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的天还有些寒冷,临京的集市上却格外的热闹。
这里是东凌国的都城,经常会有商人不远千里来这里寻找商机,也有读书人来这里准备一年一度的春闱,企图一举高中,改变自己的命运……人群来来往往,商贩也卖力的吆喝着,好不热闹。
“驾”清脆的声音策着马在街道上飞奔,马蹄踏在石板上发出“哒哒”的声音,后面还跟着两位华服青年。
商贩行人怕被马踩到,纷纷往街道两边避开,一边看着在闹市骑马的三人,一边议论纷纷。
“那三个纨绔子弟是谁家的呀?好生嚣张。在这闹市是策马也不怕伤了人!”
一个路人很是愤恨的抱怨着。
旁边的小商贩拉了拉那人的袖子,问:“兄弟,你是刚来临京不久吧?有的话还是不要乱说的好,祸从口出,当心丢了小命。看到后面那位蓝色锦袍的男子了吗?那可是定远侯家的嫡子。前段时间定远侯班师回朝,我在城门口远远的瞧见一眼。至于其他两位想必也是哪家的贵公子。”
听他这样说,那些心有不平的路人即刻噤了声,看着那三人的目光也由不满换成了敬重。
东凌人人都知道定远侯的威名。
东凌的太平可全都要归功于这定远侯,若不是他,那西乾的铁骑早就踏破了东凌的边关,这临京也不会像今日这般繁华热闹。定远侯数次击退西乾来犯,更是在十年前一举斩杀了对方的几位将领,与他们签订了长达百年的互不侵犯的条约,定远侯可以说是东凌人人称颂的战神。
三人策马在街道上前行,快到一家酒楼时,人群中突然被推出来一位衣着破烂的人。最前面那个红色锦衣少年急忙勒紧了缰绳。
“吁——”
那马吃痛,停住了脚,才没有踩在那人身上,在原地有些烦躁的甩了甩头。
那小公子急忙跳下马,将鞭子扔给了酒楼门口侯着的小厮,关切的问:“对不起,你没有伤到吧?”
虽然那人没被踩到,但应该被吓得不轻,坐在地上愣了片刻才摇摇头,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牵动胳膊疼的他猛吸了一口气。
那手到是没有骨折,大概是摔在地上擦伤了,伤口有些狰狞,看上去有点吓人。
这时后面两人也从马上下来,那蓝衣的侯府公子沈青辞问那个少年:“清虞,发生了什么?”
叫清虞的公子朝他吐了吐舌头,有些尴尬的说:“大哥,云启表哥,我好像伤着人了。”声音清脆如珠落玉盘,实在不像是一位少年郎。
原来那撞人的小公子是男扮女装偷偷溜出府的侯府二小姐沈清虞,至于她口中哪个云启表哥则是东凌国的睿王,排行老三,其母淑妃和沈清虞的父亲定远侯是亲兄妹。
“这乞丐是个傻子,没准是他自己跑出来的,”那个拿着鞭子的小厮对沈清虞讨好的说着,边说还踢了那个尝试起来的乞丐一脚。
“这乞丐大概是因为雪灾从北边跑过来的难民,命不值钱,伤了也就伤了。外面风大,三位爷里边请。”那小厮在酒楼混久了也是个人精,一眼便看出来着三人的不凡。
沈清虞从小厮手中抢回鞭子,有些鄙夷的看着那小厮,“你又是个什么东西?怎么说话呢?你的命是命,人家的命就不是了?”
她自幼与父兄在边关长大,和军营里的将士相处,直来直往,自然是瞧不上这种踩底捧高、阿谀奉承的人。
那小厮马屁拍到了马蹄上,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只好讪讪的摸了摸头。
到是一旁一直没有开口的三皇子陆云启对那小厮吩咐道:“挑一间最好的雅间,上些好酒好菜侯着。”打发了那小厮,又对沈清虞说:“表妹,你好不容易回到临京,就别在这浪费时间了,这乞丐既然受了伤,你便打发他一些银子,让他去治伤。这玉鼎斋的糕点可是远近闻名,你在平川一定没有吃到过,今天表哥请客,让你一饱口福。”
平川是东凌与西乾交界的地方,在临京以西,那里风沙大再加上常年战乱,没有什么特别大的集市,自然是比不上临京富庶。
沈青辞也在一旁附和:“你今日好不容易溜出来,就不要再多生事端了。”
听闻有糕点,沈清虞眼睛亮了亮,毫不客气的点头道:“那就多谢表哥了。”一点也不似寻常闺中女子般扭捏。
然后她掏出钱袋,蹲下身,视线与那乞丐齐平:“真的很抱歉,我赔你一些银子,你去前面的医馆看看吧。”那乞丐呆呆的点了点头,冲沈清虞憨憨一笑。
看来真的是个傻子,不过那眼睛看着到是挺好看的。沈清虞一边在心里琢磨,一边跟着沈青辞他们进入了玉鼎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