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八章 方如雪(1 / 1)寒雁不归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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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了,外面的雨却还没有停。

淅淅沥沥的下着,乌云还是阴沉沉的。

秦子夕昨天被他摔的不轻,基本上没什么力气走路。可是不走的话,已经过了一夜,后面一定会有追兵追上来的。

好在昨夜暴雨冲刷掉了许多痕迹,然后他们俩有了喘息的机会。

叶云煜现在比昨天烧的更严重了些,整个人都昏昏沉沉了起来,浑身酸痛手脚无力的。

他们两个这个状态若是被那些杀手追上,恐怕会很危险。

“走吗?”叶云煜发烧烧的喉咙有些疼,声音特别沙哑。

“你还好吗?”秦子夕也没摔着腿,其实也还好,还没走。她比较担心叶云煜,如果再这样下去,怕他身体的根基受损。

叶云煜摇了摇头,有内力压制着身上的毒性,一时半会儿没什么大事。

“走吧。”

昨夜虽有暴雨的冲刷,掩盖了行迹,但是那帮人应该很快就会追上来,所以还是赶快离开的好。

其实要是只有叶云煜一个人,还是很容易脱身的。可惜秦子夕功夫只有三脚猫,实在是有些拖后腿。

偶尔被敌人追上,叶云煜也不恋战,运是轻功就带着秦子夕跑,将那些追兵远远的甩在身后。

甩开了那些追兵,两人正想寻一个歇脚的地方,就在附近找了一个镇子,甜酒镇。

叶云煜看到小镇前面的石碑就愣住了,伸手触碰着,描摹着石碑上的三个字。

他显然是认识这个地方的。

甜酒镇。

秦子夕落在他身后一步,看着他的背影心间不免疑惑,他曾经来过这儿吗?这个镇子有什么特别的?

摸着那块石碑,眼前仿佛浮现出当年的场景。

“煜儿,你瞧。”一位妇人牵着三四岁的叶云煜,指着那石碑上的三个字说,“这三个字啊,念甜、酒、镇。”

小孩子一字一顿的跟着她念着,“甜、酒、镇。”

叶云煜从小就聪明的很,他的母亲方如雪在他两三岁的时候就开始教他认字。

记忆中,方如雪穿着一身白衣立在那石碑前,衣袂随风舞动,春日里午后温暖的阳光下,虽已生子,可仍是美艳动人。

像是那诗书画卷中走出来的仙子,不然纤尘美艳不可方物。

一举一动浑然天成的世家贵气,优雅卓绝的风姿,都令人心驰神往惊羡连连。

“煜儿,这就是娘亲和你爹爹第一次相遇的地方。”她指着这镇子笑容明媚的说。

彼时,岁月并未在她脸上留下任何痕迹。

跟随着记忆,叶云煜向镇子里走去。

这小镇偏僻,镇上的人也不多,还比不上别处的一个村落。

也不怎么热闹繁华。

镇子里的人大多靠耕种为生,这个时候大部分人应该都已经下地去了吧,所以路上也没看见几个行人。

叶云煜轻车熟路地来到他们从前居住过的地方,两间小木屋,门前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

院子里种的小菜早已被杂草占据,杂乱无章的还有几颗零星的小菜顽强的生长着。倚靠在篱笆墙边的,还有两个生锈的锄头和铁锹。

院子里的水桶内壁上,爬满了绿油油的青苔。

一排小小的青石板路,通向那木屋门口。

屋里布满了蛛网和尘埃,小小的屋子一张床和一张书桌这将整个屋子占据。

书桌上厚厚的一摞书,随手翻开一本,竟都是秀气的簪花小楷,是有人一字一字的写上去的。书桌旁还有一个小竹篮,里面放着一些书画,有虫鱼鸟兽,也有花草山水,还有世人百态。

床铺上的被子整整齐齐的叠放在那里,仿佛这里的主人刚刚离开,很快就会回来,今晚还要在这就寝。

随意的扯掉屋内的蛛网,四下寻觅了一番,叶云煜转头离开了屋子,走到了旁边一间较小的灶屋。

在屋里摆了一堆柴火,除此之外,能站脚的地方恐怕只能容下两三个人。

角落里靠着一把扫帚,旁边干净的盆里还躺着一块儿抹布。

秦子夕现在已不伸手拿过抹布,“要我帮忙吗?帮你把屋子打扫打扫干净。”

