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41.一日之计(1 / 1)二木三水平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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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让人难以入眠的夜晚。

长妈记得,长宁要去外地上大学的时候,她曾经特意叮嘱,不许和外地孩子谈恋爱,嫁得太远不好。

长宁那时怎么回答她的来着?

“妈,我不想将来有一个和我一样的小姑娘。一日三餐,药比饭吃得准时;一年四季,长裤加身,不能跑不能跳。我羡慕那些……我想将来一个人。”

“那你老了怎么办?”

“我有钱啊。到时候和你一起在养老院,看太阳东升西落,看云卷云舒,看星辰大海,或者西楼望月,江舟听雨。有钱真好啊……”

今天,她一下有了女婿,将来还有一个香香软软的小外孙……长妈伸手揩了一下眼角,这是喜悦的泪水,虽然还是咸涩的。

“哦!什么脑子!”长妈抬手在自己脑袋盖了一巴掌,“这消息一个接一个地给我雷的,还没跟我说有几个月了!”

已经下到一楼有的长妈转身又顺着楼梯上去了。推门——

听到开门声,长宁从床上撑起上半身,“老妈?又咋的啦?”

长妈就开了一条缝,手机拿着空盘子,站在门口没进来,看见长宁躺床上了,笑道,“睡了?行,早睡身体好。”

长宁无语,“老妈,你上来干嘛的?”

“哦,我就问你几个月了?”

“三个月多了。”

长妈点头,“那好,你睡吧,我下去了。灯要给你关吗?琰琰还没上来……啧,这孩子不会在厨房洗锅吧?”

长妈像是想起什么来一样,抬手把门一关,啪嗒啪嗒地下楼了,只剩长宁在那边望天,“还说我毛躁,自己还不是一惊一乍的。真是……唉,睡觉!”

你别说,长妈进厨房的时候,庄明琰还真的在刷锅,洗碗池台上已经摞了好几个洗得发光的锅了。

“哎,不要做了,不要做了,放着放着,我来做。”长妈抢过庄明琰手上的丝瓜囊,手臂隔开他和洗碗池,“这些都不要你做,快点上楼睡觉。”

庄明琰笑,商量语气,“很快了,我只要再过一次水就行了。”

长妈赶人,“走走走,我还没老得洗不动锅了。”

庄明琰还想说点什么来,长妈好歹也看着他两年多,他现在心里想什么,她还能不知道?“你们年轻人难得回来,今天早点睡,明天带宁宁去逛一逛,走走路锻炼锻炼。她懒,以后怕不好生。”

庄明琰怎么能听不出长妈话里的意思,于是也不矫情,“那我上去了。”

长妈点头,“嗯。早点睡。明天等着我叫你们了再起床。这里不比你们那边,冷,多睡一会儿。”

“好。”

长妈听着庄明琰上楼了,然后才动手处理这些刷得更新买的一样的锅。看这锅发亮的程度,果然是只要再用水过一次就成。

老房子本来就没什么隔音可言。长宁和庄明琰住的是楼梯左边的大卧室,楼下是堂屋,堂屋边上是厨房,这动静,没有很大,但是也足够长宁听个大概了。

“诶,你不会把我妈厨房里的锅都刷了个遍吧?”长宁端坐在床头,好奇问他。

庄明琰一本正经回答,“没,土灶上的锅老妈天天用,很干净,我没刷。”意思就是,除了土灶没刷,其他锅都没能幸免,他全都刷干净了。

长宁猜到他刷了不少锅,然而没想到他刷得这么彻底。忍不住给了他一个大拇哥,“庄明琰,你上辈子怕不是心灵手巧的田螺姑娘吧?”

长宁越想越觉得自己真相了。否则,他怎么那么擅长下厨?而且家里的一切家务,他也都做得那么井井有条的,让她无可挑剔。

庄明琰手上还残留有刷锅时的洗洁剂,他刚刚也没来得及冲洗干净,这会儿隐隐有些发热,他要尽快洗掉。但如果让他知道长宁是怎么想的,他一定不用手也能让长宁认清现实——他家务好到底是为了谁!

H市虽然也是名副其实的城市,但是,相对于车如流水马如龙的繁华大都A市,H市还是更加偏向养老宜居城市,慢节奏,少喧嚣,环境好。

昨天来的路上,长宁基本就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上车睡觉,下车尿尿。一连睡了将近七个小时,昨晚虽然睡的时候挺迟了,但是睡眠质量,她今晨早早就醒了。

开窗雾蒙蒙的,晨光斜着从房檐瓦片上落下来,淡淡地铺在地上,时不时还有鸡鸣犬吠鸟叫,惬意地不行。

“醒这么早?家里的床不好睡?衣服外套去加一件,天气冷。你现在不能感冒。”长妈端着盘子,刚好从门外进来,抬头就看见长宁在楼上窗户边发傻。

长宁吐舌,她没想到会被老妈抓包,又不想被念叨不停,“哎呀,知道了知道了,我又不冷。”

“穿完了就下来吃饭,稀饭装起来冷得快。”

长宁应声下楼,庄明琰拿着外套跟在她后头。

“哇,泡橄榄!”只是一眼,长宁味蕾苏醒,双眼放光,一下就来了胃口,伸出拇指和食指,拿起一个就往嘴里塞,吃的津津有味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长妈举着筷子要打不打的无可奈何,只能嘴里训斥,“多大了,像什么样子?手洗了没?细菌都吃到肚子里了。”

长宁嘴里嚼吸着浸足了味道的橄榄,懒得反驳,只是忙里偷闲地对庄明琰极力推荐着酱油泡橄榄。

一颗橄榄,几口白粥,再时不时来几口油饼蘸鱼露,啧啧啧,胜却人间无数。

胃口稍稍满足以后,长宁这才有闲心关心别的事情,“老妈?阿瑾嘞?”

长妈听见长宁问盛瑾,动作稍僵,“哦,明明是你给人带回来的,现在才想起人家小姑娘来?会不会太晚了?”

长宁一摆手,“都是一家人,做什么这么客气,就跟回家了一样啊,对不对?所以,小姑娘去哪儿了?我没在她房间看到人。”

长妈不置可否,只说大清早看见盛瑾脖子挂着相机出门了,说是要去采风,让我们别等她吃饭了。

长宁咬着筷子点头,刚想再来一颗泡橄榄。谁晓得长妈魔爪就伸到了她脸上疯狂蹂躏,“跟你讲多少遍了,咬筷子不对,不能咬。你这是全把我的话当耳旁风了是吧?欠打。”

长宁也没反抗,就憋着嘴看庄明琰,看他什么时候救她。

“看什么看?”长妈凶长宁一声,然后又噙着笑对庄明琰说,“来,琰琰快吃,饭凉了伤胃,趁热吃。”

庄明琰除了笑还是笑,乖巧地应声,“好,妈,你也吃。”

长妈也笑,姨母笑,“诶。吃,快吃,多吃点。。”

三个人的友谊总有一个很尴尬。长宁此刻深觉自己应该就是长妈充电话费送的,而庄明琰才是她怀胎十月的心肝儿肉,这亲热劲儿,她必须化悲愤为食欲。而这么做的后果很现世报——

长宁吃太多肚子胀,需要出门转转消消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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