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巴掌大的木牌握在手里,感觉冰冰凉,木牌上画着奇异的符文,李方看不懂符文的意思,不过可以推测得出来,这应该不是简单的符文,毕竟是茅山出品。
“怎么样,你决定好了吗?”李云道端起桌上的一盏茶,眼皮都不带抬一下。
“我决定了,前去茅山拜师!”李方目光坚定道。
“不错,很好,你离开了,我就少很多麻烦!”李云道丝毫不担心自己的话会对自己儿子造成不利的影响,那语气,就好像他一刻都不想再看到李方似的。
不过李方也已经习惯了。
他穿越过来之后,一开始他还觉得这具身体原主人实在是很可怜,眼前这个男人着实很可恶,忿忿不平地想要和他据理力争。
但是结果不言而喻,那种骂一顿就能够把人骂醒骂悔悟的,终究只是电视剧里面的情节,有些执念那真的就是除了死亡能够解开之外,无其余办法可解。
“那你什么时候走?”
“emmm,后天早上!”
李方稍微思考了一下,毕竟茅山距离任家镇数百里之远。
民国时期又不像前世交通那么发达。
在这里出门全靠走,联络全靠吼。
他需要做好长时间赶路的准备。
那么干粮以及衣物这些,他需要准备齐全,不然半路上没有了吃的,那就麻烦了。
“后天早上?”
“不用那么久,东西我已经给你准备好了!”
李云道目光一挑,李方沿着他的视线看去,在窗下柜子上放着一个包袱。
李方有些诧异。
走过去打开包裹一看。
里面装着几件新衣服,还有一些干粮,足以供他路上食用。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蓝色钱袋。
打开钱袋,里面装着一些碎银子。
“你早已经准备好了?”
李方一肚子疑问。
李云道是怎么知道他会答应前去茅山?
他的目的就这么明显?
他的性格对方就这么了解?
这还是陌路父子吗?
“不错,在两天前我就已经给你准备好了,现在刚好派上用场!”李云道语气坦然。
“你不会早就想着把我赶出家门吧!”
李方有些怀疑自己这个便宜父亲是不是早就谋划着把他赶出去,以两人的关系,这个可能性还真的不小。
李云道没有回答李方,眼神无比淡然。
这个表情李方非常熟悉,那就是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李方也没有追问,因为没有意义。
反正他是这具身体原主人的爹,又不是他的爹,他顶多为已经现在不知道在哪儿的原李方默哀一下而已。
摊上这么一个老爹,李方怀疑原李方上辈子到底作了什么孽。
一夜不语。
翌日清晨,薄雾笼罩在山野,深红色霞光破开天际,于天边映照半边天空。
雄鸡啼鸣,百鸟争鸣,花开烂漫处,一股自然的气息弥漫在空气之中。
李方早早便已经收拾好行装,准备出发。
吃完早饭之后,李方父子二人相对无言。
李云道正在窗前拾掇着花草。
背后的李方终于打破宁静出声道:“我要走了!”
李云道正在活动的手猛然一滞,很快又继续拔着花盆里长出来的杂草。
李方摇了摇头,微微叹息一声,拎着包袱踏出院子,头也不回地离开。
待李方走远后,李云道终于才抬起头来,目光远远凝视着李方已经化作黑点的背影,目光柔和,蕴含着一丝不舍。
如果李方见了李云道这幅表情,不知道会做何反应,估计就会跟发现新大陆似的。
只可惜,李方看不到。
“任家镇,我一定会回来的!”
走出五六里地,李方回头望着身后的任家镇的方向,眼神充满坚定。
在这里他有很多的心愿未了。
也带着他前世的执念。
他很想看看九叔如果知道他拜石坚为师的表情。
李家与任家的仇也需要一个了断。
僵尸先生的剧情几年后就要上演。
……
路迢迢,水长长。
跨过河桥,越过山丘。
李方开始迎着红日,最后背对着夕阳。
赶了一天的路,李方只觉得自己的腿酸酸麻麻,每走一步都感觉无比沉重。
不过李方没有一丝抱怨或者放弃的念头。
因为他知道,这还仅仅只是个开始。
今天走了五十里。
按照这个速度的话,估计还有十来天他就能够赶到茅山。
……
夜晚将近,李方可没有在野外露宿的想法。
这里可不是前世那个现代社会,许多动物都被吃成了保护动物。
狼的踪影只能在电视里看见。
在这里,哪怕是有人栖息的村落都时有野狼出没。
像鲁迅的文章之中的祥林嫂那样,一时不察,孩子被狼叼走的人,也不是没有。
他还没有强悍到贝爷的那种程度。
不过说实话,就是贝爷看到饿极了的一群野狼也得跪。
所以,他必须要赶在天黑之前赶到前面的小镇。
“兰若寺!”
