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一章 鬼使神差(1 / 1)元宝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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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过一个小时,米乐也没有进屋,该听的歌也听完了,头发没有干透。我想米乐一定是不会过来的,便关灯躺下,只用被子遮住胸口。身上还着米乐的白色T恤,像一条短裙一样快到我的膝盖。身上缠满他的味道,用鼻子嗅嗅味道翩然入睡。

快要睡着的时候,米乐轻轻推门进来。“你睡着了吗?”米乐在床前问。

“还没有呢,”我说。

“莫宁不让我和他挤,说他只和女孩睡觉,绝对不可以和男人同睡。“他挠挠头,“只有和你挤一挤。”

我嘿嘿的笑,“这是我和莫宁商量好的,他让你和我睡,让我们有个一男半女。”

米乐摸索着睡下来。

“愿意抱着我睡觉吗?”我说,“怎么都觉得缺少温暖。”

米乐亲近过来,一只手伸穿过我的脖子,放在我肩膀上。我顺势朝他宽厚的肩膀上依靠过去。“这样觉得舒服吗?”米乐问我。

“很好,没有比这再好不过的了。”我微微蜷在他的怀里,就像我想象中的那温暖而且安全。

“头发还是没有干透?”

“嗯。”

他将我的头发都挽起来放在手臂上。“这样会好一点。”

“不错,谢谢。”。

我们又说了几句话无非关于以前公司的琐事,米乐就睡着了。我捉住他的手放仔细端详。手怎么可以如此干净呢,和他的眼睛一样没有任何杂质。我目不转睛的看他,拉拉被子的一角也睡过去。

凌晨我又醒过来。皎洁的月光从窗户透过来,我拉开窗帘将它们迎进屋里。桌上,被子上,米乐的头发,睫毛上都落下像霜一样的月光,我跪在床上静静地看着米乐脸上的每一处,却觉得怎么也看不厌倦,反而越加地俊朗,都像是艺术家笔下的雕刻。我用胳膊支起脸颊,怎么会如此的好看呢,难道月光迷坏我的眼睛了。

米乐睁开眼睛看着正在看他的我,“怎么不睡呢?”

“我在看你呢。”我说,“才发现你也好看的不得了。”

“你这才是第一个这样说我的。”

“谁这样看你都会这样说的。”我说,“米乐!”

“唔”

“喜欢我么?”我突然问起来。

“喜欢咧。”

“怎么这样的喜欢我却不容易察觉呢?”

米乐伸手将我搂在怀中,用软软的唇吻住我。像小时候吃过的棉花糖软软的甜甜的。

“这样就会知道我是喜欢你的吧。”他揽我在怀中,俯在我的耳边说。

“那你还记挂她?”

“嗯,有过的。”米乐老实地回答我。

“我和她是一样方法的喜欢么?”

米乐摇摇头,在黑暗中他摸到自己的香烟然后点起一支。“大概这世界上不会有完全相同的感觉。你和她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米乐吸入一口烟,“所以也不会相同。”

“是同她睡过觉的,我不是指像我们这样只躺在床上。我的意思你明白吗。”

米了含着烟点头了:“是同她睡过觉的。”

我躺在米乐的身旁,伸直了身体。我并不介意米乐是否同其他女人睡觉,只是不喜欢这样的答案而已。

“为什么不愿意同我做那样的事?”

米乐的手环过我的腰,我僵硬的身体立刻柔软起来,像一只蜷缩的蚕蛹。

“不是不愿意,我只是觉得不能这样对你。”米没有将剩下的话说完。

我知道米乐并不是一个随便同女人睡觉的男人,他愿意同自己喜欢的女人睡觉。想到这个原因我不禁对自己失望万分。

我双手挂在米乐的脖子上就像小猴子抱住妈妈的场景,沉沉地睡去。

曾经背负很沉重的时候,我对自己说,迟微你已经做到最多的努力了,现在放弃是再轻松不过的,找一个好男人同他好好恋爱就可以,没有什么非米乐不可。

第二天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阳光眼睛照射进来。金色的阳光照得我眼前一片明晃晃的。我看看身边的一切,米乐早已经上班。我摸摸枕头如梦如幻,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醒来,心里觉得没有安慰。身上还残留米乐拥抱的温暖,唇上也是他亲吻的味道,只是睁开眼睛却看不到他的踪迹,一切都是做一个梦。只有他的生活在这里的痕迹在提醒我这一切都是真实,我曾经停留在我心爱的男人的怀里。

我拢拢头发,只穿他的T恤在客厅转悠,打开电视。然后开始刷牙洗脸。有人咚咚地敲浴室门。“谁啊?”我含着满口的泡沫问。

“我啦。”莫宁在门外应声,“我要用厕所。”

“知道啦,我这就出来。”

莫宁看到我的打扮嘿嘿奸猾地笑。我拉拉不太长的衣服,挠挠头有点拘谨,回到房间穿上牛仔裤。

不久莫宁从厕所出来坐到我的身旁,说:“昨晚你们、、、、?”

