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人将篮球抛给其他的人后走到安美的身边。安美给他递上纸巾和水。那个男人喝口水戴上一副黑框的装饰眼镜后坐在安美的身边。
我原本打算就这样走开,不料阿福看到安美之后就汪汪叫着朝安美的方向本过去。他们俩回过头,我和安美打了一个照面。我走过去抱住阿福说:“怎么还不愿意介绍给我认识么?”
“这个是我的同事张卓。”安美引向我说,“这是我室友迟微。”
我对安美的介绍有些意外,然后客气的同张卓寒暄起来。阿福挣脱我的怀,在球场上肆无忌惮的跑起来。
张卓是一个惹女人喜爱的男人,虽然他不是一个相貌出众的男人,但是他古铜色的脸也极具吸引力。他会轻易地走入别人的世界,然后让你的世界热闹起来。他言谈幽默,仿佛一生下来就取悦女人欢心的。而不同其他男人的是,没有女人会拒绝他的取悦,不会厌烦的感觉。偶尔他也会说粗话,但是你也不会厌恶,他抑扬顿挫的声音也有令人捧腹的效果。他绝对不是滔滔不绝,但是总可以有语出惊人的地方。
安美倒是拘谨起来,嘴角含笑地看着张卓。我产生一种幻觉,我和安美仿佛是今天才认识,而张卓才是搭建在我和她之间的桥梁。他总可以将话题引到我们都能够畅所欲言。他的一切都是惹人喜爱的,也许这样的他也让男人喜爱。
我们在篮球场呆了一会儿,夕阳最后的一丝光线被墨色的云朵吞没。张卓说肚子饿,带着我们到附近的餐馆吃汤锅。
店里的生意特别好,没有位置。穿浅绿色制服的服务员给我们搬过凳子,满怀歉意地说让我们久等。
张卓拿出指甲刀剪指甲。他的手也很漂亮,简直就是无可挑剔,修长的手指没有突出的骨节,就像被水冲洗过一样的柔滑,没有疤痕。古铜的肌肤,看起来就是一双经过艺术家修饰的铜像。
“真是一双漂亮的手。”我赞叹道。
安美抓将他的手放在自己的手掌当中,说:“的确是漂亮的双手,如果带上做手术用的无菌手套,那才是真正的好看。”
他们的手交错的放在一起,一黑一白,一大一小,倒也般配好看。服务生招呼我们进去。我们找一个临近窗户的位置坐下。张卓掏出烟抽,很巧合也是米乐抽的那种红河。
张卓要了两瓶啤酒,给我满上一杯。我推迟说不会喝酒,安美却说我在家一个人也经常喝酒。我也不好再推迟,结果还在往外溢出的啤酒。
安美不喝酒,我们也没有向她劝酒。张卓举起杯子,我浅浅地喝一口。
张卓一面喝酒一面给我们讲述医院里稀奇古怪的事儿。原本并不是特别可笑的人物被他诙谐的语言刻画的入木三分。他幽默不失稳重的言语让我和安美都甘心做他的听众。
听得尽兴,我开始自斟自酌。安美说,张卓是一个极有女人缘的男人,但凡和他相处都会毫不犹豫的喜欢他。张卓光喝酒不说话,默认。
“何以见得?”我说。
安美思量一会儿说:“就拿医院的病人来说,就连六七十岁的阿婆也会喜欢他。一次他给查访阿婆甲的病房后,阿婆乙就吃醋暗暗挖苦阿婆甲。阿婆甲当然不服气说,‘我都这么大把年纪还惦记张医生么,我看你才是老不休’。阿婆乙还击阿婆甲,两个人差点动起手来。”
还不等安美说完,我早就捧腹大笑,眼泪都快要流出来。“可是真的?”我问张卓。
“是有过这样的事情。”张卓不无得意地说。
我们又要来四瓶啤酒,我和张卓开怀畅饮,你一杯我一言的喝起来。
“你还说不会喝酒。”张卓喝完一杯,“我看来酒量还不小。”
我将剩下的也喝完:“只是觉得高兴,多喝几杯也是理所当然的。”
后来我们又要两瓶啤酒,也是喝得精光。我已经微醉,面红耳赤的。摇摇晃晃抢着要去付账单,张卓让安美扶住我,然后掏出钱包结账。
他们扶住我离开。到家时张卓只能背着上楼。虽然我已经醉了,但是却还能够清晰听到从他背里穿出来的声音,汗水濡湿我们的衣服。他们把我放在沙发上,安美打开电扇给给我和张卓都递上一碗酸梅汤。我喝完汤就在沙发上打盹儿。昏睡当中听到安美和张卓说话的声音,我竖起耳朵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却只能听到丝丝的声音,忽然就再也听不见,只觉得身子很沉,四周变得黑暗无比。
半夜我终于醒来,汗水打湿盖在我身上的毛巾。安美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斜靠在沙发上看冗长的韩剧。“你醒来了。”安美看着我,“睡得可真香呢,都大半夜了。”
我翻起身来,可不是已经凌晨两点过。“你怎么还不睡觉。”
“睡不着。”她转过头,“你觉得张卓怎么样,喜欢他吗?”
