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宁儿,宝琴的堂妹——那个活泼伶俐的小丫头。我们就不得不说说另一个人,狗剩。
他从小和宁儿一起长大。俩人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大家都知道狗剩喜欢宁儿,宁儿也喜欢狗剩。可是她娘却看不上狗剩,认为他是一个没有用的男人。
在宁儿她娘,也就是宝琴的四婶,这个守了半辈子寡的女人看来,找男人一定要找靠谱的。“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如果不能给你提供一辈子的饭票,你嫁他何用?她自己就是最惨痛的教训!
当年,她长得好,手又巧,村里年轻的后生做梦都想将她娶回家。可是她偏偏看上了他!宝琴的四叔!他是个读书人,会写诗,会拉手风琴,会唱好听的俄罗斯民谣。
她虽然看不懂,也听不懂,但是觉得他和别人是不一样的。尽管他不爱说笑,总是板着一张高傲的脸,她也还是喜欢得不行。
嫁给他的时候,她是幸福的,甜蜜的,满心的欢喜掩饰不住。她把对未来所有美好的憧憬都寄托在他的身上。
但是,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多。他并不是一个擅长营生的人。日子一直都过得紧巴巴的。他身体也不太好,干不了重活。还有哮喘,冬天不能着一点凉风。她体谅他,所以再苦再累,她都一个人默默地扛了下来。
然而他还是早早离她而去了,丢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她当时想死的心都有,每天以泪洗面,两个女儿吓得抱着她直哭。孤儿寡母,那日子过得有多艰难!心中的苦闷和委屈又跟谁说去?
有一年夏天,都后半夜了,她浑身燥热睡不着觉,于是端了一盆水去院子里准备冲个凉。这时,隔壁的墙头上,有一双猥琐的眼睛盯上了她。
那老鳏夫一辈子没碰过女人,眼下看到她赤条条白花花的身子,顿时血脉喷张,喉咙里忍不住发出了一声闷哼,把正在洗澡的她吓得尖叫着冲向屋里。
从那以后,她不再羞羞答答,而是变成了一个泼辣的悍妇。人人避之惟恐不及!这,难道都是她的错吗?这些年,她哪一天不是在苦苦挣扎?
直到给老大招了上门女婿,又生了两个招人疼爱的孩子,她这才觉得日子有了些盼头。
谁曾想,这老天爷非要跟她过不去。那俩孩子,大家什么时候说起来都无不扼腕叹息!那件事对她的打击也是致命的。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从此,她的世界完全坍塌了,阴暗了。在她看来,那所谓的幸福不过是小孩子吹的肥皂泡罢了,一晃眼就不见了。
所以,当宁儿对她说喜欢狗剩的时候,她像瞅怪物一样瞅了她半天,然后将一口唾沫狠狠地吐在她脸上,骂道:“不要脸的贱货,你还想走你娘的路吗!”那宁儿便哭着跑开了。
她那张嘴又没个把门的,什么难听的话都敢说出来。臊得俩孩子见了面再也不敢像以前那样亲密无间的嘻闹了。
狗剩的爹当年也是因为家里太穷,都快四十岁了还没讨到媳妇儿。眼看着就要打一辈子光棍了,哪知突然交了桃花运。遇上一个拾荒的女人,他和她就搭伙过起了日子。
那女人连续生了三个儿子,都是过不了百天就死了。村里人迷信,说那叫“百日劫”。所以,当第四个儿子出生时,就有好心的乡亲建议找童婆婆来看看。
那童婆婆一来,二话不说,操起一把剪刀,抓住孩子的耳朵,“咔嚓”一下剪掉一小块肉,直接扔给了狗。那孩子耳朵淌着血,疼得嗷嗷直哭。童婆婆捏了一点锅底灰捻在了孩子的耳朵上。
“好了!没事了!以后就叫他“狗剩”吧,就是狗吃剩下的!”
众人惊得嘴巴都快合不上了。但是因为童婆婆在村里威望极高,说一不二。所以也没人敢吭气。
说来也奇怪,这狗剩的小命还真给保住了,平平安安长成了大小伙子。只是身体有些单薄,不似别的庄稼汉那般壮实。
他生得十分秀气,脸很白净,又黑又亮的眸子,往那一站,自有一种玉树临风般的飘逸。如果不是那场轰轰烈烈的运动,恐怕他也会去读大学了!他爱学习,写得一手好字,十岁就帮大伙写对联。
他还有一个好听的大名,叫周旭辉。据说还是那个最有学问的长腿老师给取的呢!但是大家还是喜欢叫他狗剩,甚至都不记得他的大名叫什么。
自从懂事起,他心里就非常排斥狗剩这个名字,觉得庸俗不堪。他喜欢长腿老师,更喜欢他取的名字,他一遍又一遍在纸上写着:周旭辉,周旭辉……
但是他娘告诉他,别看狗剩这名字不咋好听,当年可是救了他的小命哩。他从不相信他娘的那套说词,觉得那就是封建迷信,有些事纯属巧合罢了。但是他也知道,要想说服他那顽固的老娘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狗剩的爹前些年生肺结核死了。眼下家里就剩下他和老娘相依为命。都穷了好几代了,也没什么家底,就是小偷都不愿意来光临。但是宁儿喜欢狗剩,她叫他“狗剩哥哥”。
狗剩家里穷,经常饿肚子,宁儿很心疼他。她娘刚蒸好的发糕,她趁娘不注意,抓了两块,飞一样冲向狗剩家。老远就喊:“狗剩哥哥,吃发糕了!”
