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6章(1 / 1)桑非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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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她第二次这么问。

上次她问的时候,谢瑛怎么回答的?哦,他说,您想多了。

这次他没答,反问道:“母亲何出此言?”

柳氏对儿子还是有些了解的,听他这么说心中便有了谱。

“你向来对世家闺秀不假辞色,唯独对叶家姑娘有些不同。其实那姑娘挺好的,既漂亮又聪明,嘴巴甜还懂事,我也喜欢。就是出身差了点。”她叹一声,“你想娶什么样的姑娘我都不反对,只要你自己喜欢就成,就怕你祖母那边不同意。”

谢瑛没说话。

成婚这事儿,他本来觉得不着急,兄长二十才娶了嫂子,他如今不过十七。

可似乎有人等不了。

他想得入神,柳氏唤了他好多声他都没听见。

“从知?”

柳氏拔高了音量,他才回神。

“嗯?母亲方才说什么?”

柳氏目光怪异,张了张嘴,到底没把话说太明白。

“罢了,时间也不早了,回去休息吧。”

谢瑛离开后,并没回房,而是去见了明阳大长公主。不知道他对老太太说了什么,第二天明阳大长公主就让柳氏不要再插手他的婚事,也别再举办什么花宴茶宴,简而言之,那些个世家闺秀,她老人家一个也看不上。

柳氏心里纳闷,找来儿子询问,然而她儿子把闷葫芦的个性发挥到极致,硬是一个字也没透露。

她想着那天晚上和儿子的谈话,莫非儿子真的有意叶家姑娘?可婆母是如何答应的?

她百思不解的时候,叶家那边来了客人。

陈义在去年的乡试上考中了举人,年后就动身前往京城准备参加会试。

同乡加同窗,叶鸿远当然要邀请他入府暂住。省得他还要在外头赁宅子,京城寸土寸金,赁宅子太贵。而且他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就怕被坑。

陈义初入侯府,颇为震撼。

当初皇上圣旨下达上清县,整个兰溪村的人都与有荣焉,人人都道叶家祖上冒青烟,养了个好女儿,全家都跟着发达了起来,还做了贵人。

然而大家私底下无论如何议论想象,都想不出如今的叶家,是如何的气派。

听说这侯府是皇上御赐。

叶家在上清县盖的四合院规模就够大了,却仍不及如今的侯府一半。

府里的下人们也颇讲究规矩,见到客人便垂头后退,满面含笑,不带半分轻视不屑。

这大概就是大家做派了。

陈义心中感慨颇多,对如今已成为侯府世子的叶鸿远,也不自觉心生几分敬意。

他是头一次来京城,没和其他权贵打过交道,但在上清县也是见过官老爷的。叶家从平民飞上枝头,多少人羡慕妒忌,却不知从底层人群进阶高层,是怎样的鸿沟。

可即便如此,他们仍旧融入了这个圈子,游刃有余,如鱼得水。

珍珠即便蒙了尘,却仍不改其光辉,迟早有重见天日的那一日。

叶家,便是那颗蒙尘的珍珠,如今终于见到了曙光。

广陵侯府多的是客房,赵氏命人收拾好了西厢房给他住,晚上又给他举办了接风宴。

叶常安依旧是慈和的长辈,一点没有侯爷的架子,他笑容亲切,道:“陈义,到了这就跟到家里一样,别太拘着,有什么需要就说,你赵姨吩咐下人给你安排就是。”

陈义感激道:“麻烦三叔和赵姨了。”

“咱们都是同乡,你跟鸿远自小一起长大的,既是同窗也是好兄弟,说这话就见外了。”

叶常安说到这顿了顿,问:“我大哥二哥他们可还好?”

虽说以前和大房有龃龉,可到底是骨肉兄弟,也没什么深仇大恨。事情过去了那么久,叶常安心里那些不愉早就烟消云散。想到幼时兄弟情深,也颇多感慨。

“都挺好的。”

陈义道:“鸿山的孩子已经会跑会跳,去年嫂子又怀上了,鸿伟去年还考中了秀才,双喜临门,叶大叔和胡大婶都很高兴。锦红也生了孩子,她夫家将他们一家子都接到了县城,还花钱买了个一进一出的宅子给他们住,鸿青和鸿光也都上了学堂。鸿青踏实,勤奋好学。鸿光也沉稳不少,不再如从前调皮捣蛋了。”

他说了许多,包括叶家宗族那边。有族长约束着,族中也没人因为叶家出了个侯爷就开始骄狂得意,肆无忌惮。族长还让他带话,让他们在京城过自己的日子。叶家这一支在京城安家落户扎了根,整个叶氏门楣也都跟着发光发亮,他们怎么着都不会差。族里的那些小辈们,有出息的,他们若愿意将来便提携一二。若没那个命,就自己好好在乡下呆着,别想着攀附。

族长深明大义,叶常安也颇受触动。

陈义又说了同乡邻里,里正,以及那些受过他们恩惠的村民,现在家家日子过得都还算不错。

他说了那么多,唯独没有提起叶锦芝半个字。

叶锦夕想起最后一次见叶锦芝,是陈容出阁。叶锦芝躲着不肯见客人,她远远的看了一眼。

曾经骄傲跋扈的叶家长女,在夫家吃了苦头受了气,方才明白生活艰难人世无常,收敛了那份骄矜,变得沉稳阴郁,满腹心机。

而看透她真面目的陈义,对她自然再无情分可言。

这两人,终于还是成了怨偶,令人唏嘘感叹。

最后陈义又说起一个人。

李修元。

时隔一年,叶锦夕都快忘了这么一个人。听陈义提起,她才后知后觉想起,以前母亲和兄长对这个李家公子评价都不错,甚至动过将她许给李修元的念头。

去年母亲就开始留意圈子里那些适龄未婚男子,叶锦夕近来也颇有些烦躁。

虽说知道迟早会有那一天,避无可避。可临了了,她终究还是有些不甘心,不甘心就这样将自己的终身许给一个可能适合她的陌生人。

相敬如宾的过下半辈子。

那也太无趣了。

既是婚姻,两个人是要捆绑一辈子的,怎么着也得有些感情基础才行。否则往后余生几十年,难道就靠权衡利弊过下去?想想都累。

至少,那个人得是她熟悉的,有些微了解的。

李修元,其实就不错啊。

以前在上清县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年龄小还不用考虑那么多。现在,可不就到了需要考虑的时候了?

李修元若是已有婚约或者已娶妻,那就算了。可如今男未婚女未嫁,好像,未尝不可?

题外话

谢二公子,你再这么闷骚墨迹,你媳妇就跟别人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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