我点点头。“喜欢呐,呆在一起觉得挺开心的。觉着和这样的一个人生活是个不错的主意。”我笑吟吟地望着她,有这样的妥帖的男人安美应该是幸运的。
安美凄楚地笑笑,将两腿缩到沙发上。“可惜都太迟了,这个幸福来的太迟了。”
我大吃一惊:“怎么会迟呢?”
“他是有妻子的人,而且他的妻子已经怀孕了。我也不过是他爱情的寄生而已,早晚他都要离我而去。”安美开始流泪,滑落在两腮,“觉得寂寞。在他每次离开的时候就觉得很寂寞,身体里的血液都不再流动,自己不过是具尸体而已,没有灵肉。”
我来到安美的身边,有手背拭去她的眼泪,楼住她娇小的身体。安美局促地收紧身子,像一只小猫一样的团在沙发上。她耷拉着脑袋,长发垂下来遮住她清秀的面孔。
“我可是真的爱他呀,从来没有这样倾尽全力的去爱一个人。每一刻都是全力以赴地去喜爱。”安美在和自己对白,“这是我第一次体会到爱一个人的滋味,只是我爱错对象。这样的爱多寂寞啊,就像一个人跳舞一样,和自己做伴的是自己的影子。”
她一个人这样述说着,声音越来越微弱,小小的身体在我的怀里颤动。我蹲下来,将她的头发挽到耳后,这才看到一张满是泪水的美丽脸,小小的像一颗水晶骷髅一样透明让人怜惜。安美看我凄然一笑;“我早就应该预料到自己会被折磨,只不过有点心力交瘁。”
我连安慰的话也说不上来一句,真不知道自己嘴拙还是没有这样可以抚慰别人的能力。
阿福扒开安美卧室的门,探出小脑袋看着我们,在喉咙里轻轻地呜咽几声,迈开小小的步子靠近我们。看来小东西也被我们吵醒,黑黑的眼睛朦朦胧胧的一副没有睡饱的可怜样子。它趴到安美的脚下,用舌头舔舔她的脚趾,抬头看看我们。安美浅浅一笑,抱阿福在怀中;“馋家伙,怎么连脚趾都吃呢?”阿福啊呜啊呜的叫几声好像是在回答安美。
我们终于很累,回到各自房间睡觉。真是令人疲倦的一个夜晚啊。
PART
成都的雷雨季节来临。就是有这样奇怪的天空,原本还是晴空万里顷刻之间它就会下起雨来,天空忽明忽暗。莱利知道我有不爱带伞的习惯就送给我一件黄色的雨衣和粉色的雨靴,雨靴的两边还有绘有白色的小花。
他是在一个雨天给我送过来的。莱利撑着一把蓝色透明的塑料伞在快餐店等我下班。我问他来做什么的时,莱利将雨衣和雨伞一块塞到我手里。他说,觉得雨衣非常好看,穿上一定也很可爱。我无奈地笑着,心想雨衣这样的东西也只有小孩子在穿,成都我是从来不曾看到别人穿过。也不知道他究竟用多大的力气才找来这样一身衣服。莱利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我也只好说喜欢漂亮这样的话。
“丽达你是真喜欢?”莱利高兴地问我。
“真的很喜欢。”
“那你穿上试试看。”莱利说,“这雨靴我可走了好些地方才找到合适的。”说着他就抖开手中的雨衣。
如果真穿这身雨衣又和莱利在街上走,不知道会有多引人注目。尽管十分得不愿意穿上,但是莱利真诚的眼神又令我没有办法拒绝。我真不知道这个爱尔兰人头脑里在想什么。我穿上雨衣扣上扣子。莱利又将雨靴放在我脚下说:“鞋也一起穿上,这个我真走了好多地方才买到的。”
我脱掉运动鞋穿上雨靴。莱利将我脱下来的鞋放在塑料袋里,然后上下打量我一番,竖起拇指说。“真是很可爱的装扮。”
和同事道别之后,我便踩着水花同莱利离开。大颗大颗的雨水不分先后全都落在我的透顶,打得我生生的疼,雨靴踩在水洼里溅起水花,落在没有穿袜子的脚上。莱利的裤子被雨水湿到膝盖,他将裤子挽到小腿肚,露出两截毛毛茸茸的白色小腿。金色的绒毛全都粘在腿肚子上,看起来可怜巴巴的。
莱利很自然地将伞撑在我的头顶。我可以想象到自己的样子有多引人注目,穿着黄色雨衣和粉色雨靴,有一个蓝眼睛的家伙在身边撑起一把蓝色的雨伞。即便是从我们身边经过的公交车也有人伸长脖子看,整张脸都要贴在玻璃上。我倒也不太在意别人看我的眼神,只是看到莱利欢喜的蓝眼睛便也觉得没有什么是滑稽的事情。
