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出发之际,文哲坐在梳妆台前用手摆弄着头发并梳起高高的发髻,然后将乌发束上一段虎皮扎紧,一身雪白绸缎外罩着虎皮的马甲,腰间束一条虎皮纹的腰带,上系一块宋国的上好羊脂白玉,为了抵御马上的寒风,外罩一个雪白色的狐狸皮毛的大敞。文哲手拿螺子黛特意将眉毛描摹的很长,以至于眉长入鬓。如此文哲便停下了手中的眉笔瞧着镜子中的自己,看着自己那秀挺的鼻梁,白皙的皮肤,一双钟天地之灵的秀眼似乎不含有任何杂质,清澈却又深不见底,倒确有七分男儿相。文哲对着镜子满意的笑了笑,这一笑那镜子中的少年让人感到很是清新俊逸。
文哲内着宋国绸缎,外穿金国虎皮褂,身披金国名贵的狐狸毛大敞,怎么看都不失贵气,像极了一位年轻帅气的公子哥。只是这种混搭配上一张白嫩的宋国相貌,实在是让人摸不透来者是金国人还是宋国人。
刘可抱着宗望看着文哲忍不住噗嗤一笑,“夫人还哪里像夫人了,真怕夫人去了宋国被挑去做驸马了。哈哈哈。”
文哲回过头去,“哈哈哈,你呀,可别瞎说。来,把宗望给我抱抱”
说着文哲双手就去接宗望,宗望瞪着一双清澈的大眼睛瞅着文哲一脸的莫名其妙,嘴里发出“娘……娘……亲……”的声音来。
文哲一把紧紧的搂住宗望,并用自己的脸蛋去贴合宗望的脸蛋,“宗望,你说娘亲帅不帅气。嗯?”
刘可在一旁说道,“可是英俊的能甩宋国好几条街的姑娘呢。你这回到梁府,姥爷怕是要以为小姐你是木兰英参军回来了呢。”
“哈哈哈,就你会说话。来,接着宗望。”说着文哲将宗望放到了刘可的怀里。
文哲看着宗望,在临走之际又嘱咐了刘可一遍,“可是要照顾好宗望啊。”
“夫人您就放心的去宋国吧。我抱着孩子哪里也不去。再说了,这金国安全着那,我定照顾好宗望!”刘可说道。
这时,可玉儿兴高采烈的冲了进来,“姐姐,你看我好看吗?”
文哲定眼一看,只见门外冲进来一位瘦弱将军,分明是盔甲战服,可却步履轻盈,体态婀娜,体带馨香,吐气如兰。就连女子都自愧不如。
“哈哈哈,妹妹帅气啊,比我更适合男儿装扮。不过,你不会是穿着竟克儿将军的衣服吧,有些略大啊。”文哲笑道。
“姐姐,是的,妹妹我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衣服,索性就把将军的衣服拿来给改了改。但是这看上去是不是还是有些许的大啊?”说着可玉儿便跑到文哲的镜子前看了又看并拽了拽衣服的下摆。
“嗯……是有点大,不过你穿着蛮好看的。尤其这狐狸毛的风雪帽你带着真是好看,围着脑袋一圈白毛,两耳边还垂下俩条粗粗的狐狸皮毛,看起来不太像将军也不太像侍卫,倒是像文弱书生偷穿将军衣服吗!”文哲说道。
“嘿嘿,妹妹我也没办法啊,这不为了去宋国吗!实在不行到了宋国我再换回女儿装来,还可以与姐姐扮对才子佳人呢!”可玉儿说道。
“哈哈哈,妹妹真会开玩笑,不过妹妹这双丹凤眼、高鼻梁倒是比我更像男儿身,也是很英俊的吗!”文哲由衷的赞美到。
“姐姐也帅气的很啊!姐姐要真是男儿身,这副样子妹妹我非折了身不可……”说着可玉儿便一脸欣赏的看着文哲。
“哈哈哈,好啦我的妹妹,咱快走吧。可不能让大王他们等着我们啊。”说着文哲拽着可玉儿的手走出了寝殿。
文哲时不时的回过头看着刘可怀里的宗望,宗望瞪着清澈的大眼睛目送着娘亲离去。