“没有做那事。”我说,“他应该不是很喜欢我吧,要不怎么会对我一点邪恶的念头都没有呢。”

“那小子不正常。”莫宁从冰箱拿出牛奶给我,“正常的男人都会对送上门的美味不加拒绝的。”

“我是既害怕他做坏事,又期待他做点什么。然后我拼命挣扎他再放过我,那样既显得我有魅力,又是一个坚贞不屈的女人。那样的女人才会让男人喜欢得不得了,对吧?”

“你也是脑子有问题的人。”莫宁说,“真不知道你是想要还是不要。”

“我自己也都还没有搞清楚呢?”我呵呵地发笑。

我们吃完早餐,坐在沙发上无所所事事地看电视。电视台的新闻像每天都雷同,就像是换了主角的泡沫剧,重复不断悲惨的人生。烧杀掠夺从来都没有从我们的身边消失过一般。看这样的新闻只会觉得自己的美一天都在重复昨天,日子就像只是在翻挂历。

“真是无所事事。”莫宁伸开腰,“要不喝点啤酒,昨天还没有喝尽兴啊。”

“好啊,无聊喝上一杯也可以打发时间。”

莫宁从冰箱里清理出七八瓶啤酒。我提议到天台去喝酒,比在屋里喝有意思的多。于是我们抱着啤酒,爬上天台。

我们捡一处干净阴凉的地方垫上报纸,席地而坐。启瓶器也不需要。莫宁用牙齿“啪啪“就把所有瓶盖揭开。我扬起脖子“咕咚咕咚”喝两大口,顿时觉得神清气爽。

“真是痛快啊。”我摇摇暴露在阳光下的脚丫,“真觉得痛快啊。”

“米乐有什么地方可以让你迷恋?”莫宁咽下一口啤酒,“我可没有看出那小子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我扬起手指,“这个,就是这个让我开始迷恋起他。”我说,“我也是昨晚明白起来,就在第一次看他弹钢琴的时候就被他迷惑了。昨晚又看看来着,真觉得是一双漂亮的手。”

我的话音刚落就想起米乐同我讲起他喜欢那个女孩的源头。事事真是难以复制地相似,是因为我同米乐相似,还是因为米乐同她相似呢。

“就这样?弹乐器的事儿我也会,不比他差。”

“会弹什么,也让我瞧瞧看。”

“那我就得显露自己的身手了。”

莫宁说完就下楼取东西,我喝光一瓶啤酒。他回来的时候怀中抱一把吉他。

莫宁校准音准之后,开始弹起彼洋的《喜欢你》。我随着熟悉的旋律在鼻子里哼唱。

一曲完毕,莫宁抬头看我:“怎么样?”

“不错,我想听老鹰乐队的《加州旅馆》。”

“这算是点歌,可得好好想想,已经很久没有弹过这支曲子了。”

莫宁思索一会儿,便开始弹奏起来。闭上眼睛听吉他木质的声音,到真觉得有几分老鹰乐队的吉他手的感觉。我又点了甲壳虫的《HEYJUDE》。莫宁弹完之后,我们干完一瓶啤酒。

“再来一支《LETITBE》。”我说。

“没有问题。”莫宁向我做出OK的姿势。

这一曲完毕,莫宁弹奏了《蓝莲花》然后就将吉他放在身边说:“今天不能再弹啦,功力耗尽了。”

“那倒也是。”我递给米乐第四瓶酒。

“如何?”莫宁问我,“不比米乐差吧。”

我点点头,“的确很棒,不差半毫。如果在早些时候看到你弹吉他我就不知道会喜欢谁了。这样也确实令人烦恼啊,到底是喜欢你还米乐呢?”我故意做出为难的样子。莫宁哈哈大笑:“少来这一套,不论再多早你也不会喜欢我半点。”

“你为什么可以这样确定?”

“这些是注定的吧,就像有天生喜欢吃面条,而有人喜欢大米一样。是一种注定的爱好。”

“这样的喜好不是可以改变和培养的吗?”

