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宇飞在病房内坐了会,修羽杰便提着保温盒进了病房。
“姐夫。”顾以沫乖巧的喊着修羽杰。
后者把食盒放在桌上,轻声朝着顾以沫和滕宇飞开口。“快吃吧,都一整晚了,饿坏了。”
顾以沫走过去打开食盒,把里面的饭菜拿出来摆放好,边对滕宇飞说“宇飞,过来吃饭吧。”
“我不饿。”转头对修羽杰说“我出去抽支烟,要一起吗?”见后者摇了摇头,滕宇飞抬脚出了病房。
夜色黑沉,市中心的街上灯光如昼,这个点正是夜猫子出没的时候。他趴在窗台,伸手摸了烟盒,取了一支刁在嘴里,一手挡风一手按动打火机,点燃。
他落寞的眺望远处阑珊的灯火。
黑夜是鬼,尽管白天把自已伪装得再好,可一旦夜晚来临,也不得不面对繁华背后的孤寂。
他掏出手机,在短信框里编辑着。
现在的你在哪里?
今天遇见了什么人?
说了什么话去了什么地方?
最后一次想起我是什么时候?
点击发送,他看了一会屏幕,直到传来`发送成功`几个字时,才暗了屏幕,收起手机。
第二天,大早,滕母就赶来了医院,她提着刚煮好的燕麦黑米粥,刚进房门,她见滕恺霖已经坐起身子靠在床头上了。
看样子,精神还不错。
她也没出声,顾自把食盒打开,舀了碗粥,端在手上试了温度,还有些烫。
滕恺霖把视线移到她手上碗里的粥上,看着稠稠黑糊糊的粥,轻轻蹙了蹙眉,说“竹笙,今后别再煮燕麦黑米粥了,我不爱吃。”
闻言,滕母顿了顿搅粥的动作,心里戈登一跳。
竹笙,蒋竹笙,她的名字。
有多少年了,他不曾喊过她的名字,有多久了,久到她都以为,他不记得她名字了,久到,她在他面前已经无名无姓了,久到,她自已都忘了自已的姓名了。
不是说吗,我愿意为你,我愿意为你忘记我姓名。
竹笙,竹笙……
在那场赶赴支援临国的战役里,大火滔天,死了好多敌人,我军和友军才能速战速决,降低伤亡,把强弩之末的敌军消灭干净,取得胜利。
而在那时,酝酿那场大火的仅仅是一个只懂得拆装军器设备,而且手无缚鸡之力,甚至连枪都没有拿过的军指挥部后勤应征的新人,连最基础的服兵役都还没来得及,就匆匆赶赴战役的滕恺霖。
是的,在那场大火中,除了他之外,死的全是围攻的敌人。
听说,当时与他一同入征的战友得到上级指示,要通知指挥部全体撤退时,唯独漏下了他和唯一位伤员。
原本,他可以逃出生天的,也是为救那个伤员,才操纵了那场大火,以一己之力,与敌军同归于尽。
几十年如一日,她都不敢忘记,当她第一次见到他时,全身炭黑的他,唯有那双翻动沉重眼皮下的眸子晶莹剔透,他奄奄一息的趴在地上,微弱的问她叫什么名字。
竹笙,蒋竹笙……
那时的她还不知道他是谁。
那时的她还不懂爱情。
那时的她还是天真烂漫的年纪。
而那天,她第一次以军医的身份奔赴战场……
有些人,无端的出现,却以强势的姿态进驻了你的心里,而你瘁不及防,却只能缴械投降,任时光匆匆远去,他便在你心里安营扎寨,盘踞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