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099章 (一更)(1 / 1)桑非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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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夫人只是笑笑。

她就随口那么一提,儿子没放心上最好。如果儿子真看上那小姑娘,老祖宗也未必同意。反正儿子也才十五岁,等回京以后,再考虑这些事也不迟。

天气越发炎热,叶锦夕也不大爱出门了,天天闷头在家写小说。

谢瑛最近也挺忙的,直到和外邦的交易彻底谈妥,才过来问问她关于出版书籍的事儿。

这会儿已经是七月下旬。

叶锦夕的第一本小说,其实总体篇幅并不长,再加上她日夜紧赶慢赶,终于在月初放上了结局篇。

谢瑛在他娘和祖母那听了几句。

他娘一脸的唏嘘感叹,“好好的名门贵女,竟落得这般结局。”

他祖母面无表情,“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他娘就不说话了。

谢瑛出于好奇,去翻了下后续内容。

贵女好不容易找到心上人,自是喜出望外欣喜若狂,抛下矜持投怀送抱。高僧的道行并不够深,面对温香软玉做不到坐怀不乱。

两人含情脉脉互许终身,早已忘记被当做跳板的穷书生。

高僧带着女子去了很多地方,赏尽天下美景,两情相悦,不问红尘,只羡鸳鸯不羡仙。

若是这样就结局了,倒也不错。只是可怜了那穷书生,一腔痴恋就这么被辜负。

此卷开篇就是重逢,诉衷,然后相伴,此后全是柔情蜜意。跨越世俗的爱恋,总是更为刻骨铭心,者很容易有代入感,并为此潸然泪下。偏偏在即将结局的时候,作者大笔一挥,又来了个转折。

终篇是大婚。

此时观者才想起,这两人腻腻歪歪缠绵悱恻那么久,却一直无名无分!简直悖论忘德。考虑到这只是虚拟的小说,所以观者的包容度高一些,勉强接受了。心想反正就要补大婚了,也算是水到渠成。

到这个时候,已经没人记得为这段荡气回肠的爱情牺牲的穷书生了。

带着放松的心情去品阅结局,跟着主人翁走进婚房。入目即是红,红绸,大红喜字,红灯笼,红烛,以及铺着鸳鸯被的床,和坐在床沿上大红喜服着身的新娘子。

盖头掀开。

新娘子羞涩抬头,随即花容失色。

面前的新郎,并非她跋山涉水寻来的心上人,而是当初与她私奔的穷书生。

平地惊雷,天翻地覆。

女人根本不能接受这样的转变,厉声质问。

书生不慌不忙,道他与高僧本就是一人,这段时间陪在她身边的,也是自己。与她论诗作赋,弹琴烹茶的人,也是自己。私奔的,更是自己。

唯一假的,只有那张脸。

书生说着,不知从哪里掏出一张人皮,贴在自己脸上。转眼间,清秀的酸书生,就成了清风朗月郎艳独绝的高僧。

女人一阵恍惚,随即整个人都哆嗦起来。

这张脸,或者说这张皮,是真的!

没错,书生微笑的告诉她。他杀了那和尚,剥了对方的皮,然后接近她。

不惜抛下圣贤之言,抛下书人的体面傲骨,抛下大好前程,苦心孤诣,一腔深情。

可女人根本无法接受。

她喜欢的是曾经在香山佛寺里白雾缭绕中惊鸿一瞥的那个讲经小和尚,她不惜装病请入家中的意中人,并不是眼前这个满口之乎者也的书生。

然而接下来书生又给她泼了一盆凉水。

除了她第一次上山烧香见到的那个高僧是真的,其他全是自己假扮。

她不知道,当她沉迷在讲经和尚温和言语昳丽眉目中时,落魄书生瞧见了她的风姿,并为此痴狂。于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因爱成恨,手持凶器杀了小和尚。

一个人怎么能那么完美的扮演好另一个人?

因为这个女人对她所爱的那个人,根本就不了解。她恋慕的,只是那一层皮。

当这层皮贴上另外一个人的脸,她才会毫无所觉,并轻易的沉沦。

书生问她,你爱的究竟是谁?是从头到尾对你不曾有过只言片语,活在你幻想中的高僧。还是携你私奔,伴你身侧给你欢笑的枕边人?

女人一时竟卡了壳,怔怔望着烛光中那张令自己痴迷的脸,脑子里各种记忆交错涌来。白雾缭绕背后温柔含笑的高僧,体贴入微含情脉脉的高僧。

她心动的是那个佛寺里出尘不染的小和尚,可伴于身侧的,是那个她一开始就看不上眼的穷书生。

到底谁才是她的意中人?

到底何为真,何为假?

