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宴一出,老爷不日离京的事就再也不是什么秘密了。一众丫头小厮匆忙打点,凌萧看着觉得惊奇,只知道北境路远,却不知道要带这么多东西。眼见着外祖父母房中物品日见稀少,院中渐渐堆起小山,他心中的惊异越来越盛。直到他在打包的物品里看到了外祖母最喜爱的那条狐裘,心中的疑惑再也藏不住,遂跑到外祖母跟前问了出来。
“不是外祖父一人赴任吗?怎的连外祖母的狐裘也要带去?难道外祖母也要同行?”
外祖母若也同行,那家中岂不只剩下自己,自己一人要如何过活?这句话盘桓在他心里,却没被他问出来。
不过外祖母似是一下看穿了他的心事,被他逗得笑了出来:“哎哟哟,能见萧儿急一回可真是难得。来,快过来,到外祖母这里来!”
凌萧有些羞赧,却还是听话地靠了过去。外祖母将他搂在怀里,笑道:“萧儿莫急,外祖父、外祖母和萧儿是一家人。一家人自然要在一处,岂有骨肉分离之理?”
凌萧闻言一惊,从她怀中挣出来,望着她道:“您是说......”
“嘘......”外祖母却打断了他,只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莫言,耐心再等几日便有分晓。”
凌萧心中惊疑不定,面上却冷静地点了点头。
果然,三日后宫里忽然颁下旨意,念卫国公劳苦功高,又兼夫妻年迈,膝下独孙尚幼,准家眷随行赴任。
旨意传来时,凌萧正在院中练剑,满脸的汗都来不及擦,先在凉风里呆立了半晌,直到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才回过味来。大和怕他着凉,拿着披风过来要给他披。他却挥手避开了,只淡淡嘱咐道:“咱们不日也要随外祖北上,你收拾行李时利落点,别落下什么。”
说完,他头也不回,大步向里屋走去。走在路上,他的嘴角就忍不住上扬,待得进到屋里,已经扬成了一个大大的笑。
这是真的吗?终于能离开京城这个四方囚笼,去北边了吗?
那是外祖常年驻守之处,是外祖母的故乡,也是他出生之地。从记事起,他就到处听府内老人说起北境风貌,说那是怎样一个到过一次便不能忘怀的地方。每个人谈起来都是一脸的怀念与追忆,那眼神深处的眷恋也点燃了他心中的向往。他不只一次地在睡前的黑暗里幻想北地的样貌,回忆着老人们说起的一次次冒险,再将它们串联成一个个奇幻的故事。想着想着,这便成了他心中一个熊与蜜糖的执念。他曾在梦中一次次跨过江国的版图,如同大鸟一般在北境上空呼吸清冷的空气,同时热切盼望自己快些长大,好能亲自踏足那方土地,亲身探寻那种种奇绝的风景。
不曾想,这一天竟然来得如此之快。
听说北境风急天寒,冬日里将热茶泼出去,不落地就能结成冰凌。还说北境地广林密,大平原上有五彩湖,森林中河道蜿蜒,就在树与树的夹缝里,宽的地方甚至能乘船钓鱼。夏日里据说日头特别大,人走在太阳地里一定要戴宽檐帽,否则能热昏过去。春日里却是百花盛放的,听说比元京的花还多,姹紫嫣红漫山遍野,正合骑马游猎。
去北境路途遥远,好像要月余的时光。那到了地儿岂不已经是冬日了?自己要带些什么东西呢?中途要经过哪些地方呢?他脑中瞬息转过无数个念头,一面想一面笑,难得的笑容将阴沉沉的内室照得亮亮堂堂。
