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妃姑娘来了。”萧蔷恭敬地站在亭外,水蓝色的纱幔似梦似幻,掩下亭子中坐拥美女把酒寻欢的“四皇子”。女子的娇笑声和低吟声时不时的传出来,“四皇子”好像还在饮酒,魅惑的声音有些微醺:“美人们……嗝~,本王这儿……有客人来,你们先退下吧……嗝~”
“嗯~四殿下,人家不要嘛~”账内传来一个女子的娇吟声,“有客人又怎么了,人家还没和殿下您说悄悄话呢~”
“是么?”邪魅妖惑的脸逼近那个双臂缠在他脖子上的女子,冰冷的手指轻轻挑起她的下巴,听到那女子一声娇笑,酒有些微微醒了,满不在乎的轻笑一声,极尽温柔的对那女子吐气:“本王到更喜欢和阎王爷说悄悄话,不知——”泛着冷意的手洁白无瑕,骨节分明而有力,轻轻划过那女子的脖颈,随即猛的捏住她的下巴,接着道:“你喜不喜欢呢?”
女子顿时花容失色,马上从“四皇子”身上滚下来跪在地上磕头,早就没了之前媚人娇艳的模样,一脸惶恐,梨花带雨道:“殿下饶命,是霞儿不知好歹,求殿下放过霞儿吧。”
传闻,京都四皇子权籍是为城内纨绔之首,千家官宦子弟都不及他一人风流,喜着红衣,瑰姿绝艳,魅色妖冶,最喜长宿花街巷,曾阅尽三千女子,但喜怒无常,杀人不眨眼,一句玩笑话就可以让你下地狱。
所谓,一笑天堂,一怒地狱。
可是,那个传闻中的四皇子,早就死在了胭脂迷漫的温柔乡里,偷天换日的巧妙替代,洛云逸不得不强迫自己活成另一个人。
“下去。”洛云逸招了招手,一头扎在了芙蓉锦绣榻上,那个四皇子为了“办事方便”,在自己的府内到处都设有床榻,倒合了洛云逸的心,但他终究不是他,无故杀人这种事,他做不到那么绝。
顶多就吓吓她们,顺便,再搞臭一下四皇子的名声。
“您这是怎么了?”婉然淑静的声音传来,妃珩玉走了过来,底下人都知道她与四皇子关系密切,身份特殊,没有人上前拦她。只见她直接拨开帷帐坐到洛云逸身边,眉目之间皆是关切,仿佛没有看见刚才那一群连滚带爬吓退的衣不蔽体的风尘女子。
不管怎样,她都是书香门第,大家闺秀,即便见到这种污秽脏乱的场面她也得收住脾气,不过风尘女子,她妃珩玉不吃这种醋。
洛云逸“哼”了一声,摆了摆手:“小事。”一袭红衣在胸前微敞,白皙的脖颈下锁骨微露,发丝凌乱无章的洒在塌上,一只手搭在懒懒支起的膝盖上,另一只手滑落在侧,却好像也懒得捡起来似的,人间无数风情也不及他此刻微醺慵懒之态。
妃珩玉用手帕轻轻地擦着他的额头,温婉的声音三月春风般润入人心,令人听着十分舒服:“您总是这样,伤了身体可怎么是好!”
洛云逸微微睁眼,侧过身看向贤妻模样给他擦汗的温婉女子,眉黛素勒轻描,秀靥比春娇,玉颜凝香珠,粉唇胭脂轻点,一笑竟也可称得上倾国倾城。
眉梢邪魅轻挑,魅惑的声音缭绕人心,轻轻拨弄着玉人的心弦:“又吃醋了?”
“您总是笑话我。”妃珩玉不为所动,娴静熟练的理着洛云逸的鬓发,温情胜过柔情,两人的关系比起男女之间的暧昧,到更像是无话不说的坦露相待的蓝颜知己。
“她们都比不上你。”洛云逸喜欢这种远近得当的舒适的感觉,勾人魂魄的声线迷离飘幻,倒有些安抚的语气。妃珩玉自幼便以京都第一才女的身份伴读在四皇子身边,幼年相伴,一路相识相知,在四皇子心中占据的地位非同一般。
若是四皇子选王妃,当朝太傅的嫡长女妃珩玉,当推第一人选。
可迟迟多年,四皇子的名声早已臭遍京都,要给最不缺女人的第一风流残暴之人选妃,满朝文武竟没一个人敢提起,谁愿意让自己家的女儿遭这种央?
“父亲说,叫我搬过来照顾您,您总是醉的不省人事,怪叫人担心的。”
“本王……还没打算娶妃。”
“您与我何时在乎过这些虚名?”