叶云煜拿起扫帚,点了点头。

他们两人忙活了一下午,将屋内屋外上上下下都打扰了个干净,就连水井中的水草,叶云煜都将它打捞了上来。

被褥都被拿了出来,用两个椅子架着,放在太阳底下晒晒。

柴火虽然还有一些,但是还有一部分是没有劈过的。叶云煜拿起斧头,将那些还能用的柴火都劈了。

小园子里的杂草都被秦子夕清理干净,还留下了几颗小菜。

锅碗瓢盆全部都洗刷了一遍,整个屋子焕然一新。

比他们刚来时多了几分烟火气。

活都干完了之后,叶云煜坐在院子里的矮凳上发呆。

恍惚间又看到了从前。

他围绕在院子的桌椅旁,听方如雪讲着故事。

方如雪是一个很有才的女子。

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诗词歌赋信手拈来,就连兵法策论也能说上一二。

方如雪时常会在这院子里叫他许多东西,告诉他这小镇之外的事。

“娘亲,你在看什么?”

那个时候他大概七八岁,那天,方如雪难得的没有在这院子里给他讲课,而是盯着一只玉笛发呆。

方如雪摸着小叶云煜的头,吹奏起了那只笛子,曲调哀婉而悠扬,悲痛却壮烈。

叶云煜似乎是感受到了母亲的情绪,轻轻的依靠在她的身旁。

“煜儿,娘亲想你爹爹了。”

彼时,他并不明白爹爹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知道这样好的娘亲日思夜想。

三千华发都染上了一丝白雪。

叶云煜静静的听她说,“这支笛子好看吗?”

当然好看,洁白无瑕,触手温润。

外表还雕刻着精美的纹路,真是好看极了!

“好看。”小叶云煜脆生生说,伸手摸了摸玉笛,心里想,娘亲吹起来才好看。

“这是你爹爹送的,你爹爹说,是定情信物。”方如雪温柔的笑了起来,整个人鲜活明媚,比平时更加好看了。

“定情信物?”叶云煜记得有人说过,这是一对相爱的人,互相赠送给对方的礼物,“那娘亲呢,送给他了什么?”

方如雪没有回答。

这是在后来的后来,他从方如雪从前的画卷中找到的答案。

是一柄剑。

一柄天下人都奉为至宝的剑,无名。

传说,得无名剑者得天下。

不愧是他娘亲,居然拿这样一柄剑作为定情信物。

他也是那个时候才明白,为什么当他问起的时候,方如雪陷入了深深的沉默。

神色间满是痛苦。

他的父亲确实夺得了天下,并且拿着那柄剑无往不利,最后攻下了钺国。

她最心爱的人,用他们的定情信物,毁了她的家国。

方如雪那般孤傲决绝的人,自然不肯再活在世上。

与他同在一个世界,她觉得恶心。

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就毅然决然的离开了这个他所在的世界。

据他所知,晔帝当初接近他母亲方如雪就是别有用心,后来虽然动了真心,可那点微不足道的帝王真心,根本抵不过他的野心。

傍晚时分,李婶路过他家门口,透过篱笆围墙,看到了院子里坐着的两个人。

“呀,你们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叶云煜都已经长大成人,李婶也没有认出来他。

只觉得眼前两人贵气非凡,容貌又似天仙,驻足惊叹,“好俊俏的两个一对儿小情人。”

“李婶。”叶云煜跟她打了声招呼,“好久不见。”

当初叶云煜母亲投河之后,就是李婶一直照看着他家的院子,一直等到他回来,还照顾了他一段时日。

李婶看着他愣怔了半晌,一拍脑袋恍然大悟,“你是阿雪家的那个孩子吧?都长这么大了。这位姑娘,是你娘子?唉,也该带回来给你娘亲看看。”

李婶是知道的,这小院子的后面,有一个不大的小山坡,叶云煜在那里替他母亲立了一个衣冠冢。

她照顾叶云煜的那段时日,叶云煜每天都要去祭拜。

李婶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挎着菜篮子走进了她们的院子,把菜篮放在院子里的小桌上。

