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0章 市井八义(1 / 1)晴茶旧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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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老六,你疯了么?”说话的是伍娘。

“是疯了,穷疯了,也快饿疯了。”

若不穷,又怎会沦为乞丐,若不疯,又怎会上赶着去吃毒包子。

一个包子已经飞了过去,飞入赖老六的口中,包子贾扔的包子。

伍娘眼睁睁地看着赖老六细细咀嚼着包,咕嘟一声吞了下去,看着,他居然什么事都没有。

包子刚出笼,汤汁还很烫,可赖老六的嘴就像是钢皮铁骨打造的,完全没有任何不适的反应。

空中噌噌噌又飞过去了三个包子,分别飞向不同的方向,可是在这三个包子还没落地之前,已经全都稳稳地落进了赖老六的口中。

他吃得也很快,就像是一条饿极了的野狗,甚至连咬都不带咬就直接吞了下去,味道都尝不出来。

一个人也许见过漫天雪花飘,可绝不会见过满天包子飞。

包子是用竹屉装着的,一屉十只,整整二十屉,整整二百只包子,一齐飞向天上,朝着四面方不同的方向飞去。

堂昭钰眨了眨眼睛,他看得清楚,更看得明白,可正因为看得如此清楚,才更加得不明白。

二百只包子落地之前,已经全部落入了赖老六的口中,一只都没有落下。

他自信也可以徒手在一瞬间接住这二百个包子,但绝不可能是用嘴。

寻常人不过最多吃上两屉就已有饱感了,可他却连眼都不带眨一下的一口气吞了二十屉,他吞包子的时候就像是吞芝麻一样简单。

也许,这也正是他变成一个肥乞丐的原因。

“这包子,不是有毒?”

“是有毒,可我的包子,只能毒死狗,却毒不死人。”

伍娘这才已完全明白,她看着堂昭钰,脸上又已露出俏而怜惜的笑意,“所以,你才说那条小狗,吃不得你这臭包子。”

“看来你还真是条母狗,不管是人是狗,都想要试上一试。”包子贾一把推开了伍娘,又朝红柳张看了去,却发现那人也只盯着堂昭钰而已。

“他毒不死你,看看我能不能毒死你!”说话的,是一个七岁的男孩子。

话说着,一块玫瑰镜糕已经塞进了乞丐赖老六的嘴里。

镜糕甜糯,入口即化。

赖老六还是津津有味地嚼着,他有信心能化解绝大部分人所施的毒,不过是一块镜糕,不过与刚才的包子一样。

可他没想到的是,他的嗓子眼里突然像是噎住了一颗鸡蛋,憋得已说不出话来,口翻白沫倒在了地上。

“哈哈哈,哈哈哈哈……”

孩子笑得很是欢愉,他永远不会因为偷吃了别人的糖果而欢愉,只会因为将自己的糖果分享给了别人而欢愉。

如今,他已把自己最宝贝的甜滋滋的镜糕分给了赖老六,他觉得自己简直比孔融还要谦逊礼让。

他抱着一个小箱子,箱子里装着各种口味各种图案的镜糕,走街串巷地卖着。

现在,他已走到了包子贾的面前。

“怎么样,我这镜糕,比起你那包子如何?”

“不怎么样。”

“你毒不到他,我却毒倒了他,你竟说不怎么样?”

“小不点,我毒不死他,你也毒不死他,那条癞皮狗有九条命,死不了的。”

“我不信,人都是会死的。”小不点拿起了一支镜糕,将其中的小棍抽出,里面竟有一把薄如纸片的尖刃,“我现在就让他死给你看。”

包子贾一把拎起了小不点,恻恻地笑着,“义守则第一条,出卖兄弟者,死。”

被拎起来的小不点突然就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嘴里大喊着,“婆婆!”

只听得啪一声,一颗梅子核打到了包子贾的手腕上,疼得他触电一般蹭的缩回了手。

“贾三儿,你敢欺负我孙儿?”

