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六章:追梦人的回忆(1 / 1)山河游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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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燕宇跟胡月约好了,他要跟库尔班·居来提、疯子罗力一起去新疆博物馆的民族民俗馆边参观边谈事情,可是他却接到了谭卿的电话。谭卿说要拿回自己的东西,而燕宇没有理由拒绝,只是燕宇一直没有想过,把东西给谭卿送过去,而是想要谭卿自己过来拿,他难道动了什么心思,还是?

谭卿开车来到了秦谨的房子,她听燕宇说自己搬到了秦谨的房子,有些吃惊,甚至有种莫名的嫉妒。燕宇到楼下去接她,并且一块走楼梯上去的,虽然有电梯。燕宇打开门,将谭卿迎了进去。他们并没有做客的客套,因为他们两个之于秦谨,都是客人。

“东西,你放哪里了?”谭卿那日特意打扮了一番,还穿上了黑色的丝袜,画了眉毛、涂了口红,不过妆容有些用力过猛。

“在我的房间,我已经收拾好了。”燕宇将谭卿带进房间,然后给她说那些东西,“你带过来的一条毯子,两套衣服,两双鞋子,还有化妆包……怎么还有这个CD机,你不是不离身的吗?”

“我以为丢掉了呢,原来在这里。”谭卿将CD机拿了过去,里边还有一张班得瑞的专辑音乐《梦花园》,她选择了《追梦人》那首曲子。当这首轻音乐响起,燕宇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刚认识谭卿时的场景:她看到谭卿一个人在舞台中,以这首《追梦人》在跳舞,那种随音乐而动,清澈的眼神,美轮美奂的舞步,还有那长长的秀发时而凌乱了清秀的脸庞,都让他忍不住多看几年。而当时,谭卿并没有穿舞鞋,而是光着脚,她跳得如此细腻,能把《追梦人》的韵味跳出来,着实不易。

“还记得,我教你的舞蹈吗?”谭卿说。

“当然记得,跳一首《Give Me Your Hand》(执子之手)。”燕宇说着,开始牵起谭卿的手。这本是乔治温斯顿的曲子,可是经过班得瑞演奏,更加空灵。燕宇从来不知道可以跟着轻音乐跳双人舞,他那个时候认识谭卿,谭卿跟他说了很多有关音乐与舞蹈的知识,并且会教他一些动作,直到他们一起可以跳一支完整的舞蹈。可能燕宇嘴太频,每次都会用各种理论和故事,来表明自己其实比谭卿懂得多,比如说到新疆的十二木卡姆,说到很多少数民族乐器,说到唐朝时期龟兹乐如何如何,他会说很多故事,让谭卿总是笑他,又在胡吹。

那段日子,太快乐了,他都已经忘记,是谁陪伴着谁度过了一段艰难的日子。不过他们随着音乐跳了没有几个节拍,糖豆那只猫就出来搅局了。糖豆冲了过来,突然跳到了燕宇的身上,抓住了他的衬衣,他非常尴尬,可是这只猫开始是隐藏的,谭卿并没有注意,所以谭卿吓坏了,差一点跌倒,幸好坐在了沙发上。

“怎么还有一只猫?”谭卿问着,惊魂未定。

“是秦谨养的。”燕宇说,“叫糖豆,我照顾它这几日,挺乖的。”

“寂寞的人才会养猫,心思沉重的人才会养猫,没有养狗的来得干脆。”谭卿突然说出这句话,倒是让燕宇吃了一惊。

“我还是把东西给你拿到车上吧?”燕宇说。

“好吧,不过我不想在房子里待了,我也下去吧。”谭卿跟着燕宇一起下楼。

燕宇搬了几次,就将谭卿的东西搬完了。不知为何,他不想再送谭卿一程,可能是因为谭卿的那句莫名其妙的话吧。不过谭卿却对他有话说:“你住在这里也不是回事,离单位远,而且跟一个单身女人在一起,而且是一个养猫的单身女人。”

“养猫的人多了,你今天怎么突然这么在意那只猫?”燕宇问。

“不是我在意那只猫,就是感觉不好。我走了。”谭卿心情似乎一下子变得阴晴不定,连燕宇向她挥手告别,都没有回应。

回到房子之中,燕宇整理房间,突然发现自己曾经送给谭卿的一条丝巾,她没有带走,就又放回了包装盒里。那是他送给谭卿的第一件礼物,是过圣诞节的时候,他特意买给谭卿的。他总觉得新疆本地的丝巾非常漂亮,做工非常好,配上谭卿的气质,更加妙不可言。

他收拾好东西,想休息一下,总感觉自己真的成了孤家寡人。不过,他很快想到了自己爽约,没有跟着库尔班·居来提、疯子罗力去跟胡月见面,有些失了礼节。他想打个电话过去,问一下情况,可又怕打扰了他们谈事情。不过胡月却打过来电话,让燕宇还有些吃惊。

“没有你在,我们谈得欠那么点乐趣。”胡月说。

“可别因为我,耽误了你们之间的合作,我只是一个牵线搭桥的人。”燕宇说,“他们两个都非常优秀,我想你们也是看到了他们的实力,才会找我联系他们。”

“这倒是,不过我这个人自从上次被你摆了一道,就有点不服输了,知道你约我在新疆博物馆见面,一定是有很多文化的问题等着我,一定会给我出难题,我想一番唇枪舌战避免不了了,没想到你没来。”胡月说。

“我不去不是正好,就能一个人得瑟了。”燕宇笑着说。他一下子感觉,自己跟胡月之间的感情,有点像哥们了。

“为了跟你一较高低,我可是提前去了博物馆,让讲解员给我传授了不少真经,没想到你没来。”胡月似乎感觉很遗憾。

“你那是现学现卖,我可是去过多次,而且讲解员到哪里讲什么,我比你清楚多了,比如十二木卡姆,比如工具坎土曼,比如婚嫁习俗,比如生活习惯,以及其他延展的故事,我哪个不比你清楚。”燕宇说话有点自负了。

“那以后可得找机会比个高下,不过等你有机会去上海,咱们来个约定。”胡月说。

“那是一定,我想我总会去上海。”燕宇随口一说,他痴迷于古代史,对于近现代史并不熟络,而上海显然是近现代史的宝库。

“你真的应该来。”胡月这句话,又有点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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