“那如果你喜欢吃大米饭。而你面前放着米饭和面条,你会选哪样。”

我一时真回答不上来。

“如果是要选面条也是也因为没有米饭可以吃,而自己肚子也很饿的情况。”

我被他说的没有话可以回击。太阳升的越来越高,我们便抱着喝空的酒瓶下去。

安美不知道从何处得来一只小狗。小狗浑身上下雪白,卷曲的绒毛捧在手中就像一团柔软的棉花。安美才带它回家的时候只用双手就可以将它完全捧住。

我给它取名叫阿福,寓意带福气回家。安美说是一个不错的名字,既喜庆也好听。

自当阿福来到家里,我们要忙碌的事情就增加许多。总得隔天给它洗一次澡,还要花心思给阿福做吃的。小狗很小吃不了像肉干或者猪肝这样难以消化的食物。我们便煮稀饭拌火腿给它吃,每天给它喝一些牛奶。刚开始小家伙喝牛奶容易拉肚子,但喝上几天之后也没有再出现拉肚子的情况。

阿福的身体就像皮球一样,一天天长大,整天肚子都是圆鼓鼓的。远远看去就像一个棉花糖在地面滚动。在这里安家不久后阿福欢闹性格便显露无遗。

下午我被阿福在客厅轻轻呜咽的声音吵醒。我抹干脸上的汗水,穿上短裤看阿福在吵闹什么。

安美在冰箱上留下纸条“今晚我不回家吃饭”。我看看阿福,它围住牛奶盘子在喉咙里轻轻地呜咽。

“饿了吧,阿福。”

我从冰箱取出牛奶,喝一口然后往盘子倒一些。阿福立刻埋下头,吐出红色的小舌头。我一边喝牛奶一边***它软软的绒毛说:“阿福,好不好喝?”阿福埋着头发出呜呜的声音。

“你也觉得好喝吧。”我说,“觉得好喝就多喝点。”

我有往它的食盘里添一些牛奶,然后踱到客厅的中央打开电视舒展开脚来。

热气像浪潮一样不断的卷过来,虽然已经是下午四五点,艳阳依旧高照。我就是不花费力气坐在沙发上也觉得闷热难耐,细细的汗液顺着毛孔流出。阿福喝完牛奶,摇摇摆摆像一团雪球一样滚过来。不知道它是因为吃东西泪到了还是因为天气的缘故,张大嘴巴不停的喘气。它走到我的脚边,趴在地上,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你这个懒家伙,喝饱了想休息了么?”我用脚趾咯吱它的下巴。阿福用嘴巴han住我的脚趾用牙轻轻地磨,然后咂咂嘴巴,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阿福,好吃么?”我抖抖在它嘴巴里的脚趾。阿福在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好像在说“好吃啊,真是美味”这样的话语。

“好吃,你就多吃吃看。”我将另外一只脚也伸到它的眼前,不过阿福似乎并不中意这只脚,舔了几口就放弃转而继续舔食原来的那只脚。

“原来你比较喜欢我的右脚。”

等阿福再舔舔我的脚之后,我将它抱在怀里揉揉它短短的尾巴。它也便安静地眯上眼睛打盹。

阿福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它先从我的腿上跳到矮的茶几上,然后再跳到地板上。阿福弯起身体围绕自己短尾巴扑腾。过了一会儿,小东西又呼哧呼哧趴在地板上喘气。我用脚推推懒懒的阿福,它立刻就精神起来,摇摇尾巴拽我出门。

“可是想出门溜达。”我问阿福。

“汪汪。”阿福回答是。

我打开门阿福就从门缝中溜出去,然后一跃跳下台阶。我紧跟在它的身后,害怕它一个跟头栽下去。阿福就像一只白色的乒乓球从一个台阶跳下另一个台阶。

走到院里,阿福更加的兴高采烈,蹦蹦跳跳地在前面带路。没走几步便又回过头等待我,然后再向前跳跃。时而又会回到我的身边,在我的脚步中穿插。

我和阿福走到附近的篮球场的时候,阿福冲球场“汪汪”地叫个不停。我寻声望去,那不是安美么。我悄悄走近她,站在她的身后,她没有察觉到,我拍拍她的后背。安美“哇”的一声叫出来。

“你知道我在这里。”安美按住惊魂未定的胸口,“是怎么找到我的。”

“这都是阿福的的功劳,是它找到你的。”我说,“你怎么会在这里,还给我留纸条让我和阿福自己做饭。”

安美没有回答我,将目光投放到篮球场内,目不转睛的痴望着穿黑蓝色短袖的男人,一个人痴痴地抿嘴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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