当大王看到这姐妹俩时,确实是吃了一惊,阿骨打看着文哲尤其的惊讶。这副男儿装扮很是英俊潇洒、精神帅气,不过若说是自己的贴身侍卫倒有些勉强,此番打扮更像是宋国一儒雅书生给金国首领做谋士。但是古往今来大多谋士都长髯长须,虽大多清瘦但年岁都较长,文哲这般白面书生的模样怎么看都与这金国的车马队格格不入。说是金国的俘虏吧,可文哲看上去风度翩翩、穿戴整齐,无丝毫破衣阑珊的阶下囚相;说是宋国王宫贵族到金国做叛徒吧,怎么看文哲都是一身正气、气宇不凡,不像是个道貌岸然的公子哥;若说是个女人吧,但这的确是男儿打扮,且这金国马队里何时能带女人?总之文哲在这个队伍里是怎么看怎么不和谐,外人若是瞅见定看不出这是个什么角色的人物,只会让人想入非非、匪夷所思!而可玉儿或许还好些,虽然瘦弱矮小了点儿,但在这金国的队伍中特别和谐,让人感觉是一个不起眼的侍卫跟班,或者是表面看起来弱不禁风,实则是很有爆发力的一位将领,总之可玉儿的面孔配上金国的男儿装确实像个帅气的金国男子汉。
阿骨打对文哲说道,“上马吧,我看你这小身板儿,若真是本王的侍卫怕是什么都干不了,两天就折了你的小命。你和可玉儿骑一匹马都够了!”
“哈哈哈,是啊,不过为了快些到金国我们不骑一匹也好。不过,无论是自己骑一匹马还是和别人骑一匹马我可都要我的绝地哦,只有那匹马才会让我安心!”文哲笑嘻嘻的说道。
“你不说本王也知道把绝地让给你,不然本王也不放心。”阿骨打说道。
“谢大王。”文哲美滋滋的在侍卫子丹的帮助下跨上了马。
这一路文哲觉得神清气爽,心情十分敞亮。好久都没有这么爽的驰骋田间了,一路风景很是好看。文哲心想这大自然可真是个神气的造物主,能将这山河描绘的如此美妙!跑到草原上时,文哲的马匹踏着脚下肥嫩的青草,偶尔还能看见有人赶着羊群在草原上。这广阔无垠的草原多美啊,到处都是养眼的绿色;这里的天空多美啊,以蓝色为底色的天空中覆盖着几朵悠悠的白云,蓝中带白的天空真美!文哲心想这金国如此的美,哪里赶不上宋国呢?不过是有人偏爱市井生活,有人喜爱深山田园、独自潇洒罢了,无论是哪种生活只要有爱相伴,有贴心的人在身边,其实就都会快乐!
好一顿饱览这自然美景,文哲开始无聊起来,“玉儿妹妹!我们好像还有很久的路需要走呢。”
“是啊姐姐。这汴京离金国可是远着呢!对了姐姐,我们到了宋国还要以姐妹相称那会不会被宋国官府衙门给抓起来?”可玉儿问到。
“哈哈哈,傻妹妹逗死我了。当然不会,不过老弟,你我确实得兄弟相称了。”文哲调皮的说道。
“好的,兄台!哥哥,宋国真的很热闹吗?”可玉儿问到。
“那是自然。宋国的街市全是买卖,人挤人,人多的都会将鞋踩掉呢!”文哲解释道。
“哈哈哈,那我要好好的跟着哥哥的步伐可别走丢了。我还要买好多的胭脂水粉,还有各种飘逸的宋国衣裙!”可玉儿开心的说道。
“咱俩这副打扮,怕是要人觉得咱买来送姑娘的吧。”
“哈哈哈哈……”说着,两人并辔的齐笑了起来。
阿骨打对文哲说道,“夫人,这俩天累了吧?我们再坚持坚持就快到了。”
“还可以吧。刚上路时觉得自己有点像放飞的小鸟翱翔在了蓝天白云和草原之间,心情特别舒畅。但久了习惯了后,倒有些无聊了,感觉怎么走也走不到目的地,举目望去无边无际,到底哪里是我们要去的宋国呢?感觉自己在走一条不会有结果的大道上!”文哲说道。
“只要夫人一直走,就会走到路的尽头,就一定会到达夫人心中的目的地。”阿骨打说道。
“大王,路哪有尽头,是到达每个人内心的尽头。”文哲说道。
“嗯,依夫人吧。”
阿骨打接着对文哲说道,“众人们可能都累了了,不如咱们找地方歇息一下,夫人你把皮囊也拿下来,咱们吃些牛肉再走也不迟。”阿骨打说道。
