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啪……啪……”
已有人鼓起了掌,鼓掌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堂昭钰。
他知道,不管他是来找谁,这两个人也一定与他要找的人有关。
“怎么样,服也不服?”泡馍孙却没有看这个鼓掌的人,而是继续盯着裤带面摊上的小马。
“服了,服了,孙大哥不愧是单四十年的手速,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你没戴手。”小马突然不厚道地笑了起来,“人们只会吃自己的手掰出来的馍,你面前的这几十碗,又要卖给谁去?”
直到此时,泡馍孙脸上的笑容已开始逐渐僵硬,他的目光,也终于落到了刚刚那个拍手叫好的人上,“小伙子,要不要尝尝这祖传的老手艺,只要三十文一碗,不好吃不要钱。”
堂昭钰却真的掏出了三十文钱,却没有端起任何一碗泡馍来。
他并不着急吃,他只是又看向了小马的那碗裤带面。
长安的特色,岂非也正如这长安的人,一个都不能落下,既来之,则尝遍之。
小马似是已看出了他的意图,可他却不像泡馍孙一样巴望着赶紧把东西卖光,而是将那仅有的一碗油泼臊子裤带面抱在怀中,生怕被别人抢了去。
他的脸上似笑非笑,眼中却已满是柔,他拈起了最开始精心雕琢的那朵白萝卜花,轻轻放在碗的一侧。
这朵花,已被另一只手拿起。
这是一只白嫩纤细的手,女人的手。
女人拿起了这朵花,放在眼前仔细地瞧了起来。
“这是昙花?”
“这不是花。”
女人笑了,“是啊,这是根萝卜,倒是我糊涂了。”
“不,你的确糊涂了,这不是花,是我的心。”
“你的心,难道是萝卜做的?”
“有时候,我倒宁愿它是一根萝卜,只要你喜欢。”
女人从腰间掏出来了一把银色的小刀,一片一片削着这朵白玉昙花,“你知道的,我向来不喜欢吃素。”
“你想让它是什么,它就是什么。”
话虽如此说,可是小马却笑了,激动得笑,只要她能笑纳他送的东西,不管怎样对待,都是值得笑的。
女人又笑了,看着手里已被削得光秃秃的萝卜块,“昙花虽美,可惜只是一现。”
“有时候,一现总比没有的好。”
“你说,为什么花总在不该开的时候开,人总在不该来的时候来?”她说着,已经瞟向了堂昭钰。
“哪有什么该与不该,花开了,喜欢就去摘,人来了,讨厌就得宰,都是不会很费功夫的事。”
“可惜,它不是花,只是个萝卜。”
“你想看花?”
“不看花,难道还宰人不成?”
“想看昙花的话,我家里倒是有几株,今晚就要开了,你要不要来秉烛同赏?”
“真的赏花?”
小马直勾勾地盯着她,意味深长地笑着,“赏花。”
“你知道的,我最是喜欢花不过了。”女人已经扭过脸去不再看他,却又转过头偷偷地瞟着他。
“红柳张,你老婆都说到这份上了,你倒是管也不管?”
泡馍孙在一旁已经看不下去他们两人这样的打骂俏,对着长街对面摊铺的红柳张大喊一声。
红柳张,关外来的,与泡馍孙一样,名字太长,所以人们只记得他是做红柳烤的。
堂昭钰顺着他喊的方向也看了过去,一个纹着青龙花臂的壮汉正站在一排炉架旁摇着蒲扇,他的面相很凶,可又总是挂着憨憨的笑容,应着臂膀上的青龙让人觉得格外不自在。
烤架上几十串用大根红柳枝串成的大块羊,飘着孜然的香气。
羊串上的油已被烤得滋滋作响,香味已经开始窜满整条街巷,可是他却一刻不歇地盯着这一串串翻转着的。
“老天要下雨,老婆要偷人,这谁管得住?”