“这是我从地里刚打来的新鲜的菜,你们刚回来应该什么都还没置办吧?先吃着,要是缺什么就像隔壁找我。”

李婶皮肤黝黑身材微胖,和这镇上许多的妇女一样,没读过书不认识字,更不会绣花弹琴。

他们会下地做农活,洗衣做饭带孩子,操劳着家务事。

淳朴和善,过着简单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

方如雪也就是因此,才在这个小镇多逗留了那么许久。她很喜欢这里的人,很喜欢这里的物,很喜欢这里的山山水水。

叶云煜笑着接下了李婶手里的菜,“谢谢李婶了,明日我去地里给你干活。”

叶云煜小时候也做过农活,毕竟方如雪并不是时时刻刻都有钱能够让他买笔墨纸砚的,他们的日子还是过得比较清贫的。

方如雪并不怎么让他下地干活,但是他不想母亲如此辛苦,还是会跟去地里。

李婶年纪也大了,两个女儿嫁出去之后,就基本上没有怎么回过门。她的丈夫一直身体不太好,家里很多的农活都落在了她一个人身上。

有人帮她做事,他当然求之不得。

可是她也不敢忘了对方的身份,当初来接走叶云煜的人,看上去就像是位贵人,他哪里敢使唤人家的孩子做事。

“李婶莫不是我是怕我做的不好?弄坏了庄稼?”叶云煜笑着说,“当年我和母亲多亏了您的照顾,这农活还是你教的呢。”

李婶听他这么说,也就没再拒绝。

随便聊了两句之后,李婶就离开了。

“子夕,陪我走走吧。”叶云煜牵着秦子夕的手,带着他们出了这个小院子,来到了屋子后面的小山坡。

这里许久没有人打理过了,杂草丛生,树木茂密。

中午是一路跟着叶云煜,看他指出一个草木下的小土包,秦子夕才勉强看出那是他立的衣冠冢。

“要不要把这些杂草清理一下。”秦子夕问。

叶云煜摇了摇头,环顾了一下四周,宁静而清幽是方如雪会喜欢的,没必要把这些树木杂草给清理了。

看着那块墓碑,秦子夕总觉得方如雪这个名字十分熟悉,可是一时间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她是谁。

方如雪,方如雪。

忽然,她脑海中闪过一句刺耳的声音,“叛徒,卖国贼,方家背叛我大钺,不得好死!”

那是她钺国大将军,临死前所说的话。

方家,方如雪。

秦子夕想起来了,她是方云山的女儿!

是钺国丞相的女儿,方如雪。

当年名动钺都的才女,据说偶然遇见了一个江湖侠士,一见倾心,于是离家随人远走天涯。

让当时许多钺国的才子,心碎了一地。

那个时候秦子夕还没出生,只是后来听人提起过几次。都是赞叹那方如雪如何貌若天仙,如何惊才艳艳,如何叫一国的男子念念不忘。

她不知道当年的景象,想来也只有倾国倾城可以形容了。

她不认识方如雪,但是她见过那位大将军。

大将军一身鲜血,穿着冰冷坚硬的铠甲,抱着她逃跑。

她没见过大将军在战场上打仗的样子,更看不清他被血糊上的脸,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清楚。

只记得,那位将军将她藏好。

在那个院子里,和数不清的敌人战到最后,仰天怒吼,大骂方家卖国,最后被乱箭射杀。

他死的时候,还不肯倒下,拄着长枪稳稳的站在风里。

方如雪。

秦子夕想象着叶云煜所说的形象,那样清高孤绝的女子,怎么会卖国?她宁可丢弃幼子投河自尽,怎么会做出卖国的事?方家世代忠良,丞相更是为了钺国鞠躬尽瘁,怎么可能卖国?这些年他们一直托丞相照顾,要不是丞相,哥哥只能孤立无援,如何敢谈复国?

可是真相早已被时间掩埋,她无从得知。

(心路真的不会写啊………就,这篇文就是个练手的。

顺便说一下,秦子夕和叶云煜从来不是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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