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傅青纾。”林浩然叫住她,傅青纾回头,看见他又是一副闲散姿势倚靠着门梁:“好歹我比你年长几岁,劝你一句,他不适合你。像你这样聪慧俊秀的姑娘家家,就该被捧在手心里宠着。而不是在外面弄那些阴谋阳谋,多累人啊。”
傅青纾淡然一笑,似是嘲讽的:“这世间,做任何一件事都不会轻松,何况是为人?”
林浩然噙着浅笑,朝她挑了挑眉,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嫁给我,保证这将会是你这辈子最轻松的活法。因为,我决计舍不得让你受一丁点苦的。”
傅青纾翻了个白眼,径直往屋内走去了。林浩然还在身后冲她喊:“喂,傅青纾,你要是想嫁给我了,就冲我家门口喊一声我的名字,我立马带着嫁妆去你家提亲。”
傅青纾进入房间,赵元佑和沈哲煞有介事的聊着,好似刚才伸着脑袋偷听的人不是他们一样。傅青纾有些好笑,故作生气问:“你们在做什么?”
沈哲不但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而且快言快语。他连忙摆手,簇无银三百两的:“我们没做什么,反正没有偷听。哈哈,是不是啊,官家。”
赵元佑面对傅青纾疑问的目光,也只是耸肩不言,见她注视的久了,便往床上一躺,往被子里一钻,咳了几声道:“我好像头又有点疼了,快把门关上,外面风大,吹得脑袋疼。”
傅青纾嘴角带笑,转身关门,但一回头,面上又挂着那副淡淡的表情。
歇息片刻,用过早餐,赵元佑招呼沈哲傅青纾更衣:“我们回宫,让林浩然的马车送我们进宫。”
沈哲一愣,再次确认:“官家,可是这样,所有人都会以为我们和林家有联系。太皇太后那边……。”
赵元佑突然露出神色不明的一笑,道:“我突然觉得,让他们相互猜疑,也挺好的。”
这话时,傅青纾刚好低头替他整理中衣,赵元佑低头去看傅青纾,却只瞥见她光滑细腻的一段脖颈,她偏头时,还瞧见了她那巧白嫩、贝壳一样的耳朵,耳垂上垂着两颗白珍珠耳环,随着动作一晃一晃的。
赵元佑不由得看得有些出神,冷不防傅青纾猛地抬头,撞上他的下巴,痛的他一声哀呼。吓得那二人吓了一大跳,尤其是傅青纾,急忙捧着他的下巴看情况。她左看右看,哈出的气息轻拂他的脖子上,皮肤上微微泛起了一层微痒,微痒似乎顺着他的肌肤蔓延,直至痒到了心里,让他有些手足无措,却又异常喜欢。
沈哲放下锦袍和玉带,也奔过去问情况:“怎么了?严不严重?”
“不严重,就是咬破嘴皮了,应该没有大碍。”傅青纾松开手,脸色有些发红,喉间也有些干。她咳了一声,转身去拿了湿毛巾。趁着转身的时候,清了下嗓子,平复了心情,才缓缓回身,替他擦拭破皮,又撒了药粉,这才放心的替他更衣。
不料一只手抚上她的额头,揉了揉额上的那个鼓起来的包:“疼吗?”
傅青纾不以为意的摇摇头,道:“不疼。以前我在三道口的时候,经常和江叔叔他们去狩猎。你们不知道,那个时候我刚学会骑马,摔的次数可多了,受的伤可比这严重多了。不过,我都没喊过一声疼。”
看她轻快的道出这些,赵元佑突然有些心疼她,年纪不大的一个姑娘,到底经历了多少事,能够做到这般镇定和城府。
额头上按揉的手离开了,傅青纾的目光却落在他胸前,因为穿锦袍的缘故,中衣敞开一块,那里露出的肌肤均是通红的。她很清楚,那是那日她们被捞起来,赵元佑冻得有些僵,那些村民为了救他,用了土方子救他。即将白萝卜切成块,将他剥光,用力将白萝卜擦拭他的身体。虽然将赵元佑救起来了,可是他的肌肤却被擦得通红,甚至有的地方还大块破皮了。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救她。
赵元佑触及她的目光,将中衣和好,道:“快些吧,宫里想必已经乱成一团了。”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当雍王一得到曹王死在木棉庵,心里的那团火就熊熊烧了起来:“真想不到,一个十几岁的姑娘,竟然能够做到这种地步,连仵作都只认为曹王是单纯的死在女人身上,无他杀痕迹。”
立在雍王一侧的金越答道:“主子,我也亲自去检查过曹王尸首,确实没有发现中毒迹象,身上也无外伤。您为何认定一定就是她下的手?她虽然去过现场,可不定是她下手前,曹王就已经死了。”
雍王端着酒杯,微微摇了摇,道:“不会,一定是她,这不会是巧合。先前我只是有些疑惑傅家到底在做什么,缺钱缺到连郡主送的礼物都敢当,才将金簪给了赵君,让他去试探一下傅东来,没想到试探傅东来没反应,他的女儿傅青纾却露出了狐狸尾巴。你还记得我跟赵君怎么交代的?如果傅东来问起,就我们的聚会日是腊八,如果跟傅青纾,就是在年夜。但结果是什么?赵君安稳度过腊八,却死在了年夜前。”
可他真真切切的查不出曹王是死于他杀的,为何他的主子就认定凶手会是傅青纾?金越有些不解,却也不敢多问。
他只知道,数年前,官家继任大典之前,他的王爷可是信心满满的带着兵进了京兆。为了防止万一失败后法不责众,他还拉了太皇太后最喜欢的亲生儿子曹王一起,不惜将自己的府兵整顿整顿,拉过去给他充当藩兵。哪成想,这才刚进京,他的主子和曹王就被太皇太后以侍疾为由,扣在了后宫内苑。也就是在这段时间内,官家登基,一切已成定局。从那以后,他的主子似乎就对一切没了兴趣。直到知晓傅家的动作,他才好似有了一点生趣。
雍王看他,道:“当时你们不是一直盯着吗?你将过程与我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