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原本觉得高俅只是个富家子弟,听完他的话后,顿时改观为狂妄、胆大的富家子弟。
东京汴梁,文为第一。
谁若招惹文人,随时会有被喷死的可能性。
“狂妄之徒。”周邦彦拍案而起,说道:“信口拈来?你倒是作首诗词,证明一下。”
高俅摊了摊双手,脸顿时绽放诡异的笑容,说道:“证明?总要有些彩头。”
“你想要什么?”
“额,你们有什么?除了自大,你们似乎一无所有。”
“放...”周邦彦险些吐出脏话。
“岂有此理,周某堂堂大晟府乐正,名声在外。若你胜出,周某执学生之礼以待,每逢会面鞠躬致敬,尊为老师。”
高俅摇了摇头:“你有什么资格做我的学生,不过,量你也拿不出什么,这样,若你输了,在场之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执学生之礼,见我如师,鞠躬致敬。”
众人闻言,犹豫不定。
周邦彦对众人躬身说道:“此人侮辱我等,便要争一口气,你们若是退缩,正合他意。”
言外之意,高俅没什么本事,吓唬你们呢。
他的激将法的确有用,顿时得到拥护。
“我们赌了。”
“周乐正,让他见识见识什么叫真文采。”
......
周邦彦瞬间喜笑颜开,他认为这是一次提高文名的好机会。
“既然大家都同意,我们便开始吧。周某出题,公子没意见吧。”
“随意,你说了算。”
“以咏物为题。”
说完,毫不犹豫,执笔开写。
咏物,是周邦彦最擅长的,他要保证,能够万无一失的胜出。
高俅倒是不急,在脑海中浏览着关于诗词的记忆。
最保险的莫过于元代的诗词,所谓唐诗宋词元曲,元曲相比于宋词,更为精妙。
但高俅并未拿笔,毕竟他的毛笔字实在不堪入目。
他对李清照说:“李兄,帮我代笔如何?”
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李清照毕竟喝了他的酒,不好拒绝,便拿起笔等着他口述。
高俅选择了元代较为出名的一首词,王和卿的醉中天·咏大蝴蝶。
弹破庄周梦,两翅驾东风,三百座名园、一采一个空。
谁道风流种,唬杀寻芳的蜜蜂。
轻轻飞动,把卖花人搧过桥东。
李清照呆滞片刻,才落笔,略显惊讶的感慨道:“有趣,有意,如此夸张的手法描述蝴蝶,当真罕见,乃佳作。”
虽是借鉴他人,高俅依然很享受李清照的赞美。
此时,周邦彦也已结束,大声诵道:“粉墙低,梅花照眼,依然旧风味...”
显然,周邦彦所作为咏梅,篇幅极长,多达百字。
众人大声叫好。
接着,轮到高俅,诵毕,全场寂静无声,唯有卞元中,不懂装懂,拼了命捧高俅。
众人议论纷纷,最终却得出了不分下的结论。
对此,第一个表示不服的就是李清照,她大声说道:“高兄的咏蝶异常夸张,透露着玩世不恭,但细品之下,却蕴含愤懑、牢骚以及反抗、不平。正如词中的蝴蝶般,反抗其弱小的命运。而周乐正的词,规规矩矩,且篇幅极长。相比之下,高兄更胜一筹。”
其实,在两首词一出来时,众人便知道胜利的天平倾向于高俅。
但他们不希望周邦彦输,故硬着头皮说瞎话。
台的李师师将高俅的咏蝶一字一句的写于纸,随后细细品读。
她竟感同身受,想和词中破梦的蝴蝶般,扭转命运。
不知不觉间,她回想起自身经历,双眼逐渐湿润。
文人们和李清照形成了两个阵容,辩驳着哪首词更佳。
周邦彦脸色阴沉,作为名声在外的词人,他不想承认,高俅的咏蝶,确实比他的咏梅更胜一筹。
眼看越吵越激烈。
高俅突然站起身来,说:“争什么,既然这首难分胜负,那就再赠你们一首。”
说完,大声诵道:“吾家洗砚池头树,个个花开淡墨痕。不要人夸好颜色,只流清气满乾坤。”
同样是咏梅,王冕的这首诗,尽显气节。
全场瞬间鸦群无声。
他们都知道,周邦彦输了。
作诗本就费心费力,一首好的诗词要经过许久的打磨。
但高俅连作一词一诗,皆为品。这,才是真正的出口成章。
他们再也张不开嘴为周邦彦喝彩。
周邦彦努力的张了几次嘴,最终垂头丧气的说:“不要人夸好颜色,只流清气满乾坤。哈哈,是我输了,此诗足以流传千古。”
说完,走到高俅身前,深深的鞠了一躬,逃也似的离开了李家青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