女人陷入一个巨大的漩涡中,她分不清真假,甚至怀疑这只是一个噩梦。醒来后,一切如常,伴在她身边的,还是那个温柔含笑,柔情脉脉的高僧。

她昏了过去。

一睁眼,高床软枕,锦衣玉绣。

分明是她的闺房。

果然,都是梦。

第二天,她家里来了客人。

一个出身贫寒却才华横溢的书生,她父亲很是欣赏,准备大力提拔。她浑浑噩噩想起梦中一切,蹬蹬蹬跑去看,那书生清秀的眉目,渐渐幻化成寺庙中昳丽温柔的小和尚。正对她微笑,眼中含情脉脉。

她受了刺激,再次晕厥。

醒来后,发现自己凤冠霞帔坐在床沿边,周遭一切皆是红。

新郎缓缓走进来。

他对她笑。

她愣愣抬头,看见他光着头,容颜清秀,分明还是来她家中求门路的那个穷书生。

丞相家的女儿疯了。

在新婚之夜。

疯疯癫癫的女人去了寺庙,却发现整个寺庙荒芜灰败,空无一人。她发了疯一般四处寻找,最终在后山发现一座新坟。她扒开棺木,看见躺在里头的那个人,身着灰白长袍,面容血糊,早已被剥了面皮。

她蹲坐在地上,睁着大大的眼睛,模糊的记忆如开闸的洪水,翻滚而来。

她有一个门当户对的未婚夫。男子清高,不想依靠家族势力入仕,一心苦入京赶考,登门拜访之时并未透露身份。父兄对其才华很是欣赏,她一眼看过去只觉此人寒酸,长得也不过尔尔。以至于后来知晓此人是自己的未婚夫,她看不见对方锦衣华服春风满面,脑子里仍是初次见面那个寒酸模样的穷书生。

心里存了轻视之心,自然不愿履行婚约。

父亲斥责,说他们家书香门第,最是重信守诺,断然不可悔婚。

她愤怒伤心,郁郁寡欢。

母亲心疼她,带她出门上香,换换心情。

她在像雾朦胧中,看见了低眉含笑的小和尚。那样的温润如玉,昳丽清华,仿佛降落凡尘的谪仙。

她痴痴目光里满是恋慕。

因着这个和尚,她更是不愿履行婚约,非要与这小和尚双宿双栖。她偷偷上山去找小和尚,要和他私奔。小和尚受到惊吓,对她避如蛇蝎。她由爱生恨,杀了他。倒在血泊中的小和尚依旧俊秀清雅,却不再拒绝她。她看着那张脸,心里涌上一个念头,于是那张皮就落在了她手中。

没过多久,未婚夫登门退婚。

原来她杀人的恶行败露,未婚夫痛斥她的阴险狠毒,不耻与之结缡。

她被逐出家门。

心里涌上无限的怨恨和不甘。

恨心上人的无情,恨父母的抛弃,更恨未婚夫让她丢了颜面。

她在一个雨夜里晕倒,开始做起了梦。梦里原本她看不上却让她颜面尽失的未婚夫痴痴恋着她,她将他一番痴心踩在脚底,然后追寻着那个让自己爱而不得的小和尚。梦里小和尚终于对她笑了,与她耳鬓厮磨柔情蜜意。她陷在这个梦境里不可自拔,永远都不想醒过来。谁知大婚之日,当头棒喝。

记忆错乱,时间倒回。

她幻了臆想症。

最终在梦里一团喜色中醒来,残酷的现实血淋淋的砸到她脸上。

大梦初醒,睁眼看见自己满身落拓,犹如乞丐。而身边坟坑里,躺着一具发臭的尸体。

原来,一切皆是妄念。

她在淅淅沥沥的大雨中,闭上了眼睛。

与她的惨烈悲剧相反的是,她曾经瞧不上的未婚夫,高中状元,再结良缘。迎亲队伍打马而过,吹弹索拉,鞭炮入耳,热闹非凡。

这一切,原本都该是属于她的。

然而她的轻视与贪恋,毁了这段姻缘。最后落得抛尸荒野,连一口棺材,都没有。

半面书生完

谢瑛看着最后那一行字,让那幅占了巨大版面的邸报放在桌上,若有所思。

这故事关键在于曲折,每每转折出人意料,带着些微的悬疑以及惊悚,却又让人忍不住想继续窥视接下来的发展。结局令人怅惘,却又理所当然。

作者文笔也不错,每个情景转换,意境描写,都入木三分,代入感十足。否则这样的故事,其实很容易因节奏把控不当而让人生出乱七糟的感觉。

高门贵女和穷书生的故事很常见。

名门公子和平民孤女的故事也不少。

这个故事的最大亮点,就在于那个小和尚。从开始到结局,都是以女主视觉。到最后真相一层层揭开,让人瞠目结舌的同时恍然大悟,心中五味陈杂感慨万千。

要说这女子可怜吧,却也不尽然。

落到那般结局,都是她自个儿作出来的。

要说她可恨吧,确然如此。那个无辜的小和尚,以及被牵连的整个寺庙的所有人,都是因她而死。

所以尽管最后她死得默默无闻,与前未婚夫的双喜临门形成强烈对比,也很难让人对她生出些许同情之心。这个前未婚夫在第一卷一直是以炮灰的人设存在,却没想到作者在结局笔锋一转,寥寥几句,既衬了书名,又让这个故事在尘埃落定之前,多了一笔浓墨重彩。悲中有喜,喜中有憾。来令人唏嘘,久久不能忘怀。

