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琼英家已经搬了家,两层的小楼,带院子。
文暄妍对这个房子印象很深。在这里一直住了多久呢?应该是上完大学吧,也是住了十几年的老房子了。
能故地重游,文暄妍很是感慨。这样的房子在三十年后可是千金难求的别墅啊,原来自己一直住别墅这么长时间!想着不禁心里偷笑。
第一天搬进这所房子,文琼英就被安排在二楼独自占据了一间大屋子。这一间屋子得有二十平吧,爸妈那张两米长两米宽、自己动手钉的大床,放进来竟也只占了个角落。以前家里那些柜子也一股脑的塞进来,还有文琼英那张老掉牙的书桌,桌上是一盏半旧的台灯。台灯黄乎乎的,不知道是本来就这个颜色,还是因为陈旧变成了这个颜色。
不管这间屋子如何简陋,文琼英心里仍是开心的。爸爸妈妈在一楼,自己在二楼,爸爸妈妈还是很少上来突袭检查的,因为文琼英一向表现的听话且具有自控性。有自己独立的空间,突然感觉到自由来的如此之快,就像龙卷风啊!
文暄妍嘴角挂上微笑,是了,就是这里。书桌前的自己会认真地写作业,如果写完作业,她大多在看书,坐在书桌前,趴在凳子上,跪在床前,趴在床上,躺被窝里,靠在墙上,或者一边在屋子里绕圈一边看。小学三年级时,班里来了一位个子高挑、身材纤瘦、气质冷清的唐老师,她教语文。文琼英特别喜欢唐老师,虽然她没有周老师那么和蔼,但她学识渊博,虽然她没有周老师那么亲切,但她慧眼如炬。总之,在文琼英眼里,唐老师是好的。据说唐老师是大学生,这年代,一个大学生到县城里的小学教语文,那真的是大材小用。大概正应了那句“腹有诗书气自华”,唐老师总是看起来比别人要多了很多份书卷气,多了些文学青年的清高。文琼英很兴奋,经常会跟她交流自己看的书,唐老师也会跟她讨论。正是因为这样,文琼英在小学六年级就已经读完了鲁迅全集(震惊脸!文暄妍一直想不明白自己是怎么读下去的)、老舍文集、唐诗宋词、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高尔基三部曲、简爱、呼啸山庄等等各式各样的盗版书。这个年代,盗版书盛行,小学门口总有人摆地摊吆喝着“卖书啦!卖书啦!”正版书因为太贵,让文琼英望而却步。因为她看书速度实在太快了。文琼英看书很杂,长的短的,中国的外国的,散文小说诗词歌赋她统统来者不拒。要说最喜欢的不好说,但她不喜欢那些什么琼瑶席娟之流的言情,她觉得跟其他的书比起来,那些情情爱爱很没有营养,没有内涵,不好看。
刚开始,妈妈从来不给她零用钱,后来,她发现身边的同学都有零花钱,也没多少羡慕。直到开始自己买书,妈妈见她确实从不买书以外的东西,才放心的把钱交给她。诚然,文琼英也确实没怎么乱花过钱,总想着能多看看书中奇妙的文字。文字的魅力,对,小小年纪的她,已经为之折服。这样***式的读了很多跟她年纪并不相符的书,虽不能全懂,却能品出几分其中的意味。有好处,她的语文即使上课不听课,依然能考出高分,有坏处,过早见识了自己并不熟知的东西,多少让她本来就自命清高的性格多了些好高骛远。
如果还有心情和时间,文琼英就会仔细听着楼梯的声音,拿出纸和租来的漫画书,一笔一划描绘起自己喜欢的人物,画的最多的应该是那个戴着眼镜、伸着手指头扮酷的小孩子“柯南”,当然也少不了他的本身“工藤新一”。这样的活动在文琼英看来,是大大的不好,是妈妈口中的“歪门邪道”,所以只能偷偷地。