秋天的时候,狗剩会满地跑来跑去寻找熟透的浆果,找到了却一个也舍不得吃。他让宁儿闭上眼睛,全部塞到她嘴巴里。甜甜的浆果,从嘴里一直甜到心里!
这是多么美好多么纯洁的感情啊!这一生,能够拥有过也就不觉得遗憾了吧。
在狗剩的心目中,宁儿就是天使一般的存在,她那圆鼓鼓的小孩子一样的脸蛋让他着迷,她的会说话的眼睛,会一直看到他心里去。她聪明,善良,美丽,可爱。是值得他付出爱情和生命的女孩。
所以,狗剩心里一直憋着一股子劲儿,那就是这辈子一定要给宁儿幸福。恢复高考那年,他第一个就报了名,并且顺利考上了大学。
狗剩走的时候,他俩偷偷跑到西南坡的枣园子里道别。狗剩紧紧地握着宁儿的手,深情地说:“你一定要等着我!”宁儿却不置可否地笑了笑,眼圈一下子就红了,只说了句:“狗剩哥,在外面你要照顾好自己!”
狗剩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这个生活了二十年的地方,离开了他的初恋,离开了她的老娘,坐上火车去了遥远的外地。
他要去读大学了,这是多么令人兴奋的事!可是他心里还是被什么东西触得生疼,他知道这里有他一辈子都不能放下的牵挂。
望着狗剩渐渐远去的背影。躲在小树林里的宁儿早已哭成了泪人。
狗剩走了没多久,宁儿就在她娘的安排下订了婚。男方家是县城的,据说家里条件不错,父亲是机关干部,母亲是囯企高管,但是他们的儿子春生却因患小儿麻痹留下了后遗症,走路一瘸一拐的。
宝琴爹娘过来劝说四婶,婚姻大事不是儿戏,千万不要逼孩子。但四婶主意已定,她是铁了心,要将宁儿嫁给春生。
她的理由很简单,人家春生家里条件好!以后她闺女就住城里享清福了。这不比宝琴嫁个泥腿子天天土里刨食强?
提起那狗剩,她更是一肚子火气:“别做梦了!人家现在是大学生,以后就在城里工作了!回不回来都不一定,难不成还要我闺女为他守活寡?”
她现在就是这样的糊涂,这样的蛮不讲理!谁跟她也沟通不了。于是,大家也都懒得再搭理她了。
可是她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
反正她这辈子是苦够了!当初,她是嫁给了爱情,可那又怎样,不是照样苦了一辈子?说什么也不能让自己的女儿再吃苦了!所以,这件事她并没有和任何人商量,就擅自做了主张。
宁儿刚开始闹得厉害,她手里举着一瓶敞开盖的敌敌畏,威胁她娘:“你要是让我嫁给那个瘸子,我就喝下去!”她娘因为曾经痛失两个孙子,心理非常脆弱,看宁儿要死要活的,真有些害怕了。
于是盘算着准备找媒人劝退了这门亲事。她本意也都是为了女儿好,要是真把女儿给逼死了,就得不偿失了。
再说那春生的父母,都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关于儿子的婚事,他们心里其实一点都不踏实。虽说女方答应了,可他们知道那都是老太婆的主意。人家姑娘对自己儿子一点也不热乎,这一点明眼人还是能看出来的。
所以,回去以后,那春生的母亲就动用自己的关系,在厂里给宁儿安排了一份正式的工作。这也就意味着宁儿从此可以跳出农门,成为一个真正的城里人了!
退婚的事就这样被搁浅了。宁儿犹豫了很久,她觉得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煎熬。她爱狗剩吗?当然爱,她想等他回来娶她。她还要给他生一窝孩子呢。可是,她也想要这份工作。这对她来说,诱惑实在太大了。
这些年,她跟着娘吃了不少苦,她不想再吃苦了。她太想成为一个城里人了。太想了!
再说,娘说得也对,狗剩哥好不容易考出去了,以后是不可能再回村子的。村里又脏又穷,谁愿意呆在这?大学是什么样子呢?一定有很多同学吧,难保不会有女同学喜欢上他……到那时候,他还会喜欢自己吗?
这天晚上,宁儿翻来覆去睡不着。她想了很多很多……后来,她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变成了一个城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