我们沿着公园的木栅栏往我的住处走。约莫走了十分钟就到楼下,我让莱利到家里瞧瞧阿福。
安美没有在家,开门阿福见到莱利先被吓了一跳,躲在阳台呜呜地不肯出来。我递给莱利一张干的毛巾,然后将阿福这家伙从阳台的角落抱出来。它还是害怕,把自己团成团趴在我的身上不肯抬头多看莱利一眼。让莱利拿两片饼干喂阿福。
起初阿福还是害怕,嗅嗅莱利的手然后又将头藏起来。莱利还是把饼干放在阿福的嘴边。阿福轻轻咬咬莱利的手,发现他没有反抗便将脸都扑在莱利厚厚的手掌中享受美食。
我将雨衣抹干晾在阳台上,然后冲两被热咖啡。
“还是被雨淋到了吧。”我说,“喝点咖啡暖和一下。”
“嗯。”莱利拍拍阿福的背。
雨停了,就像它来的时候那么突然的停下来。空中弥漫一阵雾气,转眼间在一片霞光云彩中升起一道彩虹。虽然只有红、黄、绿三中色彩,但是却极其的美丽,城市中的流光溢彩都被比下去了,失去颜色,只有那三道彩虹还是生动活着的颜色。我激动的在阳台跳,咖啡洒在白色的T恤上。
“莱利快来看,有彩虹。”
“真是漂亮啊,太漂亮了。”莱利用英文说。我想大概一个人十分激动的时候都会用到自己的母语。有时两个人争执的时候都会用上自己家乡的土语,仿佛这样才可以表达自己的激动。
看看楼下行走的人都仰起头看着天空空发呆,他们都如同我一样在雀跃欢欣。彩虹在这个城市并不多见,她来了,给我们带来幸福的兴奋。阿福也在我们的脚踝下扑腾,它可真能感觉到别人的心情。别人忧伤它也便忧伤,别人快乐它也便跟着快乐。
看着彩虹我真想将头放进莱利的怀里。就是这样得想,没有根由的想让自己很舒服地困在别人的怀中。
“我可以吻你吗,丽达?”莱利低下头看着我。我扬起头认真的点头。
莱利闭上眼睛轻吻住我的额头,停留几秒然后离开。那么地轻,若不是他唇的温度还在我是不会察觉到他是吻过我的。
莱利笑笑说:“我知道一点点中国姑娘的,你的唇不是留给我的,它是属于你爱的人的。我想吻你,所以就吻了你。”
我靠在莱利的手臂上说:“现在我想这样依靠你,所以就依靠你。这样可好?”
“当然,想靠多久都可以,只要你愿意。”
我想依靠的大概不是莱利,只是想靠着一处温暖的地方。是米乐也好,莱利也好在这么一刻他们对于我来说是没有区别的,都能够宽慰到我缺乏温暖的心。不同的是莱利的吻。如果吻我的人是米乐,那一定是一个炽烈的吻,融化芳心的吻。现在我却喜欢莱利这一吻,如幻如梦,没有情爱,好像轻吻一多含苞待放的蓓蕾,触及她的芬芳却不夺取她的纯真。这样的吻也只有莱利可以给予,他是在我所遇人之中未被尘埃染指的人儿,全身都是洁净。
后来给米乐讲在看彩虹的时候莱利亲吻我。他问我,为什么莱利要问我。我说,他想吻我就吻了,我也愿意让他吻吻看。
原本以为米乐会有嫉妒的心理,但是一点也没有。也没有在继续问下去,他拿出指甲刀帮我剪掉生长出来的指甲,然后细心地给我磨平连同周边的倒刺也剪的干干净净。我从钥匙扣上取下挖耳勺给米乐挖耳朵。米乐横躺在沙发上,头枕在我的腿上。我扒开他的头发轻轻地给他打理耳朵里面的脏东西。
“哎呦,真是脏得很呢,一定从落地的那天就没有打理过自己的耳朵。”我故意夸大其词。
好像因为是米乐的原因觉得做任何事都会特别的有意义。就像挖耳朵这样的事做上一整天都不会觉得乏味,好像全世界的乐趣都集中在他小小的耳朵里面。
在冬季撒在花盆里的向日葵种子发芽成长了,只不过看上去十分得营养不良,瘦弱而没有朝气。我将阿福拉的大便埋在花盆下面,希望向日葵吸收阿福的营养可以长壮。
这周因为得了肠炎的原因我请了三天的假期。肚子闹得很厉害,软绵绵的没有力气,身体里面已经没有任何可以排泄出去的东西但是却任然止不住想上厕所。
