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里相府养尊处优的少爷何时这么狼狈过,新霜向前,扯着帕子要给林尉擦汗。
往日里在家里侍女也是这样侍候他的,可在姐夫面前,林尉直觉的认为不该做这么没有男子汉气概的举动。
于是林尉将新霜手里的帕子扯过来,也不要她帮忙,自己动手胡乱的擦了一通。
他将帕子丢回新霜手中,兴高采烈的开口道“姐姐,我会骑马了。”林莞在林家还从未见他这么高兴过。
“只是刚会骑,要想骑的好,还要多练”。秦铮在旁沉声。
林尉此时正在兴头上,对姐夫的崇拜更是到达了顶峰,简直将秦铮呢的话当圣旨一般,自然言听计从。
林莞瞧他脸上,因为擦汗而楷出的白一道黑一道,本想呵斥他一番,但是到底不忍心在他兴头上泼冷水,只“脸上都脏了,快回去洗洗。”
林尉看姐姐肯跟他话了,知道中午的那件事是过去了,心里更加高兴,直嚷嚷“我要回去给父亲写信。”
林莞心里只道他是学会了骑马了,收了心要回邺城了,也是高兴,拍了拍他,“快回去吧”。
林尉钻进了马车,几个侍卫护卫着他走了。
林莞眼看着他走远了,才回头看向秦铮。
因为林尉的“回心转意”让她此时心里很愉悦,像放下心里石头似的,又因下午睡得久了,此时精神正好,就有些不愿这么早返回府中,当下便问道“我们在外面呆一会,好不好?”
秦铮难得的见她露出这女儿情态,初初入府时,她拉着秦舒上街游玩,秦铮以为她会是那种娇俏蛮横的女人。
但他回府后,她却谨守规矩,恭谨温顺,他一直以为自己猜错了。
直到那次醉酒,他看到了她那么开朗可爱的一面,才知道她只是将自己心里的那个女孩藏起来了,只露出她属于大饶一面。
如今她的这句话,好像重新将她心里的女孩拿了出来,证明她现在非常的信任他。
秦铮勾起嘴角“好啊,你想去哪里”?“我想……我想去看落日。”林莞清脆的道。
“好。”
秦铮左手手指微曲,放在唇上,响亮的吹了一个哨子。
不过片刻,那匹通体墨黑的骏马就从远方跑来,在林莞呆呆的愣着的时候,秦铮将她一抱,一放,她就坐在骏马之上了。
随后身后贴上课个暖烘烘的身子,秦铮拉紧缰绳,双腿一夹,骏马就如离弦之箭,一跃而出。
林莞惊慌之余只来得及瞧了一眼身后,还来不及跟新霜一句话,人就蓦地跑出去好远,身后的侍女侍卫一概看不见了。
极速之下,风大了很多,春的风,还有些凉,脸颊被吹的略疼。
只是林莞丝毫顾不到这些,这不是她第一次与秦铮共乘一骑了,只是往日今时,心境已差地别,此时的林莞,满脑子都是四个字“好开心啊”。
秦铮在她身后,虽然看不到她的神情,但他感受到了从她身体里散发的那一股子开心的气息。
他也微微笑了,圈着她腰的手紧了紧。
马儿不知跑了多久,秦铮慢慢的放慢速度,直到马儿一声长长的嘶鸣,停在那里。
秦铮先下马,随后将林莞抱下去,林莞立在霖上,还感觉双腿颤颤的,脑子里也晕晕乎乎的,这大概就是开心过头留下的后遗症吧。
等林莞灵台清明,看向自己身处何处时,她不由得感叹道“好美啊。”
这是一片空旷的青草地,地上的草浅浅的破出地面,还没达到“没马蹄”的高度。
远处是一条溪潺潺流过,溪水清澈,溪旁生长着各式各样的野花,一簇簇,一朵朵,像星星,像眼睛。
林莞被这不加雕饰的大自然美景震撼了,她毫不顾忌的坐在地上,秦铮瞧她的动作,惊讶了一下,随后轻笑一声,也撩开衣袍,效法的坐在她旁边。
“秦铮,你怎么找到这么美的地方的?”
出了秦府,林莞跟他话就少了很多顾忌,便直接称呼他的姓名,秦铮向来不在意这些。
他答道“这里是我从军不久后无意间发现的,那时每次心里不顺,只要来这里坐一会,心情就会好很多。”
“心情不顺?”林莞疑惑的问。
秦铮坐在她身边,目光平视着前方,思绪却回到了几年之前“我十五岁就入了军营,勤奋练武,一日不辍,很快我的武艺就排在了同龄人之上,不久,边境发生战争,节度使带着我上了战场,那是我第一次上战场。”
“就在那一次,我第一次杀了人,那是个和我年纪差不多大甚至比我还要的突厥少年。
我的长刀扎进了他的腹里,拔刀的时候他的鲜血溅了我一身,他的血和我们一样,也是热的,他的身子软软的就倒向了一边,他的眼睛到死都没有合上,在盯着我。”
“我秦家虽然是将门世家,但是我从在京城长大,十五岁之前,父亲常年戍守在边疆,母亲只是深宅妇人,从来没人教给我,什么是杀人……”
“那次我们得胜而归,军中大贺三日,我却生了一场大病,等到病好之后,就开始整晚整晚的睡不着觉,只有在这,躺在这片草地上,才能休息片刻。”
他的语气很平静,仿佛在讲别饶故事,幽深的目光飘向远处,林莞心里一痛,立刻握紧了他的手。
秦铮笑笑“那种心慌的感觉早就没有了。”
秦镇摊开手掌,“阿莞,我杀过很多人,旁人都我心肠铁硬,杀伐决断。我满身杀戮,而你,是那么的干净,我配不上你。”
林莞打断了他的话,她握紧他的手,坚定的看着他,“你这满身杀戮皆是为了护佑大梁国土,保我大梁子民,你是我的英雄,我为是你的妻子而自豪。”
这个男人有世界上最冷硬的手段,亦有这世界上最柔软的心肠。
他会在廊下行走时为她挡风,会在她委屈时呵护她,会在她遇到危险时保护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