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001 大漠孤旅路漫漫(1 / 1)不见川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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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眼是漫天黄沙。

那着了一身破旧黑衣的人自远处出现,黑布裹头,头戴破斗笠,胡子拉碴,皮肤有些黝黑,满脸的沧桑,不过一双眸子倒是炯炯有神,宛若星河。他背后背了一把长剑,孤零零的,与这大漠格格不入。

正午的阳光最是毒辣,天也蓝得不带一丝云彩,让林渐风晃了眼,有些体力不支。

他解下腰间的水壶,打开壶盖仰头而饮,到喉的却只是几滴。

无奈,他只得收了水壶,重新系回腰间。

舔了舔干裂的唇,他向着高处走去。若是看见绿洲便再好不过,再不济遇见个沙漠里的商队,或是冒出个几株仙人掌,补补水。

然而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用了些轻功,爬上了最高处,往另一边望去,也不过一片黄沙。

一时之间,焦灼之感包围了他全身。

自西虞出发,进入这大漠起,距今已有一旬之久,然而,却始终没有见着东槿的边儿。刚进入大漠倒还好,偶有绿洲商队,不至于饥渴难耐,可越深入大漠,那焦灼之感越发强烈。

莫不是迷了路?

林渐风咬咬牙,加快了脚步,他就不信,偌大的沙漠,见不着一星半点的仙人掌来消渴。

这人越急啊,心越不定。

却是一个没留意,脚踩滑了,从哪高处顺着流沙滚了下来。

蹭了好几嘴的沙子,不免有些恼怒。

他林大爷,过惯了好日子,何时受过这般苦?难道名震江湖的一代剑客,竟要交代于这大漠之中。

日头毒辣,林渐风干脆自暴自弃,倒于沙中,将那破斗笠往脸上一遮。

然而,还没等他闭上眼,耳边却传来一阵铃铛声。

那声音自远处而来,忽隐忽现,若有若无,不仔细点,倒真是容易忽略。

林渐风听得出来,那铃铛声是朝着他这边的方向来的,索性省了力气,继续躺着,等那路过的人瞧着他了,便爬起来讨口水喝也不迟。

这般心大,除了他便也没谁了。

果不其然,待日头斜了一点儿,那铃声竟十分清晰的传入耳中,声音清脆,煞是好听。

林渐风耳力好,躺在地下的沙堆里,却也能听得见高处的人说话。

“那儿有人。”这道声音雌雄莫辨,宛若清风。

林渐风拿下斗笠,眯了眯眼,望向那支骆驼队,大声喊道:“哎——”

“还活着,我下去看看,您们切莫乱动,流沙危险,稍不注意,便被淹没。”说这话的人便是那声音雌雄莫辨的人,他身形在男子中算是矮小,头上也裹了布,不过却是上好的绸缎裁剪的,也戴着一个斗笠,身穿绛紫色的华服,比起林渐风,有过之而无不及,就连面容,也是白皙夺目,天人之姿,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

那人小心翼翼的下到林渐风所在的低处,费了点劲,终是来到林渐风身边。

“兄台怎会在此?”那人半蹲于地,替林渐风挡了挡太阳。

“从那高处滚落至此,懒得爬上去,又听得你们骆驼铃铛声,便在此等候罢了。”林渐风答得随意,却也如实。他的下半身已经埋进了黄沙之中,口干舌燥,说起话来感觉嗓子直冒烟。

“不可,这里流沙遍布,稍不注意便会被掩埋,再也出不来,年岁久了,便会成为一道干尸。兄台如此随意,当真是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那人指了指林渐风被掩埋的双腿,皱了皱眉,姣好的容颜看不出喜怒。

“怕啥,大不了就被埋了。”话虽如此,林渐风心里却是有些担忧的,倒是他运气好,一路顺着流沙滚了下来,随地躺下,却也只是被埋了双腿。

“兄台莫不是被困这大漠之中?”

“也许是吧,十天之久,也没见着东槿的边。”一时叹了口气,有些无奈。

“兄台也是要往东槿去?正巧,我们这一行人也是要去往东槿的,不如你与我们结伴而行,也好有个照应。”

这人如此说道,让林渐风很是感动。

“也好。”话毕,林渐风从沙堆里抽出了自己的双腿,站了起来,竟比这人高上一头有余。

“你莫不是个女郎?”林渐风疑惑道。

却见此人无奈一笑,“你不是第一个这样问我的。好罢,你且跟着我,避过这流沙,上到高处去。”

“不用,我费些劲就行。”说完,拎着这人左肩,快步一冲,使了轻功,便到了高处的骆驼旁边。

“兄台这轻功当真了得。”那人拍了拍被林渐风抓皱的衣服,很是无奈。

“过奖,江湖中人,轻功不值一提。对了,小兄弟你这儿可有水分我几口?”林渐风干得受不了,急急开口。

“自是有的。”