谢瑛挺好奇的。

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若论人生阅历,也算不得多丰富。最大的波折,大概就是被退婚。居然懂得这些风花雪月爱恨情仇,且能将一个故事以笔墨的形势,娓娓道来,令人叹为观止意犹未尽。

而且她一个女子,以这样的题目,用女子视觉写的小说,竟不是批判男子亦或者封建思想,而是重点强调一个贪字。

这书乍一看题目觉得多半是男子写的,再看主角是女性,很多人大底会猜想这书作者故弄玄虚的噱头。看到结尾才发现,原来主角才是最大反派。

那日在叶家。

谢瑛听她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将徐家上下都抨击了个遍,还以为她会写什么痴情女薄情男最后女子得遇良缘负心人受到报应的故事,也算是发泄心中不满。

却不想,她竟反其道而行之。

退婚别恋的成了女子,重诺守信却被轻视嫌弃的成了男子。

遭到报应的是那贵女,双喜临门的是那男子。

这姑娘脑子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怀着这样的疑惑,他带着刊登结局的那张邸报去了叶家。

叶锦夕最近在忙着将这故事出书,闲暇之余又准备了第二个故事的开篇。见他过来,还有些讶异,然后笑问:“听云娥说,二公子最近忙着和外邦谈商贸的事儿,今儿个是什么风把你这个大忙人吹来了?”

她眉眼弯弯笑意盈盈,眼里带着三分戏谑。

搁去年,她绝对不敢这么跟他说话,连微笑都矜持疏离,全然一副公式化的模样。

大底是因着作坊的事儿,他往这边跑得勤了些,小姑娘渐渐跟他熟了,最初的三分畏惧之心也消弭无踪,都敢打趣他了。

谢瑛看她一眼,“这小说真的是你写的?”

“当然!”

叶锦夕观他神色,大底明白了他的来意,颇有点不忿道:“你别小看人。我也是从小书的,听我娘讲过许多高门贵府里的那些事儿。那些书生就爱臆想自己被什么贵女看上,要死要活的低嫁,从此走上人生巅峰。哪有那么好的事?人家放着那么多世家子弟不要,凭什么屈就你一个寒酸的穷书生?”

谢瑛道:“看上和尚就正常了?”

“当然。”

叶锦夕理直气壮,“人家长得好看啊。”

谢瑛:“”

他一脸的一言难尽,叶锦夕大底猜得到他在想什么,撇了撇嘴,道:“并非只有男人才好色,人性如此。就比如一个美女一个丑女站在一起,你第一眼看到的肯定是美女。美好的人和物,总是会让人觉得赏心悦目。男人都贪色,女人为什么就不可以?养在闺阁中的娇娇女,从小锦衣玉食娇生惯养,怀春年纪肯定做过美梦,幻想过自己的夫君是个翩翩美男子。丰神如玉,出身贵重,品行高洁,温柔专情。忽然一朝幻想破灭,肯定会失望不满,进而心生怨怪。这个时候她又见到一个符合自己审美的男子,在与父母对抗无果后生出叛逆心,冲动之下就做事就容易不走脑子。青楼里不是都还有恩客为争夺红颜互相攻击谩骂甚至大打出手的事儿么?为什么女人就不能为了男色不顾一切?虽然这种行为很让人不齿,可凭什么世俗枷锁只针对女子?虽然我写的这个女主,她的确死有余辜。但是从另一方面,她何尝不是许多虚伪、卑劣、贪婪、猥琐的小人缩影?这是人的劣根性,而且常见于这个时代的男子。”

她一下一下的敲着红木桌,眼里有着对世俗偏见的不屑和看透人间百态的麻木苍凉,“故事里的主人翁是女子,但隐射的,是那些贪婪不知足,不知进取,只会臆想的臭男人。”

谢瑛嘴角抽搐了一下。

这话说得真的是毫不客气,不留丁点余地,似乎忘机正听她大放厥词的,就是一个男子。

“既然如此,为何不干脆以男主人翁的视觉写?”

“创新嘛。”

叶锦夕漫不经心的说,“有新意,才更吸人眼球嘛。”

谢瑛表示,小姑娘的脑回路,他实在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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