎么打官司。

除了上述的,剩下的就是嘴了,闲聊。

寂寞沙洲冷啊!

闲暇时光,睡觉以前,没事讨论讨论。

当然,睡觉的时候不行,有纪律,睡觉不能说话,而且监室里会安排人值班,两个小时或者四个小时一班岗,看监室,防止特殊情况发生。

到了点,喊下一个人轮班。

讨论什么呢,讨论的可多了,自己因为什么犯了事,自己进入看守所以前干些什么,自己案子的细节,讲人脉套关系,什么也讨论。

人多的地方就有机会。

当年F市看守所有一个传说,同监室刚来就来一个年轻小伙,年轻气盛,口无遮拦,以盗窃进去的。

年轻人嘛,好个面,攀比,男人多的地方,肯定少不了讨论女人,吹嘘自己曾经强奸了某一个女孩,正好,被号里的一个人听见了,其他人没当回事。

就他报告管教了,管教反映给了他那个案子的办案民警,然后一查,果然,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有人报案。

案子就这么告破了,这个人在判的时候少判了好些时候。

立功了,减轻处罚了!

有时候,协助破案的不一定是大妈,也可能是号里不起眼的小光头兄弟。

当年马大帅那个剧情不就是这样嘛?

言归正传,据说,里边还有“模拟法庭”,大家自己把案子一说,你演法官、你演公诉人,相互演练演练,追求庭审的最大效果。

既然有模拟,肯定有个总结,怎么样才能打动法官,怎么样才能有利,怎么能脱罪?

其中就不乏二进宫、三进宫的猛人,一般是犯有盗窃、故意伤害(打架)之类的,判的少,出来的快,再次犯案有瘾。

常进宫,自然就自带优越感,感觉看守所是自己娘家。

你们是新人,要听咱的。

咱呢,也不亏欠你们。

传授受审经验,点播点播小弟。

所以,就有了眼前的这一幕。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