犯病的第一天,我只喝点一点药水想自己掐过去。我童年大半部分的时间都花在医院和去医院的路途上,所以我非常不愿意上医院。安美劝说我上医院,我推说并不严重,可以忍受。等我挨到早晨的时候,我好像已经缩水了,像一团皱巴巴的抹布挂在床上。安美看我这般模样,连托带扛地将我送进医院。
给我治病的医生不是别人正是张卓。他给我做了例行检查之后,让安美给我扎针打点滴。
我打趣张卓说:“真想看看喜欢你的老太婆们,真不知道她们看到你待我如此仔细会不会嫉妒地想熊揍我一顿。”
张卓调定水滴下落的速度在记事薄上记上几笔,“肚子都拉来瘪下去了,还想来调侃我,自己还是省省力气。”
我们又彼此陶侃了一番,他移步到旁边病号的床头查看病情。那个老太婆展开如雏菊般的皱纹:“张医生,我耳鸣得厉害,眼睛也是模糊得很。”张卓安慰她说,这些都是正常的情况,再用药物控制一段日子就好了。他们又聊了一些家常话张卓才离开。后来再提及此事的时候,张卓告诉我那时候老人其实已经是糖尿病末期,许多并发症接踵而来,在医院也只能宽慰老人家的心,在我康复之后的一个月之后老人便离开了人世。
等到感觉身体好些的时候我短信给米乐“我生病住进安美的医院了”。米乐回短息问问我是生什么病,安美的医院在哪里。我说,只是一般的肠炎而已。我告诉他医院的地址,约定下班之后他到医院来看望我。
做完点滴之后,我在病床上打了会儿盹,安美用白瓷的小碗盛了半碗粥,我只尝了两口。肚子了还是稀里糊涂的,一阵乱叫。我盖上安美给我的毯子歪着脖子又睡过去。
一阵针扎的疼痛将我刺醒,安美用胶带固定我好针头,调节好水滴的速度。“这些输完了,你就可以回家了,要等我一起回家吗?”安美问我。
“说不定,米乐说下班之后过来探望我。”
“哦,那就祝你好运气。”安美理顺我睡乱的头发,“点滴要没有的时候叫我,我先走一步。”
“嗯。”
我拿起一本杂志。这种杂志随处可见,上面不是整形美容就是医治泌尿系统感染。大约是无聊,我居然也看得津津有味。“警惕蜜月杀手”我在心中默念,“很多新婚夫妇共度蜜月的时候,新娘都容易染上蜜月病。新婚夫妻在旅行当中出于极度的兴奋,所以对性生活都不加以控制,加之旅馆的清洁度不够,长长导致新娘换上妇科疾病、、、、、、”
“哎呀,真是了不得,不加以控制。”身后响起一串熟悉的声音。我抬头看,莫宁和米乐都笑嘻嘻地看着我。
“这书好看么,也借给我仔细研究一些。”莫宁讲书从我的手中抽出去,“说得还蛮正确的,是应该控制控制。”
他们买过来一把黄橙橙的香蕉,米乐剥开一支给我。我摆摆手:“我得的是肠炎拉肚子厉害,再吃香蕉估计胃都要拉出去。”
“我不知道你拉肚子,所以没有注意。”
“没有关系,反正我什么都不想吃,吃了也只想吐。”
米乐到床脚将摇动手把将床调节成三十五度,我拉长身子舒舒服服躺在上面,他坐在我的床沿给我将公司发生的乐事。莫宁则像一只猴子重复剥香蕉吃香蕉的动作。
不一会儿,安美同张卓一道过来。安美撕掉胶布快速将针头拔出来,在针眼上摁一团棉花。张卓又询问我身体感觉如何。
“嘴巴里很苦,从肠子到喉咙都是空荡荡的,手脚也没有力气,难道你在药里下了毒药。”
“一整天没有吃东西这种情况是正常的,回家先吃点东西,补充水份,明天还是要过来打点滴。”张卓又嘱咐安美几句。
走出医院的旋转门,米乐问我是否想吃点东西垫肚子。我摇摇头,问他哪里可以打桌球。
“这副样子还愿意去打桌球?”米乐笑问我。
“在床上整整躺了一天,筋和骨头都萎缩了,很想打上几局活动。”
米乐拦下一辆车,将我塞进车里,自己坐到前面同司机讲明地点。莫宁问我,给我扎针的护士是否就是和我同住的女孩。
“嗯,人还不错,样子可爱,性格也温和。”我说,“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女孩。”
“那有没有男朋友呢?”莫宁说,“如果没有可以认真地介绍给我认识。”