七日后,卫国公府的车马终于浩浩荡荡北上而去。一应人员物资已经一减再减,却还是满满当当装了几十乘。卫国公有军令在身,先行一步。剩余家眷便携物资缓缓而行,一路策马行船,走走停停,足足用了三个月的功夫才抵达目的地,鹰城。
鹰城乃是江国最靠北的城池,再往北走就是荒原,过了荒原就是索伦。荒原上有悍匪,索伦国有强兵,所以不时爆发战乱。卫国公此次前去就是剿除匪患,并坐镇鹰城,以御强敌。出发时方是秋木萧萧,到达时却已滴水成冰。这一路凌萧不是扒着车窗看景,就是坐在甲板上看水,一路看尽了江国大好河山,尽览无数奇观美景,只觉得心境前所未有的明丽。
大和也跟着他趴在一旁,马车上晕车,上了船就晕水,足足熬了三个月,到达鹰城时已经瘦得只剩一副骨架子。其实队伍里和大和一般的不在少数,尤其是丫鬟女婢们普遍没出过远门,这一路下来身体都有些吃不消。好容易到了地方,整队人马都大松了一口气。
北地的艳阳下,卫国公亲自在城下相迎。他裹着厚重的熊皮暖裘骑在剽悍的高头大马上,脸颊被灼人的日头晒得微红,一双眼睛却亮晶晶的,远远看见他们便挥鞭迎上,爽朗的笑声响彻天际。
凌萧也已经裹上了緜衣重裘,颈间一圈雪白的风毛,头戴小暖帽,只露出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外祖母更是捂得严严实实,在同样将自己裹成个熊的郝嬷嬷的搀扶下,小心翼翼地下了马车,一双手当即被外祖裹在了手里。凌萧也跟了上去,外祖笑着摸了摸他的头,问了些路上的见闻。没说几句,大家互相看着彼此,都掌不住笑了起来。一家人跋山涉水,终于重聚,欢笑间也自是少不了泪眼婆娑。一路舟车劳顿,卫国公也不多做耽误,一挥手,长长的车队再次出发,进城而去。
都说元京城大,可在凌萧看来,这鹰城也不遑多让。他们的马车行在宽阔的石子路上,一路平稳顺畅,极少颠簸。沿街房屋鳞次栉比,高门宽檐,好不气派。只是街上行人稀少,一问才知,他们是为避开大集市,专门走的外城马道。这时节刚过未正,北地昼短,赶集的人正赶着回家,内城中应是一片拥挤。他们人马众多,为免冲撞,理应绕路避让。
说话间,已经到了地方。凌萧下车一看,就见是座气势恢宏的大宅院,府门宽阔,甚至比卫国公府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匾额上书“将军府”三个隶书玄字,端得庄严方正,让人见之肃然起敬。外祖母也下得车来,见他瞧得入神,便拉了他的手,指着那门匾,兴致勃勃地跟他讲起了将军府的往事。
一听才知道,原来虽叫将军府,但这“将军”二字却不是因他外祖这个柱国大将军而起。这将军府说起来足有百余年的历史了,上一次兴旺之时还是外祖母的祖父冯战于鹰城坐镇之时。这冯战当年也是个将军,还是个极厉害的,长年驻扎此地,外贼流寇从不敢犯,被人冠了个鹰北王的尊称。冯战有三子,冯峥,冯嵘和冯巍。前两兄弟皆战死沙场,老大甚至连子嗣都没来得及留。老二也只生了个闺女。唯有三弟冯巍,在其母严令禁止下,为传香火弃武从文,一生未上过战场。后来他又因科考挂了进士,在京城挣了个官身,于是一家人便在他中年之时迁居京城。山水迢迢,此生再未回过北境。
外祖母就是冯巍的幼女,从小长在这将军府里,一直到十岁上才跟随父亲南下京城。许是心中沙场征战的情节未除,冯巍当年一眼就相中了少年英才的外祖,这才有了后来的佳话。鹰北王在北境创下的神话为人传唱至今,哪怕其身已报效疆土,生前居住的府邸却保留了下来,还有专人按时前来打扫,所以非但不破败,反而古色古香,别有韵味。