不远处,站着一个形伛偻的老婆婆,她的腰已经驼得快要弯到了地上,她的面色慈祥,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所有的人。

每一个买过她东西的人,都不得不承认这实在是一个祥和又能干的老婆婆。

她的前有个小推车,推车里有两大缸满满的酸梅汤。

孟婆婆自家熬酿的汤,不是奈何桥边的孟婆汤,而是石板桥边的酸梅汤。

“您老人家在这儿,我怎么敢。”包子贾见到她,就像是见到了鬼,立马赔笑着。

孟婆婆却没再看他,而是轻袖一挥,一碗酸梅汤已从推车中飞到了赖老六的边,“只长脑子不长记的糊涂东西,这回可记住了,千万不要随便乱吃别人给你的东西。”

赖老六趴在地上,本已快成了一条死狗,可抿了一口酸梅汤,竟真的全都好了。

“陌生人的施舍我自是从没吃过,你们知道的,我虽然是乞丐,可却从不讨饭,只讨钱的,但是小不点又不是别人。”赖老六还有些心有不甘,说着说着竟委屈了起来。

“谁说只有仇人才会害你,最亲近的人害起你来,岂非更让你防不胜防?”

“话虽这么说,可我知道,咱们兄弟个人里,绝不会有人真正要害我。”

“你怎么知道?”

“我就是知道!”赖老六靠在角落里,敲起了他的破瓷碗,他的眼中写满故事,他的脸上尽是风霜,“孟婆汤,夜还乡,一碗进肚暖泱泱,泡馍孙,分深,寒夜老酒一口闷,贾三包,杠里敲,喂得老赖添肥膘,裤带面,言必践,长河万里来相见……”

他轻轻地念叨着,每一个人的名字,每一个人对他的分,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正因为如此,他更相信,兄弟永远不会去害他。

孟婆婆听着,也不说话了,她知道她已不必再多言,此时无声更胜有声。

面摊马,泡馍孙,红柳张,伍娘,包子贾,赖老六,小不点,孟婆婆,这个人,就是长安城中的市井义,也是金刀门中最得意的暗桩组织。

仗义每多屠狗辈,所以他们,在这繁闹乱市也可以因为意气相投而结为生死之交。

他们常年生活在市井之中,在这条来来往往的人最多的街上,警惕着最危险的人,做着最见不得人的事。

现在,最危险的人已经来了。

按照惯例,他们本该已经不动声色地出手,将堂昭钰神不知鬼不觉地解决掉。

可是,这次不同。

他们之所以这么高调地在这个人面前露出破绽,甚至不惜透露自己的真实份,只因他们收到了金刀门里的命令,不许动手。

于是,不能出手的他们实在是耐不住子,准备先亮亮自己的招子,给这个不速之客一个下马威,让他知难而退。

堂昭钰却没有退,渝州的规矩里,从来都没有退这一说。

周围的,总共有个人,可他却单单走到了孟婆婆的前。

这并不是因为孟婆婆的年纪最大,看起来最好欺负,而是因为她德望最高,资历最老,知道的也一定最多。

更何况,她总是笑得那样慈祥。

“婆婆,你怎么笑得这么开心?”说话的是小不点,他的语气中似乎还带着那么一点嫉妒。

“老人家还是多笑笑的好,笑笑更年轻。”包子贾仍在一边应和道。

“岂止是年轻,看到这样漂亮的小伙子,我简直浑的骨头都变轻了。”孟婆婆还是微笑地看着堂昭钰,关中的汉子都很结实硬朗,她也的确许久没见过长得这般秀气的小伙子。

堂昭钰只是抿嘴笑了笑,毕竟,他听人这般形容自己,也不是一两次了,“长安,真是个人杰地灵的风水宝地。”

“比不得渝州的钟灵毓秀,天府之乡。”

说话的是孟婆婆,她依然笑得很慈祥,上面的交代,谁都不许在这里动手。

“渝州不比长安,不及东道主如此多礼好客。”

“长安哪及渝州,哪敢如阁下这般反客为主。”

“主随客意,岂非更尽地主之谊?”

“客随主便,本不就是天经地义?”

“所以,我才是来赴主人之约的。”堂昭钰不得不承认,他也更认同孟婆婆的主人之道,“那么请问,醉里长安,要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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