我踌躇起来,安美算是有男朋友吗,一时我也回答不上来。如果真能够将安美同莫宁凑在一起,对于安美来说也不无好处。但是对于莫宁这样做显得不够公正。到底该是取还是舍,我也不能定夺。
莫宁又催促我。“这个我也不是很明白,介绍你们认识倒没有什么难度,只是后续如何我可没有保证。”
“那倒没有什么关系,至于剩下的我尽力而为即可。”
车子驶到步行街附近,我们乘电梯到三楼桌球室。正好有一卓打完走人,我们三人等在旁边。台球室的女孩用三角板将球归拢,米乐和莫宁放下挎包拉开架势。
米乐支起球杆,一个漂亮的击球,白球撞开红球堆的一角。莫宁用擦粉擦球杆,煞有介事地在桌面上比划一番。白球绕过彩球将边角的红球击落。
我连声称道莫宁球技高超。“那还用说,自小就玩桌球。”莫宁又将一个彩球击落。
换到我的时,不知道是由于身体原因还是太久没有打球的原因,伏下身子的时候,脚底就站不稳。米乐从沙发上站起来,扶住的腰,让我把两腿打开,身子往前屈,手臂和球杆拉开。经过他的调教,我击球的姿势利落很多。我猛击白球,边袋的红球应声而落。
“漂亮,姿态好看,球也进去得干净。”米乐拍拍的肩膀,“还是挺有天赋的。”
我们轮番换着打上几杆之后,我明显感觉十分疲惫,额头渗出细细的汗水。胃也没有任何可以消化的东西,只觉得骨架在支撑自己。米乐看出我不舒服问我怎么了。我说,一天没有吃东西觉得没有力气。
“我去买些吃的回来,你暂时休息一会儿。”
米乐走之后,莫宁开始旧事重提,想让我介绍安美认识。我经不起他的折腾,打电话谎称自己不舒服让她赶过来。安美一口便答应下来。在一旁的莫宁嘿嘿的傻笑。
在安美来之前,米乐和莫宁又打了几局。他们的球技都没得说,引得旁边许多人观看。最后一局,莫宁直落两杆将黑球打如球袋。安美站在一旁,拍手称好。我顺势将安美介绍给莫宁认识。安美表示对桌球很感兴趣的样子。
“我教你就成了,保管你立马学成出师。“莫宁拍起胸脯保证。
我靠在沙发里边喝点水,吃口米乐买过来的饭团,胃立刻感觉到有食物欢快的蠕动起来,发出“咕咕”的叫声。安美在莫宁的指导下撅起屁股低下头,轻轻将白球击打出去。安美学的状态很一般,但莫宁在一旁是赞赏有佳。看莫宁殷勤的光景,我和米乐相视而笑。我悄悄伸出手握住米乐的手,这样的场景我只感觉到,我同米乐仿佛是相恋多久的恋人,眼神也完全是熟悉安稳的颜色,淡淡的紫蓝色,我在他的眸子中看到这种温暖而充满华彩的颜色。
安美终于打出漂亮的一击,她转过身问我如何。我赶紧松开米乐的手,点头称道。心里一阵莫名其妙的紧张和局促,低眉看米乐,他伸出拇指称赞安美,好像并不在乎我的举动。
安美同莫宁打完这局之后,米乐同莫宁又打了一局。莫宁显然是心不在焉,米乐直落几盘就将他桌面上的球清理干净。
走出电梯之后,我拉拉米乐的衣角示意他:“我们走慢些,全当了却米的心愿。”
商量之后,我们决定到步行街吃小吃。米乐问我身体还吃的消吗。
“当然没有问题,运动之后更加需要补充能量。”
莫宁周到地替安美点餐,时不时同安美讲一些冷笑话,安美捂住嘴巴咯咯发出银铃一般的笑声。由于不是饭点,店里面人并不是很多,闲暇的服务员相互交头接耳地闲聊。
“安美,你有男朋友吗?”莫宁试探性地问。
安美将勺子放下,瞪大眼睛,踌躇了一会儿:“还没有吧。”
“下次给你介绍帅气的哥哥认识。”莫宁说。我同米乐交换眼神,心照不宣地微笑。
安美眨眨睫毛,嫣然一笑:“也许吧,如果对方不错我也愿意。”
“你真愿意?”我追问下去。
安美听出我话中有话,含含糊糊地点点头。莫宁听到此话眉开眼笑。
在店中我们又继续闲聊一会儿。从步行街出来之后,我们到站台准备分手。47缓缓驶入站台,我看看表,估计还有两三班车才会收车。我没有上车,目送它离开。
“现在真没有事儿了?”米乐问我,“还有没有觉得恶心,想拉肚子?”