前尘旧事不可追。如今先人皆已作古,外祖母自身也已近半百,生平委屈坎坷犹多,三十余年后重归故地,自是感慨万千,所以这一番话说到最后便有些哽咽。外祖安慰地拍了拍她的手,她才缓缓平复下来,引着凌萧从大门进去。
一路车马劳顿,凌萧只随着长辈随意转了转,便去院子里安顿下来。因着他们人口少,府里的后两进院子便空着没动,只将前两进打扫了出来。凌萧年纪尚小,还跟着外祖父母住在主院,以便时时照应。
京中府邸虽大,毕竟有规制限着,翻不出天去。而边境地广人稀,又山高皇帝远,大家的顾忌就少些。他刚刚进来的时候,就觉得这府邸面积颇广,如今住到院子里来感觉更加明显,只觉得比国公府里的大出去一倍有余。屋子也甚为宽敞,一共三进,靠着院子的墙上开了一排近人高的大窗,全都糊着明纸。日光从外面透进来,连最里面的角落都甚为亮堂。虽近腊月,屋里面却暖得很,人稍坐一会儿外袍就穿不住了。一问才知道,原是烧了地龙的缘故。
凌萧被梁嬷嬷带着四处看了看,觉得甚合心意。时辰还早,梁嬷嬷先伺候他睡了会儿觉,到得酉初才把他唤起来。晚间府里只小小地办了场家宴,权当接风洗尘。大家都还疲累得很,不到戌时便各自回房,稍作整理便纷纷睡下了。
凌萧这自幼习武的身子自是经得住路途颠簸。酣睡一夜,次日晨起之时便觉得精神好了许多。令他惊奇的是,外祖母如此孱弱的病躯,这一路下来竟也还精神奕奕。入住将军府的第二日,她用过早点便随外祖出了门,据说是去见一见军中亲故。鹰北王冯战在鹰城二十余载,根基深厚,如今军中仍有不少嫡系。虽说现今大军已改姓了凌,但冯凌本为一家,此番多年未见,再见面便如亲友重聚,自有万千离情要诉。北境人好酒,这一顿少不得要不醉不归。
外祖父和外祖母都出了门,凌萧闲着无事,先靠窗打坐了半个时辰,想到三个月来课业落下许多,就连筋骨都僵硬了不少,便起身去院中练了会儿剑。一直练到巳初,他才觉得手熟了些,身上早被汗水浸了个透,头顶也微微冒着白气。
大和这一路被折腾得不轻,他便让他安心养着。梁嬷嬷伺候他擦了汗,他便解下外衣进了里屋。热水皂荚早已齐备,他沐浴擦身后出来,已是巳正。天光大亮,阳光甚好,不同于京城的含羞带怯,大大方方地倾泻而下,洒在人身上暖洋洋的。他看着喜欢,便命人将书案抬到廊下,又点了火炉煮了茶,披上风毛大氅,在院中朗声诵读起来。
《永安赋》,静心和乐,是为永安。他之前一直不甚明白,如今望着院中红果凝霜,晶莹欲滴,却仿佛心有所悟。
午饭后,未末时分,外祖父母的车架才缓缓归来。凌萧午睡醒来听见传报,便起身去府门迎接。就见外祖率先下车,许是饮足了酒,红光满面,神采奕奕。接着外祖母也探出身来,搭着外祖的手,挥挥手把郝嬷嬷打发了,也不用车下的脚踏,一纵身便从马车上跳将下来,被外祖接在了怀里。凌萧原本唬了一跳,可听见两人开怀的笑声,心便安了下来,嘴角也禁不住扬了起来。
他走上前去,刚要见礼,却见外祖母又转身打开车帘,温和地对里面道:“出来吧,咱们到家了。”
凌萧一奇,探头一看,就见车门边扒着一双小手,一个毛茸茸圆滚滚,看着却有些呆滞的脑袋探了出来。脑袋上两个小揪儿,脸上还挂着一溜晶亮的鼻涕,一双不大的眼睛泫然欲泣地望着将军府的大门。
“荇儿别怕,这是外祖母住的地方,以后也是你家了。来,到外祖母这里来!”