一名小厮闻言,连忙递来一壶水。林渐风也不客气,仰头一口闷了半壶才作罢,末了擦擦顺着下巴淌的水,好不随意。

“在下景夜,不知兄台如何称呼?”那人抱拳作了一辑。

“我姓林,名渐风,不嫌弃的话,叫我一声林大哥。”林渐风也学着他的样儿作了一辑。

“啊?您便是名震江湖的剑客林大侠?”景夜也有几分震惊,传言七年前这在东槿江湖上受人敬仰的林渐风,因为一件事退隐,谁也找不着,没想到在这见到了。

另外,景夜更震惊的是,传言林渐风身高八尺,威武雄壮,那面容更是惊为天人,武功也是极好的,用起剑来无人能及,实属人中龙凤。

可是,传言中的相貌,和眼前之人,相差也太多了吧。

“不过虚名,不提也罢。”林渐风摆摆手。

“那,为何林大哥会在这儿?”纵使有些冒失,景夜还是问出了声。

“本想学着人家来个游山玩水,这不,一玩一玩的便玩到了西虞,想起和故人有七年之约,便回来了。”林渐风也挺无奈的,当初穿过这沙漠去西虞,并不觉得这沙漠有多大,如今才过了七年,竟在其中险些交代了。

“林大哥真是幽默风趣。”见他不愿说,景夜也不逼他。“林大哥,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得抓紧走,等天色晚了,风沙吹了起来,到时候,将大家给掩埋了,那可不是好事。”话毕,景夜把自己的骆驼让给了林渐风,自己和递水的小厮同乘。

林渐风也知道这夜晚风沙的厉害,也不敢耽搁,两步跨上了骆驼。

这一行共十余匹骆驼,十六七人。骆驼两边挂满了货物,但却没扬起商队的旗帜。

如此阵仗,想来这些人也不是寻常人了。

“我知晓离这儿不远处有一家旅店,那地方倒是妙,依傍着一块天外巨石而建,可阻挡风沙,供我们歇息一晚。”

“如此甚好。”林渐风将破斗笠往头上一扣,悠哉悠哉的半靠在驼峰,哼起了小曲,好不快活。

“林大哥可以给我们说说您当年的事迹吗?您消失的这几年,江湖上出现了好多名人,但我看来,终究是欠了些火候。”见有些无聊,周围人又不肯轻易说话,景夜便开口找林渐风搭话。

江湖上老的一辈,自然是以林渐风为代表的一辈,景夜一向看不上如今江湖上那些名声大噪,却无几斤几两的侠士,自然对老的一辈感兴趣,其中最是崇拜的,便是一代剑客林渐风。一柄“斩风”走天涯,独创“随风舞步”更是名动天下。当年不过十六七岁的年纪,便敢只身一人闯魔教,大败魔教教主,若非他不喜条条框框,当年那一届武林盟主,非他莫属。

“我有什么说的,不过啊,说起名人,我就只服一人。”林渐风换了个姿势,开始侃侃而谈。

“花迟楼你可知?”

“是那个靖川河边的花迟楼吗?传闻楼主花迟神龙见首不见尾,武功高强。”景夜对这花迟没多大印象,毕竟这人难得一见,虽安于闹市,却又无人敢惹。

“对对对,就是他,整天穿一红衣服,走哪都要带着两个美人,骚包得很。人家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他呢,万花丛中过,片片都带走!当年我和他一起,那姑娘们啊,个个眼睛都黏在他身上,好歹我也算是个美男,一同他一起啊,当真成了衬托的绿叶。”说起这来,林渐风滔滔不绝,很是不满。

景夜倒是“噗嗤”一笑。

“林大哥同这花迟是好友吗?”

“才不是,我同他啊,是斗得你死我活的宿敌。想当初要不是和他比试被他暗算输了,我又怎么会来这西虞,哎!”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林渐风好不开心,没发现话间交代了自己身处此地的缘由。

景夜顿时明了,原来这林渐风啊,不是真的想退隐的,不过是输了比赛,被人逼来的。

“那林大哥要赴的约,便是这花迟的了?”

“也不全是,还有一个人。”

“哦?”

“她啊,一个女子也是巾帼不让须眉之姿,魅惑无双,让多少人又爱又恨。”

“是吗?林大哥说的可是当年的三娘子柳寻烟?”

“你认识她?”

“不认识,只是听闻罢了,当年她同另外两人团了伙,专门劫富济贫,在江湖上挺出名的。”

说到这儿,林渐风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他总不能说,他,花迟和柳寻烟,就是那劫富济贫的三人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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