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3章:Y(制作、贩卖、传播YH物品罪)(1 / 1)御水寒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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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阅读此书的读者们,你们好!

直接开始今天的内容。

【刑法——第三十四章: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Y罪】

Y是敏感词汇,我就不提了。

【第一个,组织卖Y罪】

是组织3人以上的卖Y行为;(针对的是组织者)

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Y活动。

(一般的有嫖客、还有控制者,有固定场所;二是那种没有固定场所,通过控制进行贩***如小广告,小卡片......)

记住,没有营利为目的,也是主观故意,只要是进行了,都算。

——分割线——

【第二个,强迫卖Y罪】

是指使用暴力、威胁、虐待等强制方法,迫使他人卖Y的行为。针对的是控制者的罪。

强迫妇女发现关系的,认定为QJ罪,而不得认定为强迫卖Y罪。

(这里,是妇女对行为人出于自愿,但控制方强迫为此罪)

——分割线——

【第三个,协助组织卖Y罪】

那就是那些负责招募、运送帮助那些人卖Y的行为,针对的是协助者的罪。

——分割线——

【第四个,引诱、容留、介绍卖Y罪】

是指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Y的行为;(有介绍方,有第三人,也存在组织方)

你想,这肯定不是一个人能搞起来的事情,这没搞好,基本上是倒霉了的。

行为之一,都是此罪。

——分割线——

【第五个,引诱幼女卖Y罪】

主要的行为是引诱别人!

主要的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

(真的很灰色,黑与白之间)

——分割线——

【第六个,传播性病罪】

指明明知道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的性病,而卖Y,嫖娼的行为!

是此罪!

这不就是报复社会吗?想想好可怕!

——分割线——

【刑法——第三十五章:制作、贩卖、传播YH物品罪】

这个罪和上面有一定的联系,但是,上面是人与人交易,而这里,是人与物交易。写到这里,我自己都笑了,其实也还好,我就想说,为什么这本书,看罪名基本上知道是什么,为什么写那么多的解释,看得我好羞耻。

【第一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YH物品牟利罪】

看清楚,最终的亮点是在牟利!取得了利益,才是本罪。

不过,你以为,不牟利,就没事了吗?

【第二个,传播YH物品罪】

很齐全,真的是覆盖的面面俱到,不知道怎么评价了。

第一个是牟利了,然后出版等方式进行传播,是第一个罪名;

第二个,不管牟利没有牟利,但,情节严重是此罪。

(但,都是数量较多,严重后果!严重后果!)

第二个罪名还包含了成员,毕竟,想搞这个肯定是想搞事,对吧。

——冷——

写到这里,我不禁好笑又无语,内容不多,但是书上的解释倒是不少。

(作者:今天,要说没事,那就不正常了,我每天都有事。因为,起点短篇组来了一个“大神”,当然,在短篇组里,的确是大神。至少,别人有一个盟主。说实话,挺厉害,天赋很厉害,自愧不如而无以言表。我没有时间去看太多的书,只能够先管好自己小世界里的事情,处理好自己的事情,才有可能去看。)

(我不可能因为别人的干扰,而影响我自己的进度,最后,我自己炸了,那就得不偿失了。我也很想写出一本生动,饱含了人性,故事曲折,有那么点意义的事情。但这种东西需要时间的沉淀,需要生活的经历。毕竟,不是人人都可以写出《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这种美妙又浪漫的书。所以,这一年结束后,不管我有没有过法考,我都要到外面的世界看看。我从外面的世界走入了自己的壳里,现在,我又想重新破壳而处,看看世界的黑白灰,它到底是怎样?我内心,还是希望过法考,事在人为,同时,也是我父亲当年对我的心愿,这里面包含了太多的诉求,我只能够听他之言,行努力之事,希望我对得起自己,也不辜负他的期望,更想看看未来的我,会是个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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