他说话的语气似乎连半点愤怒都没有,好似那个女人压根就不是他老婆一样。
“我要是有个这么漂亮的老婆,肯定要弄间金屋子,把她给藏起来。”泡馍孙看了看红柳张,又看了看一旁卿卿我我的两个人。
“活该你没有老婆,你要是像我一样,娶到个这么漂亮的老婆,肯定也会舍不得管的。”
“所以,我才不会娶老婆,天底下的女人都是吃人的老虎,越漂亮的咬人越凶。”
“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谁断我手足,我送他衣服。”红柳张轻轻地摇着蒲扇,他的脸上还是挂着温和而憨厚的笑容,可是他的目中已渐露凶光。
他说着,已转头看向了那个女人。
当然,那个女人也早已不在小马的边。
她叫伍娘,结义的个人里,排行第五,所以叫伍娘。
伍娘与红柳张是夫妻,这是谁都能看得出来的事,因为红柳张的左臂上纹着一条青龙,而伍娘的右臂上纹着一只白凤。
可是伍娘好像与谁都很亲近,单单除了红柳张。
此时,她已经离开了小马,来到了另一个男人的边。
气腾腾的蒸笼,一层一层地叠着。
蒸笼后的男人,忙得汗流浃背,即便伍娘在边不停地摆弄着眉眼,他也没工夫去搭理一眼,他的全部心思都已完全放在了这一笼笼蒸着的包子上。
他做包子向来很专心,也很卖力。
这条街上卖灌汤包的人不少,可每天所有的人加起来,也没有他一个人卖出去的多。
他的生意的确做得很红火,摊子前面已经排了一长队等着买包子的人。
包子的馅料很是讲究,选用的是正宗的秦川黄牛为馅,灌上熬炖牛骨髓的原汤,皮薄个儿大,像极了软缎子的灯笼罩。
吃这样的包子也很讲究,要先咬一小口叫开天窗,滋溜儿一声吸出里面的汤汁,再连皮带馅一股脑儿地灌入口中。
为了这一口鲜,排队的人从来都不觉得是件辛苦活。
一个铺子想要生意兴隆,味道做得好是一方面,老字号名声响又是另一方面,而最重要的,还是主人家的勤奋。
他姓贾,排行老三,人们大抵习惯地管他叫包子贾,只有伍娘,一直甜甜地唤着三哥。
“三哥,那个人一直在盯着你呢。”
“他盯着的是你。”
伍娘说的是谁,包子贾当然知道。
他当然也知道,堂昭钰最开始盯着的人是小马,然后变成了泡馍孙,继而又从伍娘上转到了红柳张,如今,自然也是开始注意他了。
可是他却一点都不意外,像他们这样的人,被人盯着也不过是常事。
“我猜,他盯着的一定是那一笼包子。你看他弱不风的样子,我吹口气儿他就得倒了,一定每天都吃不饱。”伍娘已经轻轻掩嘴笑了起来,她已看到堂昭钰的目光挪向了谁。
“这包子,他可吃不得。”包子贾已将一笼一笼的包子摊开。
“你觉得,他吃不起你这包子?”伍娘也的确知道,贾三的灌汤包向来卖的都不便宜,可也不算太贵,价钱不多不少,正好让排队的人都能尝尝鲜。
“一个老爷们儿养得白白净净,像是吃不起我这包子的人?”
“那他为何吃不得?”
“因为这包子有毒。”
伍娘突然笑了起来,她也不能不笑,因为这里站着的,除了他们几个,还有很多排着长队来过早的食客。
他们的生意毕竟还得继续做,她只能笑笑,让别的人也只认为不过是个玩笑话。
“我不信。”
“你见过包子打狗没?”
“没有,我看着你卖了那么多年的包子,从来没舍得给狗吃过一个。”
“你猜,包子打了狗,会怎样?”
“那自然是有去无……”她的回字还没有说出口,却突然怔住了。
包子贾笑着,已夹起一个包子扔到了街对面的角落。
角落里,有条狗在匍匐等着。
等着包子飞来的时候,正正好一跃而起,不偏不倚叼住这个包子。
包子打狗,的确有去无回,可是这狗也的确不算占到了什么便宜。
只听得呜嗷一声惨叫,这条黄狗竟真的倒地不起了。
“真的有毒?”
伍娘惊叹了一声瞪着包子贾,毕竟她也曾吃过不少包子,以后只怕也不敢再踏踏实实放心去吃了。
“我早说过了,你又不信,这年头,说实话总是最难让人去信的。”
“我也不信。”
声音从角落里另一处传来,是一个躺在角落的邋遢乞丐,好肥的乞丐,他的整个子几乎占了半条街,却没有人把他轰走。
他的旁边本来还有条总是跟他一起分沾油水的黄狗,不过现在看来,已只能陪着他一起躺着了。
“打狗不好使,你打我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