“总不能委屈了你。”
“那就大婚吧。”
冷冷的风忽然卷起轻软的帷帐,迷乱轻浮,一个娴静玉淑的温雅女子坐在微醺魅惑的男子身边,却异常和谐。随口一提的事,不知蕴藏了多少年的等待守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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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清歌百无聊赖的靠在牢房的墙上,穿着宽肥囚衣,削肩细腰倒更显出她妙曼的身形。纤细白皙的手摆弄着手中的玉佩,颠了颠,颇有些分量。
自从上次得知那死孩子拿一个金钗买二十文烤鸡的事,她就觉得不能把这么贵重的东西交到他手上,缺心眼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让人骗走了,还是在她这里安全一些。
洛清歌又仔细摸了摸,玉佩正反面都刻着狼形图腾,狼眼异常硕大,威凛中透着寒光,霸气侧漏,瞳孔是一个小孔,微微泛青,与玉佩白玉的颜色融为一体,除图案外与其他家族的玉佩没什么大区别,玉佩侧边微凸,洛清歌杏眼眯成一条缝,仔细瞅着玉佩的边缘好像有一排字,晶莹剔透的过分,看不太清。
正琢磨着,外面传来士卒的问候声,听动静,好像是个有身份的人。
洛清歌疑惑着,赶忙将玉佩塞回衣服内兜,囚服一般是没有兜之类的以防犯人存放凶器,但洛清歌就不一样了,她是VIP会员,满意的看着升级版的囚服,洛清歌表示心情very good。
一个女子提着篮子走了进来,若不是看那人的发髻装扮,洛清歌一看以为是哪家小姐,走路倒还挺有气质。
“你是?”洛清歌不觉得自己见过她啊,瞧着挺眼生,自恋得想着,不会也是跟妃乐乐一样,在诗会上她遇到的女粉丝吧。
哦吼吼,真是的,有时候太过优秀也是一种负担呢,她虽然作为宇宙第一大美女,天生丽质,风华绝代,但是粉丝见面会还要要撸一下妆的,穿着囚服好像不太好。
“奴婢是九殿下未婚妻的仆从,奉主子之命特地来探望洛姑娘的。”那婢女温温一笑,说话十分客气,特地将“未婚妻”三个字咬的特别重。
洛清歌杏眼微眯,眉梢轻挑,这是正主向她示威来了?
啊呸!什么正主,她又不是小三!
见洛清歌没说话,那婢女掀开篮子,拿出一个青蓝碎花的包袱,慢慢拆开,一堆银子在洛清歌的眼里迸出耀眼的光。
银子!
那婢女看到洛清歌两眼发光的表情,一脸的鄙夷不屑,看乡巴佬似的看着洛清歌,嘲讽道:“洛姑娘怕是没见过这么多银子吧,也是,听说洛姑娘刚进京,不像咱们主子打小就金尊玉贵奢侈惯了,出手向来阔绰,还望洛姑娘不要嫌弃才是。”
“嗐,哪有哪有,乡下人见识粗线,眼界狭隘,怎敢推辞郡主的好意。”洛清歌挥挥手掏了掏耳朵,吹了口气。心里冷笑着,你姑奶奶我坐私人飞机去马尔代夫住海景房的时候,你主子怕不是还提着花裙子在屋子里转圈圈呢。
她只是爱钱,不是没见过钱。
那婢女好像又改了主意,瞧着洛清歌见钱眼开的样子,想着九皇子带回的女人也不过如此,相貌倒是明艳动人,姿色绝佳,但这等没见过世面的人又怎配让主子劳心伤财,倒不如给了她,总比便宜了外人好些。
只见那婢女并未把银子递给洛清歌,只是拆开包袱给她看一眼,又把包袱系上装进篮子,毫不掩饰的神情满是轻蔑,道:“九皇子乃皇室贵胄,又是皇后娘娘正出嫡子,龙章凤姿,身份尊贵;我们小姐是大魏一等功臣齐国公府的嫡小姐,从小便当九王妃来培养的,知书识礼,贤良淑德,且两人自幼便有婚约,成亲是迟早的事。还请洛姑娘主动与九皇子保持距离,毕竟您也是个未出阁的女子,总待在别人未婚夫府上,于情于理,怕是都不合适吧。”
瞧瞧,说话有一套是一套的,婢女都这么伶牙俐齿的,洛清歌突然对那个郡主有了兴趣。要不是权策没打算娶她,她还真就信了她的鬼话。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洛清歌表示不存在的,现代人提倡自由恋爱,反对包办婚姻!
洛清歌冷眼瞧着那婢女夸起篮子作势要走,这就完了?她以为这人是来收买她的。
她估计那郡主确实是金尊玉贵,出手阔绰,随随便便扔点银子打算把她打发走,没错,就是那种“给你五十万,离开我儿子”的富婆惯用手法。
但这个婢女看起来似乎并没有打算遵照主子的做法,比起洛清歌这个假乡巴佬,永远低人一等时刻供人差遣的婢女貌似喜欢这笔银子。
洛清歌抱着臂,杏眼微眯,向她挑挑下巴,道:“你说了这么多,所以这银子到底给不给我?”