或者,文琼英会练练字,写写文章,或者干脆发呆,任凭脑中天马行空。一直以来,文琼英都偏爱武侠,那些英姿飒爽、豪气干云的侠义之士,一度成为她的人生目标。“刀,是什么样的刀?金丝大环刀!剑,是什么样的剑?闭月羞光剑!招,是什么样的招?天地阴阳招!人,是什么样的人?飞檐走壁的人!”白眉大侠的这首主题曲,曾经深刻地印在文琼英脑海中,也一度代表了她心中大侠的样子。金庸的武侠当仁不让的成为她心中的经典。那样快意恩仇的世界,跟她真正生活的世界截然不同,那些形形色色的人们,那些风格各异的城池,那些或绚丽或直接的招式……看着他们跌宕起伏的人生,文琼英总忍不住心向往之。她不停的幻想自己也跌入谷底,意外学会一身不世之才,再杀到江湖,行侠仗义,等功成名就,寻个无人的世外桃源,隐世不出,逍遥快活去。那个世界,能完成太多她内心深处的愿望。比如说,她可以飞檐走壁,惩治坏人,让这个世界平安。想着痛揍那些坏人的场景,内心真是快活。
通常,这样的想象会在睡前的被窝里进行,之后文琼英再与自己美好的理想世界一同沉沉睡去……
院子里,也是文琼英的天堂,她吵着要把老家那样的田野搬进院子里,在这一方天地中,文琼英见识了太多蔬果的兴衰,韭菜、白菜、黄瓜、西红柿、茄子、豆角、葡萄、石榴、柿子、香椿…应有尽有,院子中间是一棵笔直的白果树,也就是银杏树,院子里还断断续续养过月季、朱顶红、茉莉、无花果、滴水观音等等,除了无花果没挺过冬天的寒冷,其他的都乐呵呵的一直生活到搬家。文琼英可以对着一院子的花草树木,独自呆上一上午,或者一下午。
还有文琼英生命中的第一只小狗,十分俗气的,可以称得上饱读诗书的她叫人家“小黑”!这个名字真的不忍直视。小黑是文琼英擅作主张带回家的,跟别的小孩子一样,他只负责带他回家,有空了玩一玩,其他时间全都是妈妈和爸爸在照顾这条小生命。好在,文琼英对人情的冷漠也仅仅是对人,对于其他的生命,她都爱心泛滥。比如,小黑刚来的那个冬天,她怕他冷,把自己的衣服穿在他身上,被妈妈看到,无疑引来一阵臭骂。
“他多脏啊,你这衣服给他盖上,还怎么穿?”
“妈,你看小黑都冻得打哆嗦,穿上衣服就不会那么冷了啊!”
“你懂什么?外面的狗不都是这么冻着的?”
“可是他真的很冷!”文琼英很倔强。
妈妈很生气。照顾人都照顾不过来,哪顾得上一只狗狗。
还是爸爸想了办法,他和文琼英一起找了很多碎砖头、几块石棉瓦、一堆干草枝和几块大大的塑料布回来,大冷的天里,给小黑搭起了一处小小的容身之所。文琼英还怕他冷,愣是找妈妈要了些旧衣服破布头的再塞进去。
真好,文琼英心想,以后小黑也有自己的家了,应该不会再那么冷,就连夏天下雨,也不会只能跑到屋檐下躲雨了。
仿佛,文琼英本应感情充沛的内心,全部找到了出口,动物、植物、甚至没有生命的那些物品,都能跟她做很好的朋友。再凶猛的狗狗,见到她,都会开心的翻肚皮,小猫也能安心地窝在她怀里睡觉,甚至那些花儿受了她的照顾,也比平时多冒几个花骨朵出来。可是,她身边的人呢…
---究竟是人更重要,还是人以外的世界更重要?大概每个人都有自己心里的想法。我只是坚信,人们应该留出更多的时间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听听这个世界。毕竟,无论走的多快多远,人,也是要存在于这个世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