“好吧。”文哲等大王对众人说完后,就跳下了马准备休息。
下了马的文哲觉得真是腰酸背痛腿抽筋易骨折,原来有人代步也是这般难受不自在啊,走了这么多的路,虽然自己没有步行一步,却感觉累的不行,好像徒步行万里一样,疲劳的很。最让人感到难受的是,夜晚在外过夜总是让人睡不踏实,很累很困但久久不敢入睡,总觉得四处都是危险。每每如此文哲就悄悄的移动着身体钻到阿骨打的怀里去,大王也领情,一个翻身就会紧紧的搂抱住文哲,看着睡得如此香的大王文哲更无法睡觉了。大王睡得那么深,万一有什么事自己不得警告大家吗!结果文哲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一会儿又滚到可玉儿的怀里,可玉儿也和大王一样,直接紧紧的搂住自己。但文哲还是觉得浑身的不自在,就又跑到大王那里去。
只听大王在她耳边对她说,“委屈你了,这条件不比宋国。”
听到这儿文哲即便不睡也不敢再动了,因为她想用行动告诉大王自己在金国不仅无丝毫委屈,反而还幸福的很呢。文哲之所以这么做不是因为惧怕大王,而确实是从心底里觉得自己已经很幸福了,所以不想让大王为自己费任何心思。大王对自己花的心思属实不少,很让人感动。且大王日日要操心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前半生在行军打仗,日日身负重伤,后半生还要操劳那么多国家政事,日日审阅奏折。文哲心疼的都不知道该为大王去做些什么。或许真正的喜欢一个人就是心疼吧!
此刻文哲感到自己久坐马背的屁股特别疼,似乎马后背的肋骨蠕动可以将文哲的屁股分成四瓣,并且跨部还酸疼不已,所以便使劲儿的伸了伸胳膊腿脚。文哲伸展之时,一转头,文哲看着绝地在很认真的啃着树下的杂草,文哲便轻轻的走了过去,将手放在了绝地的面前,绝地很知趣的慢慢的将脸蹭到了文哲的手上表示友好。
文哲忍不住夸奖起来,“大王,绝地可真是个有灵气的马匹,我真的太喜欢了!”
“哈哈哈,本王的就是你的。你喜欢你用就是了。”阿骨打说道。
文哲的手抚摸着马那齐齐的刘海儿并对它说,“真是辛苦你了,驮着我走了这么久。累坏你了吧?”
高冷的绝地看了看文哲后,就别过了脸。阿骨打在一旁看着觉得好笑,“哈哈,我的文哲真是有趣!你和它说这些,他能心领神会不成?”
“不知道,我就知道我好喜欢它。”文哲说道。
“本王也爱绝地,良驹佳人本王都疼爱,只是良驹终是没法与人去相提并论,虽说我们是战友、兄弟,但说到底他还是畜牲,你这么和它说话,它未必懂你。”
“也是,其实马的世界确实和人的世界不一样,有些话或许它也未必就听得懂。但文哲我还是要说,因为这大自然的一切都是平等的,我们该感恩这世间万物的一切。即便绝地能日行千里,不会劳累,走这点路算不上什么。但他肯让我骑且带我走了这么长的路,我还是得感激它,所以要说给它听。”
说着文哲朝着绝地深深的鞠了个躬,嘴里说着,“谢谢。”
绝地那大大的眼睛眨了一下,长长的睫毛像扇子一样扑闪了一下,然后就高冷的躲避开行走到树后去了。
阿骨打看时候不早了就起来说,“兄弟们!走吧,再往前不久就到宋国了!”
语毕,大家纷纷跨上马。文哲急着走有些上不去马,便压着绝地翘着一条腿往它身上跨,无奈绝地太高了。文哲便在绝地的背上轻拍了两下,绝地会意的蹲下了身来,文哲便轻松跨马继续向前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