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的手僵在半空中,两只筷子上空空如也,她吸了口气,尴尬地把筷子落在了旁边的茄子上。
茄子里有肉沫,她想吃,却无奈肉沫切的太碎,根本夹不起来。
她只好夹了快茄子到碗里,因为顾臻不给她吃鱼,她只能巴巴地看着,两只筷子在碗里有一下没以下地戳来戳去。
若是换做以前,她定会可怜巴巴地盯着他看,嘴里苦苦哀求,‘阿臻……求你……’
可是现在的余笙再也不会求他了,她宁愿自己闷着脑袋不开心,狂戳白米饭,也不会对顾臻开口说一个字。
顾臻见她好像失了胃口,无精打采的,想了想,便只好又将那碗鱼又重新端了回来。
余笙看见了鱼,眼睛里跟冒光似的,就连微微泛白的脸色也多了几分精神气。
她偷偷瞟了顾臻一眼,随后把筷子伸了出去。
在他夹鱼肉之前,顾臻制止了,“只能吃鱼肚部分,其他地方刺多。”
“喔。”余笙不乐意地应了声。
顾臻把鱼肚部分拨开留给她,其他部位不让她碰半点。
又有鱼可以吃了,余笙面子上故意装作无事,心里却乐开了花。
她乖乖地将碗里的米饭挖了个干净,顾臻十分满意地收拾碗筷。
入了夜,余笙的肚子没那么疼了,而且烧也渐渐退了,今儿个晚上,她可没走错房间了。
一觉睡醒过来,已是第二日的清晨,窗外依稀传来鸟儿清脆的叫声,她的头几乎不疼了,肚子的追痛也消失了。
不过她平时里喜欢赖床,还是起晚了些,下楼时候,发现顾臻的早饭已经准备好了。
“吃完我们可以走了么?”余笙想跟他确认下。
“嗯。”
余笙干脆利落地把早饭吃掉,“我吃好了,咱们走吧。”
顾臻收拾完,就带着她去往车库,临走前问了她一句,“身份证是否带了?”
她点了点头,身份证一直都在她包里。
雨昨天晚上就已经停了,花园里被雨打过的绿叶格外的绿,仿佛上了一层蜡一般,鲜亮青翠。
两人一同上了车,余笙解锁手机,看见第一条推送的新闻竟是华盛拿下了城北的一块地,准备打造城北新区最高端的住宅。
照片里边签字的那人不正是计双程么。
余笙看见照片里微笑的那张脸就觉得反胃,她忙把新闻页面关掉。
阿里突然发来一条消息,‘阿笙,起了麦?太阳晒屁股了呦,快起来吃早饭!’
看见小阿里的消息,余笙脸色顿时变得温和许多,‘吃过啦。’
‘阿臻说他煮的饭炒鸡好次,是真的麦?’
余笙本来打了个是假的三个字,可他烧的菜确实很好吃,余笙又把原来的字删掉,回道:“还凑合吧。”
“那阿里也要尝尝。”
余笙缓缓撇过头看向顾臻,这货还真会自卖自夸。
半个小时候,车子缓缓在市中心的民政局门口停下,余笙心里一慌,怎么跑这里来了,难道是因为七年前的离婚手续出了问题么?还是因为阿里?总不至于是带她来登记结婚的,她宁愿相信地球即将毁灭。
“你带我来这里到底是什么事啊?”余笙抑制不住心底的好奇心。
“先进去吧。”顾臻似乎并不急着告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