外祖母?凌萧一愣,再看那幼童,就见他不过五六岁的模样,身量矮小,体格瘦弱,包在风毛大氅里更显得格外瘦小可怜。这孩子不知怎的了,总是一副受惊过度,孤苦无依的委屈相,偏又不甚灵透,所以看起来就有些蠢。凌萧见他迟迟不动,也走上前去。那孩童这才看到他,倒是不像方才那么怕,直勾勾地盯了他一会儿,才缓缓走出车门,被小厮抱下了车。
“荇儿,这是你凌萧表兄。”外祖母拉住他的手,引他过来跟凌萧厮见,又对凌萧解释道,“这是荇儿,你外家舅舅檀英的儿子。你舅舅月前剿匪时战死了,舅母也跟着去了,就留下这么一根苗苗。我看着心疼,就把他带回来给你做伴。小荇儿伤心过了头,以后你多看顾他,凡事带着他,别让人欺负了他去。”
凌萧这才大概捋清楚关系。想来此子应是当年鹰北王第二子冯嵘的后人,虽算到如今已经远了,但到底连着些亲在里面。如今檀家家破人亡,外祖母将其幼子领回家中抚养,自是无可厚非。想明白了,他便点点头,对那孩童唤了一声“表弟”。
可那檀荇却似不会言语一般,神情甚是木讷,听凌萧唤他也不答话,只呆呆地盯着他腰间的玉麒麟发愣。外祖母见状叹了口气,和外祖对了一眼,道:“别在门口站着了,先进去吧。”
如此,檀荇便被安排到了凌萧的对过,平日里和他一同饮食起居,也算做个伴。凌萧喜静也喜净,除了这两个癖好外,别的倒是都无可无不可。檀荇虽呆,却不吵,平日里也不会到他里屋来,所以两人相处还算融洽。
大概是真的有些傻了吧,外祖母嘱咐他跟着凌萧,他就当真一刻不离地跟着他。凌萧有时温书到半夜,他也坐在案边打瞌睡。次日卯时凌萧起身练剑,他也裹着厚厚的绒毯,睡眼惺忪地窝在一旁看着。凌萧不喜言谈,见他痴傻木讷,也由得他去,自己只按部就班地过日子。
北境匪患未除,外祖只在家中陪了一日便又回军中处理事务去了,家中便只余他们和外祖母三人。有时忙起来,外祖一连两三日都归不得家。每到饭时,就只有他们两个侍奉左右。也就是在此时,在外祖母和几个大丫鬟的逗弄下,檀荇才偶尔开口吐几个字,通常也只是“好,不好”,“吃,不吃”,说完便缩到凌萧身旁,不做声了。
外祖母见状有些无奈,只叹道:“年幼失怙,着实可怜。再等等吧,没准过些时日他自己就好了。”
本来众人都无甚指望,却不想一语成“谶”。没过多久,檀荇的性格果然自行开朗了起来。毕竟小孩子忘性大,对生死大事感触不多。一阵急恸过后,剩下的多是害怕和焦虑。一旦温饱问题解决了,日子还过得不错,心便安稳下来,该怎么活还是怎么活。
他跟着凌萧不过十几日的功夫,却自觉见识大长,这才知道这世上不光遛鸡逗狗这些活计,还可以读书习字,修武练剑。每日卯时作,亥时息,日日早课晚课,勤修不辍。平日里无事,静可以作画冥思,动可以打拳击剑。室内陈设简洁,然窗明几净;庭院遍植花木,当勤加洒扫。行得端,坐得正,日日焚香沐浴,衣冠不惹纤尘。
他看着凌萧,只觉得好仪态,好涵养。关键是一身气度,与他先前那些拉帮结伙,吆五喝六的“弟兄”完全不同。北境战乱虽多,然鹰城作为边境第一大城,是江国与索伦通商的必经之地,城中富商巨贾云集。檀英生前乃军中校尉,颇有些权势。他因着父亲的关系,平常往来的伙伴里有不少都出自豪富之家。商人重利,也好颜面,平日里豪奢相竞,一掷千金之景他早已司空见惯。然而跟随凌萧几日,他才惊觉这世上竟还有这么一种活法,还有这样一种人,明明淡得像水一样,活得没滋没味,却比那金灿灿的元宝更叫人移不开眼。
作者的话:
因为人工身份审核的原因,加上是周末,所以不得已断更了一天,非常抱歉。以后会尽力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保证日更,保证不坑!
求收藏,求书评~
另:今日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