我摇摇头:“只是肚子空得很厉害,却吃不了多少。”
“那没有关系,明天之后就应该完全康复起来。”
米乐将我的头发卡在耳朵后面,摸摸我的头顶:“一夜之间就瘦了好多啊,不过这样看上去脸蛋更小,也更加好看了。”
我同安美搭上车之后,莫宁脸上流露出意犹未尽的神情,在站台挥手不停,米乐则是将手插在裤袋了,两个人一个热情一个冷静内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问安美是否愿意同莫宁那样的男孩交往试试。她纠结眉头做出努力思考的样子。
“我觉得他是一个满好的男生,至于同他交往就没有细想过。或者说我没有认真考虑过除张卓之外的其他男人交往过。”她咬咬嘴唇,“仿佛所有的喜爱都集中到他的身上,再也不能喜欢上其他男人。”
听她此番话,我心里顿生一种苍凉的感情,真为安美的处境担心。安美还是一个小孩的样子,穿蓝色圆领衬衣,白色短裙,脚上穿一双步鞋,耳垂上坠方形的耳坠。从侧面看,安美的鼻子薄薄的,充满秀气玲珑的味道。我又想想她同张卓交往的际遇,心中不免开始怜惜她,这等的境遇怎么会落在她这样干净女孩的身上呢。
回到住处,将阿福喂饱之后我又同她念叨几句。她也只笑笑叮嘱我吃药,明天去医院。洗漱完毕之后,我昏昏躺在床上,都已经睡一整天了还是觉得疲倦。
PART
有时我会走入一个思维的极端,寻求没有根源追不出究竟的答案。比如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意味什么,当一颗精子拼命撞向一颗卵子的时候,一个生命就开始分化,直至变成现在的你我。而偶然的命运又给与我们什么,我们一直这样生存下来又是为了什么。而爱对于我们又是什么,是爱产生***还是在***的指挥下产生爱。当我找不出合适解答的时候,我就会走进一个巨大的漩涡找不到走出去的路线。我开始认为有宗教信仰的人会更加的幸福一些,或者活得更加有目的,所做的一切都可以归结对自己信仰的补充。反而言之,很多一直活下来却不知道为什么。所谓信仰也并非是对宗教的膜拜,可以是对某种真理的追求,个人的信仰之类。
我曾经认为自己是一个没有爱yu的人,对爱不抱任何企及,我一直怀这样淡漠的心情走过人生的21年。当我开始在内心萌动对米乐喜欢的时候,我感觉到一阵幻影冲击着我的世界,说不透彻的明亮之光开启我狭窄的门。
病愈之后身体因为过分排泄显得更加轻盈和舒爽。莫宁又三番两次借探望我的机会接近安美,但却是极其失望的回去。安美倒没有做出过分冷漠的样子,但是态度客气的让人难以接受,任何一句话一个眼神都将人搁置得远远的。莫宁那股热乎劲硬是被冷冰冰地逼回去,耷拉一个脑袋回家。我也不再从中斡旋,这些都是安美的选择。我问安美,是否真的对莫宁对不上眼。
“没有那回事儿。”安美低下头,“莫宁人不错,热情又讨人欢心,没有女孩不喜欢的理由。”
“那不错啊,正好同他交往看看,兴许可以成为幸福的一对人儿。”
“可是我给不了他洁净的爱情了。”安美凝望着我眼睛说,“他的爱还那么一层不染,而我再也交出同等干净的爱情了,会让他失望了。”
这是什么理论,干净的爱情,同等好的爱情。我在脑子里琢磨安美的话,如果真按照她的方法进行分类,那么我给与米乐的感情自当是洁净的没有沾染尘埃的。但是我却没有品尝到他给与我洁净的味道,反复想来心里开始失落,将‘爱是无私奉献’的理论抛弃得干净。
自此莫宁再也没有探望过我,听米乐说他好像真的很伤心,还喝了两场闷酒。一些感情在没有开始的时候便无疾而终,这样得结果看上去也不坏,至少眼前对于安美是这样的。
趁米乐休假我约他出来看电影。
“看哪部电影好呢?”我问米乐。
正在上映的电影有许多,国产的、好莱坞的、法国的、、、、,门口张贴了五花八门的海报。
米乐没有反应,我又问他看什么好。他漫不经心地抬头看一眼当日上映电影的名单说:“随便吧,你觉得什么合适就选哪部。”
听他这副冷冷的口气,我心里的高兴劲全然消失,像是有一股气从肚子里面漏掉。我吞了一口唾液,将失望的情绪咽到肚子了。
买完票,时间还没有到,我们坐在外面的沙发上候场。