李方疲惫地迈着步子,眼睛不经意一晃,顿时吓了一激灵。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似乎听到远处有狼在嚎叫。
他这是穿越到聊斋世界了吗?
不过,很快他就发现并非如此,兰若之后的字不是“寺”,而是镇。
李方顿时松了口气。
“原来是兰若镇呐!”
李方哭笑不得。
他差点忘了这里是民国。
真是自己吓自己。
主要还是他太过敏感了。
在穿越之前,他和那些天天在网文之中遨游的人一样,天天想象着穿越之后要左手聂小倩,右手白素贞,中间还有一只白骨精。
但是等真正穿越过来之后,他才知道什么是源自于人内心的恐惧。
别的不说,要是任家镇的剧情现在就发生,李方二话不说,直接会在家里铺上一层糯米,准备一些干粮,然后挖个洞躲在地下。
僵尸不走,他绝对不会出来。
这不是怂,这是人面对真正死亡的真实表现。
李方从来没有自命不凡过。
他就是一个普通人。
是普通人被僵尸咬就会死。
也就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是一个普通人,所以他才会如此渴望那神奇的道术。
放在前世来说,那就是越知道自己穷的人,越是想努力搞钱。
他没有文才秋生那样的优越环境。
哪怕九叔催着他们修炼,他们也三天晒网两天打鱼。
李方一切只能靠自己。
不过成功的往往也就是李方这种人。
迈着沉重的步子,李方往兰若镇中走去。
还未走近,一股喧闹声隐隐约约传来。
越是靠近,越是清晰。
“那是?”
终于,李方走进了兰若镇,兰若镇中,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一个个大红灯笼挂在家家户户的门前,街道上人来人往,小贩的叫卖声,小孩的欢笑声,好不热闹。
一个路人发现了背着包袱驻足的李方,不由愣了愣,然后走上来与李方搭话。
“小兄弟,你是第一次来到兰若镇吧?”
李方回过神来点头道:“是的,大叔,我第一次来兰若镇。”
这具身体原主人的一生基本上都在任家镇,还真没有出过远门。
唯一的几次还是在小的时候,跟着受人邀请前去看风水的李云道到别的城镇。
不过那个时候是因为李方还没有自理的能力,所以李云道才带着他。
后来他能够自己吃饭自己生活的时候,李云道就没怎么管过他。
只有闲暇之余,才会教他认字。
所以,李方的记忆里,基本上都与任家镇有关,还真没有兰若镇的印象。
听闻李方的回答,那人笑道:“那你可真是运气好,刚好碰上咱们兰若镇的灯会!”
“灯会?”
“不错,就是灯会!”
“咱们兰若镇的灯会那可是热闹非凡,你初来咋到,可能不甚了解。”
似乎是打开了话匣子一般,那人把兰若镇灯会的历史,好玩好吃的东西都说了一遍。
最后李方只能用肚子饿,去买东西吃才摆脱对方。
“这里的人真热情!”
看着那人依依不舍的背影,李方擦了下额头上的汗珠。
虽然那人讲得天花乱坠,但是李方也对灯会不怎么感兴趣。
前世他什么盛会没见过?
运动会、灯会、庙会、……
他都是亲自去过现场观看的人。
区区一个灯会而已,有什么好逛的。
不过,看起来这些糕点好好吃的样子。
李方看着街边卖的糕点,不由咽了咽口水,随即掏出几个铜板买了一些。
“嗯,真香!”
糕点入嘴,一股浓烈的清香味充斥在口腔内,不甜不腻,刚刚好!
好像,那烤鸭也不错!
……
不知不觉,李方加入了逛灯会的人流之中,完全忘记了他曾经的不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