“阿福最近也恋爱了,对方是一只叫爵士的拉布拉多。”我说,“两个家伙每天傍晚散步的时候都会相亲相爱的玩上好一会儿,看样子阿福可是非常喜欢爵士,两个家伙总是在纠缠在一块嬉笑。”我就像一个在独自对白一样,一个人自说自话,身旁的米乐犹如一道气墙一样仿佛并不存在。
“是么,那不错嘛!”米乐连脸都没有抬起来,两只眼睛看着自己来回搓动的双手。
我既感到气愤也感到悲伤,觉得自己怎么这般的厚颜无耻同他说这些无聊的话,将自己弄得好像一个低级的小丑一般。
这个幽会和这场电影都糟糕透顶。米乐完全不在意我,我说什么做什么,欣喜或者悲伤他都是全然不顾的。电影也是令人失望透顶,从头到尾只有无聊的搞笑。一场两个小时的电影弄得我身心疲惫,还没有结束的时候我只想尽快摆脱,无论是米乐还是这时光我都想尽快的脱离。
从电影院出来之后,我们到附近的快餐店喝饮料吃东西。米乐还是一言不发,完全浸在自己的世界当中。我试图将他拉回到我的身边,开始同他讲刚看过的电影。
“刚才的电影真是无聊,从头到尾那个男人就只知道模仿憨豆可笑的行为,但一脸的横肉真叫人难以接受。”
“嗯,是这样的。”米乐还是做出了令我讨厌的反应。
我到又买了一份大的薯条和两杯可乐,折回来的时候米乐在回复短信,神情哀伤,嘴唇紧闭。
在之后的十几分钟内,他也只是不停地回复短信,甚至连眼皮都不抬一下。我将番茄酱一股脑儿挤进自己的嘴巴里,喝上一大口的可乐。
“你够了吧?”我终于忍不住,“如果你不愿意陪我,只需要同我说就行不必勉为其难地坐在我的眼前。”
米乐睁大眼睛,一副吃惊的样子。
“真是耽搁你了,现在不需要你奉陪下去了。”我起身旋即离开,即是听到米乐在身后唤我,也毅然决然地离开。
搭上公交车的时候,米乐还在不停地给我拨电话过来,我一次接一次地挂断,他还继续拨过来,我索性将电话关机落得个清净。
半夜里我将电话开通,大约过了十分钟米乐又拨电话过来。我捂在被子里面不说话,像是在潜水不呼吸的感觉,他也是不说话只有微弱的呼吸声音。
“抱歉!”米乐终于说话,声音很轻,但在寂寂的夜里却很清晰。
“抱歉什么?”我冷冷地问,“但凡现在也没有觉得你做错什么?”
“迟微,对不起。”
“这算什么,我觉得我自己像一个傻子一样在陪伴你这个呆子,你是完全不用在意我。你在想什么,或者你在做什么,也是不用顾及我的,我觉得我滑稽透顶了,感觉非常糟糕。”
我开始暴怒,连珠代炮的发泄自己心中的愤怒,但是悲伤却被植根到心底。
“我们暂时不要再见面,现在也不想同你说话,现在你的一切都让我非常难受。”最末我狠狠地放出话来。
“那以后呢,真是永远不用见面了?”米乐惴惴地问我。
“也不是,等到我将这段讨厌的记忆抹去就好。”我说,“忘记了才能好好和你相处。”
不等米乐的回话,我就挂断电话钻进被子里蜷成一团,大口大口的呼吸这样不至于会落泪。过一会儿米乐发过来短信“迟微,对不起,晚安”。
我也不回复他。这一夜真是觉得难熬,无论如何也睡不着。起来在客厅走来走出,阿福也被我惊动,摸黑爬到我的脚下。我怕再这样会吵醒安美,便又回到屋里躺在床上唉声叹气。现在如果可以同别人说说话,或者抽上一支烟便会觉得轻松许多,但是一个也没有办法实现,心中产生憋闷的情绪阻塞呼吸。
春逝,在这个寂寞的时候,春天的光芒在被一点一点的吞噬犹如我得脆弱一样不堪一击。原本想伪装坚强,但是一触及到内心的软弱便溃不成堤,仿佛自己是一只螃蟹,青色的蟹甲包裹的也不过是稚嫩的肉,何况我这只螃蟹整处于蜕壳的时候。
米乐给我挂过几次电话。每次我们都不说话,深深地屏住呼吸,或者我只将电话放在身旁默默的注视它,如同可以通过它看到米乐一般。只有一次,我对米乐说,等我忘记吧,或者原谅你的时候再同我联系,现在没有办法可以忘记你那张让我讨厌的脸。
等待,或者爱,即便自己会变得卑微,我也要带上自己最后的尊严,要不然我再也找不到可以支持自己身体重力的中心。我想如果,发生一场车祸将有关米乐记忆的片段统统忘记,然后让米乐心急火燎地让我恢复,也让他尝尝这种滋味。其实米乐也是在尝尽苦头,只不过不是因为我罢了,所以我这才要折磨他。
晚上同妈妈挂电话的时候,我用带撒娇的口吻说:“妈,你在孕育我一次,真想再回到你的肚皮里,翻滚胡作非为,或者就在里面安心地再呆上些日子。”
“你怎么又再说胡话了,脑子不清醒得很呢。”妈妈在电话那头念叨我什么时候回去。
我推脱起来,找理由微自己开脱。妈妈在电话里面发几句牢骚也就作罢。妈妈又同我抱怨了一番才挂断电话。
合上电话,眼泪顺着我眼角没有声息的滑下来,我并非伤心只是觉得心里一阵发紧的难过。真想如同自己所说再回到自己原始的地方,在妈妈安静的海洋里独自生活,不管外面世道如何这里永远都是安全而有温暖。我只用通过那根吸着我和妈妈的脐带吸收营养努力生长便可,什么忧伤也不会到来。
原谅米乐吧,我在心里默念,故作冷漠地只会将疼痛的源头转移到自己的身上。
一个周二的下午,我到米乐公司等他。大概五点十五分的样子,米乐同以前的同事一起走出电梯。当米乐看到我的时候,脸上立刻露出欣喜的笑容。我同其他同事寒暄一番,才用傲慢的目光扫视米乐。他倒不以为然,还是满心欢喜地对我笑,露出红红的牙肉。
“几天不见出落漂亮了。”
我扑哧笑出声来,几天郁结在心中的沉闷随这样欢乐的笑声都吐露得干净。米乐也如释重负一般卸下枷锁。我们沿十字路口漫无目的的走上一圈,最后在广场落脚。
米乐买了两大杯冰的咖啡。我们捧着咖啡一边闲聊,一般打望过往的行人。成都真是不缺乏靓丽的女孩子,每三个女孩当中就一个漂亮的女孩。极目过去全是打扮时髦穿着性感的女孩。有一个女孩裙子短得吓人,只稍微扭动身肢里面内裤的颜色就可以看得很清楚。才坐不到半刻钟的时间,就不停有人到跟前问我们要不要照相。起初我们还客气地推迟,最后米乐经不起对方的烂缠同意下来。
我已经记不的得有多少年没有拍做照片,看到镜头就觉得身体僵硬,脸上难以挤出笑容。拍照的人不断让我放松微笑,让米乐再相我亲近一些。“你们俩再大方一点,头靠近一些。”他还在不停地说。越发这样我就更想一根木头一样矗立在原地。忽然米乐伸出一只手搂住我的肩膀,轻轻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放松。这招果然奏效,身体上的肌肉立刻都松懈下来。
“好,不错,笑一笑。”
拍照的人又拉上我们在附近拍上几张。我们跟随拍照的人到对面的店子里等待即可可取的照片。照片还是热乎乎地,带着温度和一股特殊的味道。我们沿街便走便看照片。
我挑选出自己觉得满意的交给米乐,嘱咐他好好保存。
我们在街上转悠一阵,原本打算再去教堂,但是看时间已经不早了,估计走到教堂的时候应该已经闭门了。走到市中心后就径直走到一家叫做城市英雄的电玩城。米乐买了一大把游戏币放在我的手里,大手一挥“疯去吧”。
我们将电玩城的游戏几乎玩了个遍。米乐同我差点打破投篮机的最高记录,我长舒口气靠在机器上喘气:“真是了不得,我们都可以当作投手来培养。”
趁没有人注意的时候,我站到跳舞机上胡乱扭动腰肢和屁股,逗得米乐哈哈大笑。米乐买了一支冰激凌给我问:“喜欢这样玩吗?”
我伸长舌头舔掉冰激凌的尖点点头:“以后我们得多来几次。”
“那好。”米乐满口答应下来。
我们又开了几次摩托车才悻悻地离开,我又要求米乐许诺答应下次替我兑换出玩具,他也答应下来。这一整天都很轻松,米乐什么都依我,就像幸福狗上的小尾巴,在我的身后追随我。
吃完饭之后我们看了一场电影。故事讲什么我是记不得了,中途我困乏得不行,便靠在米乐的身旁睡着了,等到我醒来的时候白色的字幕上正缓缓打上字幕,人潮开始热闹地离开。米乐像一尊雕塑一样保持被我依靠的姿势。我的心中感动得要命,真想将眼前的这个可人儿抱在怀里尽情拥吻。
我拉拉米乐的手示意离开,他揉揉被我靠酸痛的肩膀扭动脖子,看样子真让他难受好一阵了。
走出电影院之后,米乐问我去哪里,我想了一会儿也找不到好的去处,但是我却不愿意回到住处,于是我同米乐又开始在成都寥落的街道上四处转悠。我们像乞丐一样坐在天桥上,伸长两腿,看着过往眼睛里装满讶异的目光。我们这样一直坐到凌晨一点,繁华的街道只剩下寂寥,几个男人从天桥下走过的时候,我朝下面吐口水。米乐一把将我摁下来:“你在发什么疯?”
我咧开嘴巴呵呵地傻笑。米乐的眼睛里有一团蓝色的火在燃烧,我的影子映在里面就像在火焰里跳舞。我看着他的眼睛,头皮都开始发麻。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会有征兆,这个种异样的感觉就是一种奇特的征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